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维保服务 配电房维保服务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6)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部分在管项目配电房维保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6HABWZ0020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部分在管项目配电房维保服务答疑公告
“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部分在管项目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编号:2026HABWZ00201)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招标文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提到的验收报告,配电房维保服务工程,均无竣工一说,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竣工报告,该如何提供
答:“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并未提及竣工,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3楼整层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1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钟良金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4日

附件:

0201答疑1.pdf
0201答疑1.pdf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业务表单11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部分在管项目配电房维保服务答疑公告“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部分在管项目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编号:2026HABWZ00201)答疑公告如下:针对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提到的验收报告,配电房维保服务工程,均无竣工一说,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竣工报告,该如何提供?答:“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并未提及竣工,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3楼整层联系人:刘工电话:0551-65198816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项目联系人:钟良金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8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2026年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电房维保服务 配电房维保服务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