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招标变更公告(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2026)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暂无法成功查询

取消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                                  
地    址: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51-2377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联系方式:1354655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志忠、谷华、李馨、管涛                
电    话:13546559518   

附件信息:

更正--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版.doc662.3K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136(0632-2622F21E0263)采购人: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2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26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5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52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8第1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136(0632-2622F21E0263)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项目预算金额(元):679477.18最高限价(元):679477.18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439477.1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障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软件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兼容性及合规性,规避软件上线后运行风险,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便捷度与高效性,规范项目验收流程,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安全漏洞,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系统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系统的测试,并出具软件测试报告之日止。标项名称:采购包2数量:预算金额(元):2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对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内的智慧经办平台、智慧服务平台、“原圆就业”AI服务机器人系统和智慧就业信息监测系统4个系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进一步保障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系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的运行。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系统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包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即承接服务的单位须为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中通过了GB/T25000.51-2016标准。【包2】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14:00开标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二号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351-23773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联系方式:135465595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盖志忠、谷华、李馨、管涛电话:13546559518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说明与要求3.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包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即承接服务的单位须为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中通过了GB/T 25000.51-2016标准。【包2】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承接单位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3.6联合体投标否6.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 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 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项)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机构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列明的目录单位。(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 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非★项)产品的将给予4%价格折扣优惠。(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 本项目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4%价格折扣优惠。(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 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 涉及网络安全产品的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或此前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2)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销售或者提供:一是依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二是此前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最新一批《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所投报的网络安全产品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列入的38类产品,应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中小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中小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承接服务,或有大型企业承接服务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的折扣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5)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的折扣扣除。(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服务,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 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标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服务10%的价格折扣。(2)投标人投标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特定采购包,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同时在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2.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13. 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4组织现场踏勘否 ☐是踏勘地址:     踏勘联系人:     踏勘联系人电话:     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证明,投标文件中应附勘查证明复印件,如未提供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勘查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5标前答疑会否 ☐是 答疑会地址:     答疑会联系人:     答疑会联系人电话:      9.3.1.1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2.投标函3.营业执照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12.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如适用)说明: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9.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内容;6.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7.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自行设计格式)说明:7.(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7.(2)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9.5.1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保证金金额为:包1:人民币:4300元整; 包2:人民币:2400元整;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1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有关规定,编制并将经投标人单位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开启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确认。19.1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22.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25.3履约保证金 ☐需要 点击此处输入履约保证金比例。 不需要 26.2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十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是否允许供应商分包☐是,有关分包的要求:否(3)价格扣除优惠本次招标如果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次招标如果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或部分预留的采购包,适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1.