配套设备招标变更公告(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卫采招标-2026-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1月2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8日 - 2026年02月24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6年0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文件

变更为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本更正公告中的附件,并以本附件中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5、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08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未重新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365308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3737428431C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巷8号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849576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联永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六大街124号商鼎创业大厦3楼322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08705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087050320

附件.zip

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平卫采招标-2026-1)采购人: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机构:中联永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1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9第五章合同条款6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6第一章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6127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平卫采招标-2026-1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260218.00元最高限价:1260218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平公资采2026127号-1第一标段12602181260218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配套设备购置,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4)交货地点: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5)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6)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若查询网站网址发生变更,以最新网址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说明:(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4.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6.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365308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3737428431C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巷8号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38495765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联永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六大街124号商鼎创业大厦3楼322室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30870503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3087050320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说明:上述内容如有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一致的以最新电子化交易程序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巷8号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384957650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联永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六大街124号商鼎创业大厦3楼322室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30870503203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项目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现已落实。5采购项目属性货物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7采购内容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配套设备购置,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8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9交货地点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10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12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踏勘现场不组织16分包、转包不允许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18相同品牌认定本项目核心产品:柜机空调(3P)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1.质疑提出:(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采购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信息。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2最高投标限价¥1260218.00元说明:供应商投报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分项单价限价(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报价合计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额。2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25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26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27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2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招标公告29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1开标程序开标时,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3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备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3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名34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5合同签订方式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供应商)利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36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履约验收时间①供应商已完成采购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验收所需的技术、管理资料齐全;③具备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考核条件。(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采购合同要求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提起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确认,采购合同的实施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且供应商自验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验收申请。2)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具体验收事宜,出具验收报告。3)编写验收计划。按照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方案编写验收计划。由供应商编写验收计划的,应提交采购人确认。4)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按照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协助验收小组开展验收。5)提交验收报告。采购项目验收完毕,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6)验收结果公告: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在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5)履约验收内容采购文件所有采购内容。1)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符合合同要求。