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及自有产权不动产管理服务招标变更公告(2026)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嘉房置业公司嘉定东北部区域直管公房及自有产权不动产管理服务补充公告.pdf
嘉房置业公司嘉定东北部区域直管公房及自有产权不动产管理服务补充公告(招标编号:26-56)一、内容:详见附件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张马路20号联系人:王珺岚电话:13817963685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3238弄73号联系人:夏杏杏电话:59539568-8021电子邮件:复类(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嘉房置业公司嘉定东北部区域直管公房及自有产权不动产管理服务补充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增加第11条:嘉定东北区域需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8名,且该区域服务人员配置中包含1名项目经理。2、原招标文件合同中第三章管理服务内容第三项增加“嘉定东北区域需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8名,且该区域服务人员配置中包含1名项目经理。”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嘉房置业公司嘉定东北部区域直管公房及自有产权不动产管理服务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采购内容:嘉房置业公司菊园新区、新成路街道、工业区、徐行镇、华亭镇范围内直管公房、系统公房及自有产权房屋,其中:总建筑面积74739.21平方米,共1004套房屋。其中:新工房147套(共6837.36m),旧里639套(共23756.13m),非居及自有产218套(共44145.72m)。4、服务期限:三年,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5、项目预算:376.38万元:其中,新工房1.05元/平方米/月,旧里房屋1.85元/平方米/月,非居和自有产房屋1.21元/平方米/月,项目单年价格125.46万元/年(每年依据管理范围内的房屋面积核算管理费用,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二、项目要求1、应按照国家、上海市及嘉定区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做好所有委托不动产管理服务工作2、需协助嘉房置业做好委托不动产的资产管理工作。(1)协助嘉房置业不动产年度盘点工作,做好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核实、资料完善等工作;(2)落实专人管理不动产业务台账,完整登记租赁凭证主要信息,及时更新;(3)日常巡查中,发现委托不动产列入征收范围或者本区实施城市更新需要改建、拆除房屋局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嘉房置业;(4)协助嘉房置业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规范做好被征收房屋资料和租户信息梳理、核对、确认、上报等,规范做好不动产停租、销账等工作。3、需协助嘉房置业做好委托不动产的租赁管理工作。(1)负责巡查房屋使用状况,及时掌握自有产及非居住公房转租情况上报嘉房置业并做好居住公房转租备案情况登记;(2)负责定期巡查空置不动产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出租空房,严禁非法占用;(3)负责做好空置物业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确保不动产处于可配租状态;(4)协助嘉房置业做好招租、租后服务、退房交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签订流转工作、租赁押金收据流转工作、租户装修备案、水表电表煤气表户名变更、管理催收公共事业费等工作。(5)按照直管公房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嘉定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管公房业务办理审批办法》等制度,规范做好公房出售等各类业务的受理、审核、归档等工作;(6)需建立至少一个标准化服务窗口,并配合嘉房置业做好窗口接待服务,安排人员在服务窗口值班;4、负责协助嘉房置业做好委托不动产的租金管理工作。(1)协助嘉房置业做好租金收缴工作,对于已收租金做好直管公房系统内租金记账工作并协助完成嘉房置业流转租金电子票据等工作;(2)协助嘉房置业做好租户信用管理,针对长期缓缴或迟缴租金的租户,发送租金催缴函,并做好信用记录相关工作。(3)协助嘉房置业对长期不缴租金的租户,做好清退、法律诉讼等工作;(4)协助嘉房置业做好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嘉房置业相关要求的不动产租金调整、减免等工作。(5)协助嘉房置业宜贯、推广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公房经营管理事务中心要求的直管公有住房租金线上支付工作。5、负责委托不动产的安全管理工作。(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2)负责对不动产开展日常、季度、节假日、特殊时期、季节性等安全检查,并做好隐患检查整改记录;(3)负责对委托不动产进行规范的周期性安全使用检查,包括房屋完损状况检查和房屋结构完好性检查。房屋完损状况检查项目应包括屋面检查、外立面检查、承重构件检查、非居住房屋室内装修检查、电气设施检查、给排水及其设备检查等,完损状况与结构完好性的检查周期,应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所明确的周期执行。(4)负责租户装修工程主动备案工作,强化安全检查与巡逻力度。若发现违章搭建、违规装修、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及结构等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至相关部门。(5)建立查险制度,配备专业查险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普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置: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比例不得低于40%;对委托的旧里房屋要重点检查,确保全覆盖查险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至嘉房置业:(6)负贵委托不动产的消防安全检查,应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对消防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既有的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喷淋进行定期测试、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正常运行:(7)负责非居直管公房及自有产居住“三合一”,及违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进行巡查,若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予以制止,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至嘉房置业。