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2026)
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G2026-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项目名称: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现更正为: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内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C2025-0017,现更正为: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G2026-0004。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6-0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
联系人:张雅妮
联系电话:0510-87439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丁蜀镇涧南路108号良光照明B栋4楼
联系人:刘梦芸
联系电话:13961539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梦芸
电话:13961539286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附件:
JSZC-320282-JYFZ-G2026-0004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宜兴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17:00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兰英
项目联系电话
13961539286
采购单位
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84205950
代理机构名称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毛兰英
宜兴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标)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G2026-0004采购人: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0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4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3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本项目招标公告已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提请遵守下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事项内 容1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G2026-00043.品 目:服务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预算金额:总预算4620.8382万元其中:采购包(1)2845.465788万元;采购包(2)1775.372412万元9.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具体明细如下:序号采购包养护区域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采购包(1)20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2845.4657882采购包(2)12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1775.372412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11.集中考察或答疑:无注:①本次招标分为2个采购包,分别报价,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采购包中的2个采购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采购包,已被推荐为上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剩余采购包的评审。 ②开评标顺序为:按采购包顺序。2资格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资格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5.特定资格要求: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以无效投标处理。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标签进入系统,应在“项目参与”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2.“CA锁”的使用:投标人须办理有效的CA锁(即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才可参与全流程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锁全省通用。3.CA锁办理方式、“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资料下载专栏中的《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指南》。4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1.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解密时间开始起30分钟内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价,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报价的视同已确认。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开标、评标及交互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发生故障、CA锁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而导致出现不稳定、中断、失效、超时等情况,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5在评审结束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且承担未及时作出响应的一切后果。参与远程交互的应当为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作出响应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2.采购活动时间: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2确定中标人时间:评标结束后,详见中标结果公告。6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人: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质疑受理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61517977联系地址:宜兴市丁蜀镇 邮政编码:214200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961539286联系地址:丁蜀镇涧南路108号良光照明B栋4楼邮政编码:214200“苏采云”客服投标人(供应商) 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联系电话:025-83633744、025-83633743财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直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行业分支机构通过总公司有效授权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支机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人员、证书、业绩等,但分支机构与总公司或同一总公司下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若为自然人的指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电子签章)”是指投标人的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即指自然人私章。2.4“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及相关产品。2.5“响应”指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实质性回应。2.6“证明材料”指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2.7“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苏采云”平台(系统)。2.8“中小企业声明”指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9“评审因素”是指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包括的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商务因素等方面。2.10“正偏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响应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响应情况劣于招标文件要求。3.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3.