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招标变更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BJZFCG(2025TP)015-0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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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2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2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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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响应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逾期上传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系统自动拒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响应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逾期上传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系统自动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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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6年2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本项目支持线上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供应商仅需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
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6年2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本项目支持线上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供应商仅需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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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NVR网络硬盘录像机身份证阅读器 (详见更正后的采购需求)签字版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
地 址:和田县布扎克乡工业园区库萨村502号
联系方式:0903-203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迪女士
电 话:0903-2095002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1)(1).pdf935764

和田地区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HTBJZFCG(2025TP)015-01-03采购单位:和田地区某单位代理机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26年2月11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签订合同及合同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2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HTBJZFCG(2025TP)015-01-0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60万元最高限价:16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具体时间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执行;(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内容在评审环节由谈判小组现场查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2.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3.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集采机构将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5.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响应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系统自动拒收);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6年2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本项目支持线上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供应商仅需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其他事项: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②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③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④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以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地区某单位地址:和田县布扎克乡工业园区库萨村502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方式:0903-2030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人:迪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903-203922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某单位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HTBJZFCG(2025TP)015-01-032采购人单位:和田地区某单位地址:和田县布扎克乡工业园区库萨村502号座机:0903-2030050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人:迪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4监管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903-2039229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1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0万元,其他资金为160万元。6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及以上包的成交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9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1.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的(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性采购产品(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对得分相同(最低评标价法中价格相同)并能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采取优先采购。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确定核心产品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服务器、磁盘阵列存储为核心产品。12进口产品响应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13响应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12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4报价的次数报价次数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最后报价前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15询问和质疑1.关于第三章采购需求、参数等内容的询问及质疑请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0903-2030050邮箱:/邮寄地址:和田县布扎克乡工业园区(库萨村502号)2.关于采购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等内容的询问及质疑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迪女士联系电话:0903-2095002邮箱:htzc2095001@163.com邮寄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2.