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2026-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征集文件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因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现需对征集文件做出更正。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
联系方式:张振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doc1281673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编号:XY2026-007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采购人审核意见采购人签章:年月日现场监督部审核意见审核人签章:年月日采购人审核意见采购人签章:年月日现场监督部审核意见审核人签章: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征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价格优先法)30第五章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62第一章征集邀请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新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3月4日 11:00 (北京时间,下同) 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Y2026-007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3.预算金额:/4.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5.采购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6.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驻地在乌鲁木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的全部采购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包1:一、二类维修供应商(4S店);包2: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包3:轮胎修补、更换存放等。7.合同履行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定点服务商的履约情况,征集人有权对构成严重违约的定点服务商取消其服务资格,中止服务合同,违约服务商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采购进口产品。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1.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采购包1供应商为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1-2023)的企业,提供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备案表;提供4S店厂家证明材料(如厂家授权);3.2采购包2供应商为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1-2023)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提供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备案表,必须在乌鲁木齐市(含区县)有固定的维修场所,且地址与机动车维修备案表中地址一致;3.3采购包3供应商为中国注册的汽车轮胎生产者(制造商),也可是其在乌鲁木齐地区的经销商、代理商、可经营轮胎修补更换的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征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开启时间:2026年3月4日11:00(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发布。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1.征集人征集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991-3550126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电话:0991-235948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编号XY2026-007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3征集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6操作模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7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3月4日11:00(北京时间)8评审时间2026年03月4日 11:00(北京时间) 9服务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有权对构成严重违约的入围供应商取消其服务资格,中止服务合同,违约服务商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10响应文件有效期120日历日1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详见第四章2.11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相关专业专家不少于 5 人以上单数;(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5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 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6政府采购支持政策(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10%。(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①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②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17确定入围供应商(1)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20% (向上取整),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时,采购活动终止) 。根据排序进行淘汰。如出现并列时,则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淘汰供应商。(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报价Y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入围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8随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入围供应的响应文件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征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19入围供应商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1)新疆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3)公示期限:1 个工作日20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入围供应商结算。21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和条件22保证金免收 23代理服务费免收 2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 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接收部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控监督部联系电话:0991-3551778。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准格尔街299号A41725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 征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无26重要提示(1)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若入围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采购合同签订后,入围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入围供应商入围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入围条件的,由征集人取消入围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征集人可以取消其入围资格或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7特别提醒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所述的项目采购。2.定义2.1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3.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征集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或者经其主管预算单位批准的其他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征集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征集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征集文件。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或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5.适用法律本项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6.征集文件构成6.1征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征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6.2征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6.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7.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征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征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7.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3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征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征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征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供应商与征集人之间与征集响应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5除征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9.2上述文件应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征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征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征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表的复制。10.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11.响应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征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报价超过征集文件规定的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11.