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类型,若为货物类项目,只对货物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进行认定,不再对投标人提供的配套服务作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评审时不予报价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4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照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采购标的明细及所属行业等内容逐一进行填报,并明确相关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新成立企业时间认定以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发证、登记日期为准。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2.7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即不给予小微企业报价扣除;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同时为小微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只享受一次针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3.2.8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体品目以“★”标注),且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获得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涉及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3.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体品目未以“★”标注),且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环境标志产品。3.5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6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7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3.8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根据需求标准提供相关设备和运维服务。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及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2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用按采购包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70%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本次报价中,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5.保密要求5.1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投标人应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并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6.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和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解决。6.3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中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说明与招标文件格式、说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格式、说明为准。6.4相关网站公告、公示信息如有不一致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7.招标文件的解释7.1本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和“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并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对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2)资格条件①资格声明函: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授权委托书):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社保):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⑥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⑧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作出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为准)⑨联合体:如采购人要求组成联合体或采购人允许组成联合体且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无需提供;⑩分包:如采购人要求分包或采购人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有分包意向的,应提供有效的分包情况说明,否则无需提供;⑪中小企业声明: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此处无需提供;⑫特定资格要求:无。注:以上近六个月、近十二个月是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向前推算(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月);资格声明函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前三年是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向前推算,一年按365天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承诺。(3)符合条件①投标函②明细报价表③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④项目人员配置清单⑤承诺书(4)价格折扣文件(5)其他相关材料上述(2)和(3)内容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相关材料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被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的,视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如上述“(2)资格条件”第⑥、⑦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以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如采购的项目中有多个采购包,投标人应当按照所参与的采购包提交相应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同采购包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得混用且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保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0.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4每种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投标文件的制作11.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11.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投标人承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1.4不因投标文件的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而否决投标。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可以以电子照片、截图等其他方式提供。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的证明材料,彩色、黑白均认可,但必须保证证明材料的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不一致,但必要的评审所需信息不影响评标判断的,视为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11.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均视为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授权。12.电子投标文件12.1投标人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苏采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电子档案保存,电子档案与纸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流程如下: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12.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投标文件,“苏采云”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2.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2.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3、投标文件的拒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4、投标文件的真实性14.1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4.2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将视同该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实质性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退还16.