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招标变更公告(伊吾县审计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HF2026-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吾县2026年"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0:00 (北京时间)
采购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0:00 (北京时间)
2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0:00 (北京时间)第二章 磋商须知5.1.1磋商时间、地点等要求磋商时间:2026年3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0:00 (北京时间)第二章 磋商须知5.1.1磋商时间、地点等要求磋商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审计局
地 址:伊吾县政府办公2号楼(振兴路300号)
联系方式:18094859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
联系方式:1529956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婷
电 话:1529956889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电子标)-变更.doc373284
伊吾县2026年"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过程电子化评标)项目编号:XJHF2026-006采购单位:伊吾县审计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伊吾县2026年"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F2026-006项目名称:伊吾县2026年"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17500.00.00元采购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提出的"三如"要求,暨"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围绕新时代审计实践需求,探索推进研学机制,不断提升审计财务干部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审计财务工作质量匹配现代化发展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6日,每日上午00:00时至14:00时,下午14: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供特定资格要求中需求资料的扫描件。售价(元):0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开启开标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吾县审计局地址: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东路联系人:黄振文电话:180948594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门面项目联系人:魏婷联系方式:152995688953.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1采购人名 称:伊吾县审计局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东路 联系人:黄振文电话:18094859477 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门面 联系人:魏婷 电话:15299568895 1.2.3项目名称伊吾县2026年"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1.2.4服务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2.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3.3.4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71.75万元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按投标无效处理。3.5.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金额(小写):14000.00元 金额(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单位名称: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国北路支行账 号:9080901001000278381、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帐户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给定的基本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注:打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3.6.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90 个日历日。3.7.1响应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日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印章齐全,必须胶装)送达招标代理公司。3.7.2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3.8.1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8.2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5.1.1磋商时间、地点等要求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时长: 30分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投标人编制标书的CA需与解密CA保持一致)。5.2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专家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5.4.4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1、磋商轮数:两轮;2、第二轮为最后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30分钟,请各投标人务必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如超时未完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6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 家6.1成交结果公示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7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8其他规定: 8.1代理服务费:□ 不交纳 R 交纳交纳时间:中标(成交)单位支付,于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交纳。交纳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磋商供应商应将此项费用考虑进项目成本,不单列,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此项费用。收款单位: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国北路支行银行账号:908090100100027838费率成交金额货物服务工程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本项目按照服务类项目费率取费。8.2解释权: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邀请、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8.31、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各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查询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如未及时查询相关内容,造成后果自行承担。3、在磋商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4、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成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成交)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中标(成交)人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3)保证金退还问题请联系:姚艳萍 0902-2228110说明: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将拟定的采购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并及时取得联系。5、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备注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联系。联系人: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400-881-7190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磋商须知正文部分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项目概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合格的供应商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1.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1.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行为并作无效报价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磋商答疑会、交纳或退还磋商保证金、开标的;(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1.4参与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评标方法(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在主体信息库具体模块中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3.1一般要求3.1.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3.1.2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投标文件封面二、资格响应文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投标保证金(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三、报价响应文件(一)开标一览表四、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磋商申请(二)商务部分1、企业业绩(三)技术部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3.3报价要求3.3.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3.3.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3.3.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3.3.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3.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3.4.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交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须在保证金备注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对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按原路退回,收取时不再开具收据,退还时也不再要求提交收据。3.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3.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5.4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3.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7.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4.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属于本须知5.4.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五、磋商和评审5.1磋商仪式5.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1.2除了存在以下情形的响应文件之外,磋商开始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报价。