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5征集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因特殊原因,征集人可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响应文件的制作13.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3.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提交14.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4.2供应商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4.3征集人有权按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5.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征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5.3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16.响应文件开启16.1征集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开启。16.2响应文件开启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6.3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启结果,公布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开标情况。17.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小组17.1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17.2资格审查人员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信用信息记录方式:资格审查人员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资格审查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渠道查询所有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视为无效响应。17.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18.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8.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8.2响应文件的澄清18.2.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8.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3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18.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8.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响应无效19.1根据本征集文件的规定,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评审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响应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审小组视同其未提供。19.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比较与评价20.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根据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0.2评审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征集文件第四章:(1)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0.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20.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0.4.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0.4.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排序。(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0.4.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排序。(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0.4.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0.4.5.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1.废标、重新征集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征集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征集人可依法重新征集。22.保密要求2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3.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评审小组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1)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响应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征集文件第四章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约定的方式确定入围顺序,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采用质量优先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响应报价均相同的,采取征集文件第四章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约定的方式确定入围顺序,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4.确定入围供应商24.1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规定数量推荐入围供应商。24.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审小组或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征集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入围,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入围结果公告26.1入围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发布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26.2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主要入围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公告期限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入围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入围结果公告的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27.2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以后,征集人改变入围结果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8.告知征集结果28.1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征集结果;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入围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0.签订框架协议30.1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30.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31.签订采购合同31.1采购人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货物、服务,应当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31.2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31.3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31.4入围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供应专用耗材。31.5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2.入围产品升级换代32.1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时须报征集人进行审核。33.用户反馈和评价33.1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34.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34.1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4.2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情节严重的,报请财政监管部门依规处理:(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框架协议或者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7)当征集人或者采购人发起针对入围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调查时,未能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记录、成交合同等价格证明材料的;(8)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35.代理服务费35.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征集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征集文件第七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供应商响应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货物原则上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对货物项目每个采购包段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征集文件有要求的,应当同时对产品的选配件、耗材进行报价。服务项目包含货物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列明货物清单及质量标准。(以下采购需求均为实际性要求,各单位均必须响应,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驻地在乌鲁木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公务车辆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在签订合同时确定2框架协议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3合同服务地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4合同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5合同免费质保期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起算。6采购标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报价要求1、最高限价:采购包序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最高限价最高限制单价(Y值)包1一、二类维修供应商(4S店)24021%99%包2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7319%99%包3轮胎修补、更换存放等(综合品牌车型)54元/个轮胎20%99%备注:采购包1、2:一、二类维修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等。