质疑函请参照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质疑函范本(http://www.ccgp-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5询问和质疑xin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3338&articleId=rwZbW+cFXei/eAvAJQ2o+Q==&utm=site.site-PC-42166.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2.dd6233e05eca11efbc5b930dcb75e3e2)编制。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和田地区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书请参照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投诉书范本(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3338&articleId=8AgNKoBT6+eooi69tssU7w==&utm=site.site-PC-42166.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1.dd6233e05eca11efbc5b930dcb75e3e2)编制。17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18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19响应文件编制、递交与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供应商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于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响应无效。供应商须用“项目采购-开启响应文件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0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1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22报价有效期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23谈判小组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24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5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确定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27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由采购单位组织统一踏勘。2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无需支付代理服务费2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费用的8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30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3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其他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执行;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即: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32优惠率的解释(如有)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3利害关系人处理1.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33利害关系人处理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4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特别提醒:1.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响应处理)。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视为无效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6.所有响应单位对谈判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7.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至评审结束期间,应派工作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平台信息,并确保所留联系人的电话保持畅通,如因联系不上或未及时答复造成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8.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至签订合同之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废标、重新采购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目。(二)供应商须知说明一、总则1.适用范围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2.3“货物”指谈判文件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谈判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2.6“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3.3.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3.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响应或者代理响应,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响应咨询。3.8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3.9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响应保证金(如有)。3.10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资格。4.响应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5.纪律5.1供应商纪律5.1供应商的响应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1.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5.1.3.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1.3.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5.1.3.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中标;5.1.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5.1.3.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5.1.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1.4.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1.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1.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1.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2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5.2.1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5.2.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5.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5.3.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5.4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5.4.1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谈判评审;(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5.5.1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谈判文件7.谈判文件组成7.1谈判文件的组成7.1.1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谈判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1.2根据本章第7.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1.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2答疑及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2.1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政采云“更正公告”。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供应商疑问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响应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7.2.