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8、无效投标的确认18.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的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修正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属于投标邀请函“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9)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提供虚假材料(含虚假承诺)的;(1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四、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分包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五、开标、资审、评标、定标、废标20、开标20.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苏采云开标大厅”召开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线上投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解密时间开始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平台运行无故障。20.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待进入评标环节以后,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21、资格性审查2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现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2资格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21.2.1按照本须知“9、投标文件的组成”中“(3)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2信用查询。①查询时间:采购人将在资审环节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②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22、评标22.1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2.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部分及其他“必须”或“应(应当)”等文字说明的相关要求。2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5评标方法和标准。22.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分别评定各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审后得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编写评审报告。若最终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序。注:除了算术修正(22.5.2)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意见。23、定标23、定标23.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2中标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5、废标的确认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未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六、投标保证金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七、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2中标人中标后5天内,完成配备的各项设施、设备工作,并请采购人对承诺的车辆进行验收,如验收未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向监督部门申请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如验收通过,中标人应于验收通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合同前的相关手续;并于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合同进行公告,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中标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27.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7.4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与采购人联系获取缴纳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全部结束后无息退还;如合同履行过程中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7.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财政监管部门将视情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27.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8.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宜兴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宜兴市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投标人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宜财采〔2022〕11号)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在“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由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28.2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八、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29、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投标服务及产品、产品安装(施工)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投标文件评审当日。九、验收30、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和响应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十、质疑处理31、询问31.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也可以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2、质疑32.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宜兴市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内容,可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自行下载。32.2质疑答复责任主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投标人认为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2.3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32.4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质疑,被质疑人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32.5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一经查实,被质疑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质疑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的财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人工保洁、道路机械清扫和冲洗、绿化管护、公厕保洁、垃圾桶清运、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路灯管护等。