采购包3:轮胎修补、更换等。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良好形象。2、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全部条款和规定,服务标准不低于分支机构或网点(门店)所在地区约定的范本和该地区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汽车维修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二、服务条款1、对托修方所送车辆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保证托修方及时用车。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3、为送修的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乌鲁木齐市区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4、应对送修的采购人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5、为送修的采购人定期保养的车辆办理优惠索赔,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此项只适用于包1、包2)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送修的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7、乌鲁木齐市内免费拖车施救,过路过桥费、燃油费全免,免费对维修的车辆进行洗车。(10-50公里以内保险公司免费拖车)(此项只适用于包1、包2)8、单独建立公务用车维修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单独核算维修费用,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公务用车维修情况统计表。应按规定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9、无条件的配合政府采购管理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车辆维修信息录入工作,单独核算维修费用,且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10、如成交后不将维修业务转包至非成交供应商,不替非成交供应商代开具框架协议维修车辆范围的车辆维修发票。11、如成交后,须接受送修的采购人监督,便于送修的采购人对工时查询、价格的核算、核对;并将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与结算有关的制度告知送修人。12、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及从业人员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13、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公务车辆需到入围供应商处维修,应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提供服务。14、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经营场所变更,应于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低于采购时的条件,方可继续履行合同。15、成交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免费及优惠服务。三、质量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时,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2、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汽车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起算。(此项只适用于包1、包2)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配件质量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送修的采购人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四、维修程序(一)送修手续1.承修方接收维修车辆时,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详细填写《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执行价格一览表》中相关内容(“故障诊断、维修项目、作业内容”、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材料进销差价率),交由托修方确认,确认完毕后双方盖章。2.对维修车辆承修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二)维修费用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所确定工时定额标准及不高于响应文件承诺的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计算维修费用。2、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用(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材料费用[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3、上述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均为含税金额。4、工时定额:按照《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执行。5、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要。6、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7、在框架协议期间,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工时单价和材料进销差价率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不得上调。(三)车辆交接手续1、在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内,承修方在对车辆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主动通知送修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进行二级维护和大修的车辆须出具一份维修出厂合格证和承修方盖章的《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格式参照JT/T1133-2017《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附录A)。2、送修方应在接到承修方通知后与承修方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送修方应仔细检查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应立即在结算单上盖章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或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承修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并在结算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以利于核查。4、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单上盖章,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单中的内容。5、结算单一式两份,由送修方和承修方各自保管。五、框架协议合同授予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双方合同协议自主定价系数、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采购人原则上不得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以外的服务。如框架协议范围内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应由当地财政部门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履行核实及确认手续后组织采购。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六、履约管理要求1、管理形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开标后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售后服务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如供应商实际情况与征集文件不符,将按照虚假应标处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解除框架协议,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2、管理标准在监管检查中,如发现以下情形,视为不合格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核实情况后将对相关责任供应商予以处理:2.1入围产品质量、数量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需求和框架协议规定。2.2无正当理由不按照采购需求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2.3具体项目成交价高于其入围价格。2.4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2.5满意度调查中采购人反馈不满意,经核实确系供应商责任。2.6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框架协议。2.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3、管理措施对履约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行为,按以下措施处理:3.1整改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系统中存在不合格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完成整改。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供应商,视作差评,记录在案。3.2暂停交易资格对拒不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约谈,或者规定时间未按《责令整改通知书》完成整改的供应商,暂停其框架协议交易资格三个月,并在框架协议系统公示。3.3终止交易资格供应商在被发现存在恶意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或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两次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单》,解除当期框架协议,同时报请财政部门,列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七、入围供应商服务要求1、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2、建立采购人对授权分支机构投诉及处理台帐,记录投诉内容及协调处理方法,有效督促授权分支机构严格履约。3、提供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和提供远程操作方法。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5、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6、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框架协议管理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征集人和财政部门的管理,按照相关的要求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并应做好入围产品的信息维护、授权分支机构履约管理等工作。7、付款要求:按照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的合同约定。