2)到货后,甲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与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牌、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说明书、保修凭证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4)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经开箱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由专业安装人员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以技术规格要求指标为验收指标)。(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及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到达合格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验收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合同和验收标准执行。2)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3)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和整改情况,并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4)若供应商在验收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无法按时整改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7资金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8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9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中标后及时发布合同公告,请供应商在开标前完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企业账号注册。二、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单位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在开展采购活动时禁止出现下列情形:1.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2.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3.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4.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6.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8.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三、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采购项目包含多种标的物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五、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见附件),鼓励中标投标人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六、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理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八、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进口产品属于非本国产品。但对一些非进口产品,如果不满足《通知》规定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等条件,这些产品也属于非本国产品。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且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该供应商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均应该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详见:http://ggzy.pds.gov.cn/tzgg/70301.jhtml十、四方信用评价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1.对采购人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3.对评审专家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4.对代理机构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40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1.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2.优先采购产品(1)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3)落实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创新产品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属于创新产品的,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4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42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依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2.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3.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快递包装,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巷8号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384957650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联永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六大街124号商鼎创业大厦3楼322室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30870503203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项目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现已落实。5采购项目属性货物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7采购内容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项目配套设备购置,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8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9交货地点卫东区东高皇托育中心10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12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踏勘现场不组织16分包、转包不允许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18相同品牌认定本项目核心产品:柜机空调(3P)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1.质疑提出:(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采购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信息。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2最高投标限价¥1260218.00元说明:供应商投报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分项单价限价(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报价合计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额。2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25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26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27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2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招标公告29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1开标程序开标时,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3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备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3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名34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5合同签订方式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供应商)利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36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履约验收时间①供应商已完成采购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验收所需的技术、管理资料齐全;③具备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考核条件。(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采购合同要求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提起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确认,采购合同的实施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且供应商自验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验收申请。2)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具体验收事宜,出具验收报告。3)编写验收计划。按照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方案编写验收计划。由供应商编写验收计划的,应提交采购人确认。4)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按照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协助验收小组开展验收。5)提交验收报告。采购项目验收完毕,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6)验收结果公告: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在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5)履约验收内容采购文件所有采购内容。