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早期火情能力提升 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招标变更公告(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
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能力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ZC2026-G1-00087-YNQC-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ZTZC2026-G1-00087-YNQC-0001: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04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时间更正 更正前内容:2025年 更正后内容:2026年2、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09时30分更正 更正前内容: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09时30分 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09时30分3、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五章采购需求里面的项目编号更正 更正前内容:【启招字】2026-1-03 更正后内容:【启招字】2026-03-014、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B包软体储水罐技术参数更正 更正前内容:厚度≥8mm 更正后内容:厚度≥0.8mm5、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里面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更正 更正前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更正后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更正 更正前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 更正后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删除
更正日期:2026-03-12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锦屏路47号
联系方式:0870-2126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正通润园1号楼3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1575027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雄飞
电 话:157502792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14: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4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3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雄飞
项目联系电话
15750279240
采购单位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锦屏路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0-212663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正通润园1号楼3单元1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750279240
附件:
附件1
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1).pdf
附件2
(更正后)终稿——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doc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ZTZC2026-G1-00087-YNQC-000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4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五章采购需求里面的项目编号【启招字】2026-1-03更正为【启招字】2026-03-01。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B包软体储水罐技术参数里面厚度W8mm更正为厚度W0.8mm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里面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更正为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删除。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时间2025年更正为2026年。6.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6年03月30日09时30分,请各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内容无更改。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2日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锦屏路47号联系方式:张工0870-212663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正通润园1号楼3单元1102室联系方式:唐雄飞15750279240I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启招字】2026-03-01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YUNNANQICHENGPROJECTMANAGEMENTCO.,LTD招标人: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注意事项★一、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凡是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交易的,须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二、请投标人认真学***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三、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招标文件1、获取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视为已合法获取项目招标文件,具备项目的投标资格。3、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采购)文件”。4、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人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温馨提示:投标人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云南CA证书,如未办理升级的,需到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四、CA数字证书1、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支持多家CA服务商,若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办理。2、办理流程: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1注册: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投标人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2驱动、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客户端及驱动。相关客户端及驱动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请各投标人在完善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格式要求对应的资料外,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给出的完整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格式内容完整版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技术和商务文件处,未按要求上传的,导致评标时评标委员无法查阅相关资料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六、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且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须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七、电子开标投标人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电子开标。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6一、项目基本情况6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8三、获取招标文件1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0五、公告期限10六、其他补充事宜10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41.总则242.招标文件253.投标文件264.投标285.开标296.评审297.合同授予308.重新开标309.纪律和监督3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7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1评标方法前附表41评标方法正文部分501.开标程序502.评标方法及标准503.投标人的最后得分504.推荐中标候选人505.评审报告5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8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5第五章采购需求67一、货物需求一览表67二、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6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8二、资格审查资料81三、技术部分92四、商务部分95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981.第一章招标公告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0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启招字】2026-03-012.项目名称: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3.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预算共计863.49万元,共分为3个包件,其中A包554.30万元;B包75.18万元;C包234.00万元;4.最高限价:A包554.30万元;B包75.18万元;C包234.00万元;5.采购需求: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件,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A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备注1森林消防水车23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41000.005543000.00否B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备注1软体储水罐600个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253.00751800.00否C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备注1个人防护套装1560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500.002340000.00否注: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须包括:设备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费、调试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6、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调试、验收,交付使用。