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变更公告(长丰县财政局2026)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原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
原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中“2.3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更正为: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一、对工时定额费率报价的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 上述第(1)项至第(3)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 二、对材料管理费率报价的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 上述第(1)项至第(3)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
供应商按评审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注: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征集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工时定额费率和材料管理费率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评审标准中工时定额费率和材料管理费率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评审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二)本项目征集公告和第一章征集邀请中“最高限制单价:100%”更正为:“最高限制单价:工时定额费率最高限价为90%,材料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15%”。
(三)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3月19日10:00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长丰县财政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
联系方式:0551-6666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
五、附件

第3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1分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3-0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0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1分

附件: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三).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原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
原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征集公告中“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第2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3月04日10:00。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长丰县财政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
联系方式:0551-6666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
五、附件

第2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2-1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2-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原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
原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报价要求”更正为:
(1)本项目按费率报价,共分为两项报价,分别为:①工时定额费率;②材料管理费率。其中:工时定额费率报价不得高于90%,材料管理费率报价不得高于15%,否则响应报价无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工时定额费率:按2020年《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规定的标准为基准,进行优惠后费率报价。如:(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按基准收费为100,供应商拟收80,则工时定额费率为80%。
(3)材料管理费率:材料管理费率是指维修企业向市场采购车辆维修所需配件、材料(含辅助材料)而发生的运杂费、保管费、税收和合理利润等的加成率。
(4)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费率;
(5)材料费=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
(6)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
注:1.所有费率报价不得为0%,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报价为0.001%,则响应无效。
(二)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中“价格分”评分标准更正为:

价格分 (15分)
1、工时定额费率价格得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8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8%×100 2、材料管理费率价格得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7%×100 供应商的价格总得分=序号1得分+序号2得分。

(三)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格式”更正为:

项目名称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供应商名称

 

响应范围
全部

响应报价
(1)工时定额费率:        % (2)材料管理费率:        %

其他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工具版)“[2026ACCFZ00020]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hfzf”已做相应修改,并作为本更正公告附件一并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使用。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长丰县财政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
联系方式:0551-6666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
五、附件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2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2-1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2-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2026ACCFZ00020]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zip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一).pdf
[2026ACCFZ00020]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HFCF

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三)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中“2.3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更正为: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一、对工时定额费率报价的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供应商按评审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他情形。提醒:上述第(1)项至第(3)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二、对材料管理费率报价的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上述第(1)项至第(3)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供应商按评审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征集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工时定额费率和材料管理费率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评审标准中工时定额费率和材料管理费率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评审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二)本项目征集公告和第一章征集邀请中“最高限制单价:100%”更正为:“最高限制单价:工时定额费率最高限价为90%,材料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15%”。(三)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3月19日10:00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征集人:长丰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联系方式:0551-66660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育松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五、附件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二)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本项目征集公告中“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第2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3月04日10:00。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4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征集人:长丰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联系方式:0551-66660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育松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五、附件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一)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报价要求”更正为:(1)本项目按费率报价,共分为两项报价,分别为:①工时定额费率;②材料管理费率。其中:工时定额费率报价不得高于90%,材料管理费率报价不得高于15%,否则响应报价无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工时定额费率:按2020年《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规定的标准为基准,进行优惠后费率报价。如:(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按基准收费为100,供应商拟收80,则工时定额费率为80%。(3)材料管理费率:材料管理费率是指维修企业向市场采购车辆维修所需配件、材料(含辅助材料)而发生的运杂费、保管费、税收和合理利润等的加成率。(4)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费率;(5)材料费=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6)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注:1.所有费率报价不得为0%,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报价为0.001%,则响应无效。(二)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中“价格分”评分标准更正为:价格分(15分)1、工时定额费率价格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8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8%×1002、材料管理费率价格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7%×100供应商的价格总得分=序号1得分+序号2得分。(三)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格式”更正为: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名称响应范围全部响应报价(1)工时定额费率:%(2)材料管理费率:%其他(四)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工具版)“[2026ACCFZ00020]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hfzf”已做相应修改,并作为本更正公告附件一并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使用。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征集人:长丰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联系方式:0551-66660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育松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五、附件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更正公告(一)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20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报价要求”更正为:(1)本项目按费率报价,共分为两项报价,分别为:①工时定额费率;②材料管理费率。其中:工时定额费率报价不得高于90%,材料管理费率报价不得高于15%,否则响应报价无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工时定额费率:按2020年《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规定的标准为基准,进行优惠后费率报价。如:(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按基准收费为100,供应商拟收80,则工时定额费率为80%。(3)材料管理费率:材料管理费率是指维修企业向市场采购车辆维修所需配件、材料(含辅助材料)而发生的运杂费、保管费、税收和合理利润等的加成率。(4)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费率;(5)材料费=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6)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注:1.所有费率报价不得为0%,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报价为0.001%,则响应无效。(二)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中“价格分”评分标准更正为:价格分(15分)1、工时定额费率价格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8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8%×1002、材料管理费率价格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7%×100供应商的价格总得分=序号1得分+序号2得分。(三)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格式”更正为:项目名称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名称响应范围全部响应报价(1)工时定额费率:%(2)材料管理费率:%其他(四)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工具版)“[2026ACCFZ00020]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hfzf”已做相应修改,并作为本更正公告附件一并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使用。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征集人:长丰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联系方式:0551-66660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育松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五、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