(1)供应商单独身份投标的情形:对投标服务的供应商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5%。1.(2)供应商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形式投标的情形:对投标服务的供应商,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6%。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仅采购人存档需要使用)¨需要 纸质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的打印版)胶装成册,仅用于存档,递交1份。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或邮寄方式送达。 地址: 不需要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3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1.2.定义1.2.1.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1.2.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2.3.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4.4“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5“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PDF电子印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2.6.6“中小企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7.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1.3.合格的投标人1.3.1.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2.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1.3.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3.4.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6.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3.6.61.1.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6.62.2.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1.3.6.6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1.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通知1.5.1.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5.2.2通知的获取1.5.2.21.1.1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1.5.2.22.2.2因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2、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内容1.6.3.3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6.4.4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6.5.5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6.6.6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6.7.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1.6.8.8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1.6.9.9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服务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1.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7.1.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1.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3.3如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发布终止公告。1.7.4.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必要时,安排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是否安排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5.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3、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8.6.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8.7.7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8.8.8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注释加以说明,保证中文与原文含义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9.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南(手册)等的要求,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解密等操作。1.9.2.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1.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1.2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1.9.3.3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9.3.33.3.3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9.3.33.3.31.1.1.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2)投标函;(3)营业执照;(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资料;(7)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8)投标人提供全部服务的声明(不接受代理商参加包适用)(9)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的规定。1.9.3.33.3.32.2.2.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2)创新服务明细表(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服务方案服务条款偏离表(7)对服务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内容服务需求书偏离表(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9)开标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10)拟分包情况说明格式拟分包情况说明分包意向协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及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9.4.4投标文件编排1.9.4.44.4.4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照第八部分格式文件编辑。1.9.4.45.5.5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编辑(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9.5.5投标保证金1.9.5.51.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1.9.5.51.1.13.3.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存款账户缴纳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银行账号:147951527391银行行号:104161003308要求:汇款附言填写“项目编号+保证金”内容。投标人应按照“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填写保证金退还信息。1.9.5.51.1.14.4.4.4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办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1.9.5.51.1.15.5.5.5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原件扫描件。1.9.5.52.2.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1.9.5.53.3.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须附在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1.9.5.54.4.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退款信息不全或供应商未提供产生的延迟退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9.5.55.5.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9.5.56.6.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9.5.56.6.61.1.1.1银行转账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1.9.5.56.6.62.2.2.2电子保函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1.9.5.56.6.63.3.3.3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需投标人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退还并签字确认。1.9.5.57.7.7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9.5.58.8.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其他严重扰乱评审程序的;(9)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9.6.6投标报价1.9.6.69.9.9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9.6.610.10.10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等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6.611.11.11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最终价格。1.9.6.612.12.12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9.6.613.13.1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9.6.614.14.1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9.6.615.15.1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9.6.616.16.16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相关行业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管理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9.6.617.17.1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9.6.618.18.1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0.1.