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采购包(1):包含20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采购包(2):包含12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报价,评审时按照先“采购包(1)”后“采购包(2)”的顺序依次进行,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得参与剩余采购包的评审,其剩余采购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兼中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本项目总预算:4620.8382万元其中:采购包(1)2845.465788万元;采购包(2)1775.372412万元采购包(1):20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预算明细:序号村庄名称年度预算(元/年)服务期限合计金额(元)1西望村460411.10 3年1381233.31 2张泽村608228.49 3年1824685.47 3洛涧村365593.00 3年1096779.00 4方钱村454232.21 3年1362696.63 5浦南村400536.34 3年1201609.01 6大浦村255883.71 3年767651.13 7汤庄村427675.46 3年1283026.38 8毛旗村335367.11 3年1006101.34 9施荡村364667.46 3年1094002.39 10双庙村455909.09 3年1367727.27 11双桥村780397.62 3年2341192.87 12洋渚村500258.87 3年1500776.62 13渭渎村395534.37 3年1186603.12 14查林村363181.70 3年1089545.10 15北塘村449864.93 3年1349594.80 16洋岸村319399.12 3年958197.36 17川埠村896529.20 3年2689587.60 18任墅村682876.25 3年2048628.75 19潜洛村580300.35 3年1740901.05 20周墅社区388039.56 3年1164118.68 合计9484885.96 3年28454657.88 采购包(2):12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预算明细:序号村庄名称年度预算(元/年)服务期限合计金额(元)1大港村767219.66 3年2301658.98 2三洞桥村764021.10 3年2292063.29 3紫砂村384228.87 3年1152686.62 4陶渊村349287.29 3年1047861.87 5建新村311049.24 3年933147.72 6塍里村386690.10 3年1160070.29 7上坝村724877.28 3年2174631.83 8汤渡社区123678.84 3年371036.53 9定溪村607384.26 3年1822152.78 10洑东村984104.77 3年2952314.32 11潘南社区169883.75 3年509651.25 12蜀山社区345482.89 3年1036448.66 合计5917908.04 3年17753724.12 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一、项目技术要求(1)项目概况:丁蜀镇隶属于无锡市宜兴市,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东濒太湖,西部为天目山余脉,面积192.18平方千米,人口约20.29万人,占宜兴市的五分之一,属宜兴市市区,是宜兴的两个主城区之一。中国陶文化发源地。丁蜀镇是宜兴市的人口大镇、工业重镇、历史文化特色镇和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山水相依,风景秀丽,人文荟萃,是著名阳羡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江南旅游胜地之一。陶艺创作异彩纷呈,紫玉金砂享誉世界。源远流长的陶文化孕育了丁蜀人勤劳质朴、敢闯敢试、百折不挠的优秀品格,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丁蜀镇是宜兴自然禀赋最集中、历史文化底蕴最深厚、交通区位条件最优越、经济实力最雄厚的板块之一。2000年江苏省将丁蜀镇规划定位为“我国著名的陶都”,江苏省重要的工业旅游城市,苏、浙、皖接壤地区的商贸综合服务城市。2010年,通过江苏试点“强镇扩权”被赋予县级管理权。2016年10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2019年1月9日,凭借陶瓷入选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2019年9月11日,丁蜀镇入选“2018中国乡镇综合竞争力100强”。丁蜀镇下辖32个行政村(中心社区),为了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顺应发展的需要将长效管理推向市场,和专业的公司携手一起把丁蜀镇建设成为自然环境更优美、人居环境更舒适的美好家园。(2)作业内容:采购包(1)作业量总表序号作业项目数量单位备注1道路人工保洁15813户2道路机械清扫、冲洗305.32㎞3绿化管护143105.28 ㎡4公厕保洁122座5垃圾桶清运4024只6厨余垃圾分类收运20个7路灯管护4617杆采购包(2)作业量总表序号作业项目数量单位备注1道路人工保洁10484户2道路机械清扫、冲洗130.85㎞3绿化管护70340㎡4公厕保洁63座5垃圾桶清运2198只6厨余垃圾分类收运12个7路灯管护3303杆采购包(1):村庄环卫作业量序号村庄名称道路长度(km)居民户数(户)垃圾桶数量(只)绿化面积(㎡)路灯数量(杆)公厕数量(座)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个)备注1西望村9.1678220365039531 2张泽村9.221210220677032041 3洛涧村20.5350236890024531 4方钱村12765194570014381 5浦南村8.7720175630011541 6大浦村34898018005661 7汤庄村9.5650222800021031 8毛旗村9.650518856005931 9施荡村11.15801801000016021 10双庙村9635210850048031 11双桥村21.351379343876028891 12洋渚村8.86782367500305111 13渭渎村13.857001391200016171 14查林村328940900030841 15北塘村11.16522818068.2811411 16洋岸村14.5350168820012091 17川埠村35159635011000405131 18任墅村3811812503357367111 19潜洛村231069230650026051 20周墅社区67321023500106131 合计305.32158134024143105.28461712220采购包(2):村庄环卫作业量序号村庄名称道路长度(km)居民户数(户)垃圾桶数量(只)绿化面积(㎡)路灯数量(杆)公厕数量(座)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个)备注1大港村17.291162380600054031 2三洞桥村14.71349321770042251 3紫砂村5.54970012350119121 4陶渊村6.847321243009821 5建新村1052010080005091 6塍里村7.5648148450019661 7上坝村19.461251257600059361 8汤渡社区2.32320019603021 9定溪村11.73856350580025041 10洑东村15.611659430820062081 11潘南社区352003002001 12蜀山社区16.97560523036561 合计130.851048421987034033036312二、项目组人员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以下人员不得重复担任不同岗位):①采购包(1):村庄环卫人员配置要求:序号作业项目岗位数量备注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1管理人员7安全管理人员22道路清扫保洁清扫车辆驾驶员33其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机械化作业其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驾驶员104路灯管护登高作业车辆驾驶员1作业人员25其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机械化作业辅助工106村庄道路保洁、绿化管护、公厕保洁村庄保洁员180合计216②采购包(2):村庄环卫人员配置要求:序号作业项目岗位数量备注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1管理人员4安全管理人员22道路清扫保洁清扫车辆驾驶员23其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机械化作业其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驾驶员64路灯管护登高作业车辆驾驶员1作业人员25其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机械化作业辅助工66村庄道路保洁、绿化管护、公厕保洁村庄保洁员122合计146注:(1)以上人员工资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的缴纳雇主责任险,责任险丧亡保障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且须根据本项目全年无休的特点,充分考虑加班、节日福利等各种费用。*(2)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项目组成员)不满足招标文件最低配置要求的,须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之内,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到位。(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三、车辆、设备最低配置要求:1、投标人的机械设备配置不得少于下列标准,且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相应的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确保达到质量考核标准。①采购包(1):村庄环卫机械配置要求:序号作业项目设备名称设备类别规格数量(台)备注1项目管理巡查车机动车五座(含)以上轿车12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车机动车3吨1机扫车机动车3吨2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车机动车3吨9至少需配备新能源收集车1辆电动三轮保洁车小型电动车30厨余垃圾收集车机动车13绿化管护绿化管护车辆、设备浇水、治虫专业管护车1绿篱机8割灌机154路灯管护高空作业车1可租赁②采购包(2):村庄环卫机械配置要求:序号作业项目设备名称设备类别规格数量(台)备注1项目管理巡查车机动车五座(含)以上轿车12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车机动车3吨1机扫车机动车3吨1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车机动车3吨5至少需配备新能源收集车1辆电动三轮保洁车小型电动车20厨余垃圾收集车机动车13绿化管护绿化管护车辆、设备浇水、治虫专业管护车1绿篱机5割灌机94路灯管护高空作业车1可租赁(1)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有拟用于本项目的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购车发票、行驶证、保险单据复印件,小型电动车等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中标后,采购人将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行驶证、购置发票等资料验收车辆、设备的到位情况,若发现不一致,报监管部门按违约处置。