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变更公告(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2026)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变更通知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201818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华晋集团2025年四季度第四批党政办机关车队广汽丰田汉兰达采购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2-09 16:25:19(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01 09:2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3-03 08: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何超
联系电话:18082202929
采购单位: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2026-02-09 16:25:19
汉兰达技术规格书.docx
询价文件-设备.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280201110076
丰田|汉兰达

2.0
13

详细车辆配置参数:中大型SUV汉兰达配置表(国六B)基本参数长(mm)4965宽(mm)1930高(mm)1750发动机型号S20A 涡轮增压L4燃料类型95#汽油动力最大功率182kw2487马力,最大扭矩380Nm座位数5门7座中大型SUV变速箱 8档手自一体变速器 轮胎20吋铝合金轮毂235/55R20车重2040kg后备箱容积521/1650L油箱容积68L颜色黑色车辆基本配置1.360全景影像,前方感知摄像头,8个超声波雷达2. L2辅助驾驶,全速自适应巡航,车道保持辅助系统,车道居中保持3.电动感应后备箱,后背厢位置记忆4.发动机电子防盗,无钥匙进入,远程启动,蓝牙钥匙5.LED远近光+自适应远近光+车前雾灯+自动头灯6.车窗防夹手+侧窗多层隔音玻璃+后排侧隐私玻璃7. 电动折叠外后视镜带加热+锁车自动折叠8.15.6英寸中控大屏+高通晓龙8155芯片+声纹识别+语音连续识别9. OTA升级+手机远程控制10. 真皮座椅加热+通风,第二排座椅带加热功能11.自动空调+温度分区控制,车内带PM2.5空气过滤带空气质量检测12. 手机50W无线充电+自动防眩目内后视镜二、车辆外观与内饰1、外观出一册2、内饰JI询价文件询价单位: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询价公告第2章报价须知第3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4章技术要求第5章报价文件第1章询价公告项目询价书名称和编码(编号):详见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询价通知项目类别:公开询比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1.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1.1询价内容:详见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询价通知、技术规格书。(询价物资参数要求均以技术规格书为准)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3交货期:详见技术规格书或合同条款。1.4交货地点:山西省河津市固镇村王家岭矿1.5付款方式:详见技术规格书或合同条款。2.报价人资质要求2.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1.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1.2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报价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报价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3报价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报价文件部分,需报价文件中提供(凡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报价人均被否决投标)。2.4本项目约定的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注:(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供应商成功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名、报价。(3)报价人应按报价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报价人未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审小组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审小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3、报名和报价3.1供应商须登录(https://ego.chinacoal.com)“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进行在线报名。3.2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提交后无需等待审核即可进行网上报价。3.2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网站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参与报名报价。3.3供应商报名后,可在“报价录入”界面下载询价文件。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4、报价文件编制4.1供应商须按照询价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格式编制1个完整不可编辑的电子版报价文件(PDF或Word格式),在报价界面作为附件上传,未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4.2电子版报价文件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4.3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前(以系统时间为准)递交报价文件。5、郑重声明报价人应对报价的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发布。7、项目具体时间安排项目报名、报价开始及截止时间、报价揭示时间详见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询价通知。8、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武晓波联系方式:0359-2311241电子邮箱:zmzbhjny@126.com开标地点:山西运城市河津市固镇村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3层电子评标会议室邮编:043300第2章报价须知1、报价要求1.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必须为13%增值税)到货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管理、运杂、装卸、技术服务、税金等全部费用。1.2报价人在报价录入页面选中参与项目,点击“录入报价”在系统中进行价格录入。报价人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得少报或漏报。1.3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系统时间为准)将报价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未按要求格式上传将否决其投标。1.4报价有效期:所报价格应从报价截止之日起120天内有效。1.5现场踏勘:采购人不安排踏勘。报价人认为如有必要,可自行安排,相关一切费用自理。1.6澄清与修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报价人可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接受和发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在zmzbhjny@126.com提出并通知采购人,澄清文件应为盖章扫描件。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1.7报价保证金:无。1.8采购服务费:无。1.9请各报价人在报价揭示当天保持手机畅通。2、报价人注意事项2.1接采购人成交通知后,如需签订相关技术协议应与甲方进行签订,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因自身原因在30天内未履行合同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2.2报价文件的澄清2.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已书面或电话形式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2.3评审小组对报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报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2.2.4报价人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小数点或单位等明显错误的除外),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总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4)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中报价金额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为准。2.3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2)与本项目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9)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11)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2)被中煤集团、华晋公司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13)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4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将被否决:(1)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2)不同报价供应商电子报价文件中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件制作的;(3)不同报价供应商在报价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4)不同报价供应商报价时IP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5)法律法规规定、中煤集团及华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2.5报价人失信行为处置采购人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实行限期停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2.5.1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成交资格(未成为成交候选人);(3)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行为中止(指已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未完成报价揭示流程);(4)采购项目报价揭示后,在评审工作开始