(8)负责组织安排防汛防台、灾害性天气等安全检查与抢险临时处置工作,成立防汛防台等相应抢险队伍,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守,保证物资储备,加大巡查频次,做好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做好租户、居委及街镇的协调沟通工作:(9)负责依据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件的范围和等级要求,对委托不动产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开展具体处置、抢险工作,形成记录与报告并及时上报嘉房置业。(10)负责文保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周期性房屋巡查工作,确保建筑物本体安全、符合保护要求和房屋使用安全;(11)负责征收范围内、城市更新旧改范围内房屋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对已搬迁的空置房屋巡查,针对未搬迁房屋实施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经常性检查,落实房屋日常安全管理责任;(12)负责每季度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并更新台账,全年对所有租户做到安全宜传全覆盖。6、负责委托不动产的维修工作(1)负责委托不动产资产日常维修、应急维修等工作,提供365天24小时报修服务,对报修工单实施闭环管理。①接到租户报修后,应及时现场查看并上报嘉房置业,经嘉房置业审核确认后,按照嘉房置业要求,及时完成维修工作,相应维修费用由嘉房置业承担。②日常维修要及时响应、高效处置,应在2日内派遣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查勘,并明确具体的维修时间安排。若因施工工艺等客观原因导致维修周期较长,需与租户进行充分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③应急维修2小时内赶到现场,制定抢修方案,一般1天内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完成维修工作;④配合嘉房置业每月检查维修情况与维修单据,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2)协助嘉房置业编制下一年度直管公房房屋批量维修计划、配合执行本年度房屋修缮计划,做好维修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3)负责嘉房置业维修工作中的承租人协调联络工作,包括:①维修人员应配备统一工作服装,标明企业名称,上门服务必须佩戴服务卡。②对于险、漏、堵小修项目,确保100%回访率;③批量维修实施时,承租人不配合的,应联系属地居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做好临时排险措施;④对于批量维修中涉及的空关无人房屋,应主动联系居委等查找承租人。7、做好委托不动产的档案资料管理及移交。(1)认真执行公房档案管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需当严格保管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获取、形成的与本项目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住户等有关的档案、信息、数据:(2)落实专人管理不动产产业及租赁档案,资料保管人员职责:妥善保管不动产相关资料,防止资料散失、污损、受潮、浸水、虫蛀等,保证资料处于整洁完好状态:及时正确办理资料的动态注记;严格执行资料借阅制度,为承租人及各部门提供查阅资料服务:(3)协助嘉房置业做好不动产租赁资料、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和房屋维修资料收集归纳,按嘉房置业要求及时做好移交工作;(4)协助嘉房置业收取租户提交的各类资料并存档,建立一户一档的档案保存机制,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按嘉房置业要求及时做好移交工作。8、做好委托不动产相关的“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及信访事件(1)协助嘉房置业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及信访事件,针对诉求内容加强研判,并注重协调联动区级或属地相关部门。9、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嘉房置业交办的其他应急性、临时性、专项性工作。10、每个服务年度包含四个连续的考核周期。根据《管理服务公司管理办法》对管理服务公司上一考核周期的管理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考核评分支付相应比例的管理服务费。(1)考核采用台账资料检查、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并进行综合打分。(2)考核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出具《整改通知单》,并限期十个工作日整改。(3)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整改结果反馈单》,由甲方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并按照最终整改结果确定考核评分。(4)第四考核周期的管理服务费除按考核评分对应比例计算外,还需根据当服务年度居住租金收缴率考核情况确定实际支付比例。11、嘉定东北区域需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8名,且该区域服务人员配置中包含1名项目经理。第六章合同管理服务合同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范围内直管公房及自有产权不动产等实行管理服务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管理服务范围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服务的不动产基本情况:(一)直管公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居住直管公房面积平方米,套房屋(新工房平方米,套房屋:旧里平方米,套房屋):非居住房面积平方米。(二)甲方自有产权不动产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三)若受委托不动产因房屋产权人或主管单位划分给其他单位管理,或受托不动产因征收、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不再属于甲方管理范围的,乙方同意上述委托不动产面积相应减少,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委托不动产的套数和面积。(四)发生本条第(三)项情形的,甲乙双方同意重新核算并签订补充协议确认第五章约定的不动产管理服务费金额。第二章管理服务期限二、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双方约定将管理服务期限划分为三个连续的服务年度,具体如下:1首个服务年度: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2.