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10.2.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没有相应内容”、“/”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10.3.3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服务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10.4.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0.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6.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0.7.7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他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他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编辑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标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0.8.8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服务、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1.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2.投标文件的签署1.12.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12.2.2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电子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2.3.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12.4.4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文件的递交1.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1.13.5.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6.6未按本章第13.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1.13.7.7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1.13.7.71.1.1投标人应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南(手册)等的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1.13.7.72.2.2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13.8.8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1.14.投标截止时间1.14.1.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2.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15.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15.2.2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加密。1.15.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15.4.4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5、开标1.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16.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16.6.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在线签到。1.16.7.7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30分钟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1.16.7.71.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16.7.71.1.11.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16.7.71.1.12.2.2.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16.7.72.2.2唱标结束,投标人用企业数字CA在网上签字确认。1.16.7.73.3.3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6、评标程序和要求1.17.项目组织1.17.8.8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17.9.9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1.18.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19.组建评标委员会1.19.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9.2.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服务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1.19.3.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1.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服务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2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比较与评价1.21.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1.21.2.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1.22.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22.1.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22.2.2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按照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2条确定中标供应商。1.23.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7、签订合同1.24.中标通知1.24.1.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或联系代理公司线下领取,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1.24.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4.3.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1.24.4.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5.签订合同1.25.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1.25.2.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1.25.3.3本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25.4.4中标人一旦中标,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1.25.5.5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8、代理服务费1.26.代理服务费1.26.6.6本次招标收取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1.26.7.7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9、保密和披露1.27.保密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泄。1.28.披露1.28.8.8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1.28.9.9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1.28.10.10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0、询问与质疑1.29.询问1.29.11.11询问在平台提交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进行询问的,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1.29.12.12对招标文件编制内容、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询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平台进行答复。1.30.质疑1.3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在线质疑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0.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准备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扫描件);质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30.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1.30.4.4质疑的平台提交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进行质疑的,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1.30.5.5对招标文件编制内容、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平台进行答复。1.30.5.54.4.4对招标文件编制内容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1.30.5.55.5.5对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1.30.6.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作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30.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4)质疑函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1.30.8.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线上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在线上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自行在平台获取回复意见,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30.9.9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质疑处理。