*(2)投标时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现有车辆、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所有车辆、设备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四、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1)道路保洁:道路保洁应达到《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标准》(CJJ/T126-2022)、《江苏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设施设备配置标准》(2016试行)、《江苏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及镇、村级考核标准。(1.1)人工保洁①各类道路均实行“普扫+巡回保洁”,实施动态管理,达到“扫地扫到边,扫净能见底,保洁无断档”;②道路清扫保洁按“三步工作法”进行:一扫:各类道路均实行一遍或二遍普扫,早普扫时间5:30—7:30,3-10月提前半小时;重点区域13∶00后补扫一次,不得脱扫、漏扫;每天进行一遍“小广告”整治清除和公交站台保洁。二转:实行全天候、全时段巡回保洁,二级道路实行12小时保洁,三级道路及时保洁,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夏季保洁时间延长至22:00。巡回保洁作业统一使用小扫帚,达到路面见本色,隔离栏(墩)下、树坑内、下水井箅口无杂物、落叶、积尘及污水横流。三捡:巡回捡拾道路和绿化带各种杂物。废弃物控制指标为:二类道路每标段少于3个,三类道路每标段少于4个。保洁作业时间内污染物在二类道路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三类道路不超过40分钟。③各路段配备机动三轮车巡回收集清运垃圾;④保洁垃圾就近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点倾倒,不得倒入绿化带、河道和窨井等设施内。落叶需要装入专用收集袋,统一清运,严禁焚烧垃圾及树叶;⑤每日安排保洁巡查电瓶车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主要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每日安排电动巡查车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主要对背街小巷进行巡查,如实填写巡查时间、人员、路段和路面保洁状况;清扫和保洁工具手柄及保洁三轮车后箱贴涂反光标志。保洁员上岗必须着警示保洁服,普扫时在前方设置警示设施。普扫实行分组联合作业,必要时安排1人进行交通疏导和提示;清扫保洁工人上岗期间不得有闲聊、窜岗,坐地休息、翻越栏杆、闯红灯等违反劳动纪律和交通法规的行为;保洁车辆作业中或下班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如停放在花圃顶头或护栏内侧等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地方。⑥路面、水沟、边沟、店面余坪、树穴草丛等整洁,路面基本见本色;道路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⑦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无废弃物,如纸屑、果皮、塑膜、烟蒂、痰迹等,且路面无污水;道路、水泥墙面上“小广告”,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公交候车站(台)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⑧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1.2)机械化清扫保洁①机械化作业时间环卫机械化作业道路等级机械化保洁作业时间(小时/日)二级道路14~16三级道路10~14②机械化作业频次环卫机械化作业道路等级环卫机械化作业频次明细(次/日)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清洗二级道路≥1≥2≥1≥3每周不少于1次三级道路≥1≥1≥1≥2每两周不少于1次③机械化作业路面感观量化要求项目二级道路三级道路纸屑果皮等白色垃圾(片/1000米)≤20≤25烟蒂(个/1000米)≤14≤16污迹(口香糖等)(处/1000米)≤8≤10积泥(沙)(处/1000米)微微侧石(包括窨井)干净基本干净路面见本色基本见本色④道路机扫作业质量标准:机扫作业时不扬尘、不漏污,机扫作业后路牙无浮土、路面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a、每天作业前检查车况、扫刷、吸盘、油、水、警示灯等装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并加足作业用水。b、作业前应检查扫刷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毛稍压地面为合适,吸嘴调整到无垃圾遗漏为止。c、机扫车辆沿两侧机动车道侧石平推作业。作业时可根据路面污染情况选用一挡或二档。清扫作业时选用一挡,行驶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2000转/分;保洁作业时选用二挡,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1800转/分。d、机扫车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e、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废弃物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人工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f、机扫车清扫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排放污水和卸清垃圾。⑤道路机械化冲洗作业质量标准:冲洗作业时要先中央后两边,并及时调整高压喷嘴位置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a、冲洗作业应在机扫作业15分钟前进行。b、冲洗作业时控制车速为5公里/小时~10公里/小时;冲洗压力≥300千帕,洒水量0.2~2.0升/平方米,喷水口喷水有力,不得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c、冲洗作业宜安排在22:00~次日早6:00时段,作业时应禁鸣,避免噪音扰民,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d、冲洗作业时不得漏洗,如路面较宽,应二次冲刷,不得倒车作业。e、冲洗作业时应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⑥道路机械化洒水作业质量标准:镇区道路洒水作业后,路面湿润无漏洒或积水现象;a、洒水作业时,必须播放提示音乐,提示行人避让,提示音乐出现故障时应停止作业。b、作业时控制车速为25公里/小时~30公里/小时,喷水口喷水有力,不得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洒水作业应覆盖道路的所有机动车道,不得漏洒,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c、洒水作业必须按照不同季节调整作业模式,以达到降尘、控尘、除尘和夏季小环境降温的效果。1)当气温在5℃~25℃时,洒水作业时利用水车后上部位圆弧状喷雾架及车后下直管状喷雾架进行喷雾降尘作业,来降低、过滤空气中的有害微颗粒,抑制扬尘;2)当气温≥25℃时,驾驶员应根据路面情况,以洒水嘴的个数及油门大小来控制洒水宽度,保证全路面的降温和湿润;3)当气温≥30℃时,洒水作业应增加作业频次,二级道路每日洒水不少于2次,三级道路每日洒水不少于1次。⑦道路机械化清洗作业质量标准:清洗作业后应达到以上规定的全部要求,且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积尘、积水,见本色。镇区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实行道路等级作业方法,按照所属的道路等级安排机械化作业,遇天气和季节性原因应酌情增减机械化作业频次。⑧遇到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启动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急预案;⑨当气温≤5℃时,桥面、坡道、高架的冲洗、洒水、洗扫作业应暂停;当气温≤2℃时,必须停止全部冲洗、洒水、洗扫作业,与此同时道路清扫全部采用吸扫作业方式;⑩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状况,白天宜安排机械化保洁作业和洒水作业,夜间宜安排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2)垃圾收运①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尽量减少噪音,做到收集桶轻拿轻放。收集结束后,收集桶应放回原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收集箱(桶)周围1米范围内无杂物、散落垃圾和污水;②垃圾收集车辆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密闭,禁止抛洒滴漏;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载重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③其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时要确保专车专用,禁止“混装混运”。④收集后的垃圾必须及时运至镇垃圾压缩站或政府指定的宜兴市范围的场所,严禁乱倒、乱卸、自行填埋或焚烧。进入垃圾压缩站倾卸垃圾时,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调度,禁止插队;(3)垃圾桶清洗①垃圾桶应保持完好、无焚烧痕迹,完好率应不低于98%,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和采购方汇报;②垃圾桶应每天进行擦洗保洁,做到无明显积尘、蛛网、污垢,保证垃圾箱(桶)四周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蝇、无臭;箱体和桶体无乱涂写、乱张贴现象。(4)公厕管理公厕管理应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建城[1997]21号)、《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及镇、村级考核标准。①公厕开放时间为早上6:00至夜间21:00,特殊情况另行规定;②按照公厕开放时间实行保洁,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尽量做到随脏随保;③公厕管理作业包括公厕周边卫生、公厕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隔板(隔墙)、卫生洁具及其他室内设施的清洁、消杀和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④公厕每日须早擦夜洗,按公厕卫生达标要求进行地面的清扫、卫生洁具的清洁、用具的擦洗等。