(1)未按磋商邀请要求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相关资料的;(2)未按磋商须知第5.1.1项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并出席磋商仪式的;(3)未按磋商须知第4.1项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4)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不符合磋商须知第4.2、4.3项规定的。5.2磋商小组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与澄清5.3.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2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4磋商、最后报价5.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和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1)第一种情况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剩余两家并经磋商小组协商一致,认为剩余两家供应商之间具有竞争性,仍然可以继续评标。(2)第二种情况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4.4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5综合评审5.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5.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方法。5.5.3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5.5.4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报的,以及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价格)或漏(缺)报的项目视同已含在总报价中,不予调整。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5.6违法违规行为5.6.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7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7.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7.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7.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7.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7.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8成交原则5.8.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8.2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综合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向高依次排序。5.8.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9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5.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0重新评审5.10.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11保密及串通行为5.11.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5.11.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5.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及合同授予6.1成交结果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2签订合同6.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6.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内。7.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采购单位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7.4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5采购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7.6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规定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基本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一致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分配详细评审价格评审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它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010商务标评审人员配置1.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设置合理且能满足项目执行需要,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25年9月-2026年1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人员身份证。满足以上条件得4分,不足4人(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超过4人每增加一人得1分,满分8分。2. 项目负责人: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整体进度跟进,直到本项目结束,得3分,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25年9月-2026年1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1116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个业绩2.5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仅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即可,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5技术标评审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项目背景的分析②明确的项目思路和目标③详细的学员学习计划④丰富的培训资源。每缺一项扣 4分,每有一项缺陷扣 2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 16 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服务需求等。)1674培训方案及教学计划培训方案及教学计划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培训分别提供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培训目的、宗旨与原则②培训考核方案③培训内容与目标④培训形式、课程内容等⑤培训措施。每缺一项扣 5 分,每有一项缺陷扣 2.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 25 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服务需求等。)25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教学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教学管理制度②教师管理制度③学生管理制度④考勤管理制度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⑥设施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 3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2.5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18 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遣、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扣完为止。18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时限,专项联系人,应急情况及解决方案等。1、应急方案及服务承诺基本合理、可行性,但可操作性一般,提供的方案内容不完整得3分。2、应急方案及服务承诺较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提供的方案内容较完整得6分;3、应急方案及服务承诺含有上述所有内容,且阐述详细、清晰,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强,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或优于项目需求得9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如有内容欠缺、方案内容较弱、字迹错误等情况,在每个分值档基础上扣1分。4、不提供不得分。9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服务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②服务质量控制的目标③服务质量控制考核方法及标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扣 1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6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服务需求等。)6合计100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以供应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磋商报价低者排名顺序优先在前,以此类推,确定出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成交人。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合同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主)“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一、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帐号:五、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财政性资金元□自筹性资金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七、交付日期、地点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2、交付地点: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招标人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备案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文本,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二、合同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1)(同投标文件中货物明细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6、“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指甲、乙双方验收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7、“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8、“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9、“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0、“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11、“招标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2、“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投标文件。二、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除有另行规定外,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保险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以及相关服务等费用,是在项目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技术支持、产品升级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3、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详见合同格式附件1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的规定。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3、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付日期。