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并编制变更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30.10.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30.1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违约处罚1.31.违约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违约行为;(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2)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32.处罚供应商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部分商务、服务要求包1:1、项目概况为保障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软件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兼容性及合规性,规避软件上线后运行风险,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便捷度与高效性,规范项目验收流程,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安全漏洞,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系统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2、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系统的测试,并出具软件测试报告之日止。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出具测试报告后一次性付款。3、实质性要求(如涉及)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4、非实质性要求1.1.政府采购绿色产品的将给予价格折扣优惠。(若有的话)5、服务要求1、功能性测试系统的功能性是指当软件在制定条件下使用时,软件产品提供满足明确和隐含要求的功能和能力。系统功能测试是软件系统质量模型中的最重要的特性。根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或用户说明书,对现有系统的功能是否满足进行验证;功能测试从系统的业务逻辑、功能逻辑、输入输出验证等三个方面对系统的功能进行分析,测试并发现系统中存在的缺陷,通过对缺陷的分析改进系统的整体质量。验证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是否正确实现,异常输入系统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客观全面的检查系统各项功能。①功能完备性功能的充分性:被评价的功能的充分程度;功能实现的完整性:按照需求规格说明,功能实现的完整程度;功能实现的覆盖率:功能实现的正确程度。②功能正确性数据项的正确性:数据项遵从规定准确度的程度;预期的符合性: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相符的程度。③功能恰当性功能的适用性:功能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程度;功能规格说明的稳定性:在进入运行之后,按功能规格说明运行的稳定程度。2、性能效率测试依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对应用系统效率的描述,考查应用系统关键业务在正常工作量、预期的峰值工作量下的效率情况,主要考虑系统容量特性、时间特性及资源利用状况等效率指标是否符合用户需求,并据此对系统的性能做出全面的评价:①容量要求各应用系统的数据存储能力、存储周期、并发访问量、性能指标根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和《系统详细设计文档》确定。②时间特性和资源利用特性分析系统用户行为,依据性能需求验证应用系统支持高并发处理业务的能力;系统的关键业务,在单点操作时,具备快速响应能力;测试在大用户量、大并发、大数据量和长时间连续运行等条件下,系统的响应时间和稳定运行情况;平台峰值并发承受能力:并发用户(具体以用户确认为准)。3、易用性测试:依据用户视觉感受和使用习惯,测试系统人机交互友好易用,是否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容易上手操作;测试界面风格的一致性,菜单排列是否符合用户习惯;测试是否具有友好性:软件功能是否理解、易学、易操作;测试是否具有可用性:有关系统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中断操作的问题、提示消息和操作结果都有相应的提示信息;4、用户文档集测试:测试文档为用户提供的需求规格说明书、用户手册、产品说明书、设计文档、安装部署文档等,主要测试文档的可用性、正确性、完备性等。5、兼容性测试:对系统进行的兼容性测试,包括:共存性、互操作性。6、可靠性测试:对系统进行的可靠性测试,包括:成熟性、可用性、容错性、易恢复性。7、维护性测试:对系统进行的维护性测试,包括:模块化、可重用性、易修改性、易测试性、易分析性。8、可移植性测试:对系统进行的可移植性测试,包括:适应性、易安装性、易替换。6、验收标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所有系统测试工作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包括《代码安全审计报告》和《第三方软件测试报告》(含测试报告、测试用例及执行记录、缺陷报告),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甲方在收到软件测试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7、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服务需求书。8、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法规要求。服务需求书一、具体需求1.功能测试:全面验证被测软件的所有核心功能、次要功能及边界功能,确认功能实现与需求说明书一致,无功能缺失、功能异常、逻辑错误等问题;测试功能的正确性、完整性、适用性,确保各项操作流程顺畅,数据处理准确,满足实际业务使用需求;对软件的异常场景处理能力进行测试,确保功能健壮性。2.性能测试:针对软件的响应速度、并发处理能力、吞吐量、稳定性等核心性能指标进行测试;模拟预期用户量及峰值用户量,测试软件的并发处理能力,确保在峰值压力下软件无崩溃、无卡顿、数据无丢失;测试软件的长时间运行稳定性(如连续72小时运行),监测CPU、内存、磁盘占用率等指标,确保软件稳定运行;测试数据查询、提交、导出等关键操作的响应时间,确保响应速度满足使用需求(具体指标可根据我方需求补充)。3.安全性测试:全面检测软件的安全漏洞及风险隐患,重点测试用户认证、权限管理、数据加密、接口安全、防注入、防篡改、防攻击等内容;按照OWASPTop10安全标准,检测软件是否存在SQL注入、XSS跨站脚本、权限绕过等常见安全漏洞;测试软件的数据安全保护能力,确保敏感数据(如用户信息、业务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无数据泄露风险;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明确安全漏洞等级及整改建议。4.缺陷管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所有缺陷,需按严重程度(致命、严重、一般、轻微)分类记录,详细描述缺陷现象、复现步骤、影响范围,及时反馈给我方及软件开发方;跟踪缺陷整改情况,对整改后的缺陷进行复测,确保所有重大、严重缺陷全部整改完成,一般、轻微缺陷按双方约定完成整改。二、服务内容依据系统功能,出具测试计划,并由采购人确认;分析系统项目需求,形成《测试需求表》,并由采购人签字确认;依据测试需求表,编写测试软件测用例,并对测试用例执行,详细记录测试过程;测试工作和测试过程经过采购人认可,同时出具测试问题报告单、软件测试报告等测试过程中的记录文件。测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功能性、可靠性、性能效率、维护性、可移植性、易用性、信息安全性、兼容性、用户文档集及其他相关类型测试。对于测试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能现场整改的应要求承建单位随进度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向采购人提交说明材料,并协助采购人确定整改期限。供应商应遵循信息化项目建设软件测试服务的有关文件及规范,做好项目软件质量测试工作,对项目质量负责。供应商应通过测试工作找出存在不足和缺失的地方,为系统建设提供安全保障。软件测试总体要求如下:(1)规范各系统文档资料,协调测试计划时间安排,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根据测试结果,编写并提交测试报告。(2)严格管理项目参加人员,把控方案、计划、实施工作,合理安排软件测试计划,确保测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3)根据信息系统需求、系统设计编写测试用例、测试报告等相关文档,确保文档质量。(4)在测试过程中报告发现的缺陷并实时提出优化建议,在系统承建方完成整改后进行一轮回归测试,验证缺陷和优化建议已得到正确处理且未引入新的缺陷。(4)通过实施软件测试,发现和找出系统开发阶段未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并且影响上线使用的开发设计缺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测试工作内容在技术方案中提出明确的测试环境建议和要求,在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测试工具和测试管理工具应具备通用性和一定的先进性。供应商应详细说明用于本次测试的具体测试环境要求、测试场地、各种硬件设备、测试工具及其使用计划。供应商应使用业界主流的软件测试工具,并保证所使用的测试工具具有合法的版权和使用权,如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需全额赔偿。软件测试工作原则如下:(1)公平原则:供应商应遵循“面向应用、保证质量、客观公正、诚信守诺”的原则开展软件测试工作。(2)标准性原则:供应商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测试工作。本测试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3)优质服务原则: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项目软件测试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服务。(4)保密原则:对测试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种信息,不得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三、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四、服务标准1、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2、GB/T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3、软件用户手册、需求规格说明文档等测试依据文档。五、成果文件要求项目现场测试工作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要求,最终出具加盖检测机构印章的《软件测试报告》。包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对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内的智慧经办平台、智慧服务平台、“原圆就业”AI服务机器人系统和智慧就业信息监测系统4个系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进一步保障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系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的运行。2、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系统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之日止。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出具完整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款。3、实质性要求(如涉及)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4、非实质性要求1.2.