公厕内外做到地上无垃圾、污泥、浊水、秽物、粪迹、蛛网,地面应光洁,无积水;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洪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⑤公厕的清洁一般应“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先湿后干”依次进行,对于单个器具的清洁,应按先内后外再对各附件进行清洁的顺序进行;⑥定期对公厕周边卫生进行清扫及时清理公厕周边的“牛皮癣”广告;⑦发现设施、设备被盗或补破坏,水箱、水龙头破损或漏水,及时关闭水源,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新;⑧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截粪池(井)应当封闭并及时疏通、清掏。清掏作业结束后,应盖严粪口,并及时清洗场地和清掏工具。清掏出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排放,不得乱排乱倒;⑨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公厕四周3~5m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⑩公厕粪便清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a、应定期清除公厕贮(化)粪池粪便,粪水不满溢;b、收集和运输窗口应密闭性好,无滴漏,清掏作业中不得有泄漏、遗撒,收运粪便时,容器应加盖密闭;c、应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5)绿化管护①保障养护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的存活及造型,死株现象不得大于3%,并及时进行补植;②乔木、灌木植物养护标准:a、生长势:正常。黄叶,弱枝,分蘖及时修剪。b、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并有效预防虫害蔓延。c、枝、干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枝;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d、行道树缺株及时汇报。e、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f、冬季及时对乔木及时刷白,挖坑埋药,春秋季及时施肥,夏季防虫害。③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④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⑤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⑥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基本清晰,线条基本整齐,无残缺,基本无杂草,修剪及时;⑦造型植物修剪合理,线条基本齐整、圆滑。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或体量基本保持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⑧藤本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牵引合理,覆盖率不低于85%;⑨草本花卉正常,株型完整,开花适时,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得到合理修剪;⑩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50天,覆盖率不小于90%,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5%,无积水,修剪合理,每年修剪不少于6次,草高不超过8cm;⑪水生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生长范围基本符合景观要求;⑫补植、改植于5天内完成。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他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98%以上;⑬及时预防灾害性天气的损害,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6)路灯管护①配电箱(柜)室:a、配电室门窗清洁无破损,房屋无渗漏水现象;b、配电箱(柜)体保持完整无缺,不渗水、无积灰、无锈蚀;c、接触器(可控硅元件),熔断器等电器元件和导线,应绝缘良好,各零部件无变形缺损;d、各接触点如有烧毛现象,应予调换或用细砂皮打光,间隙要调整至符合要求;e、熔丝(芯)发现烧热变形,应及时更换;f、定时控制器应根据季节每周或半月进行一次开关灯时间的调整,每年一次对其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g、可控硅元件应检查其电路及散热器是否完整良好;h、配电柜仪表完好,指示正确,各部件联结坚固无松动。②架空线路:a、电杆不歪斜,横担平直,发现歪斜应予以及时调整,对杆根进行培土、夯实;b、导线弧垂有明显变化应予调平,发现断股应更换或按规定绑扎;c、瓷瓶完整无缺,无裂纹,更换松脱的瓷瓶绑线;d、拉线无锈蚀,无松弛现象;e、架空线路周围无影响线路正常运行的树木(树木距带电物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f、所有横担、瓷瓶、抱箍、拉线等紧固螺栓无松动和锈蚀现象。③电缆线路a、电缆线路(穿管地埋线路)的路面上应无开挖、新的建筑打桩、植树及有可能腐蚀电缆的化学物品;b、电缆线路在地上部分的钢带、保护管、固定设备无锈蚀,标桩完整无缺;c、接头坚固螺母(压接管)无松动、发热现象,绝缘包带无老化开裂,钢带接地良好;d、分段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兆欧;e、灯箱座、人孔、手孔井内干净无异物,电缆标志牌齐全、字迹清楚;f、巡视检查对有严重缺陷和损伤,并已无法处理的电缆(穿管导线)线路应分段或全部更新。④照明器具a、灯具、灯架完好清洁、无蛛网、无积污、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对严重影响照明安全的器件应予以整修更换;b、灯具引下线和管内穿线绝缘良好,无破皮、塑料绝缘开裂等现象,引下线只能有一个接头;c、透明罩或玻璃灯罩无破碎和裂纹,但对不影响安全的裂纹(长度不大于50毫米)、穿孔、缺边(直径不超过20毫米)可视情况处理;d、灯罩内反光器要保持其光亮,已经积污而不起反光作用的应予清扫除污,如发现变形断裂不能再用的即更换;e、悬臂灯架引下线瓷瓶、熔断器完整无缺损,所有紧固螺母牢靠无松动;f、及时更换损坏的电气元件、电容器、电子触发器、镇流器,所更换的电气元件符合安装质量标准并与原设计规格一致。⑤高杆照明a、灯盘、灯具、透明罩、反光器等应符合《江苏省道路照明技术规范》第167条规定的巡检;b、传动机构钢丝绳无损伤、接头无松动等现象,挂脱钩机构灵活可靠无异常;c、电动机、变速箱支架牢固可靠,变速箱无油质污染、缺油等情况,齿轮无异常;d、限位开关触点准确、控制电器触头无电蚀、接头接点完好无损;e、导线应无受压、受夹、受损、老化等现象,各相工作电流正常;f、灯杆、灯盘骨架无锈蚀,保护接地装置良好。⑥专用灯杆a、灯杆杆身倾斜不大于杆长1%;b、混凝土杆身完整无裂缝、破损现象;c、金属灯杆杆身无破损、锈蚀现象,油漆杆无油漆剥落;d、灯杆预埋基础周围土地坚实无松动凸陷,混凝土无破损;e、基础法兰螺栓无松动;f、保护接地良好,接地电阻≤10欧。⑦三遥设施a、三遥设备运行正常,主站、从站接发良好;b、主控室设备安全运行,专人负责运行值班;c、从站设施接地良好,灯杆、终端箱等无锈蚀、老化现象。⑧亮灯率a、一般大灯每月巡修三次,小灯每月巡修两次;b、中杆灯每月巡修一次;c、高杆灯每月巡修一次;d、亮灯率≥95%;e、建立健全的巡修制度和各类原始记录台账。五、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考核以作业质量为中心,依据本项目考核细则,严格考核。(二)考核方式(1)依据检查记录,采取月评和季度综合考评的办法。集中考核和日常巡查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由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涉及作业范围内的村和社区等每季度对作业单位实施项目进行考核。日常巡查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日常巡查考核。(2)日常巡查考核结果当月公布,集中考核结果每季度公布。(三)考核办法按行政村及中心社区单独进行考核并计算当月服务经费。考核分数与当月服务经费挂钩:①当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合格,不予扣款;②考核分89~85分以下的(含85分),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5%;③考核分84~80分以下的(含80分),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10%;④考核分79~75分以下的(含75分),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0%;⑤考核分74分以下的(含74分),考核判定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50%。如连续三个月考核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四)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道路清扫机扫1、未实施机械化普扫作业或未按时完成作业的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2、每天未完成一次普扫的一次扣0.5分3、机扫作业时扬尘、漏污,机扫作业后存在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每发现一次扣0.5分4、道路洒水作业后,存在漏洒或积水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5分人扫1、清扫不能按时进行或按时完成的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2、清扫不全面、不彻底,结束后路面不整洁,有漏扫、死角、浮灰重的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3、清扫完毕,承包人不进行清扫质量验收和人员交接的一次扣0.5分卫生保洁1、路面、人行道、绿化带上发现杂物,未及时清除的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2、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零星污染不能及时消除的一处扣0.5分3、窨井盖不洁,有污物的一处扣0.5分4、路面有污水的每平米扣0.5分5、公用设施发现污渍的一处扣0.5分6、公厕发现明显气味一次扣0.5分7、公厕发现便池结茧、小便顺地横流、大便成堆一处扣0.5分8、公厕发现便纸遍地一次扣0.5分9、公厕发现有乱画乱贴一处扣0.5分10、发现公厕外有污物一次扣0.5分11、对公厕的水源管控未落实管理责任,导致水源浪费一次扣0.5分12、公厕的自来水龙头及其它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一次扣0.5分垃圾收运与设施维护1、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收运的一次扣0.5分2、装卸垃圾没有符合作业要求的,噪音过大的如有市民投诉一次扣0.5分3、实行垃圾分类的垃圾混装的一次扣1分。