双方签署交付收货单后为交付完毕。交付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的规定。5、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项的规定。六、包装和标记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说明》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6、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的规定。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九、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除有另行约定外,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如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5、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二、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四、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五、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六、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七、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的规定):(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乙方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备案后生效。十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五份,与招标文件、补充协议(如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伊吾县2026年"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二、项目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提出的"三如"要求,暨"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围绕新时代审计实践需求,探索推进研学机制,不断提升审计财务干部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审计财务工作质量匹配现代化发展需求。三、项目预算、服务期限预算费用:71.75万元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五、项目实施与管理规范(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采购人(伊吾县审计局)职责:(1)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与公开发布。(2)组织项目招标,确定中标(成交)培训机构并签订协议。(3)对培训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开班审核、教学巡查、考勤抽查、考核监督。(4)负责培训资金的审核、报批与拨付管理。(5)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验收。(6)建立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处理培训过程中的投诉与违规行为。(7)统筹协调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南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垂管单位、驻伊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哈密市审计局、伊州区审计局、巴里坤审计局、伊吾县审计局干部,确保生源组织与培训工作顺利对接。2、培训机构职责:培训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需对培训质量、安全及最终效果负全责,其具体职责贯穿项目始终,(1)项目前期准备职责:需求对接:主动与采购人组织沟通,制定详尽的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具体教学计划、课程表、师资配备、设备清单等,报采购人备案。师资与设备保障:确保配备足额、合格且稳定的教师队伍,所有实操设备齐全、安全、性能良好,确保课程内容与干部岗位需求高度契合。(2)培训过程实施职责:教学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教学计划与课程大纲,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分组研讨”的混合教学模式,结合典型审计案例拆解工作流程、分析常见问题,组织学员围绕实际工作难点开展研讨,推动理论知识向实操能力转化。保证每天不少于8课时,确保培训总课时达标。学员管理:实行实名制、小班化(每班≤30人)管理,分5期开展,每期5天(具体时间待定),建立完善的学员考勤、请销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控:配合采购人的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负责培训期间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每日进行安全提示,定期检查维护实训设备,为所有学员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定并演练安全应急预案,杜绝任何安全事故。档案记录:建立“一班一档”制度,完整记录培训全过程。档案应包括:学员报名材料、考勤记录、教学日志、照片视频资料、考核成绩、证书发放等信息,确保全过程可追溯。(3)培训后期与后续服务职责:考核组织:在采购人的监督下,组织学员参加统一的考核并提交研学报告,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证书发放:负责为考核合格的学员办理并发放结业证书(二)采购人安全监管责任1.食品安全监管:(1)供餐资质核查:中标方确须在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提交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在开班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核实资质有效性及供餐能力。(2)日常抽检与留样监管:采购人每周至少2次(随机时段)对培训午餐进行现场抽检,每次抽检样本不少于2份,重点核查食品卫生、食材新鲜度;要求中标方按规定对每日午餐留样(每份不少于125克,冷藏留存48小时以上),采购人抽检时需核对留样记录并拍照存档,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3)配餐过程监管:每月至少1次核查配餐车辆的消毒记录、冷藏设备运行情况,随机抽查配餐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相关核查结果需由中标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形成书面台账归档。2.住宿安全监管:(1)住宿场所备案:中标方需在开班前提交住宿场所的住宿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采购人核查通过后方可安排学员入住。(2)日常巡查与登记监管:采购人每周至少1次对住宿场所进行安全巡查,重点核查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应急通道畅通情况;要求中标方建立学员入住登记台账(含进出时间、联系方式),采购人随机抽查台账并与学员核实,确保登记真实。(3)安全告知与应急监管:督促中标方在学员入住时开展安全告知(含禁止酗酒、夜不归宿等规定),并将告知记录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每季度核查中标方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至少每季度1次),确保应急预案可落地。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文件封面二、资格响应文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投标保证金(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三、报价响应文件(一)开标一览表四、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磋商申请(二)商务部分1、业绩(三)技术部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7.1(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7.2.二、资格响应7.3.(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四、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采购人):我公司承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现象。如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我公司全权负责,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我公司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我公司承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由我公司全权负责,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我公司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资格声明1.供应商概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或注册日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本次磋商活动的授权代表,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说明:1、此处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1、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磋商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以电汇、网银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此处必须上传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公司账户。磋商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注:打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7.4.(五)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无利害关系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参加你单位的项目的投标,我公司与你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特此承诺,我单位对本次承诺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里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以上提及的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指所投货物、产品、服务的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2、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3、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获取。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三、报价响应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元)小写: 大写: 服务期备注: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磋商申请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提交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同意如下:1、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元)(保留两位小数)人民币,服务期:。2、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磋商文件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天(日历天);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如有违反,愿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随本申请递交的磋商申请附录是本申请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8、与本申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二)商务部分1、业绩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业绩须单独附表,并附上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仅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即可,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3、业绩为近三年业绩。(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大讲堂"暨审计财政业务培训班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