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变更公告(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JY-2026-02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B-20260227-00000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尿素-1、总氮≥46.0% 2、40-50公斤/包 3、符合GB/T2440-2017 备注:须提供复合肥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1、总氮≥46.0% 2、40-50公斤/包 3、符合GB/T2440-2017 备注:须提供尿素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
联系方式:18212742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1-5栋1-21-24
联系方式:1580857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涛、卢定伟、郑丹丹
电 话:15808570879
附件信息: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第一次变更公告.pdf3.4KB
竞争性谈判文件0303(变更).pdf445.0KB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50220260001LF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2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序号1变更内容尿素变更前1、总氮≥46.0%2、40-50公斤/包3、符合GB/T2440-2017备注:须提供复合肥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变更后1、总氮≥46.0%2、40-50公斤/包3、符合GB/T2440-2017备注:须提供尿素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联系人:艾常仁联系电话:182127422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1-5栋1-21-24联系方式:158085708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涛、卢定伟、郑丹丹电话:15808570879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52050220260001LF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人: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1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内容第三章谈判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谈判程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附件第八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第一章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6年03月06日23:59分前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220260001LF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088000.00元最高限价:1088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4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因本项目时间紧,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于签定合同后十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提供对应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须在获取文件时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七)投标操作人员: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授权委托人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3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6年03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0857-8305707。注意: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2、投标保证金交纳:由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3、保证金的绑定: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将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上传《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4、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字符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清晰,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标书费、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参加投标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询问联系电话:15808570879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联系方式:18212742277联系人:艾常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1-5栋1-21-24联系方式:158085708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涛、卢定伟、郑丹丹电话:15808570879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采购操作必须完全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后报价(第一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报价轮数由谈判小组确定)。第二章谈判内容2.1标的物: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详见谈判文件附件4)。2.2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本公司交纳采购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30%计取,计算基数为中标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2.3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附件4;2.4合同履行期限:因本项目时间紧,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于签定合同后十日内完成供货。2.5服务地点:七星关区范围内,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6质保期限:质保2.7投标有效期1年。(厂家质保优于的,以厂家质保为准)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2.8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第三章谈判须知3.1总则3.1.1本谈判文件由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3.1.3定义:(1)《谈判文件》是“政府采购谈判文件”的简称,也可称为《谈判文件》,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谈判文件,是评审和评定中标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4)“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购买了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商;(5)“甲方”是指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6)“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承.诺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中标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6报价:(1)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谈判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谈判参考。供应商在谈判会议上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包干总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最后报价与供应商分项报价计算之和的差额即为供应商谈判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各分项增减的按此比例结算。(2)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供应商代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给招标代理机构(即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的投标预算中包含此项费用。3.1.7成交通知:按谈判小组评审结果现场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8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谈判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9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2供应商资格获得3.2.1必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谈判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3.2.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3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获取了《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5《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3.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3.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截止获取《谈判文件》之日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的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在本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3.2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3.3.3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3.3.3在谈判期间,谈判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4质疑或投诉3.4.1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本级监督部门提出,由本级监督部门处理。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在收到质疑或询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未报名、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4.3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还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4.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告中所载地址;联系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同公告内容;通讯地址:采购单位地址,同公告内容;代理机构地址,同公告内容。3.4.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6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4.7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4.9质疑函或投诉书必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否则,不予签收。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由质疑或投诉人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查询下载。监督部门: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329-1奥莱国际1号楼9-13层联系电话:0857-82290053.5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5.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资料要求:(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形式和附件指定格式要求,并按附件指定格式和审查项要求盖章(由于系统原因,电子印章未盖到指定位置的,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所有承诺及声明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符合性审查项)(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投标供应商由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或技术商务材料不清晰,导致资格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或相应的技术商务不能得分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封面均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封面加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3.5.2《响应文件》的构成(包含但不仅限于):(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F.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提供对应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须在获取文件时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G.投标操作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授权委托人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I.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技术文件:A.参加投标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B.技术参数和配置承诺:完全按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执行,若中标后不符合要求,则承担一切后果及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符合性审査项)C.技术偏离说明表:1.供应商提供技术指标与采购需求要求比较偏离情况,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附件4采购需求要求,有1项负偏离不满足为无效标,参照附件5格式要求制作;2.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能佐证的视为无效标;(符合性审查项)(符合性审查项)D.投标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及资料。(3)商务文件:A.服务能力承诺: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等(符合性审査项);B.合同履行期限承诺:因本项目时间紧,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于签定合同后十日内完成供货。(符合性审査项)C.资料真实性承诺:如我公司成交,招标人有权要求我公司提供投标资料的原件审查,如我公司不能按招标人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全面提供或经招标人查出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符合性审查项)D.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性文件及资料。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谈判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必须按交易系统内制定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格式要求制作及盖章,且不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符合性审查项);B.谈判报价程序承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三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之规定,如我公司参加谈判的人员因不熟悉交易中心系统或由于其他原因,在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一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基础报价金额计;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二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第一轮报价计,以此类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C.《开标一览表》:参考本《谈判文件》“附件3”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签章,投标供应商总报价及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及最高限制单价,否则《开标一览表》无效。(报价符合性审查项);D.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3.5.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按系统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加密上传。(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3.6谈判3.6.1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作为代表上传响应文件;3.6.2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谈判期间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保持在线参加谈判,否则后果自负;3.6.