附《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封面、内容摘要截图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第2版)修理工时定额oialayyiahunyThonduQichc.inliFongnhiDing\'e《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组织编写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机动车检验检测和污染防治分会人民交通出版社ChinaCommunicationsPress内容提要本书以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核定方法》(JT/T1525-2024)为依据,在深人调研国内外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汽车工业技术的显著提升、汽车运行环境的大幅改善及汽车维修方式的深刻变革,在借鉴主流品牌4S店维修收费模式的基础上,整合汽车后市场50余家相关企业多年累积的宝贵经验和翔实数据,经过20余名专家团队历时数年潜心研究编制而成,以期为推动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本书可供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4S店在结算汽车维修工时费用时参考使用,也可供车主在送修或结账时查询使用,也可作为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和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用书。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机动车检验检测和污染防治分会组织编写.—2版.一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25.7.—ISBN978-7-114-20357-2I.U472.4中国国家版本馆CIP数据核字第20254GG163号书名: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著作者:《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机动车检验检测和污染防治分会责任编辑:刘洋责任校对:赵媛媛刘璇责任印制:张凯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地址:(100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网址:http://www.ccpcl.com.cn销售电话:(025)84825381总经销: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部经销:南京先行汽车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印刷:北京武英文博科技有限公司开本:720×9601/16印张:17.25字类数:302千版次:2018年11月第第1版第2版2025年7月印次:2025年7月第2版第1次印刷总总第2次印刷书号:ISBN978-7-114-20357-2定价:80.00元(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的图书,由本社负责调换)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价格优先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征集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税收、社保、具备合同能力合法有效1.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存在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4供应商特定资质符合供应商资 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包1供应商为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1-2023)的企业,提供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备案表;提供4S店厂家证明材料(如厂家授权);2.采购包2供应商为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1-2023)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提供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备案表,必须在乌鲁木齐市(含区县)有固定的维修场所,且地址与机动车维修备案表中地址一致;3.采购包3供应商为中国注册的汽车轮胎生产者(制造商),也可是其在乌鲁木齐地区的经销商、代理商、可经营轮胎修补更换的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2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4征集文件需求偏离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需求偏离表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5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征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三、入围供应商约定本项目设置淘汰比例为20%(向上取整),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根据排序进行淘汰。如出现并列时,则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淘汰供应商。第五章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文本(服务)(框架协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_______乙方:(入围供应商)_________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成交入围结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1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1.2产品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1.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驻地在乌鲁木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使用单位指定二、第一阶段入围产品的相关信息2.1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见响应文件2.2服务标准:见响应文件2.3产品协议价格:三、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框架协议期内,不对入围服务进行升级换代。四、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采购资金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的,乙方同意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六、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X年XX月XX日止)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7.1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7.2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八、采购合同文本见“本章第二节”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授权分支机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9.2甲方的义务(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服务升级换代、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的情形进行审核。(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8)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9.3乙方的权利(1)乙方(及其委托的授权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乙方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货物、服务、配件或满足采购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采购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9.4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2)乙方如授权分支机构代其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在签订框架协议时需提供授权分支机构名单,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3)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5)乙方及其委托的聘用专家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委托的聘用专家必须履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6)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乙方如出现因服务升级换代,需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情形时,必须在”政采云”系统中向甲方提出申请。十、税费10.1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框架协议文本的生效及其它11.1本框架协议文本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2本框架协议文本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执行。11.3本框架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_________乙方:(成交供应商)_________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名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小写:大写:二、服务费结算1、甲方应于服务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其他三、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通知和送达、交付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3、交货期(或服务期):4、交货方式:5、收货人:;联系方式:6、收货地址:7、其他六、维修与保养1、维修保养(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车辆的维修保养。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履约服务内容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维修保养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其他七、保修与售后服务1、服务期为自之日起至服务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服务期应重新计算。3、服务期内,乙方应当提供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服务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服务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服务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其他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服务、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其他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应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保养(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框架协议采购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其他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其他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项目名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响应文件、询标纪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4)响应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页无正文,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执行价格一览表序号公务用车维修单位(承修方)故障诊断、维修项目、作业内容:维修费用执行价格工时费用材料进销差价率%工时单价(元/工时)工时定额1执行《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说明:1、乙方执行《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2、乙方同意按“附件一”中确定的价格为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最高限价。