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2.4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内进行披露,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采购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7.2.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资料。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4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知识产权9.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三、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资料、附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3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10.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1.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参与谈判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谈判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3.1.2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1.3.2需提供近1年内或上一年度(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11.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1.3.4.1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3.4.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1.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2.此项内容由相关人员现场查询。11.3.5.1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11.3.5.2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近1个月新成立企业及自然人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1.4符合性审查部分11.4.1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需满足3家。11.4.2响应文件需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签字、盖章。11.4.3响应报价为有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设置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1.4.4响应文件中不得含有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4.5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含政府采购政策需落实的内容),且需提供《所供货物(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函》及满足采购需求服务内容的相关资料。格式以谈判文件要求为准。11.4.6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皆做出响应(包含响应承诺函、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说明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表等内容)。11.4.7.1供应商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以谈判文件要求为准。11.4.7.2谈判小组发现是否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11.5商务部分11.5.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相关商务要求提供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1.6技术部分11.6.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提供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12.1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2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12.3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审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3.响应报价13.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项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3.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响应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3.5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13.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3.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视其响应无效。13.8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一对一报价确认。13.9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10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1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被拒绝。13.1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规定执行。13.1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3.16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价格以及其他事项。13.17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1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响应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1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4.响应有效期14.1本项目的响应有效期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规定。响应有效期自开启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响应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5.响应内容填写说明15.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15.2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15.3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谈判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5.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响应保证金16.响应保证金(如有)16.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响应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16.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方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6.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响应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16.5如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对本单位响应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供应商应在开启响应文件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16.6开启响应文件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或采购人统一办理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谈判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响应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加密17.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线上递交响应文件。18.2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8.