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全新产品。8.交货地点:昭通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9.质保期:A包为:提供三年或十万公里整车质保。B包为: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单位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C包为: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件。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证明(成立未满一个季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招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2025年3月至今)生产的全新产品,提供承诺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投标人的响应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3.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3.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3.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汇信CA、福建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办。4.售价:0.00元/份(免费提供)。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1.1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B包为¥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C包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1.2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1开户名称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环西路分理处3账 号7300 0279 6725 70124开户行行号402734000013银行客服电话0870-2153514注: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或项目编号+(包件号)。2.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件,分别为A包;B包;C包;投标人须对应所投包件进行保证金缴纳。2.公告发布媒体2.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3.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投标文件在同平台上递交,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投标人线上培训》相关视频。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4.开标事宜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文件上传等操作,并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的经办人联系方式。4.2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或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要求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4.3政府采购云平台及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服务热线:95763。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名称: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锦屏路47号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870-212663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正通润园1号楼3单元1102室联系人:唐工联系方式:1575027924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名 称: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锦屏路47号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870-2126635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正通润园1号楼3单元1102室联系人:唐工联系方式:157502792401.1.3项目名称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1.1.3.1项目编号【启招字】2026-03-011.1.4交货地点昭通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1.3.1招标范围A包采购森林消防水车23辆;B包采购软体储水罐600个;C包采购个人防护套装1560套,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3.2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调试、验收,交付使用。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全新产品。1.3.4质保期A包为:提供三年或十万公里整车质保。B包为: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单位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C包为: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财务情况说明;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证明(成立未满一个季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招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2025年3月至今)生产的全新产品,提供承诺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投标人的响应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采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开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补充通知、澄清函等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截止时间后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09点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获取澄清后,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2.1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预算共计863.49万元,共分为3个包件,其中A包554.30万元;B包75.18万元;C包234.00万元;最高限价:A包554.30万元;B包75.18万元;C包234.00万元;3.2.2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注:1.投标人报价须包括:设备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费、调试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所投包件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3.1投标有效期开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二)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出票人、投保人等)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收款人、被保险人等)必须是招标人;必须正确填写投标人和受益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B包为¥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C包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四、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转账信息如下(唯一账户):开户名称: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环西路分理处 账号:7300 0279 6725 7012开户行行号:402734000013银行客服电话:0870-2153514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或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仍未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2.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时仍未到账的保证金无效。(二)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按办理机构要求的程序办理。五、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注: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或项目编号+(包件号)。2.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件,分别为A包;B包;C包;投标人须对应所投包件进行保证金缴纳。3.4.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 2022年至2024年3.4.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3.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5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若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或不良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要求进行编写。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不得有实质性的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招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按招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表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后线上递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30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 云南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会议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的方式 在线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1)开标签到及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须要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投标文件开启,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 10 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开标一览表确认及签字:投标人查看已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名称、 磋商报价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 CA 签章,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的,视为默认。 (3)开标异议:对开标有异议的,请于项目负责人询问各投标人有无异议的时候,通过开标系统以文字信息方式提出,项目负责人将异议及采购人回复内容一并记录在开标一览表上。 (4)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1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7.2.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低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7.3.1履约担保不收取8.1.1类似项目业绩A包:指从2023年1月至今提供车辆供货业绩。B包:指从2023年1月至今提供储水罐供货业绩。C包:指从2023年1月至今提供防护套装供货业绩。注: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9.1.1实质性技术参数要求A包技术参数中带三角“▲”符号的为实质性参数,即:排量、功率、最大扭矩三项为实质性参数,需提供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的按负偏离处理,且实质性技术参数(即:1.排量≥2200ml且≤2500ml;2.功率≥115kw;3.最大扭矩≥400N·米;)三项参数任一项存在负偏离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3本文件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10.4词义解释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人、采购人等均指: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采购代理机构均指: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投标人、供应商、竞标人等均指:投标人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均指: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均指: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中标人、成交人均指:中标人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中标、成交均指:中标10.5保险投标人办理货物运抵交货现场的保险,投标人承担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一切损失风险。10.6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7复印件解释及规定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字迹、内容、图片等不能清晰辨认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证件证书中信息不一致的、证件检审日期不清晰的;10.8其他补充内容1.中小企业:(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工业”。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10.9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项目名称+包件号)指的是: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A包/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B包/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C包,各投标人须对应所投包件把项目名称后面加上所投包件号,包件号指的是:A包/B包/C包。10.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下文中,除单独列出(标明)针对各包件的条款及相关要求外,其余条款及要求均为A包、B包、C包三个包件共同条款及相关要求,各投标人均须对应作出响应及满足相关要求。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1.1.1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3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4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供货服务期限、质量要求1.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开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的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开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开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同时,招标人提醒投标人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查看发出的澄清,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查看发出的修改,收到修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人声明函,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不可更改的一次性最低报价,“开标一览表”作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报价承诺,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3.2.3投标人报价须包括:设备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费、调试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开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证明(成立未满一个季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5.6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5.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原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请各投标人在完善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格式要求对应的资料外,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给出的完整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格式内容完整版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技术和商务文件处,未按要求上传的,导致评标时评标委员无法查阅相关资料的,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请各投标人在完善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格式要求对应的资料外,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给出的完整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格式内容完整版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技术和商务文件处,未按要求上传的,导致评标时评标委员无法查阅相关资料的,投标人自行负责。4.2.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电子交易系统会公布投标人数量;(3)主持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达投标文件解密命令;(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唱标;(6)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6.评审6.1评标委员会6.1.1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开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成交公告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7.2中标通知根据开标结果和招标人定标确认后,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中标者,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7.3履约担保不收取。7.4.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损失。8.重新开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开标明显缺乏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开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开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开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开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1关于中小企业1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下表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1A包:森林消防水车工业2B包:软体储水罐工业3C包:个人防护套装工业11.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审中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1.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1.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3关于监狱企业:11.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1.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1.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1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11.6.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W80000ZW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YW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0YW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W200000ZW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W300ZW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1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评标办法。