第二个服务年度:自2027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3第三个服务年度:自2028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第三章管理服务内容三、乙方应按照国家、上海市及嘉定区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做好所有委托不动产管理服务工作。嘉定东北区域需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8名,且该区域服务人员配置中包含1名项目经理。四、乙方需协助甲方做好委托不动产的资产管理工作。(一)协助甲方不动产年度盘点工作,做好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核实、资料完善等工作;(二)落实专人管理不动产业务台账,完整登记租赁凭证主要信息,及时更新;(三)日常巡查中,发现委托不动产列入征收范围或者本区实施城市更新需要改建、拆除房屋局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甲方;(四)协助甲方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规范做好被征收房屋资料和租户信息梳理、核对、确认、上报等,规范做好不动产停租、销账等工作。五、乙方需协助甲方做好委托不动产的租赁管理工作。(一)负责巡查房屋使用状况,及时掌握自有产及非居住公房转租情况,上报甲方,并做好居住公房转租备案情况登记;(二)负责定期巡查空置不动产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出租空房,严禁非法占用;(三)负责做好空置不动产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确保不动产处于可配租状态;(四)协助甲方做好招租、租后服务、退房交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签订流转工作、租赁押金收据流转工作、租户装修备案、水表、电表、煤气表户名变更以及催收公共事业费等工作。(五)按照直管公房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嘉定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管公房业务办理审批办法》等制度,规范做好公房出售等各类业务的受理、审核、归档等工作;(六)乙方需建设至少一个标准化服务窗口,并配合甲方做好窗口接待服务,安排人员在服务窗口值班;六、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委托不动产的租金管理工作。(一)协助甲方做好租金收缴工作,对于已收租金做好直管公房系统内租金记账工作并协助完成甲方流转租金电子票据等工作;1、开设直管公房租金专用账户。根据每月账户明细,在直管公房系统内做好准确无误的记账工作,每月交甲方审核对账明细:于季度考核前将收取的租金全额交至甲方。2、租金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收取,公有居住房屋租金执行《上海市2000年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办法》,公有非居住用房租金执行《上海市1997年公有非居住用房租金调整实施办法》。如国家及市有关政策规定变动的,及时按新规调整。3、如乙方违反上述相关标准及规定导致少收租金,相关差额由乙方按照上述文件标准补足给甲方。4、协助甲方流转租金电子票据,负责为居住公房承租人开具房租收据。(二)协助甲方做好租户信用管理,针对长期缓缴或迟缴租金的租户,发送租金催缴函,并做好信用记录相关工作。(三)协助甲方对长期不缴租金的租户,做好清退、法律诉讼等工作;(四)协助甲方做好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甲方相关要求的不动产租金调整、减免等工作。(五)协助甲方宣贯、推广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公房经营管理事务中心要求的直管公有住房租金线上支付工作。七、乙方负责委托不动产的安全管理工作。(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二)负责对不动产开展日常、季度、节假日、特殊时期、季节性等安全检查,并做好隐患检查整改记录;(三)负责对委托不动产进行规范的周期性安全使用检查,包括房屋完损状况检查和房屋结构完好性检查。房屋完损状况检查项目应包括屋面检查、外立面检查、承重构件检查、非居住房屋室内装修检查、电气设施检查、给排水·及其设备检查等,完损状况与结构完好性的检查周期,应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所明确的周期执行。(四)负责租户装修工程主动备案工作,强化安全检查与巡逻力度。若发现违章搭建、违规装修、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及结构等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至相关部门。(五)建立查险制度,配备专业查险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普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置;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比例不得低于40%;对委托的旧里房屋要重点检查,确保全覆盖查险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至甲方;(六)负责委托不动产的消防安全检查,应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对消防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既有的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喷淋进行定期测试、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正常运行;(七)负责非居直管公房及自有产居住“三合一”房屋,以及违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进行巡查,若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予以制止,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至甲方。(八)负责组织安排防汛防台、灾害性天气等安全检查与抢险临时处置工作,成立防汛防台等相应抢险队伍,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守,保证物资储备,加大巡查频次,做好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做好租户、居委及街镇的协调沟通工作;(九)负责依据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件的范围和等级要求,对委托不动产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开展具体处置、抢险工作,形成记录与报告并及时上报甲方。