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报价;(5)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2.5.2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1)破坏或扰乱采购秩序;(2)评审工作开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价、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放弃成交;(3)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4)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5)对采购人恶意诉讼或仲裁;(6)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2.5.3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1)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已完成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成交资格(指成为成交候选人,或取得成交通知书),或未取得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3)违反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服务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虚假结算套取资金;(5)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2.5.4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4)恶意进行诬告陷害、转包或违法分包、违法挂靠、侵害集团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利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5)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相关情形;(6)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3、评审3.1评审(谈判)小组的组成:评审(谈判)小组由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3.2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资质和技术要求,从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和技术要求,以及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不符合资格、技术要求及未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予以否决。评审(谈判)小组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存在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评审(谈判)小组可采取以下措施:(1)可要求供应商分别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2)若报价仍相同,可依据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供应商等级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若供应商等级相同,由评审(谈判)小组依据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证等内容进行综合审议推荐成交候选人并详细编写评审意见。★4、评审否决性条款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人参与评审资格将被否决:4.1报价文件格式(1)未按询价要求编制并递交报价文件的;(2)递交的报价文件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递交的报价文件缺少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除外,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适用)、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的;(4)递交的报价文件项目询价书编码(编号)、项目名称与询价公告不一致的。4.2商务条款(1)未提供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资质要求的;(2)报价税率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3)交货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4)付款方式不满足合同条款的(注:无预付款);(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不满足合同条款的;(6)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否决其资格的其他商务条款。4.3技术条款(1)报价文件中技术响应负偏离的;(2)报价文件中未提供所投设备详细参数或描述的(适用于设备类采购项目);(3)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否决其资格的其他技术条款。4.4其他(1)报价文件中未注明所投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的;(2)报价文件中对同一物资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3)评审小组提出澄清时,且未超出询价(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询价(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报价人存在围串标行为的;(5)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否决其资格的其他条款。4.5评审小组经评审一致认定的其他情形。5、确定成交供应商5.1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期限的最后1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日。(对于紧急情况下的采购项目公示时间可以缩短为合理的时间)。5.2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出具成交通知书。6、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3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供应商使用CA证书的电子签章签署合同。供应商电子签章注册需求可联系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7、异议和投诉7.1报价人对询价文件、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向询价文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投诉。7.2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投诉应当提交异议函或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异议函或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异议或投诉事项和与异议或投诉事项相关的请求;(4)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5)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日期。异议方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方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为模板格式具体条款以双方协商签订为准)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买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卖方:[供应商]设备订货合同兹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经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照以下条款从卖方购进下列货物:[明细表:物料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金额]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合同金额大写])税率:13%二、付款方式及条件:见“合同条款第12条”。三、交货日期:按买方要求。四、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五、交货地点:六、包装运输费用、保险:由卖方负责。七、公证:公证费由提出公证的一方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相互谅解。八、本合同一式五份,买方执四份,卖方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买卖双方确认签订之日起生效,违约责任及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执行。买方:卖方:[供应商]开户行:开户行:[乙方-分行名称]账号:账号:[乙方-开户行账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技术协议等)。(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材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买方”,系指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天”指日历天数。2.标准2.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2.2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满足买方对该货物安全使用的要求。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检验和测试4.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4.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4.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规格的要求。4.4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4.5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的质保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5.包装要求5.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装箱单和质量证书。6.包装标志6.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a)收货人:(b)合同号:(c)唛头:(d)目的地:(e)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f)毛重/净重:kg(g)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6.2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7.装运条件7.1卖方应负责安排货物运输,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2所有货物运抵买方现场的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7.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8.装运通知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8.