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1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证明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属于中小企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件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1.1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财务状况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其 它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其他相关规定注: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1.2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递交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内容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供货服务期限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质量标准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质保期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低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投标报价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最高限价。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规定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实质性技术参数符合“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注: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审评分。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1.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F1投标报价总分:30分;F2技术、商务部分总分:70分;供应商最后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商务得分) = F1 + F2;1.3.1F1报价得分(满分:3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评标价计算公式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价 = 投标报价 × (1 - 10%)注:1.评审价仅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使用,合同签约价及合同结算仍然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2.投标人所供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的,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不累加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评标价计算公式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价 = 投标报价 × (1 - 10%)注:1.评审价仅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使用,合同签约价及合同结算仍然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2.投标人所供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的,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不累加计算。1.3.1.1中标价以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分还是最低评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A包(森林消防水车)技术、商务部分评审评分内容如下: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1.3.2F2技术、商务部份评分标准(满分70分)1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响应情况(满分30分)本项目技术参数基准分30分: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相比较,每有1项负偏离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扣4分;带星“★”号的重要参数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8分,扣完为止;注:一、技术参数中带三角“▲”符号的为实质性参数,即:排量、功率、最大扭矩三项为实质性参数,需提供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依据,有效容积需提供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公告作为佐证依据(有效容积在公告中未载明的视为负偏离),其余参数配置清单作为佐证依据(相关参数佐证依据若与工信部公告载明参数冲突的以工信部公告参数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的视为负偏离。二、应标产品技术参数若出现以下两点情况的,按否决投标处理且按弄虚作假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1、明知技术指标有偏离或负偏差,为了不被扣分,随意填写,以致有些投标响应设备的技术规格实际是“负偏离”,但却填报为“无偏离”或“正偏离”。2、全部照抄招标要求的技术规格(参数),没有如实填报投标设备实际的技术规格(参数)的。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交货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落户、交付方案、人员安排方案、技术培训方案、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项目验收实施方案等描述详细,方案针对性强且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及前瞻性,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违约承诺设置合理、有明确的处罚条款;第二档次(7分):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相对详细具体,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交货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落户、交付方案、人员安排方案、技术培训方案、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项目验收实施方案等描述相对详细,但针对性差,违约承诺设置简单,有处罚条款但不明确;第三档次(4分):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相对详细但不具体的,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交货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落户、交付方案、人员安排方案、技术培训方案、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项目验收实施方案等描述相对详细,但针对性较差,违约承诺设置过于简单,有处罚条款但不明确;第四档次(1分):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基本能理解项目需求,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供货、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描述不清楚、提供的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第五档次(0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交货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交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备货计划完善、物流时效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最有利于招标人的。第二档次(3分):交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备货计划相对完善、物流时效较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档次(2分):交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承诺基本合理,但相比第一、二档次不够全面的。第四档次(1分):交货期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存在一定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第五档次(0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免费保修期限、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时间、承诺故障排除时间、故障无法排除时处理方式、定期回访制度、运维服务保障、终身维护措施、耗材及备品备件优惠措施、维保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评审,综合比较所有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第一档次(10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切实可行,能切实解决货物使用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对售后措施保障有力的;第二档次(7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切实可行,能解决货物使用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对售后措施保障较好的;第三档次(4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能基本满足售后要求的;第四档次(0分):无售后服务方案或措施欠缺,不能满足采购人售后服务需求的。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产品质量承诺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实际可行,与采购需求贴切有针对性,对产品质量有具体、详细、实际可履行的保证措施及处罚措施的;第二个档次(7分):产品质量承诺主要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对产品质量有简单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保证措施及处罚措施的;第三个档次(4分):产品质量承诺内容粗略或模糊,不具体,对产品质量有保证措施及处罚措施,但难以实际履行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第四个档次(1分):产品质量承诺错乱或关键内容缺失,对产品质量无保证措施或处罚措施的;第五档次(0分):未提供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类似业绩(满分5分)提供类似产品业绩,每提供1项类似产品业绩证明资料得1分,加满为止,不提供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包(软体储水罐)、C包(个人防护套装)技术、商务部分评审评分内容如下: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2.3F2技术、商务部份评分标准(满分70分)1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响应情况(满分30分)本项目技术参数基准分30分: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相比较,每有1项负偏离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扣4分;带星“★”号的重要参数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8分,扣完为止;注:应标产品技术参数若出现以下两点情况的,按否决投标处理且按弄虚作假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1、明知技术指标有偏离或负偏差,为了不被扣分,随意填写,以致有些投标响应设备的技术规格实际是“负偏离”,但却填报为“无偏离”或“正偏离”。2、全部照抄招标要求的技术规格(参数),没有如实填报投标设备实际的技术规格(参数)的。