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降低价格。3、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用(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材料费用[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4、未尽事项见《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规范》。5、此项只适用于包1、包2。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1:公务用车轮胎费用执行价格一览表序号公务用车维修单位(承修方)故障诊断、维修项目、作业内容:轮胎更换(元/个)材料进销差价率%1说明:1、乙方执行《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2、乙方同意按“附件一”中确定的价格为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最高限价。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降低价格。3、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用(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材料费用[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4、未尽事项见《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规范》。5、此项只适用于包3。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本项内容为后期履约参考,无需在响应文件提供)附件2:JT/T1133-2017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格式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格式参见图A.1。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结算清单编号:机动车所有人送修人联系电话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VIN)车辆类型维修企业名称维修企业联系人维修企业地址维修企业联系电话维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送修日期出厂日期维修类别送修里程出厂里程故障描述工时费用序号维修项目工时(人·时)工时单价[元/(人·时)]工时费用(元)1…小计(元):材料费用序号材料名称配件编码品牌数量单价(元)金额(元)配件属性是否为托修方自备配件1…小计(元):其他费用序号项目金额(元)1…小计(元):总费用:旧件处理结果:口旧件已确认,由托修方收回口旧件已确认,由承修方收回1.本结算清单一式两联,分别由托修方、承修方留存。2.结算清单项目及应付金额经双方核实,托修方签字后生效。3.承修方不承担托修方自备配件质量保证责任。4.企业承诺本次维修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里程和时间以先到者为准。5.企业承诺本次维修的新能源汽车专用部件维修质量保证期为6.请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本次维修服务进行评价。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XXXXXXXXXXXXXXXxx0C承修方(盖章):托修方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图A.1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格式(本项内容为后期履约参考,无需在响应文件提供)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202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2、响应函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五、授权书六、征集文件需求偏离表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十、主要维修零配件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十一、主要维修零配件供应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十二、汽车维修企业状况一览表一、报价一览表供应商(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响应工时单价(每工时) 元响应工时单价除以分包最高限价:a %材料进销差价率:b %响应报价数值:Y %日期:年月日说明:此项只适用于包1、包2,在系统内请填写响应报价数值Y,请务必核对Y值是否计算正确。1、供应商的报价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工时单价除以分包最高限价a=响应工时单价/分包最高限价×100%。4、材料进销差价率b=(材料销售价格﹣材料购进价格)/材料购进价格×100%。5、响应评审报价Y计算公式为:Y=a×50%+b×50%。响应报价中响应工时单价除以分包最高限价计算权重为50%,材料进销差价率计算权重为50%。综合计算后,得数(评审报价Y)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即最后通过Y的数值进行排序,Y值越小排名越靠前。例:如响应工时单价除以分包最高限价a为70%;如材料进销差价率b为20%。该响应报价即Y=a×50%+b×50%=45%。a、b、Y中的值,要求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项报价要求中的最高限价。报价一览表(轮胎)供应商(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轮胎更换工时费单价(每个) 元轮胎更换除以分包最高限价:a %材料进销差价率:b %响应报价数值:Y %供应商所提供轮胎品牌品牌1、 品牌2、 品牌3、 品牌4、 品牌5、 品牌6、 品牌7、 品牌8、 品牌9、 品牌10、 日期:年月日说明:此项只适用于包3,在系统内请填写响应报价数值Y,请务必核对Y值是否计算正确。1、供应商的报价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轮胎单价除以分包最高限价a=轮胎单价/分包最高限价×100%。4、材料进销差价率b=(材料销售价格﹣材料购进价格)/材料购进价格×1005、响应评审报价Y计算公式为:Y=a×50%+b×50%。响应报价中轮胎单价除以分包最高限价计算权重为50%,材料进销差价率计算权重为50%。综合计算后,得数(评审报价Y)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即最后通过Y的数值进行排序,Y值越小排名越靠前。例:如轮胎单价除以分包最高限价a为70%;如材料进销差价率b为20%。该响应报价即Y=a×50%+b×50%=45。a、b、Y中的值,要求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项报价要求中的最高限价。二、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征集公告和征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采购合同授予协议价格最低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为入围供应商,我方将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五、授权书致: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征集项目名称及征集项目编号)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电话:电话: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六、征集文件需求偏离表供应商(盖章):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序号采购需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备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一、采购需求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报价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和服务要求注:(1)本表不得删除。(2)请在“是否响应”中填写“是”或“否”。(3)本项目采购要求均不接受负偏离。(4)对本征集文件中所有要求如无任何偏离情况,于“偏离情况”中注明“无偏离”。(5)如有正偏离,于“偏离情况”中注明“正偏离”,并于本表“备注”中写明正偏离实际参数。(6)本表中采购需求一列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各项内容(均包含其子条款内容)。上述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7)供应商在征集文件需求偏离表中响应,但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与响应内容不符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8)本表采购需求一列为固定内容,不得更改。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4.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不享受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征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十、主要维修零配件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名称邮编企业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 业性 质注册资金 万元固定资产 万元;其中设备: 万元职工总数经营业绩年度配件销售产值 (万元)2025年主要的配件生产厂商或供应商配件配套的车辆品牌和车型11、主要维修零配件供应商出具的供货证明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设在(零配件供应商地址)的销售(货物名称和/或描述)的(零配件供应商名称),在此以零配件供应商的名义证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用我单位销售的上述货物,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并保证该单位在框架协议维修后使用我单位销售的零配件维修相关车辆。我们在此保证以供应商合作人的身份来约束自己,并为上述单位在框架协议维修中使用的我单位的零配件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以此为证。出具供货证明的零配件供应商(盖章):日期:12、汽车维修企业状况一览表1、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名称邮编企业地址电话职工总数技术管理人数技术工人经营业绩年度 维修总产值 (万元)修 理(万元)维 护(万元)2023202420252、主要维修设备一览表汽车主要维修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性能状况购买时间12345678……N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3、基础设施一览表名称面积结构名称面积结构厂房、场地总面积充电房主修厂房业务接待室辅助间发动机间办公用房喷漆间停车场机加工间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注: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4、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序号姓名工种技术等级从事本工作时间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采购人名称采购公告时间    年  月  日中标(成交)公告时间    年  月  日更正公告时间(包含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年  月  日终止公告时间(包含废标和采购任务取消)    年  月  日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质疑事项及相关请求(纸张不够另附)分    类□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中标或成交结果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签字或盖人名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在质疑函中列明具体分包号。5.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提供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7.质疑函份数要求:一式四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