(十)负责文保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周期性房屋巡查工作,确保建筑物本体安全、符合保护要求和房屋使用安全;(十一)负责征收范围内、城市更新旧改范围内房屋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对已搬迁的空置房屋巡查,针对未搬迁房屋实施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经常性检查,落实房屋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十二)负责每季度开展安全宜传活动并更新台账,全年对所有租户做到安全宣传全覆盖。八、乙方负责委托不动产的维修工作(一)负责委托不动产资产日常维修、应急维修等工作,提供365天24小时报修服务,对报修工单实施闭环管理。1、接到租户报修后,应及时到现场查看并上报甲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维修工作,相应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日常维修要及时响应、高效处置,应在2日内派遣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查勘,并明确具体的维修时间安排。若因施工工艺等客观原因导致维修周期较长,需与租户进行充分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3、应急维修2小时内赶到现场,制定抢修方案,一般1天内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完成维修工作;4、配合甲方每月检查维修情况与维修单据,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二)协助甲方编制下一年度直管公房房屋批量维修计划、配合执行本年度房屋修缮计划,做好维修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三)负责甲方维修工作中的承租人协调联络工作,包括:1、维修人员应配备统一工作服装,标明企业名称,上门服务必须佩戴服务卡。2、对于险、漏、堵小修项目,确保100%回访率;3、批量维修实施时,承租人不配合的,应联系属地居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做好临时排险措施;4、对于批量维修中涉及的空关无人房屋,应主动联系居委等查找承租人。九、乙方需做好委托不动产的档案资料管理及移交。(一)认真执行公房档案管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需严格保管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获取、形成的与本项目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住户等有关的档案、信息、数据;(二)落实专人管理不动产产业及租赁档案,资料保管人员职责:妥善保管不动产相关资料,防止资料散失、污损、受潮、浸水、虫蛀等,保证资料处于整洁完好状态;及时正确办理资料的动态注记;严格执行资料借阅制度,为承租人及各部门提供查阅资料服务;(三)协助甲方做好不动产租赁资料、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和房屋维修资料收集归纳,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好移交工作;(四)协助甲方收取租户提交的各类资料并存档,建立一户一档的档案保存机制,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好移交工作。十、乙方需做好委托不动产相关的“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及信访事件处理。(一)协助甲方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及信访事件,针对诉求内容加强研判,并注重协调联动区级或属地相关部门。十一、乙方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应急性、临时性、专项性工作。十二、第四章物业管理公司考核方式十三、考核周期及考核时间每个服务年度包含四个连续的考核周期,每个考核周期时长为三个月,依次定义为:1第一考核周期:5月1日至7月31日,考核时间:8月;2.第二考核周期:8月1日至10月31日,考核时间:11月;3第三考核周期:11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考核时间:次年2月;4第四考核周期:次年2月1日至4月30日,考核时间:次年5月。以上日期均以公历日为准,起止日当日计入该考核周期。十四、考核方式(一)甲方根据《管理服务公司管理办法》对乙方每个考核周期内管理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考核采用台账资料检查、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并进行综合打分。(二)考核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出具《整改通知单》,并限期十个工作日整改。(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整改结果反馈单》,由甲方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并按照最终整改结果确定考核评分。第五章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日常维修费十五、管理服务费用(一)本合同项下各类房屋的管理服务费单价分别为:新工房元/平方米/月、旧里房屋元/平方米/月、非居直管公房及自有产、使用权房元/平方米/月。基于上述单价及第一章中约定的初始管理服务范围,暂定本合同管理服务期内(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管理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最终总价以各年度实际核算金额为准。在每个年度周期开始前,若发生第一章第(三)项所述面积变动情形,双方应按上述单价及变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核算该年度管理服务费,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在该年度周期开始前未能签订补充协议,则按上一年度面积及费用支付。(二)首个服务年度管理服务费元(大写:),分四期支付,每期基准支付金额为年度管理费总额的25%,支付时间为每考核周期确定考核评分后。(三)考核评分与支付比例每期支付前,甲方根据当期考核评分确定当期实际支付比例。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支付比例如下:1.考核评分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期管理服务费;2.考核评分90-94分的,扣除当期管理服务费的10%;3.考核评分85-89分的,扣除当期管理服务费的15%;4.考核评分84分以下的,扣除当期管理服务费的20%;若当期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基准额,差额部分不再补付。(四)第四考核周期的特别考核第四考核周期的管理服务费除按第(三)款计算外,还需根据当服务年度居住租金收缴率考核情况确定实际支付比例,考核指标如下:1.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直管居住公房当年租金收缴率不得低于90%;2.2027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直管居住公房当年租金收缴率不得低于94%,且历年租金收缴率不得低于92%;3.2028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直管居住公房当年租金收缴率不得低于96%,且历年租金收缴率不得低于94%;若指标未达标,则在第(三)款计算出的应付金额基础上,再扣除第四考核周期管理服务费的10%作为最终支付金额。