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具体,有明确的进度计划(含时间节点)、人员配置合理、应急保障措施(含突发情况处理流程)全面,有相关违约处罚承诺且最利于招标人,且针对性、可行性最强的,相关违约处罚承诺好的。第二档次(7分):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较为详细,有进度计划、人员配置较为合理、应急保障措施相对全面,有相关违约处罚承诺且有利于招标人,且针对性较好的。第三档次(3分):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一般,进度计划不太完善、人员配置差、应急保障措施不太全面,相关违约处罚承诺较差。第四档次(0分):无实施方案的。交货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交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备货计划完善、物流时效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最有利于招标人的。第二档次(3分):交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备货计划相对完善、物流时效较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档次(2分):交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承诺基本合理,但相比第一、二档次不够全面的。第四档次(1分):交货期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存在一定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第五档次(0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针对本项目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全面,故障报修响应及时,有人员培训计划,有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服务承诺,且针对性强的。第二档次(6分):针对本项目要求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有人员培训计划,响应速度一般的,针对性一般的。第三档次(3分):针对本项目要求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无人员培训计划,响应速度一般,针对性较差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产品质量承诺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实际可行,与采购需求贴切有针对性,对产品质量有具体、详细、实际可履行的保证措施及处罚措施的;第二个档次(7分):产品质量承诺主要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对产品质量有简单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保证措施及处罚措施的;第三个档次(4分):产品质量承诺内容粗略或模糊,不具体,对产品质量有保证措施及处罚措施,但难以实际履行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第四个档次(1分):产品质量承诺错乱或关键内容缺失,对产品质量无保证措施或处罚措施的;第五档次(0分):未提供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类似业绩(满分5分)提供类似产品业绩,每提供1项类似产品业绩证明资料得1分,加满为止,不提供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方法正文部分1.1.1.1.开标程序1.1.1资格评审(通过制);1.2.2符合性评审(通过制);1.3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1.4计算投标人的最后得分=F1+F2;1.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最后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2.评标方法及标准2.1开标过程的保密2.1.1投标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开标申请将被拒绝。2.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开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开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2.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方法须知前附表。2.3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评标方法须知前附表。2.3.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1)至(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投标人的最后得分投标人的最后得分=F1(投标报价得分)+F2(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得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统计分数原则:各评委的有效评分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推荐中标候选人4.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5.评审报告5.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注:评标过程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协商决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该合同范本仅作参考,实际合同内容以中标以后甲乙双方协定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1.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þ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全部采购内容。¨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全部采购内容。¨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þ全额付款: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一次性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þ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专业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面资料。(2)履约验收时间: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3)履约验收方式:þ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6)履约验收标准:1.检验和验收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验收标准: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且达到合格出厂标准的产品;2)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品牌、型号及规格必须跟合同完全一致;3)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数量和配置及相关备品备件必须跟合同签署完全一致;4)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在产品验收单上签字。(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þ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保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保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保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货物交付时,乙方在15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指定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8.2(1)项质保期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按 元/天进行扣除。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第5章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项目编号:【启招字】2026-03-01项目名称: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序号包件号项目(产品)名称是否允许进口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总价限价(元)1A包森林消防水车否23辆241000.005543000.002B包软体储水罐否600个1253.00751800.003C包个人防护套装否1560套1500.002340000.00二、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启招字】2026-03-012.项目名称: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3.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预算共计863.49万元,共分为3个包件,其中A包554.30万元;B包75.18万元;C包234.00万元;4.最高限价:A包554.30万元;B包75.18万元;C包234.00万元;5.采购需求:昭通市2025年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件,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A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备注1森林消防水车23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41000.005543000.00否B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备注1软体储水罐600个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253.00751800.00否C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备注1个人防护套装1560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500.002340000.00否注: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须包括:设备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费、调试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6、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调试、验收,交付使用。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全新产品。8.交货地点:昭通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9.质保期:A包为:提供三年或十万公里整车质保。B包为: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单位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C包为: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件。1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分配计划:本次配备的森林消防水车为提高全市重点林区火情早期处理能力,重点配置到国有林场、保护区和防火压力较大的乡镇。1.森林消防水车(共23辆)。分别配备给:云南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辆,云南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昭阳区国有林场、鲁甸县国有林场、巧家县国有林场、大关县国有林场、永善县国有林场、镇雄县国有林场、彝良县国有林场、威信县国有林场、绥江县国有林场、水富市国有林场、小草坝国有林场、旧圃镇、水磨镇、药山镇、牛寨乡、吉利镇、木杆镇、溪洛渡街道、尖山乡、扎西镇各1辆。