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9.保险9.1由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10.质量保证10.1质量保证体系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卖方在报价书中应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安全可靠,是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全新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和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10.2质量保证期在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技术规格及要求或国家通用规定)内,卖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免费保修、更换。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质量问题通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11.索赔11.1买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11.2在合同第10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1.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己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从预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1.4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买方通知卖方后在要求时间内给予修复,如两次修复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由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在七日内负责更换或退货。卖方违反此规定视为卖方违约。如属货物自身质量问题或卖方责任的,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质保期后,卖方仍负有在技术和维修上积极支持配合买方的义务,并应买方的通知和要求及时给予服务和便利,否则视为卖方违约。本合同中买方通知卖方的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或书面等方式。对与货物(设备)相连接的其它配套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服务等的义务,并不由此发生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卖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责。12.付款卖方与买方签订技术协议、合同后,并按以下支付合同款:12.1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将下列单据: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的验货证明、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金额为设备价格的100%的增值税发票,买方验明无误后支付合同价格的60%。12.2卖方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投运正常并完成性能试验后,提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30%。12.3合同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凭签字的验收合格证明和相关单据,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12.4付款时卖方应按货款数额给买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发票卖方向--------------开具。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13.转让和分包13.1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2卖方不得分包其在本合同中的供货内容。14.卖方履约延误14.1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合同的终止15.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不可抗力16.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6.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8.便利终止合同18.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18.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让任何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或(2)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19.纠纷的解决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0.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均已充分知悉、理解;对于本合同涉及的相关内容买方也已充分告知了卖方。2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供需廉洁互保协议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乙方1:乙方2: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第五条监督与举报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甲方设立举报电话:[0359-2311117],举报邮箱:[zmhjjw@163.com],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四章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第五章报价文件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XXX采购项目(询价书编码(编号):XXX)报价文件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报价函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询价书编码(编号)为的项目的询价通知,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询价通知的各项条款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总价,按要求向甲方供货。2、我方承诺交货期为。3、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按上述报价、交货期等要求完成询价通知规定的全部项目,提交优质的货物及服务。4、我们确认已全面熟悉理解并接受询价通知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担应予考虑的相应风险。5、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以下为关键信息,务必认真填写,且真实有效)单位名称:(盖章)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报价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注: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三、投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投标价(万元)交货期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备注单 价总 价123………………合计: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含税,税率: )备注:1.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含税价格;2.此表手写无效;3.报价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扩展、完善四、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重(选填)(KG)总重(选填)(KG)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备注总 计(列入价格汇总表)要求: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有外购件必须报出型号、供货厂家、价格。3.报价人可按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详细列出分项报价,可按此格式扩展。4.本表包括标准件、专用工具等。5.此表仅供报价人报价时,做格式参考,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6.此表价格为目的地交货价,含技术资料、运输、保险、增值税等。7.此表手写无效。五.偏离表5.1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参数报价参数是否偏离偏离类型(正/负)偏离说明 注:1、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文件及附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2、本公司如存在虚假响应,愿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废标处理。5.2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偏离类型(正/负)注:1、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文件及附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2、本公司如存在虚假响应,愿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废标处理。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七、证明文件(供参考)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如资质有要求)2.生产许可证(如资质有要求)3.质量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如资质有要求)(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适用)(2)投标供应商专利技术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如适用)4.报价人近3年的销售业绩(业绩表填表后,须在后附加主要业绩的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可以证明业绩真实可信的相关材料)(如资质有要求)5.制造厂商授权书(如需要)6.报价人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如需要)7.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如:井下使用产品需提供煤安证书、防爆合格证书,以及其它国家有强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如资质有要求)注: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文件(供参考)(一)公司简介(二)企业信誉或获奖情况(三)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四)技术支持资料(五)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七)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