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只需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9.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六、开启响应文件20.开启响应文件20.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20.1.1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20.1.2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0.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货物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特殊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结束;不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继续进行;20.1.4供应商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20.1.5开启响应文件结束。20.2开启响应文件20.2.1开启响应文件应当在谈判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规定时间内签到。20.2.2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启响应文件记录由供应商线上确认。20.2.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和开启响应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视同认可开启响应文件结果。20.2.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20.2.5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供应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澄清答疑】功能,限时在线提交上述内容。系统不接受超时提交的澄清、材料和报价。A.采用见面开启响应文件方式(是否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用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启响应文件并签到。开启响应文件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检查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各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审。开启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启响应文件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启响应文件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启响应文件现场。B.采用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方式(是否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线上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启响应文件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开启响应文件系统(见招标公告),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启响应文件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七、评审21.组建谈判小组21.1谈判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21.2评审专家的抽取21.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1.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1.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1.4谈判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1.5谈判小组具有依据谈判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1.6谈判小组的职责:21.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21.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1.6.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6.4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1.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7谈判小组的义务:21.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1.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21.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1.7.4发现供应商在招谈判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21.7.5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7.6编写评审报告;21.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1.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1.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21.8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1.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1.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21.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21.9评审程序21.9.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1.9.2组织推荐谈判小组组长;21.9.3资格性审查;21.9.4符合性审查;21.9.5澄清有关问题;21.9.6谈判(谈判小组发起报价)21.9.7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21.9.8谈判小组进行排名;21.9.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1.9.9编写评审报告。21.9.10宣布评审结果。22.评审过程22.1资格性审查22.1.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未有效响应供应商。2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2.2符合性审查22.2.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22.2.2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22.3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4谈判、最后报价2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2.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22.4.3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4.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2.5.成交22.5.1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5.2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2.5.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结果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协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2.5.4对于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人的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22.5.5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5.6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符合性认定错误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5.7谈判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2.6.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22.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后立即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签发成交通知书。22.6.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23.