若多个指标未达标,不重复扣除。十六、发票及银行信息(一)乙方根据考核评分开具的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二)甲乙双方同意按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具体银行信息如下:1.甲方结算账户及开票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嘉定支行】税号:【91310114631537058F】账户名称:【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17180059810001】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张马路20号】联系人:【王珺岚】电话:【59917660】2.乙方结算账户: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3、乙方直管公房租金专用账户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十七、日常维修费乙方认真做好日常维修,提供相关费用凭证,甲方每月核查维修情况与维修单据,乙方应每两个考核周期结束后15日内及时提交结算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结算。第六章甲方权利义务十八、维护公房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乙方遵守《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十九、按照考核标准,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在每个服务管理年度内,若出现任意三个考核周期的考核评分低于90分(不含)的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二十、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社区配套用房平方米,甲方仅承担房屋物业管理费,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社区配套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及用途,也不得分割、转让、抵押和出租,如有违反,甲方予以收回。第七章乙方权利义务二十一、根据国家、上海市及嘉定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管理服务,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全额上缴代收的房屋租金。二十二、确保房屋完好、安全及不动产承租人居住安全。二十三、及时制止不动产承租人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上报甲方。二十四、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必须在届满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二十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委派专人进行工作对接、沟通协调、积极交流,以保证双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需更换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项目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第八章违约责任二十六、甲方未按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未通过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的情形除外。二十七、乙方逾期上缴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上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二十八、发生如下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1.乙方擅自出租空房、占用空房及签订租赁合同的。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纠正其违约亦未提供合理解释的。二十九、发生如下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已付服务费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1.乙方擅自单方终止本合同的。2.因可归责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同时有权终止本合同。.3.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就本合同所涉不动产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或将本合同之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的。第九章附则三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三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甲方: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今年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要点,为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年度目标管理,推动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甲方与乙方签订二〇二六年五月一日起至二0二九年四月三十日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稳定观,强化落实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综合治理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分级责任体系,推行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预防管理工作,乙方必须认真抓落实,常抓不懈。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及时协调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保障。做到组织健全,配齐配足好专兼职消防、治安、调解、信访维稳等安全生产人员。对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及人员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监控措施,确保防范重大风险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实行逐级目标管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分头抓,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单位应在年初把责任分解量化到自己下属、重点部门和要害部门,包括外来务工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强对他们的检查考核、兑现奖惩。