政府采购绿色产品的将给予价格折扣优惠。(若有的话)5、服务要求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43207—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指南》、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政务领域政务服务平台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实施指南》、《政务领域政务云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实施指南》、《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2023版)》、和系统自身的安全需求分析,对被评估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为信息系统的密码安全提供科学评价,逐步规范网络运营者的密码使用和管理行为。被评估对象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内容如下:实施方式:系统评估,及时发现系统密码应用安全风险,识别变化的风险,了解系统安全状况。对照密码应用方案对系统开展评估。在系统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以评估密码保障是否安全有效,密码使用是否合规、正确、有效。并通过测评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提出具有可行性安全建议。密码技术应用测评:物理和环境安全密码测评、网络和通信安全密码测评、设备和计算安全密码测评、应用和数据安全密码测评。测评验证不同安全等级信息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是否达到具有相应安全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是否满足相应安全等级的保护要求。安全管理测评:对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四个方面安全管理的测评,并协助完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管理制度,协助完善密码相关系统运维管理制度。针对被评估系统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报告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1.测评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方案》,包括测评计划、人员安排、工具列表等,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应召开项目启动会,向采购人宣讲测评计划、配合事项及可能的风险。2.现场测评阶段:技术应用测评:采用访谈、文档审查、配置检查、工具测试、实地察看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证;物理和环境安全:核查机房电子门禁系统是否能正确鉴别进出入人员身份并记录、门禁记录、视频监控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保护措施(含硬件设备清单等);网络和通信安全:验证网络边界、重要通信通道的通信数据机密性/完整性保护措施(包括IPSec/SSLVPN、安全接入网关等),网络边界访问控制信息、安全接入认证等具体测评点,且需核查密码算法是否符合商用密码算法标准;设备和计算安全:核查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身份鉴别、远程管理、重要日志的完整性保护(密码设备登录信息存储完整性保护、终端设备(包括运维终端)密码保护策略);应用和数据安全:验证被测信息系统对用户的身份鉴别过程是否有效合规、系统的访问控制信息、重要业务数据、重要个人信息等在存储和传输时的机密性/完整性保护是否满足标准;安全管理测评:应对密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包括岗位设置、人员培训、保密协议)、建设运行(密码应用方案、密钥安全管理策略、实施方案等)、应急处置等进行全面评估,协助采购人修订《商用密码应用管理办法》《密钥管理制度》《密码设备运维规程》等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测评需包含上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和考核记录、岗位权限分离(包括三员权限分离、离岗人员密码权限注销流程)等。6、验收标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所有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并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甲方在收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7、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服务需求书。8、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法规要求。服务需求书一、具体需求对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内的智慧经办平台、智慧服务平台、“原圆就业”AI服务机器人系统和智慧就业信息监测系统4个系统的密码应用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估。测评内容包括密码技术应用测评、密钥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测评等,针对密码安全性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于合同期内协助采购人进行相应的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认,直到测评通过。二、服务内容依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和系统自身的安全性需求分析,对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所涉及的智慧经办平台、智慧服务平台、“原圆就业”AI服务机器人系统和智慧就业信息监测系统4个业务应用及应用支撑平台内容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提供相应《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通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深入查找密码应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分析面临的风险,为提升信息系统安全奠定基础。三、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四、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M/T0054-201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43206—2023);国家密码管理局及相关监管机构发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政策文件。五、成果文件要求项目现场测评工作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要求,最终出具加盖密评机构公章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第5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1.1规定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序号内容标准投标人代表证明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投标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仅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仅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仅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2)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仅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资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1)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缴纳,且从投标人存款账户转出。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票据或保函原件扫描件。(2)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材料。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1对供应商的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填写,仅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1投标主体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规定)。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6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1.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1.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1.2.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线进行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2.3.3分值构成见本部分“五、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1.2.4.4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部分“五、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1.2.5.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本部分“五、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1.2.6.6评分标准见本部分“五、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1.3.综合比较和评价1.3.1.1评标委员会按本部分第2.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4.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4.1.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线上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线上进行澄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2.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4.3.3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处理:4.3.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4.3.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4.3.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4.3.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5%;4.3.1.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4.3.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4.3.1.1项至第4.3.1.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以评标委员会现场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准),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4.3.1.