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23.2对实质性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23.3对经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人代表确认内容不响应的。23.4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23.5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23.6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23.7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23.8谈判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23.9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签章的;23.10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23.11响应文件含有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3.12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2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23.13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5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4.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5.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5.1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25.1.1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谈判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25.1.2退出谈判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谈判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5.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违法违规情形2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26.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26.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26.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26.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26.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26.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6.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26.3.1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6.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26.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26.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6.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26.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谈判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27.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新疆政府采购活动:27.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27.7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FF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27.8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28.评审相关要求28.1开启响应文件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8.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时对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28.3电子招响应的应急措施28.3.1电子开启响应文件、评审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审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启响应文件的暂停开启响应文件。已在系统内开启响应文件、评审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8.3.2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启响应文件、评审。八、履约担保29.履约担保29.1履约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29.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九、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0.2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0.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成交供应商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0.5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30.6违反30.1条、30.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31.处罚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财政部门给予处罚:1)开启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合同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响应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供应商其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2.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供应商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质疑3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投诉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3.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7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投诉3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34.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4.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34.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6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FF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FF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十一、保密和披露35.保密和披露35.1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响应文件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二、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若此谈判文件中出现的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各章具体要求为准。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1.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参数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单位数量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1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符合最新驾驶人考场国标标准GA/T2342-2025详见下表详见下表工业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规格及功能型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单位数量备注一、云桌面(无盘)系统1●服务器1、产品形态2U机架式服务器,配置导轨;2、采用国产服务器,不小于1颗*16C,2千兆电口+2万兆光口(含光模块),单颗处理器核心数≥16核,主频≥2.5GHz,支持超线程、内置安全处理器;3、内存≥64GB(2*32G)3200MHzDDR4内存;4、硬盘≥5块480GBSSD硬盘;5、阵列卡≥1张高性能RAID卡,配置2GBCache;6、网卡≥1张双端口万兆网卡(含模块);板载≥2个千兆以太网RJ45接口,工业台11●服务器7、扩展插槽支持≥5个PCIe4.0插槽;8、电源及风扇≥2个800W热插拔冗余电源模块,9、提供支持多种国产操作系统;同时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软件升级和硬件设备质保;10、满足与GAB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对接要求。