1)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符合合同要求。2)到货后,甲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与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牌、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说明书、保修凭证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4)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经开箱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由专业安装人员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以技术规格要求指标为验收指标)。(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及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到达合格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验收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合同和验收标准执行。2)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3)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和整改情况,并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4)若供应商在验收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无法按时整改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7资金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8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9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中标后及时发布合同公告,请供应商在开标前完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企业账号注册。二、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单位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在开展采购活动时禁止出现下列情形:1.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2.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3.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4.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6.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8.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三、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采购项目包含多种标的物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五、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见附件),鼓励中标投标人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六、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理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八、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进口产品属于非本国产品。但对一些非进口产品,如果不满足《通知》规定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等条件,这些产品也属于非本国产品。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且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该供应商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均应该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详见:http://ggzy.pds.gov.cn/tzgg/70301.jhtml十、四方信用评价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1.对采购人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3.对评审专家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4.对代理机构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40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1.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2.优先采购产品(1)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3)落实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创新产品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属于创新产品的,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4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42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依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2.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3.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快递包装,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1.1.1.1.总则1.1.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1.3采购内容、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质量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投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1.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9.1.9踏勘现场(不组织)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10.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11分包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2.2.招标文件1.1.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要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2.2.2招标文件的疑问、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2采购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等原公告媒体将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进行公示,此公示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如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等公告媒体发布的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有关信息,由此造成的对投标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3.3.投标文件1.1.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1.1.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参考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内容,考虑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报价。除非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项目和采购内容计算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所列招标采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3.2.2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1.1.3.3.3.3投标有效期3.3.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1.3.4.3.4投标保证金(不适用)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2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时间后及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1.1.3.5.3.5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提供有格式的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4.4.投标1.1.4.1.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1.4.2.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1.5.5.开标5.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5.1.1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5.1.2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1.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5.1.4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5.1.5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1.6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说明:上述内容如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一致的以最新电子化交易程序为准。1.1.6.6.评标1.1.6.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1.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1.6.