2.软体储水罐(共600个)。分别配备给:全市150个乡镇(街道)各4个(配送至县级)。3.个人防护套装(共1560套)。分别配备给:全市150个乡镇(街道)各10套(配送至县级)。(三)技术参数要求A包:森林消防水车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森林消防水车一、车辆参数1.燃油种类:柴油、国六;▲2.排量≥2200ml且≤2500ml;▲3.功率≥115kW;▲4.最大扭矩≥400N·米;5.驾驶准乘人数≥2;★6.最高时速≥135km/h;7.轴距>3000mm;★8.驱动类型:四驱;9.颜色要求:整车颜色为森林防火统一制式颜色(森林消防橙或橘红色),带警灯警报和消防标识;★10.轮胎:越野AT轮胎(含备胎);11.接近角≥28°,离去角≥23°;二、灭火系统参数★1.水罐有效容积≥1.3t;★2.扬程≥120m;3.水泵有效供水距离≥1000m;4.流量≥50m³/h;5.抽水时间≤15 分钟/罐;6.自吸高度:≥7米三、配置要求1.手动变速、非承载式车身、四轮驱动、转向助力、空调、ABS防抱死刹车、多功能方向盘、高清显示屏、电动玻璃、中控门锁、电动外后视镜、LED日行灯、前排安全气囊、皮质座椅、座椅调节、倒车影像。★2.水罐内设计横、纵向防波板、水罐阴极电泳防腐,带取力器、远程电控油门、后部水温表及转速表、水罐水位电子显示表、注水喷水电动开关电动蝶阀、离心水泵。★3.喷水水枪、分水器、抽水管及抽水过滤。★4.配置外部夜间照明灯。5.配备相应消防水带150米,每卷长度为30米,配专用铜套,每节配有1.5米长的绑扎固定带。23辆2410005543000B包:软体储水罐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2软体储水罐1.软体储水罐由罐体、防尘盖、地布和相关配件组成;★2.TPU材质;★3.厚度≥0.8mm;4.配有专用出水口;5.可用于15°以上的斜坡;★6.容水量为≥2M³。600个1253751800C包:人防护套装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3个人防护套装防火服(上衣、下裤及帽子):1.由外层、防水透气层、舒适层多层面料组成,外层面料采用芳纶,具有防静电阻燃、轻便,抗拉力强等性能。款式规格:标识及印字符合《20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统型要求》,可根据甲方要求配备标识贴前有“中国森林消防”字样。★2.色牢度/级(橙色):耐洗沾色:≥4级 耐水摩擦:≥4级 耐光色牢度:≥4级★3.热稳定性能:经 260℃ 、 5min 热稳定性能试验后, 试样表面无碳化、脱落。★4.表面抗湿性能/级(橙色):沾水等级:4-5级★5.单位面积质量≤200g/m²★6.断裂强力:经向≥1350N,纬向≥1140N★7.撕破强力:经向≥200N,纬向≥180N★8.阻燃性能:续燃时间:经纬向0s,损毁长度:经向≤50mm,纬向≤50mm燃烧时特征:无熔融、 滴落现象★9.热防护系数 TPP/(kW·s/㎡)≥250★10.单线强力≥10N★11.接缝断裂强力:裤后裆接缝和肩接缝断裂强力≥650N,单衣片接缝断裂强力≥200N★12.救援服针距密度:明暗线≥13针/3cm,包缝线≥12针/3cm★13.救援服表面颜色色差:≥4级★14.质量≤3kg★15.缝纫线热稳定性能:经 260℃、 5min后,无熔融、烧焦 现象★16.反光标志带:逆反射系数:5°,20°,30°,40°均符合技术要求,热稳定性:5°,20°,30°,40°均符合技术要求★17.反光带热稳定性:经260℃、 5min后,反光材料表面无炭化、脱落现象★18.救援服反光标志带:耐洗涤性能:洗涤 25次后, 不应出现破损、脱落、变色的现象。高低温性能:反光标志带不应出现断裂、起皱、扭曲的现象。阻燃性能:续燃时间(s):0,熔融、滴落:无★19.硬质附件热稳定性能:经 260℃±5℃、5min后,能保持原有功能 20.甲醛含量≤75mg/kg,PH值4.0-8.521.后背印有“森林消防及SENFANG拼音字样”,左胸前有“中国森林消防”字样。1560套15002340000(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交货,代理具体用车单位完成车辆落户,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车辆交付。2.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为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3.售后服务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变更,中标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和使用单位。4.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单位上门保修,即由中标单位及时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5.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6.售后服务要求中标后,投标人提供产品使用培训。7.A包(森林消防水车)其他要求:7.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具有相关的类似经验。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的备件供应,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保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7.2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辆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供应商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提供给招标人。7.3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7.4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供应商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7.5投标人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服务。(如有)7.6在合同执行期和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故障,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反馈,24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7.7货物运输途中的货物破损及损失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承担运费。7.8在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7.9售后商家有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包括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事项,并随时提供免费咨询、答疑等。在设备使用期间,必要时,售后商家可现场指导工作;7.10提供设备及系统服务和维修、校准、零配件的供应服务。7.11环保达标要求:达到“国6”排放要求且第一任车主终身达标保障服务;7.12整车质(维)保(包括改装部分)要求:质保期限为≥3年或≥10万公里“三包”保障(含:半年或5000公里的基础保养、常规检测及非人为因素造成的7×24小时免费道路救援现场且确保备品备件充足及时实施救援保障等)。7.13售后服务时限保障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车辆自身因素导致的7×24小时成本价道路救援保障服务,2小时内到达救援现场且确保备品备件充足及时实施救援保障等;7.14所有报价机动车辆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提供车辆合格证;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7.15提供机动车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机动车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机动车辆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7.16投标人需确保符合森林消防专用车辆相关标准,确保能够“免征购置税”(需提供相关承诺函)。7.17车辆外观要求:整车颜色为森林防火统一制式颜色,带警灯警报和消防标识等(符合《森林消防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7.18需将车辆按照分配方案分别送至指定地点交车,交车时保证油箱满油。8.B包(软体储水箱)、C包(个人防护套装)其他要求:8.1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件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供应商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提供给招标人。8.2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8.3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供应商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8.4在合同执行期和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故障,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反馈,24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8.5货物运输途中的货物破损及损失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承担运费。8.6在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8.7售后商家有对产品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包括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事项,并随时提供免费咨询、答疑等。在设备使用期间,必要时,售后商家可现场指导工作。8.8提供设备维修、校准、零配件的供应服务。(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中标单位需按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交货,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全新产品。(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装正品;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招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2025年3月至今)生产的全新产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2026年月日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包件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参与本项目投标,供货服务期限为:;质量承诺为:;质保期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低为:。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内容。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我方承诺的时间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所列全部产品的交付。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我方在此声明: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附录(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件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备注1投标报价(小写)2投标报价(大写)3供货服务期限 4质量承诺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6质保期 7投标保证金 8投标有效期投 标 人: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3、投标报价清单表项目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镇早期火情能力提升 乡镇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