工业台12驾驶理论考试用设备及服务器管理系统1、系统符合GAB有关理论考场建设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采用国产化自主可控需求,无盘系统是国产正版软件,支持多种操作系统,服务端采用加密锁方式授权,无需连接互联网验证,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2、管理端为轻量级嵌入式数据库,无需单独安装,无需购买授权;支持数据库自动备份,不限制保留数据库备份数量,方便服务器备份及迁移。3、为便于管理员维护考台计算机系统,无盘考台系统镜像支持快照方式管理,在同一个系统镜像下部署多套应用环境,多套环境同时共存,随时通过切换快照切换应用环境;快照回退操作无需合并数据,操作后可立即完成回退并使用。4、支持在无盘服务端实时监控服务器集群中各服务器的运行情况,包括服务器的CPU使用情况、内存使用情况、网络使用情况;支持管理平台实时监控考台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包括考台计算机的CPU使用率、CPU温度、内存使用率、网络使用情况、硬盘使用率,方便管理员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5、为防止考台计算机在非考试时间段内启动篡改系统,支持在无盘服务端配置考台计算机允许访问的时间段,非允许时间内考台计算机将无法从无盘服务端启动系统。6、无盘服务端能自动收集无盘考台计算机的硬件资产情况,包括CPU型号、内存大小、硬盘型号、显卡型号、网卡速率、主板型号;无盘考台计算机的硬件发生变更时会自动产生报警记录,显示硬件变更前及变更后的信息。7、为防止在未授权的计算机登录管理端篡改系统,无盘服务端支持IP访问限制,可在选项中配置允许访问管理界面的IP列表。支持无盘考台计算机绑定,仅绑定过物理地址和IP地址的考台计算机,可以访问应用服务器并启动运行,未授权的考台计算机无法从应用服务器启动和运行。8、为防止考台计算机接入FF外接设备进行作弊,无盘服务端支持对无盘考台计算机的外部设备进行管控,包括USB、SATA、IDE、串口并口、蓝牙、无线接口等;支持在无盘服务端卸载无盘考台计算机的外设客户端软件,无盘考台计算机无法自行卸载外设客户端软工业套12驾驶理论考试用设备及服务器管理系统件,防止违规操作。9、为保障系统的稳定性,防止服务器单点故障影响考试,支持服务器双机热备,任意一台服务器宕机,客户机可无缝热迁移到另外一台服务器继续运行,保障终端高可用。支持服务器间自动同步系统镜像,支持差异传输、数据校验、断点续传,仅需维护主服务器上的系统镜像。10、为保证系统操作的可追溯从而确保考试的公平性,无盘服务端可查询管理员对无盘系统所做的操作记录,包括登录系统,设置、退出超级用户,修改策略,修改考台计算机信息,禁用、启用考台计算机,远程开机、关机、重启,支持按分类查看操作日志。11、为防止利用管理权限过于集中进行作弊,无盘服务端具有三员管理,管理权限划分为“配置、授权、审计”,三员相互独立,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操作系统功能;安全管理员:负责配置系统管理员的权限,账号是否启用;安全审计员:负责对管理员操作记录审计,审核管理日志;12、为防止考台替换USB设备或接入多余的USB设备进行作弊,支持无盘考台计算机USB设备绑定功能,仅绑定过的USB设备可正常使用,接入未绑定USB端口的USB设备,考台计算机将锁屏提示异常,倒计时10秒关机,并自动发送报警日志到管理平台。13、为防止挪动考台或替换考台进行作弊,无盘服务端支持交换机端口绑定功能,考台计算机只能从已绑定的交换机端口启动系统,考台计算机更换交换机端口将无法启动,并显示端口异常。交换机端口管理界面支持查看空闲端口、连接端口,当前正在使用的端口显示连接设备信息以及设备在线状态。14、交换机端口管理界面支持查看空闲端口、连接端口,当前正在使用的端口显示连接设备信息以及设备在线状态。15、为满足中心化管理的需求,回收考场权限,支持在管理中心查看下属所有考场运行状态,如考场分布、考场数量、考台数量、活跃考场、活跃考台、异常考台等。考场的地理位置分布以地图方式展现。16、为满足中心化管理需求,回收考场权限,支持在管理中心远程管理每个考场的无盘服务端,查看无盘服务器的运行状态、考台终端运行情况及审计考台计算机日志;17、为满足中心化管理需求,回收考场权限,支持在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下属考场的考台镜像,管理中心修改镜像后可自动同步到每个考场的无盘服务器;18、为满足中心化管理的需求,回收考场权限,管理中心下属的所有考场若有考台计算机出现违规行为:如运行考台程序白名单以外的程序、FF考台计算机接入、外设FF变更等,可在管理中心查看日志信息。19、为满足中心化管理需求,回收考场权限,支持在管理中心添加缓存加速器并远程配置缓存加速器的存储路径;支持在管理中心配置缓存加速器所需缓存的系统,查看缓存加速器的缓存状态以及缓存进度;20.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具备CNAS及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工业套13无盘终端授权1.为满足国产化自主可控需求,客户端支持多种桌面操作系统,支持考台计算机无任何存储设备可直接通过网络启动,脱离无盘镜像服务器无法启动和运行。2.考台计算机系统镜像应为标准的VHD格式,镜像类型支持配置多种模式,包括动态扩展格式、稀疏格式、GPT格式分区,方便管理员维护镜像。3.为防止考台计算机利用虚拟机进行作弊,考台计算机完全利用本地计算机资源,无硬件虚拟化层,不采用KVM、Xen等影响终端性能的虚拟化技术,保留原有PC计算能力,无性能损耗。4.为便于管理员维护无盘系统,考台计算机支持按策略配置,包括启动多套系统、各个系统是否还原保护,考台计算机支持系统启动菜单。5.考台计算机支持内存缓存,可按固定值分配以及按百分比分配。且支持网卡智能加速。6.为便于管理员维护无盘系统,支持考台计算机自定义配置,即按考台计算机为单位来配置每台考台计算机的启动方式以及网络设置(子网掩码、网关、DNS、分辨率、启动服务器),方便灵活修改考台计算机设置。7.为防止考台运行无关程序进行作弊或干扰考试,支持考台计算机运行程序管控,可在管理端设置程序运行白名单,除了考台必须运行程序外,不允许其他任何FF程序运行。8.为追溯考台计算机运行记录从而确保考试的公平性,支持考台计算机日志收集,包括系统日志、安全日志、应用程序日志、软件安装卸载日志、USB设备接入拔出日志、文件夹共享日志等,服务端对所有考台计算机日志进行查询分析及导出,可对考台计算机操作日志查询追溯。9.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具备CNAS及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工业个20二、理论考试管理系统1●服务器1、产品形态2U机架式服务器,配置导轨;2、采用国产服务器,不小于1颗*16C,2千兆电口+2万兆光口(含光模块),单颗处理器核心数≥16核,主频≥2.5GHz,支持超线程、内置安全处理器;3、内存≥64GB(2*32G)3200MHzDDR4内存;4、硬盘≥5块480GBSSD硬盘;5、阵列卡≥1张高性能RAID卡,配置2GBCache;6、网卡≥1张双端口万兆网卡(含模块);板载≥2个千兆以太网RJ45接口,7、扩展插槽支持≥5个PCIe4.0插槽;8、电源及风扇≥2个550W热插拔冗余电源模块,9、提供支持多种国产操作系统;同时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软件升级和硬件设备质保;10、满足与GAB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对接要求。工业台12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管理系统1、系统须符合GAB有关理论考场建设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采用国产正版软件,采用加密钥方式授权;2、实现通过专用接口,对排学员考试地点、考场场次、预约状态、等考试相关信息进行查验,全部核验无误进入候考区;3、实现提供排队功能,考生进入候考区后,如有空闲考台呼叫考生进行考生。联接理论考试系统,并根据设定条件进行考台分配管理;4、实现对排队考生进行人像进行采集,并通过人脸识别比对模式,验证考试学员真实身份,验证通过进入考场;5、实现与GA考试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支持随到随考功能;6、实现白名单管理,加入白名单的终端才能访问服务器,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7、实现角色管理,对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用户账号;支持权限管理,可以按用户级别分配不同的操作权限;8、实现日志记录功能,可以随时查询操作日志,做到有据可查;9、硬件配置模块,可以适配多厂家硬件如:身份证阅读器、闸机等,无须再二次开发;10、应配合申请12123监管专网接口,配合考场、考台软件等接入监管;对考场完成对接监管测试工作。功能模块:(1)智能门禁核验模块:实现智能门禁及预约信息核验,保证只有当天预约的考生才能进入候考区并进入考场考试,考生统一管理,非考试人员无法进入;(2)排队管理模块:提供排队功能,考生进入候考区后,按先后进行排队,如有空闲考台呼叫考生考试;工业套12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管理系统(3)考台分配管理模块:实现联接理论考试系统,并根据设定条件进行考台分配管理;(4)大屏显示管理模块:实现显示考试管理规范等、提供待考考生排队同步显示功能、考生通过人脸闸机后,该考生考台号信息展示到候考区内大屏。考生确认开始考试,信息自动清除;(5)人证比对模块:实现对排队考生进行人像进行采集,并通过比对模式,验证考试学员真实身份,验证通过进入考场;(6)考场内考生信息显示模块:实现考生进入考场后核实自己考试信息,对号入座;(7)预约信息下载模块:实现与GA交通管理综合无缝对接、下载本考场本日需要参加考试的学员信息;(8)接口服务模块:为闸机等人员管理设备提供专用查询接口,同享考试学员身份认证数据,帮助完成其认证、管理功能。工业套1三、考场基础设施及配套3.1理论考场区1理论考试一体化考台1、采用符合人体逻辑工程学考试一体机考台,防窥度角、无硬盘设计;质量和工艺标准符合工业标准高强度韧性材料:采用Q235/12,外表面工艺喷塑,符合人体工学设计,适用于身高140cm-210cm之间任何身高使用,操作简单便捷。设计有防踢踏护板,防止误触电源以及踩断网线,有力的保障考生安全。