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评审复核1.5.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2.2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6.3.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的要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6.4.4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在满足综合评分相等情况下视同为第一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中小企业特指服务的供应商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为中小企业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此处的投标报价为按照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享受扣除后的评审价格。(3)没有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形,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本部分“五、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的规定,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前款(3)全部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1.8.评标过程保密1.8.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1.8.6.6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8.7.7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招标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9.采购项目废标1.9.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1.9.2.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报价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9.6条的规定。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9.1条的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9.3.1条的规定。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响应性审查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1服务需求书响应内容1.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需求书”中标“★”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书内容的,或不能提供所投服务主要服务指标响应文件的,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主要服务指标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完全照搬照抄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服务指标,或完全不能提供所投服务一般性服务指标相关资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异常,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评标委员会现场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第6部分1.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第6部分1.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第1条规定的原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项)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机构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列明的目录单位。(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非★项)产品的将给予4%价格折扣优惠。(2)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4%价格折扣优惠。(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涉及网络安全产品的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或此前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2)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销售或者提供:一是依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二是此前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3)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最新一批《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所投报的网络安全产品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列入的38类产品,应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小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中小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中小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承接服务,或有大型企业承接服务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的折扣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5)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的折扣扣除。(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服务,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标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服务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特定采购包,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同时在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2.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13.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5、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包1:条款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100%)100商务部分:10分服务部分:80分报价部分:10分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条款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审标准2.4(1)商务评分标准(10%)投标人业绩10分投标人业绩:以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年度内(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3月至今)完成的与软件测试相关的业绩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0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内容描述页),以上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4(2)服务评分标准(80%)人员配置方案10分1、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10分)1.1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得1分;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1.2 服务团队(不包含项目经理):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得1.5分;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5分;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软件代码审计师证书得1.5分;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质量检验师证书得1.5分。注:上述资质提供多次的不重复计分,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团队成员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针对本项目的理解4分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重点环节分析及解决方案、②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每项2分,满分4分。每有一项方案完整、合理、科学,与项目结合紧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每有一条评分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①内容简单片面②逻辑漏洞③科学原理错误④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⑤凭空编造⑥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整体实施方案30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流程、各阶段测试工作细则、人员安排、测试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满分30分。以上每有一项缺失扣6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测试工具4分软件测试工具:具有正版软件测试工具,包括性能测试类工具、漏洞扫描类工具、安全评估类工具、源代码安全检测类工具,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应工具购买合同及发票,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15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质量管理总体框架、综合协调方案、质量管理保证措施、资源保障措施、安全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满分15分。以上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保密措施6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人员保密管理制度、保密体系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满分6分。以上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售后服务方案6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响应机制、后续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满分6分。