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1.1.6.4.7.1定标方式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1.6.5.7.2中标公告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当日,在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1.1.6.6.7.3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1.6.7.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当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合同备案及公告工作。7.4.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纪律和监督1.1.6.8.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6.9.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6.10.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6.11.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6.1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8.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1.9.附件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1.10.附件4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政策执行要求(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附件1)计算。(二)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三)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得出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五、争议处理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涉及本国产品标准争议事项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各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或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对于组装类产品或组件,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的采购合同,进货记录,制造、加工、组装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产品或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2.对于由原材料直接制造、加工形成的产品或组件,如钢材、陶瓷制品、玻璃等,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包装上依法标注的生产厂址等信息。生产厂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组件或产品的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财政部门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相关规则予以认定。(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对特定产品的关键工序是否在中国境内完成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记录等材料予以证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不应当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由此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处理。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025年9月28日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1.1.11.附件5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1.12.附件6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适用)1、递交形式: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3、供应商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供应商。(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注:(1)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说明:上述内容如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一致的以最新电子化交易程序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13.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限、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或优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商务标:35分技术标:35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投标报价 (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说明: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3.2商务标(35分)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0-3分)(1)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3)落实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创新产品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属于创新产品的,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加1分,如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供货方案(0-24分)1.包装、运输方案(6分)根据项目采购货物实际,制定采购货物包装、运输方案:(1)综合考虑各方面需求,方案安排全面详尽、考虑周全,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6分;(2)方案安排较为全面、考虑较为周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4分;(3)方案安排一般、考虑一般,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2分;(4)方案安排不周全,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2.使用人员技术培训方案(6分)根据项目采购货物实际,制定使用人员技术培训方案:(1)综合考虑各方面需求,方案安排全面详尽、考虑周全,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6分;(2)方案安排较为全面、考虑较为周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4分;(3)方案安排一般、考虑一般,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2分;(4)考虑各方面需求不全面,方案安排不周全,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3.供货进度保障措施(6分)针对采购货物实际,制定供货进度保障措施:(1)综合考虑各方面需求,保障措施全面详尽、考虑周全,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6分;(2)保障措施较为全面、考虑较为周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4分;(3)保障措施安排一般、考虑一般,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2分;(4)考虑各方面需求不全面,保障措施安排不周全,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4.供货质量保证措施(6分)针对采购货物实际,制定供货质量保障措施:(1)综合考虑各方面需求,保障措施安排全面详尽、考虑周全,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6分;(2)保障措施安排较为全面、考虑较为周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4分;(3)保障措施安排一般、考虑一般,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2分;(4)考虑各方面需求不全面,保障措施安排不周全,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售后服务方案(0-8分)针对采购货物实际,制定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方案:(1)综合考虑各方面需求,方案安排全面详尽、考虑周全,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8分;(2)方案安排较为全面、考虑较为周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6分;(3)方案安排一般、考虑一般,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4分;(4)考虑各方面需求不全面,方案安排不周全,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2分。3.3技术标(35分)技术参数(0-35分)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35分,负偏离在10项以内(含10项),每项扣3.5分,负偏离超过10项,技术参数评分为0分。说明: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评标专家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任何时候发现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保留随时追究其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1.1.14.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15.2.评审标准1.1.15.1.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15.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16.3.评标程序1.1.16.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1.4其他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件,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1.1.16.