4、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每台次扣1分5、收运途中,撒落垃圾一次扣0.5分6、不按规定地点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 一次扣1分7、车容不整洁,有明显污渍,影响市容市貌的每台次扣0.5分8、垃圾箱内垃圾积压,满溢的一次扣0.5分9、垃圾桶摆放(清运收集后)必须摆放正确,正面朝外一处扣0.5分。10、垃圾桶特别脏一次扣0.5分路灯管护1、亮灯率≥95%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2、每日对区域内路灯亮灯情况循环检查1次,建立巡查台账,有情况上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3、灭灯故障及时处理,及时组织维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0.5分4、灯杆无倾斜,灯具完好,无脱落,发现及时上报处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5、配电箱柜完整无缺、不渗水、无腐蚀,箱内电气设备完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6、照明设施(包括灯具灯罩)应定期维护,保持整洁完好,确保正常运行,并记录未按规定定期维护的每次扣0.5分。7、人、机、具应符合安全规定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有一次扣1分8、路灯杆编号应完整统一,无缺损、脱落发现缺损、脱落,每处扣0.5分9、有相关养护设施巡查记录,且记录完整准确,反应实际,及时整理记录并归类无相关养护巡查记录或日常工作记录的扣1分,记录不全面、完整的扣1分,未整理归类扣2分绿化管护1、保障养护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的存活及造型,死株现象不得大于3%,并及时进行补植未按标准作业,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2、叶子应保持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并有效预防虫害蔓延未按标准作业,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3、枝、干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枝;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未按标准作业,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未按标准作业,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5、冬季及时对乔木刷白,挖坑埋药,春秋季及时施肥,夏季防虫害未按标准作业,一个作业范围扣0.5分6、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未按标准作业,发现一次,扣0.5分项目管理1、作业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中途换岗、做私事的一次扣0.5分2、作业人员上岗工作服不穿戴整齐的一人一次扣0.5分3、作业人员不及时解决卫生督查人员指出路段所存在的问题,甚至无理顶撞争吵的一次扣1分4、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其它突发事件等未组织安排,导致路段出现问题的一次扣2分5、市容卫生管理整治不积极配合一次扣2分6、不按环卫管理部门要求,对乱倒垃圾行期不进行教育、制止的一次扣2分7、在宜兴市级及以上的考核中出于黑榜被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宜兴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宜财办〔2016〕20号)。4、付款步骤:按月度计算当月32个行政村及中心社区经考核后确定的当月服务经费累计金额,每季度支付本季度累计的季度服务经费的70%,剩余部分于第二年底付清。*5、投标报价说明:报价一览表必须填写3年服务期的总投标报价。七、实质性要求本章有关服务与商务条款的要求为基准要求,如投标人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投标,投标人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分项目(总分100分)技术商务部分85分价格部分15分二、评审内容: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技术部分(70分)1服务总体方案15分服务总体方案的针对性强、非常合理、非常科学的,得15分;服务总体方案的针对性一般、基本合理、基本科学的,得10分;服务总体方案的针对性不够、不够合理、不够科学的,得5分;无则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15分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强、非常合理、非常科学的,得15分;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一般、基本合理、基本科学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不够、不够合理、不够科学的,得5分;无则不得分。3安全保证措施15分安全保证措施针对性强、非常合理、非常科学的,得15分;安全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合理、基本科学的,得10分;安全保证措施针对性不够、不够合理、不够科学的,得5分;无则不得分。4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保证措施10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7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保证措施不够合理、不够可行的,得4分;无则不得分。5突发问题的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理措施10分突发问题的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理措施非常完整、合理的,得10分;突发问题的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理措施基本完整、合理的,得7分;突发问题的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理措施不够完整、合理的,得4分;无则不得分。6服务承诺5分服务承诺内容及违约的相关处罚非常完整、合理的,得5分;服务承诺内容及违约的相关处罚基本完整、合理的,得3分;服务承诺内容及违约的相关处罚不够完整、合理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商务部分(15分)1综合实力3分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张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得分]2人员配备4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卫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人,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类似业绩8分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服务内容同时包括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绿化管护、公厕管护、路灯管护的,每个得4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或协议书)中不反映评审要点的,应提供第三方的相关证明,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2、价格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1价格部分1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备注:①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②投标文件中评分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后果自负;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得分;④本项目除价格分按采购包段评审外其他只评一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采购包:项目编号:甲方: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采购包: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1.2标的1.2.1项目名称:;1.2.2项目数量:;1.2.3项目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1.4.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与采购人联系获取缴纳账户信息。1.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全部结束后无息退还;如合同履行过程中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5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5.1付款方式:;1.5.2发票开具方式:。1.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6.1履行期限:;1.6.2履行地点:;1.6.3履行方式:。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7.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5由于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1.7.