考台面为13度角设计,防止纽扣摄像头、防窥等作弊行为。2、含考试坐椅,金属圆形5脚升降坐椅,主体镀铬,皮革坐面。坐椅主体采用金属不锈钢,表面经过镀铬处理,呈现出光亮的银色外观,不仅美观,还能防锈;座面表面皮革坐面,具有一定的耐磨性和易清洁性。3、采用国产设备,考台集成工业主板处理器主频要求≥2.5GHz八核、电容触摸屏不小于21.5寸触屏显示、不低于5000万次/点、1/4英寸有效像素≥200万摄像头、防踢踏护板等;4、应支持摄像头应符合驾考最新规定的广角摄像头的规定,且支持后期人脸识别接入;5、应支持禁用USB、光驱、软驱等接口,无任何存储设备直接通过网络启动,终端脱离服务器后无法启动和运行;6、应符合安全性要求;7、应符合《GA/T1028.2-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的要求,具备与GA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对接功能,且支持随机抓取照片、保存至成绩单等;8、整机额定功率≤120W;9、触摸设备:嵌入式电容触摸屏≥19英寸,可靠性不低于5000万次/点,使用寿命≥10年;触摸屏触摸分辩率≥4096*4096,反应力度<85克,触摸反应时间<13ms,表面耐久力(MOHS)硬度≥7级;10、显示设备:采用LED显示屏,尺寸≥19英寸,可视角度≥85/85度(左/右),80/80度(上/下)视频:RGB模拟接口,显示比例:16:9,分辩率最佳分辨率1920×1080等可选择,显示面积≥37.8cm*30.2cm,显示屏寿命不低于2万小时以上。工业台202驾驶人自助考试机1、壳体及操作台:模块化、人体工学设计,全钢一体式结构2、工控机:处理器:四核,四线程,内存:8GDDR43000MHz;USB接口≥16;串口*4;HDMI≥23、主操作显示屏:19寸嵌入式电容触摸屏;工业台52驾驶人自助考试机屏幕比:16:9;分辨率:1440*900;对比度:1000:1;屏幕点距:0.264mm;触摸次数:3500万次;正常功率≤35W,;黑白响应时间3毫秒;工作温度:-10℃-60℃;背光寿命:50000H;触摸方式:电容感应。4、外置显示屏:工业显示器10.1寸;电源12V7A适配器;尺寸235*156*30。5、语音系统:输出方式:双声道输出,高精度语音合成输出,阻抗:8Ω,功率5W。6、灯光模组:高亮照明适用空间≤8m²正白光7、二代证阅读器:阅读距离:0-30mm读卡响应速度:<1s通讯接口:USB/串口(支持TTL、232通讯方式)电源:USB供电/DC5V工作频率:13.56MHZ(fc)工作温度:0-50℃工作湿度:20%-93%符合ISO14443TypeB标准/非接触式阅读,GAB专用二代身份证阅读模块支持第二代身份证快速阅读8、双目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功能、人脸活体检测功能;(彩色)可见光摄像头最大分辨率:2048*1536,15fps;(黑白)红外摄像头最大分辨率:1920*1080,30fps;支持USB2.0高速传输。9、拾音器:拾音范围10-100平方米(连续可调),灵敏度-45dB(1KHZ@94DbSPL),频率响应20Hz~20kHz。10、网络监控摄像头:传感器类型CMOS,200万;3D数字降噪;宽动态范围120dB;支持断网本地存储;智能报警;红外照射距离:3-5米11、面部监控摄像头(USB):像素:200万像素对焦方式:AF自动对焦,FF定焦传感器:1/3.2InchCMOSAR0230像元尺寸:1.4um12、信号屏蔽器:屏蔽频段:2G、3G、4G、WiFi;有效屏蔽直径:10~30米;不影响其他电子设备正常运转;输入AC110V-240V。13、智能防作弊模块:考试全程语音、图像、视频多重监控,具备智能人像分析、实时动态行为分析功能,作弊行为实时识别及预警。14、通风组件:360°进风,离心风扇,32片扇叶,额定电压220V,功率62W,风压115PA,噪音40DB(A),尺寸300*300*100mm15、通信接口:3个RJ45接口:主机*1、监控摄像头(中间)*1、监控摄像头(GA视频专网)*1;16、外形尺寸:1143mm*890mm*2114mm(L*W*H)17、电气特性:220VAC;50HZ功耗≤200W18、整机重量:≤340Kg19、软件系统: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自助考亭系统。功能:人证比对、考试视频录像、考试照片抓拍、信息面板显示、语音提示、考试防窥功能、信号屏蔽、考试过程显示、考试作弊检测等。20.满足与GAB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对接要求。工业台53台式计算机支持国产处理器,不低于HG3350等CPU性能接口丰富,支持:不小于10个USB,1个TYPE-C,2个PCIEX16,1个PCIEx8,1个PCIEx4支持网络唤醒功能;处理器:不低于HG3350(8核/16线程/3.0GHz)不低于16GB,6400速率,DDR4,4个内存插槽,支持不小于128GB内存SSD硬盘:不低于1个512GSSD显卡:独立显卡,显存容量不低于2GB,视频接口1个HDMI,1个VGA电源:不低于200W机箱大小:11L机箱颜色:黑色键鼠:含USB有线键鼠显示器不低于31.5英寸,分辨率3840*2160,刷新率165Hz,1个HDMI,1个VGA视频接口★显示器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工业套83台式计算机音频接口:前置:1个Micin,1个headphoneout;后置:1个linein,1个lineout,1个Micin网络接口:1个RJ45千兆以太网口(10M/100M/1000M自适应),支持网络唤醒其他接口:1个RS232串口★台式计算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工业套84●磁盘阵列存储1、设备配置:≥1颗64位多核处理器,≥8GB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256GB,内置SSD固态硬盘(可以扩展到4个SSD作为缓存盘),配置≥8个风扇,风扇支持热插拔并可冗余温控调速;支持热插拔1+1AC220V电源或1+1直流冗余电源供电2、设备标配:≥4个2.5Gb网口,支持2个前置USB2.0接口、2个后置USB3.0接口,支持1个前置VGA接口、1个后置HDMI接口,支持1个RS-232串口,支持4个PCI-E扩展槽(需提供GAB检测报告)3、具有36个硬盘热插拔插槽;支持硬盘热插拔设备在读写数据时,热插拔设备内的任意块硬盘,设备正常运行不宕机,硬盘不损坏,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配置30块12T硬盘。4、设备具备1个定位灯、1个电源灯、1个设备报警灯、1个就绪灯、1个网络状态灯、1个系统盘状态灯、1个硬盘状态灯,机箱具备防尘滤网,采用双立柱防震设计。设备左右侧面各2个抬手,具备前面板抽拉标签卡,5、支持ONVIF、PSIA、TCP/IP、UDP、SIP、SIP2.0、RTSP、RTP、RTCP、iSCSI、CIFS(SMB)、NFS、FTP、HTTP、AFP、RSYNC、SNMP、IPV4、IPV6、HLS、S3、OSS等协议,支持IP组播6、支持网络RAID纠删码技术,多台存储设备组建网络RAID,设置为负载均衡;单台或多台存储设备组建网络RAID,允许每组RAID中任意1-18个磁盘发生故障,数据不丢失,存储服务不中断;允许每组RAID中任意20块硬盘发生故障,业务不中断7、设备支持版本回退功能,在当前版本出现故障或操作失误后,可进行回退到历史版本,回退后录像正常回放,且历史录像完整8、设备支持MAID2.0磁盘节能功能,当磁盘不工作时,可根据设置的时间自动启动磁盘降速或磁盘休眠指令,降低磁盘驱动能耗。9、设备支持硬盘的多级工作模式,包括性能模式、空闲模式(A\B\C,A:硬盘短时空闲,可以正常响应IO;B:较多空闲,磁头不再移动,硬盘满转;C:硬盘完全空闲,磁头不再移动,硬盘降速)、休眠模式(硬盘工业台14●磁盘阵列存储不再旋转,新下发IO需要唤醒)10、BMC支持复杂密码,设备首次使用默认密码登录BMC时,提示修改密码,并且需要强制修改完密码后重新登陆,否则无法进入BMCweb。工业台15出口边界防火墙1、采用国产设备,网络层吞吐量≥10G,应用层吞吐量≥4G,内存大小≥8G,硬盘容量≥128GSSD,接口不少于6千兆电口;2、应支持CC攻击防护功能,僵尸网络检测功能,未知威胁检测功能;3、应支持勒索病毒检测与防御功能、支持针对挖矿进行专项检测;4、应支持内置超过4000种WEB应用攻击特征,支持对跨站脚本(XSS)攻击、SQL注入、信息泄露攻击、WEBSHELL、网站扫描等攻击类型进行防护;5、应支持ips漏洞特征库≥10000种,应用识别≥6000种;支持Cookie攻击防护功能,并通过日志记录Cookie被篡改;6、应支持勒索防护功能、风险分析、设备运行状态、服务器漏洞防扫描等功能,支持对扫描源IP进行日志记录和联动封锁;7、应提供3年入侵防御、防病毒、应用识别特征库、Web应用防护的升级服务,不少于3年硬件维保服务。/台1648口交换机1.千兆电口≥48个,千兆SFP光口≥4个,Console口≥1个;2.交换容量≥672Gbps/6.72Tbps;包转发率≥166Mpps/219Mpps;3.支持IGMPv1/v2/v3Snooping,支持STP、RSTP、MSTP协议,支持端口聚合,支持手工和静态LACP;4.支持防网关ARP欺骗,支持端口保护、隔离、防止ARP泛洪攻击功能,支持DHCPSnooping,支持交换机端口设置为信任端口或非信任端口,非信任端口也可设置白名单响应DHCP报文;5.支持M-LAG技术,跨设备链路聚合(非堆叠技术实现),要求配对的设备有独立的控制平面;6.支持通过网管中心平台一键替换“按钮”即可完成故障设备替换;7.支持通过APP进行远程管理,并且可以修改交换机网络配置;8.支持终端类型库,基于指纹终端识别库自动识别PC、路由器、摄像头设备、无线AP等。9.交换机支持与外部安全感知平台联动,且联动实现从系统及接入层交换机对风险终端MAC地址进行封堵;交换机支持与外部防火墙联动,且联动实现从系统及接入层交换机对风险终端MAC地址进行封堵。工业台3648口交换机10.支持在交换机上创建东西向安全策略,实现全网安全风险拦截;并支持各个区域/角色流量互访记录并呈现,支持攻击源定位,检测到攻击源后根据策略将终端拉黑,防止终端持续攻击。11.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工业台37智慧控制电源1、显示屏:≥2.8寸全视角液晶屏。2、产品高度:≤2U。3、主页面:显示当前北京时间、设备当前IP地址、童锁状态、联网状态、菜单页入口、说明书和小程序二维码入口、设备当前的工作电压、耗电功率、温度和湿度、八通道的工作状态4、配置管理员:用户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绑定设备,绑定后成为设备管理员,管理员可自由分配控制用户。设备绑定后二维码立即失效保证远程控制安全性。5、控制墙板:可选配触摸墙板,远程控制通道、场景编辑,多种模式切换控制,自定义编辑场景,双向数据同步,支持掉线提醒,设备连接中断会弹窗提醒。6、USB、DATA接口:≥2路USB接口,≥2路DATA接口;提供该设备以上端口界面截图;7、RJ45插座:≥1路LINKIN,≥1路LINKOUT,≥1路RS232/485,1路TCP/IP;8、433射频遥控:可通过433射频遥控器穿墙控制时序开启或关闭所有通道。