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株洲市芦淞区水利事务中心2026)
公告标题: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暂停公告
公告类型:暂停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02-12 14:43:09
公告发布责任人: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暂停公告
各投标人:
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于2026年2月5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后,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1日。
在公示期内,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湖南省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第五条之规定。暂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通知。
招标人:株洲市芦淞区水利事务中心
行政监管机构:株洲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