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季度、专项活动等安全隐患查改工作,及时上报隐患排查化解情况(报告、总结等)。对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按规定开展火灾防控、安全事故、防灾害性天气、反恐怖防范等应急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运用各种手段和各种措施减少、消除各类事故发生的条件和因素。建立和完善适应内部特点的管理制度。稳妥及时地处置好各类内部矛盾,使矛盾平息在萌芽状态。四、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及其现行的政策规定。配备好必需的劳防用品、设施及消防器材设备,确保完好率,提高使用率。五、确保信访维稳。健全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调查排摸,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准确性和到位率,全面掌握、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做好矛盾疏导和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做到来信来访企业内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上交矛盾。落实初信初访事项受理办理,防止演变为重信重访。着力解决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问题。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格控制越级上访,如发生越级上访,乙方企业要及时赶赴接访部门,协助做好上访人员工作,制定相应对策预案。六、加强安全宜传教育。通过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火安全和信访稳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安全宣传资金投入,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宜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专题宣传活动要做到既有声势又求实效。七、在责任期内达到无恶性案件、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经济案件、无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无主责以上交通事故、无职工闹事或集体上访事件,切实落实保稳措施。八、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3人以上亡人事故或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九、本责任书自二〇二六年五月一日起至二〇二九年四月三十日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章):乙方签章(章):综合治理(安全)责任人综合治理(安全)责任人:签名: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一安全工作授权书甲方: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确保委托物业管理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安全工作授权书。一、总则安全管理工作是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甲方委托管理物业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备设施管理等几方面。二、甲方责任1.向乙方传达甲方和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规定,及时提出相关要求。2.督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三、乙方责任1.坚决执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执行甲方和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掌握所在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方,全权负责物业和租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与下属各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工作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定期组织检查,监督下属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3.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主动配合甲方的安全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长效安全管理预防机制,确保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4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任务,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定期向甲方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等材料。6.承担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及所属人员违法、违规的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四、奖惩1.如因乙方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甲方委托管理的财产损失或人员安全问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发生事故、案件,乙方报告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就损失部分从严、加倍处罚。2.乙方违反本责任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行政部门处罚;如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廉洁协议甲方: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建立公平、透明、诚实守信的业务关系,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在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o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保密协议甲方: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乙方作为甲方2026至2029年度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为此目的,甲方可能有必要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定义如下)。