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建筑垃圾减量化 建筑垃圾治理招标变更公告(2026)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海祥路(滨海东路-2号地块南侧)道路工程(施工)】的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变更记录表.pdf

澄清、修改文件一改.pdf

澄清与答疑没有时间变更记录!海祥路(滨海东路-2号地块南侧)道路工程(施工)澄清、修改文件一各投标人:海祥路(滨海东路-2号地块南侧)道路工程(施工)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1)招标文件P5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新增以下内容:6.2本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及实施措施:承包人应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5)366号)、《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5)40号)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合理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人、发包人审批。本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所需的费用已纳入本次招标项目暂列金额中,相关费用按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结合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如在施工过程中颁发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新文件,则按新文件口径执行。(2)本项目不延期开标,若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2026年3月10日16时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至2026年3月10日16时00分止未提出异议的,视作投标人认同本次澄清、修改的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次修改、澄清文件一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澄清为准。宁波纵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建筑垃圾减量化 建筑垃圾治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