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1)按本章第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汇总之后的算术平均值。1.1.16.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1.16.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4.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说明:下述有关技术参数为满足采购人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品牌与某产品的指标、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货物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投标人可以提供技术参数相当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一、采购清单乳儿班采购清单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单位产品介绍数量单价限价(元)备注1四人桌张材质:木质+软包桌面尺寸:80*60cm高度:36/42/46cm64502小熊造型椅19cm(可叠放)把尺寸:坐高19cm材质:实木多层板202903婴儿床11111L-个材质:实木多层板尺寸:100x65x100cm2018804尿布台个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尺寸:113*60*87cm含软包垫420005毛巾架个材质:ENF橡胶木实木尺寸:102*45*94cm含38人挂钩含静音带刹万向轮24506基础图书柜国个尺寸:80*30*80cm材质:生态板(E0)23707水杯柜个材质:环保PVC耐磨皮+高密度泡棉+木制尺寸:89*37*61cm49608玩具柜个材质:颗粒板尺寸:80*30*80cm93209教具盒柜作E日—个材质:颗粒板尺寸:80*30*80cm2106010教具盒个材质:安全塑料尺寸:26*23*10cm244811灶台个材质:环保PVC耐磨皮+高密度泡棉+木制尺寸:62×37×61cm2122512贩卖台东个材质:软包+木质尺寸:86*32*131cm2150013球池组C(不含球)个材质:环保PVC耐磨皮、高密度泡棉尺寸:192*192cm2350014迪奥奶油沙发·灰色个尺寸:47*42*46cm材质:PU+高密度海绵1030515迪奥奶油沙发·白咖个尺寸:47*42*46cm材质:PU+高密度海绵1030516旋转攀爬-粉彩个材质:环保PVC耐磨皮、高密度泡棉尺寸:120*120*40cm2256017购物推车个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尺寸:30*43*48cm457218梳妆椅个材质:ENF橡胶木实木座高:25cm428519梳妆台个材质:E0生态板尺寸:86*40*130cm4178020感统组合个材质:PU+高密度海绵尺寸:300*275*60cm2560021电教类玩具有声本规格材质:铜版纸,双层覆膜,中英双语手指点读书,内容涵盖动物、颜色、数字等。247922组合围栏个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尺寸:280*180*110cm2305523卡片玩具箱3-5cm混装 盒装加厚雪花积木卡片 材质:塑料4300托小班采购清单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单位产品介绍数量单价限价(元)备注14人桌张材质:木质+软包桌面尺寸:80*60cm高度:36/42/46cm164502幼教椅25cm一HI把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座高:25cm包含防滑塑料脚垫642853造型内堆叠床个材质:实木多层板尺寸:120*56*24cm707004教具盒柜作E日—个材质:颗粒板尺寸:80*30*80cm810605教具盒个材质:安全塑料尺寸:26*23*10cm96486毛巾架个材料:18mm实木多层板700*400*606.5(mm)44507基础图书柜国个尺寸:80*30*80cm材质:生态板(E0)43708水杯柜个材质:环保PVC耐磨皮+高密度泡棉+木制尺寸:89*37*61cm49609玩具柜个材质:E0生态板尺寸:83*30*81cm1032010塞尼圆桌张材质:E0生态板桌面尺寸:80cm直径高度可选:34/40/44cm49/52/55cm439111单人沙发个尺寸:44*46*51cm材质:多层板(ENF)+PU16122212双人沙发PL个尺寸:91*46*51cm材质:多层板(ENF)+PU8160013茶几个材质:E0生态板尺寸:66*35*25cm448514灶台个材质:颗粒板尺寸:54.5*30*65cm4122515布偶台个材质:实木多层板尺寸:80*30*128cm4120016贩卖台C个材质:E0生态板尺寸:120*30*117cm本品包含白板496517三角平衡组个145*80*69cm材质:桦木+榉木4180018感统平衡木个材质:实木多层板+榉木尺寸:174*19*26cm460019钻钻乐个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尺寸:75*75*75cm含镜面与咖啡色软包4210020拓展平衡木个材质:实木多层板尺寸:98.5*98.5*50cm4120021双面画板柜A个材质:E0生态板尺寸:80*40*81cm包含双面白板+黑板(含磁性、可使用粉笔与水性笔书写)24112022组合围栏个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尺寸:280*180*110cm4305523卡片玩具箱3-5cm混装 盒装加厚雪花积木卡片材质:塑料430024电教类玩具本规格材质:铜版纸,双层覆膜,中英双语手指点读书,内容涵盖动物、颜色、数字等。2479托大班采购清单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单位产品介绍数量单价限价(元)备注1造型内堆叠床个材质:实木多层板尺寸:120*56*24cm1207002幼教椅25cm一HI把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座高:25cm包含防滑塑料脚垫1202853幼教桌-60*60cm张材质:E0生态板桌面尺寸:80cm直径高度可选:34/40/44cm49/52/55cm604004教具盒柜作E日—个材质:颗粒板尺寸:80*30*80cm1210605教具盒个材质:安全塑料尺寸:26*23*10cm144486毛巾架个材料:18mm实木多层板700*400*606.5(mm)124507基础图书柜国个尺寸:80*30*80cm材质:生态板(E0)63708水杯柜个材质:环保PVC耐磨皮+高密度泡棉+木制尺寸:89*37*61cm129609玩具柜E个材质:E0生态板尺寸:83*30*81cm1532010塞尼圆桌张材质:E0生态板桌面尺寸:80cm直径高度可选:34/40/44cm49/52/55cm642811单人沙发个尺寸:44*46*51cm材质:多层板(ENF)+PU24122212双人沙发2Ih个尺寸:91*46*51cm材质:多层板(ENF)+PU12160013茶几个材质:E0生态板尺寸:66*35*25cm648514趣味阅读区个尺寸:240*80*60cm材质:颗粒板6320015布偶台个材质:ENF实木多层板尺寸:80*30*111cm6153016二层90度弧形柜个材质:颗粒板尺寸:109*44*60cm2490017双面画板柜A个尺寸:80*30*80cm材质:颗粒板36112018移动晒纸架个材质:颗粒板尺寸:64*40*80cm6180019美工用品柜1个材质:颗粒板尺寸:80*30*81cm6106020围栏个材质:多层板尺寸:120*8*50cm36120021贩卖台TU0D个材质:实木多层板尺寸:85*45.5*120cm696522实心积木鼎福套实木积木245块/套油漆采用环保油漆型聚脂漆,正面涂层平整光滑,光泽柔和,亚光工艺;边缘抛圆处理,外表面和内表面以及儿童手指可触及的隐蔽处,均不得有锐利的棱角、毛刺。6145023厨房组合TTTLTITl个材质:颗粒板尺寸:280cm6279324芭比浴室套电动喷洒式浴缸1个,花洒可喷水,需安装三个AA(5号)电池,电池需自备,尺寸:22.2*9.5*8cm;芭比娃娃(大)1个,高度仿真,尺寸:26.9*10.7*3cm;芭比娃娃(小)1个,高度仿真,尺寸:10.9*4.5*3cm;仿真马桶1个,尺寸:5*8*6.5cm;大浴巾1个,尺寸:17.5*14.1cm;小浴巾1个,尺寸:10*4.9cm;芭比娃娃衣服(大)2套,色彩鲜明,尺寸:12~15cm*8.5~10.5cm;芭比娃娃衣服(小)2套,色彩鲜明,尺寸:7*6cm;浴室用品1套,含用品摆放架、牙膏、牙刷、沐浴露、毛巾等,可自行设计摆放,用品架尺寸:11*4.8*5.8cm1264025电钢琴台(配有琴凳,防尘推拉盖、带支架):键盘:88键力度触感标准键盘显示:多功能LED数码显示数字键:0-9,+/-,等12个通用选择钮复音数:32音色:479种音色,包括128种GM标准PCM音色、19种民族音色、12组键盘打击乐音色6289626体育类玩具个尺寸:1.4m*1.15m材质:pp跳布、pe网布,软橡胶加粗钢架6180027建构类玩具个尺寸:38.5cm*18cm材质:塑胶6160028角色、表演游戏类玩具个尺寸:71.5cm*35cm材质:木制品6800室外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图片单位产品介绍数量单价限价(元)备注1室外滑梯m套规格:850×509×437cm材质:塑胶及木制品1420002体能玩具套规格:720×400×175cm材质:PE板、镀锌管1235003木制攀岩墙套规格:200×150×200cm材质:木制品175004攀爬架中套规格:340×113×230cm材质:镀锌烤漆管128005草莓屋个规格:175×156×175cm材质:塑胶632506团队协力车口辆规格:187×28×52cm材质:塑胶6900公共类采购清单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单位产品介绍数量单价限价(元)备注1国企旗杆台规格:十米高 直径:102mm+89+76135002办公电脑h工台规格:六核十二线程 基础频率3GHz以上,显示器23.8英寸16+512G独显,配备1-2个120mm风扇,预装window11中文版104000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3办公桌椅1套规格:办公桌120*60*75 办公椅:弓形座椅1015004体重计(杠杆式)台规格:120KG身高体重称38005大型紫外线灯旺越台规格:65W无臭氧紫外线消毒灯36006灯光视力表cm-wm彐EW台规格:超薄LED2.5米E字32307额温枪台规格:高灵敏探头 双模式三色背光12808医药箱分层计合理理范箱规格:14寸 长35*宽*18*20cm22309雾化器技术升级颗粒细腻高效雾化G台规格:雾化颗粒5μm以下,雾化速率0.1-0.3ml/min,工作分贝65分贝以下2120010保健药品管理柜台规格:1800*1200*500mm1175011柜机空调3P台3P386500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12挂机空调1.5P台1.5P133000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二、售后服务基本要求(最低要求)1.质保期:所有货物均按照生产(制造)商提供的标准质保期限进行质保。2.维修响应机制:接到使用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维修,维修超24小时未解决的,中标方需提供同等规格备用货物。3.中标方不得因货物型号更新、停产等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需确保质保期内维修配件供应(若原厂配件停产,需提供不低于原配件标准的替代件,且不额外收费)。4.质保期届满前1个月,中标方需免费为使用方提供一次全面货物质检服务,出具质检报告并标注需要维护/更换的部件,同时提供后续维护服务方案(含收费标准,需低于市场均价)。5.若中标方未按本要求提供质保服务(如逾期响应、拒绝维修),使用方有权扣除相应违约金(每次违约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6.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中标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质保责任不受质保期届满限制。第五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1.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磋商¨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