因此,甲方要求乙方保护乙方已经或将要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乙方在此同意如下:一、保密信息。(a)在本协议中,“保密信息”指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或之后,甲方或其代表向乙方、其关联方(合称“代表”)披露的、性质为非公开、保密或专有的一切与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是通过书面、口头、视觉材料或其他方式传递的,也无论是否标明为保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直管公房产权资料、建筑设备资料、租赁使用资料、房地产平面图、房屋维修资料、房屋性质和建筑结构等产业基本情况统计资料、财务数据及市场数据、乙方或其代理人可能接触到的任何信息,以及与甲方业务的运营相关的一切其他信息。保密信息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保密信息为基础、反映保密信息或包含保密信息的任何报告、分析或注释。(b)“保密信息”一词不包括下列信息:(i)并非由于乙方或其任何代表违反本协议的披露行为而是或将成为公众普遍可获得的信息:(ii)从第三方处正当获得的信息,而并无法定义务、合同义务或受托人义务禁止该等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且该等信息并非由该等第三方通过不正当或侵权行为获得;或(iii)由乙方在未经接触或参考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但是,保密信息的特定部分不应仅仅由于该等特定部分包含在处于公共领域的更宽泛的信息中,而被视为处于公共领域。二、接触保密信息的限制。乙方同意使用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信息的保密性,并防止其遭到未经授权的接触或披露。在遵守第3条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应将保密信息的披露对象限制在为文首所述目的而有必要获知该等信息的乙方代表范围内。乙方同意,在授权该等代表接触保密信息之前,乙方应告知该等代表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并要求该等代表同意遵守本协议中包含的一切条款。乙方应对其代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而承担责任。三、按要求披露。若有任何法律、行政程序或调查的相关披露请求,或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要求乙方或其任何代表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人士或实体应:(i)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的存在、条款或所处环境,以便甲方能够寻求保护令或其他适当救济或豁免乙方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且(ii)若,未能得到保护令,而在该等人士或实体的顾问看来披露保密信息是必须的,则该等人士或实体可以披露保密信息而无须承担本协议违约责任,但前提是该等人士或实体应仅提供法律要求的那一部分保密信息,并在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向甲方作出有关即将作出披露的通知,且在甲方要求时,该等人士或实体应配合甲方尽其最大努力对该等已披露信息给予保密处理。四、保密信息的归还。一切保密信息始终属于甲方的独家财产,且乙方在(i)本协议终止,或(ii)乙方不再是甲方的一个乙方时,或在甲方要求的任何时间,立即归还其或其代表所占有的一切保密信息,不得留存任何副本、总结或摘要。乙方授权的管理人员应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一切保密信息已销毁。五、所有权。双方明确理解并同意,甲方并不明示或默示地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或其他甲方专有权利上的利益、权利、特权或豁免权。六、不保证。双方理解并同意,就保密信息而言,甲方并未做出任何种类的保证,且甲方并无义务保有、纠正、更新、变更、通知或通过其他方式支持保密信息。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已依中国法律法规向公众披露。八、弃权。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违约的放弃追究并不构成或被解释成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追究。甲方延迟行使或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等权利的弃权。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不得被视为免除乙方的义务或放弃甲方不经通知作出进一步行动的权利。九、其他协议。本协议与双方之间就保密这一主题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同时存在。除非经过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书,本协议不得修订或修正。十、救济。除甲方可能由于本协议而具有的任何救济或法定救济外,乙方同意,针对本协议违约的情况,甲方应有权获得针对乙方的特定履行、颁发禁令或作出其他衡平法上的救济措施,从而在有违约威胁存在时限制乙方对本协议的违约行为。十一、无约束力及不可转让。除保密条款外,本协议不创设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十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及执行应适用中国法律。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权利主张应提交至位于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十三、可分割性。若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段落被判定在任何方面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等无效性、不合法性或不可强制执行性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规定或部分规定;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本协议应得到更正,且该等不合法或无效条款应得到修订,使得本协议在可能的最大程度下变得合法、有效并可强制执行。十四、有限的关系。本协议并不创设合资企业、合伙企业或任何种类的正式商业关系或实体,也不存在创设该等关系或实体的任何义务。双方均以独立缔约人的身份行事,不为任何目的担任对方的代理人,且任何一方均无任何权限约束另一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管公房及自有产权不动产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