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持份,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技术成果归属甲方。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合同变更2.8.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8.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如招标文件“第一章报价邀请函”中甲方接受成交后分包,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2.10.5“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定期进行验收;2.14.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二〇二六年月日(1)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采购包)投标人全称(CA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标题内容 (小写)内容(大写)丁蜀镇村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采购包 ) 元 元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项目编号:日期: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我公司参加贵单位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G2026-000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时不存在有效期限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人(电子签章):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G2026-0004)的投标,以我方名义签署、确认、澄清、提交、撤回、修改相关文件和处理投标活动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被授权代表已知晓并接受委托事项。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办理的事项(在委托期限内)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被授权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___年___月__日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社保):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9、中小企业声明注: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无需提供。10、特定资格要求注: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无需提供。(三)符合条件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我方收到你们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YFZ-G2026-0004)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已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了服务的偏离情况,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3.我方参与投标即表示认可并遵守本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不再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更正文件提出质疑和投诉。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投标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服务任务。5.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及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中标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中标资格。7.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1.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不填写视为无。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人(电子签章):2.明细报价表(格式):2.1明细报价表(采购包(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作业项目数量单位单价(元)年度分项总报价(元)1道路人工保洁15813元/户·年2道路机械清扫、冲洗305.32元/㎞·年3绿化管护143105.28 元/㎡·年4公厕保洁122元/座·年 5垃圾桶清运4024元/只·年 6厨余垃圾分类收运20元/个·年 7路灯管护4617元/杆·年 当年度服务金额合计(小写)(大写)3年累计服务金额合计(小写)(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应当根据“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详细填写明细报价表,须包括本次采购的所有细项及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如本表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明细报价表(格式):2.1明细报价表(采购包(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作业项目数量单位单价(元)年度分项总报价(元)1道路人工保洁10484元/户·年2道路机械清扫、冲洗130.85元/㎞·年3绿化管护70340元/㎡·年4公厕保洁63元/座·年 5垃圾桶清运2198元/只·年 6厨余垃圾分类收运12元/个·年 7路灯管护3303元/杆·年 当年度服务金额合计(小写)(大写)3年累计服务金额合计(小写)(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应当根据“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详细填写明细报价表,须包括本次采购的所有细项及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如本表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采购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报价内容正偏离/负偏离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相关要求,将自身响应的偏离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详细填入上表,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若未填写上表,视为完全响应;(2)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若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请在本表后自行添加。4、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采购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编号是否驻扎现场12345678910…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原件扫描件(标注各人员所处位置)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填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3.上述人员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人(电子签章):5、服务内容详细说明(格式自拟)供应商根据“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提出的技术、服务、人员等实质性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进行承诺的,应当进行承诺。(四)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企业性质投标产品类别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产品)类型声明1小微型企业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微企业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是/不是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承接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是/不是3监狱企业服务的承接商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是/不是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若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附件1-附件2可自行删除;(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人将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应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五)其他相关材料供应商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等要求,提交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关评分项不得分。(六)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一体化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