以上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要求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要求得5分,每有一项主要服务要求(标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每有一项一般服务要求负偏离的减1分,减至0分。 评审标准中的“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不尽相关”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无关、逻辑错误、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以及其他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任意一种情形。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包2:条款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100%)100商务部分:17分服务部分:73分报价部分:10分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条款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审标准2.4(1)商务评分标准(17%)投标人业绩9分投标人业绩:以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年度内(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3月至今)完成的与密码相关的业绩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9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内容描述页),以上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综合实力8分1.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得2分,不具备得0分;2.供应商具有“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得2分,不具备得0分;3.供应商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得2分,不具备得0分;4.供应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得2分,不具备得0分;以上须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4(2)服务评分标准(73%)人员配置方案10分1、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10分)1.1 项目负责人: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师证书得2分;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1.2 服务团队(不包含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个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得2分,最高得6分。注:上述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团队成员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针对本项目的理解4分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重点环节分析及解决方案、②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每项2分,满分4分。每有一项方案完整、合理、科学,与项目结合紧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每有一条评分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①内容简单片面②逻辑漏洞③科学原理错误④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⑤凭空编造⑥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整体实施方案35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流程、各阶段测评工作细则、人员安排、测评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满分35分。以上每有一项缺失扣7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保密管理方案5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制度,满分5分。制度完善、合理,且配套的奖惩制度健全、可行,能保证高效管理的得5分;每有一条评分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①内容简单片面②逻辑漏洞③科学原理错误④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⑤凭空编造⑥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保障措施9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措施②进度保障措施③测评结果保障措施等,每项3分,满分9分。每有一项保障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能保障质量、进度及结果要求的得3分;每有一条评分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①内容简单片面②逻辑漏洞③科学原理错误④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⑤凭空编造⑥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售后服务方案5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满分5分。方案完整、合理、科学,与项目结合紧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每有一条评分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①内容简单片面②逻辑漏洞③科学原理错误④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⑤凭空编造⑥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服务要求5分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要求得5分,每有一项主要服务要求(标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每有一项一般服务要求负偏离的减1分,减至0分。 评审标准中的“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不尽相关”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无关、逻辑错误、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以及其他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任意一种情形。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第7部分合同文本(本合同仅供参考,在签订时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为准)包1:第三方软件测试合同协议书【XX】(以下简称“甲方”)和【XX】(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XX项目】提供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测试内容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质量标准及要求:4.服务内容乙方针对XXXX项目提供第三方测试服务,从功能性、性能效率等方面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测试是否满足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建设方案的要求,验证项目中系统建设内容是否达到本项目建设目标,形成项目的测试报告,作为该项目验收的依据。第二条测试时间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测试内容全部测试完成;2.测试开始时间:现场具备测试条件时,甲方通知乙方可以现场测试,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5日内开始实施测试;3.测试结束时间:测试周期为XX日,不含整改时间。第三条测试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联系方式:】为乙方对接人。乙方指定【联系方式:】为项目负责人第四条质量要求乙方须在本项目具备测试条件后根据甲方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组建测试机构完成本项目现场各项测试工作,并按时、按量提交测试报告,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国家标准:1.GB/T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2.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3.软件用户手册、需求规格说明文档等测试依据文档。4.甲方出具的相关行业标准及其他具体意见和要求;5.开发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文档。第五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小写)¥XX元。2.付款方式3.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发票类型: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六条双方职责1.甲方责任1.1甲方应负责测试过程中外部关系的协调,为测试工作提供测试场地;1.2甲方应督促承建单位在现场测试前做好必要的自检;1.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规范、公正的测试工作;1.4甲方依据合同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与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相应的评测方案及测试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1.5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系统满足测试的情况下免费向乙方提供与系统有关的测试工作所需要的如下资料:(1)与系统相关的软件开发合同、需求分析报告、软件实施方案;(2)与系统相关的程序说明、软件安装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等;(3)与本系统相关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联系人和负责人。1.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验收乙方提供的测试成果并告知乙方验收意见。2.乙方责任2.1乙方负责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按期完成甲方委托的软件测试工作。2.2乙方应监督并保证测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测试数据的真实性。2.3乙方应监督并保证测试人员及时出具公正、准确、可靠的测试报告。2.4乙方应监督并保证测试人员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及实验室测试工作程序进行测试,保证测试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2.5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测试结果的疑问,乙方及时进行解释、复核。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影响工作质量、工作进度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报酬。2.