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7谈判资格的丧失3.7.1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7.2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会议前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丧失谈判资格;3.7.3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资格审查项的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将丧失谈判资格;3.7.4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的技术商务文件或属于符合性审查项技术商务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7.5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内容,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未作出承诺、声明或承诺、声明不符合的,将丧失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3.8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9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竞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竞谈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时,竞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竞标协议的;(四)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五)最终报价高于谈判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六)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七)供应商有串通竞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标人串通竞标,其竞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未声明原件与扫描件(或复印件)一致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十)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承诺的;(十一)未交纳竞标保证金的;(十二)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提供承诺的;(十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未提供承诺的;(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方法4.1.1供应商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谈判报价被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的除外)。4.2评定成交原则4.2.1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对各供应商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作比较,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最低的投标供应商成为第1成交候选人(最后谈判报价被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的除外),以此类推第2、第3成交候选人。如是扣除后最后谈判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第1成交候选人,最后谈判报价为该供应商的合同价,以此类推。4.2.2谈判小组从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中,按各投标供应商的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从低到高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第1、2、3成交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如无评审错误,采购人将确定第1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采购人有权申请原谈判小组复审。对因评审组织成员自身或者由于评审时间、相关资料等主客观原因,造成评审出现错误,依法予以纠正。当第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为第2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最后谈判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相应价格的,为无效标。4.2.3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除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1个工作日的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除了应当赔偿代理公司在组织此次谈判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声明从开标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评委、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严禁供应商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未提供声明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4.4评审办法和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监督下在评审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谈判文件;(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4.4.3谈判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⑵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B.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C.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D.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4.4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代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谈判会议。4.4.5谈判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谈判、评审情况透露给与谈判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谈判会议结束后,与谈判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代理公司存档,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左右谈判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4.4.8评审的标准是《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等进行评审,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谈判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审独立承担责任。4.4.9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评审工作接受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及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4.4.11会场须知(1)谈判小组成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3)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4)从会议开始到评审结束期间,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代理公司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5)谈判小组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供应商及其文件的观点和看法;(6)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第五章谈判程序5.1谈判会前1小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5.2网上开标: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当日10:00分至11:00分(北京时间)之间)解密响应文件,如在此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次采购按废标处理。代理公司进行网上开标,公布已解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基础报价等情况(如公布信息有变化时,以交易中心系统公布内容为准),并将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推送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11:00分(北京时间)之后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开标,按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处理。在开标当日网上开标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评标。5.3谈判小组成员登录系统签到。5.4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5.5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响应文件,推送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按顺序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包含技术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和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5.6网上评标程序5.6.1资格性审查:5.6.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只有具有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7第1轮谈判:5.7.1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谈判。5.7.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分项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5.7.3技术与商务谈判补充承诺: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第1轮谈判结束后,主持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就谈判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谈判小组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交易中心规定格式填写完毕后,在20分钟内在线提交。5.7.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情况,进行商务技术、报价文件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务方面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基础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其在120分钟内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涉及进口产品货物的,委托第三方进出口业务的委托代理费、免税进口代理费、关税等),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属于恶意竞争的,谈判小组应当按无效投标处理。5.8价格谈判:5.8.1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在线报价,供应商现场在线报价需符合交易中心在线报价规定,否则现场在线报价无效。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最后一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是确定供应商是否成交的依据。5.8.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补充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本轮报价(即: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报价。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报价,以此类推)。5.8.3供应商在线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其在120分钟内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涉及进口产品货物的,委托第三方进出口业务的委托代理费免税进口代理费、关税等),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属于恶意竞争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在线报价处理,以上一轮报价(或基础报价)作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5.8.4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8.5确定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评审意见拟写竞争性谈判《评审报告》,按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5.8.6在线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5.8.7谈判会议结束。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条款,详细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合同编号:——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根据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服务/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方式和服务地点2.1服务方式:2.2服务地点:3、供货清单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4.1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8、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4.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14.4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注:本合同为参考合同,最终合同文本以甲方(采购人)和乙方(成交供应商)共同商议确定。第七章附件附件1(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52050220260001LF号《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以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谈判,并在谈判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物,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对标的物的质量、服务内容、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2.我方愿意在谈判会议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贵单位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2.1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2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单位及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2.3谈判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2.4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谈判或谋取成交;2.5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谈判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5.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6.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公章)供应商全称: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操作员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供应商全称:特此委托(公章)附被委托人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其他联系方式:法人代表:(印章)被委托人:(签字或印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公章)供应商全称:年月日附件3(参考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此为首次开标一览表,项目总报价包含人员费用等所有税费。投标供应商应在交易系统填报的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与其上传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不一致时,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内容为准。本表所报单价随谈判报价中的下浮比例调整。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件4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备注最高限制单价1尿素80吨1、总氮≥46.0%2、40-50公斤/包3、符合GB/T2440-2017备注:须提供尿素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2200元/吨2甲基硫菌灵95000袋1、70%可湿性粉剂2、100g/袋备注:须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7.5元/袋3吡虫啉190000袋1、70%水分散粒剂2、2g/袋备注:须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1.05元/袋二、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2、为确保本项目有效性、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确保本次项目覆盖率,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需现场15分钟提供澄清说明,澄清不了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标处理。三、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附件5,技术偏离说明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备注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八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8.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相关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不予扣除,用最后报价的价格参加评审。8.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①少数民族自治区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是:青海、云南、贵州;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50%,否则不得加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8.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30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5根据财库〔2020〕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20〕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获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