9、红外遥控:可通过红外遥控器开启或关闭所有通道。10、启动方式:支持电源开关时序启动,支持红外遥控启动、支持433射频遥控启动、支持移动终端控制启动,支持PC端控制启动。11、支持电压保护:支持高低压保护设置,当工作电压超过或低于预设值时,会自动断电并弹窗报警提示。12.提供具备CMA,CNAS资质认证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工业条28六类非屏蔽网线六类非屏蔽电缆(305米/箱),支持1000Mbps的传输速率需求,具备抗干扰性。工业箱29考场无线信号屏蔽系统1、支持有效屏蔽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广电5G等手机信号;2、满足屏蔽2.4G/5.8GWIFI(WLAN)、蓝牙/2.4G通讯、无线网络、针孔摄像头等信号;3、需覆盖考试区教室内部空间,考试区场所(长40米、宽15米、高3.5米);4、屏蔽范围可以调控,可实现不影响考试室楼上及楼工业台29考场无线信号屏蔽系统下办公场所电子设备正常接受通讯信号。工业台210考场安检门1、应支持人员携带电子产品通过安检门时,应能产生声光报警并通过文字显示报警物品类型以及图像显示报警物品所在位置。报警检出率应≥99%;2、应支持日常金属在能够检出手机并产生声光报警的同时,可以过滤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误报率不超过5%;3、开机时应对主控系统、左右探测门板、红外装置、摄像机、外接设备和通讯接口进行自检;4、门板厚度不低于120mm,保障设备稳定性;通道参考尺寸不小于2200mm(高)*800mm(宽)*550mm(深);5、配套2把手持金属探测仪,用于检测考生是否携带手机、无线耳机、微型摄像头等金属材质的作弊设备进入考场。工业套13.2候考区1台式计算机支持国产处理器,不低于HG3350等CPU性能接口丰富,支持:不小于10个USB,1个TYPE-C,2个PCIEX16,1个PCIEx8,1个PCIEx4支持网络唤醒功能;处理器:不低于HG3350(8核/16线程/3.0GHz)内存:不低于16GB,6400速率,DDR4,4个内存插槽,最大支持128GB内存SSD硬盘:不低于1个512GSSD显卡:独立显卡,显存容量不低于2GB,视频接口1个HDMI,1个VGA电源:不低于200W机箱大小:11L机箱颜色:黑色键鼠:含USB有线键鼠显示器不低于31.5英寸,分辨率3840*2160,刷新率165Hz,1个HDMI,1个VGA视频接口★显示器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音频接口:前置:1个Micin,1个headphoneout;后置:1个linein,1个lineout,1个Micin网络接口:1个RJ45千兆以太网口(10M/100M/1000M自适应),支持网络唤醒其他接口:1个RS232串口★台式计算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工业套82室内音响设备含功放、室内音箱(额定功率100W-300W)、话筒工业套13候考区电视机1、不小于100寸显示屏、含安装支架、信号线、供电插座;2、用于播放考试相关的政策解读、考试流程演示视频等信息。★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工业台64人脸识别智能终端1、设备应采用嵌入式Linux系统;采用双目宽动态相机,最大分辨率:1920×1080,应适应强光、逆光、暗光环境条件的人脸识识别。2、10英寸LCD触摸显示屏,2.5D钢化玻璃显示屏面板,屏幕支持多点触控操作,流明度不低于350cd/㎡;分辨率不小于600×1024,屏幕防破坏能力满足IK04的要求,设备的结构后壳防破坏能力应满足IK07的要求。3、设备本地人脸库存储容量50000张,本地卡存储容量50000张,本地出入记录存储容量100000条。4、设备口罩佩戴监测功能:设备应支持口罩佩戴监测模式并提示未佩戴口罩,应能配置提醒模式、强制模式;提醒模式:未佩戴口罩时,应能做身份验证及考勤签到,身份验证通过后提醒佩戴口罩;强制模式:未佩戴口罩时,应无法做身份验证,并提醒佩戴口罩;设备应支持佩戴口罩情况下的人脸识别功能。5、设备具有丰富的硬件接口,应不少于以下硬件接口及能力:LAN、WIFI双网络,支持同时连接(10M/100M/1000M自适应);RS485*1;韦根*1;USB*1;喇叭扬声器;门锁I/O输出*1;门磁I/O输入*1;报警I/O输出*1;事件I/O输入*2;PSAM*1;红绿双色LED状态灯提示结果输出接口;机械防拆开关*1。6、设备支持通过WEB进行设备信息查询;支持通过WEB进行用户信息管理;支持通过WEB进行设备时间管理;支持通过WEB进行系统维护;支持通过WEB进行安全操作管理;支持通过WEB进行人脸、指纹等技术参数配置;支持通过WEB进行图像参数配置。7、设备支持在0.001lux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人脸比对时间:<175ms;最大人脸识别距离:>3m;最小人脸识别距离:<0.2m;人脸识别误识率≤0.01%的条件下,准确率应大于99.9%;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中的人脸应不能进行人脸识别。8、设备应支持对门的开启方式,人脸、密码的各种使用权限进行组合设置,实现不同场景的权限管理:(多重认证开门、多重+中心远程认证开门、多重+超级密码开门、多重+超级密码开门、首脸开门、超级权限开工业台34人脸识别智能终端门、管理中心远程开门、APP远程开门、室内机及管理机远程开门);设备支持普通人、来宾、胁迫、超级、巡更、黑名单等多种类型用户权限设置;支持按时间分时段管控门禁权限,支持255组时段计划管理,支持1024个假日计划管理;支持常开、常闭时段管理;支持反潜回(防尾随)功能。9、设备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支持选择无线网络通信传输方式;支持云平台通信,实现视频、对讲及权限管控功能;支持被4个客户端软件同时实时监听,在线状态下实时上传比对记录。10、设备支持与平台或客户端、室内机、管理机、手机APP对讲功能;支持扩展电话网关功能;设备支持管理中心远程视频预览功能;支持接入NVR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录像11.设备需提供GAB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报告)。工业台35理论考场进出口闸机1、参考尺寸:长1200*宽200*高980mm,304不锈钢;亚克力摆门;通行速度不低于30人-40人/分钟,FF闯入报警、尾随报警;实现人脸识别、身份证验证(含身份证读卡器)、卡片(含读卡器)等多种方式。2、应支持在考试时间内且身份验证通过的考生,闸机才会放行,有效维护考场秩序,避免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干扰考试;3、满足与GAB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对接,依据系统中的考生考试安排和身份信息,对考生进出考场进行精准权限控制。工业套36门禁闸机控制系统对考生预约信息进行核验(考试时间、考试场地、缴费信息等),信息验证通过后控制闸机打开通道,考生进入候考室。工业套37USB摄像头1.200万USB小型摄像头2.内置麦克风,拾音清晰;3.支持Type-A接口,标准USB2.0协议,免驱设计,即插即用;4.分辨率:1920(水平)×1080(垂直);视频帧率:MJPG:1920×1080@30fps/25fps;5工作温度和湿度:-10℃~45℃,湿度小于90%(无凝结)工业个28身份证阅读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通信接口:USB2.0;读卡时间:<=IS证读;读卡器距离:0~5cm工业个49签字版签字板满足162号令签字端口接入使用,实现无纸化签名。(设备需要GAB科研所备案)1.屏幕尺寸:≥10寸;2.分辨率:≥1280*800;有效区域:≥216*135mm2.4核,主频:不低于1.8GHz;内存:不低于2G;3.触控类型:电磁电容双触控;精度:≤±0.5mm(Center),≤±2mm(Edge);4.工作环境:0~65℃工业个103.3考场监控设备1半球网络摄像机1、不低于200万半球网络摄像机;采用深度学习硬件及算法,提供精准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支持声音报警联动;2、应支持智能报警防干扰功能,智能分析行为,不触发报警;3、支持人脸抓拍,可对检测区域内不低于10个行人进行检测、框选跟踪、抓拍,可筛选和抓拍最佳人脸图片存储及上报中心;4、最高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5、应具备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双向语音对讲功能;6、应支持声音报警功能,报警声音类型不低于12种,并支持导入自定义语音,报警音量和重复次数可设置;7、采用高效阵列红外灯,红外照射距离不小于30m;8、不低于IP66防护等级。工业台20224口交换机1、机架式交换机,不少于24个10/100/1000Base-T自适应电口,2个千兆+光口(含光模块);2、交换容量≥672Gbps/6.72Tbps,包转发率≥171Mpps/309Mpps,支持全端口线速转发;3、具备安全管理能力,应支持风险端口查看和隔离保护的功能;4、为简便管理交换机,支持对交换机进行可视化管理查看,对交换机的端口状态、VLAN等信息信息查看及配置;5、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7*24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工业台13NVR网络硬盘录像机≥32路(含12T硬盘)支持800万像素摄像机,满足与GAB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对接要求。工业台14六类非屏蔽网线六类非屏蔽电缆(305米/箱),支持1000Mbps的传输速率需求,具备抗干扰性。工业箱23.4基础设施改造部分(一)1插座及开关嵌入式异形5孔插座:考台60个;墙面其他普通异形5孔插座:10个(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灯)/个702配电箱配电箱尺寸约为500*300*200;含总输入开关63A/3P带漏电保护;输出到UPS分配开关1*63A/3P,机柜1*63A/3P,考台终端5*32A/1P,开关需要,具备二级电源防雷器/套13UPS不间断电源在线式15KVA,支持单相/三相输入,含6块12V电池(200Ah)及电池箱。/套14插座电源线采用国标线缆,规格ZR-RV3*2.5mm²(1卷200m)★需提供CCC认证证书。/米10005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灯/个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启用驾驶人考场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