乙方违约责任2.1如因乙方责任,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如果乙方违反知识产权条款、保密条款、提前告知义务等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遵守的约定,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的支付违约金。第八条解决纠纷的方式1.对于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九条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其用于本项目的产品、技术及其任何部分不会使甲方、及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十条禁止商业贿赂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2.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盖章页,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和科技局乙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地址: 地址: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包2: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xxxx服务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1服务内容如下: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1.1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按照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要求,开展密评工作。1.1.1.1技术测评主要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四个层面。(1)物理和环境安全物理和环境安全主要涉及身份鉴别、电子门禁记录数据存储完整性、视频监控记录数据存储完整性三个测评单元。测评范围为信息系统所在机房等重要区域及其电子门禁系统。(2)网络和通信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主要涉及身份鉴别、通信数据完整性、通信过程中重要数据的机密性、网络边界访问控制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接入认证五个测评单元。测评范围为信息系统与网络边界外建立的网络通信信道,以及提供通信保护功能的设备或组件、密码产品等。(3)设备和计算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主要涉及身份鉴别、远程管理通道安全、系统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安全标记完整性、日志记录完整性、重要可执行程序完整性、重要可执行程序来源真实性等六个测评单元。测评范围为通用设备、网络及安全设备、密码设备、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各类虚拟设备,以及提供身份鉴别功能的密码产品等。(4)应用和数据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主要涉及身份鉴别、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安全标记完整性、重要数据传输机密性、重要数据存储机密性、重要数据传输完整性、重要数据存储完整性、不可否认性八个测评单元。测评范围为业务应用、重要数据、重要操作行为,以及提供身份鉴别功能、机密性保护、完整性保护和不可否认性功能的密码产品等。1.1.1.2管理测评主要包括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四个层面。(1)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具备密码应用安全管理制度、密钥管理规则、建立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制度发布流程、制度执行过程记录留存六个测评单元。(2)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主要涉及了解并遵守密码相关法律法规和密码管理制度、建立密码应用岗位责任制度、建立上岗人员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岗位人员考核、建立关键岗位人员保密制度和调离制度等五个测评单元。(3)建设运行建设运行主要涉及制定密码应用方案、制定密钥安全管理策略、制定实施方案、投入运行前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定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攻防对抗演习五个测评单元。(4)应急处置应急处置主要涉及应急策略、事件处置、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处置情况三个测评单元。1.1.1.3通用要求测评通用测评主要包括密码算法、密码技术、密码产品、密码服务等方面。服务成果:《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1.1.2密码应用方案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基于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目标系统的密码应用方案进行评估。对委托方编写完成的方案中密码应用现状分析、密码应用需求分析、技术方案设计、密钥管理安全设计等内容进评估;对方案中设计的密码应用需求完整性、全面性进行评估;对方案中选择的指标适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对方案中的使用的密码产品、密码技术、密码算法、密码服务等内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评估。按照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告模版,编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1.1.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1.3.1保密要求要求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项目保密协议,参与项目的服务人员应该履行保密义务,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全部任何形式的数据均归用户单位所有。未经用户单位许可,中标人、参与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删改、篡改、剽窃,更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任何形式的数据或文档资料、知识产权、内部信息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数据出租、出售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由中标人所派遣服务人员造成上述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1.1.3.2纪律要求要求中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人员廉政监督和职业道德宣贯、处罚措施,确保服务人员在项目中保持廉洁自律,不以任何形式(不限于礼品、礼金等)接收他人的好处,不会对数据进行任何的纂改、删除、过滤,也不会收受他人好处对数据进行纂改、删除、过滤。如果发生上述行为,不仅要追究服务人员责任,还存在被起诉的可能性。1.1.3.3人员管理要求中标人应组建项目服务机构,且满足以下要求:乙方承诺已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构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xxxx,若因乙方资质缺失导致服务成果无法通过主管部门备案,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评估费用、项目延期罚款)(1)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人员发生变更的,中标人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替代人员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允许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4)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供应商撤换任何不称职的服务人员,更换人员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5)针对本次项目中标人自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及办公软件、录音笔等)。(6)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项目差旅费用、文档打印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价格内。1.1.3.3质量保障要求具有完善的服务和售后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1.1.3.4验收标准采购人(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依据下列标准进行验收(考核):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依据采购人根据服务要求制定的考核验收标准。乙方按相关标准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考核结果完全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采购人制定的考核验收各项标准,即为验收合格。若系统尚未取得备案证明,则系统名称以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上登记的名称为准。若验收不合格(如报告不符合国标要求、存在数据错误等),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评估并提交修订后的报告;若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两次评估失败产生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延期罚款、重新委托评估的费用差额)。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2.1技术服务地点:系统部署地点2.2技术服务的方式:在被测系统部署地点通过访谈、文档审查、实地查看、配置检查、工具测试等方式。2.3技术服务期限:具备测评条件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测评工作(不包含建设整改时间)。2.4技术服务依据:(1)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2)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3)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4)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2.5技术服务质量要求:(1)按照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和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2)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布的现行报告模版编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提供技术资料:(1)物理环境情况;(2)信息系统基本情况;(3)信息系统承载业务(服务)情况;(4)网络拓扑图;(5)硬件设备情况(含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密码设备等);(6)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情况(含操作系统版本、数据库版本等);(7)数据情况(重要数据);(8)管理文档情况;(9)现场评估人员需要的其它资料等。3.2提供工作条件:临时办公场所。3.3其它配合协作事项:无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提供的临时办公场所交接。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小写¥xxxx元整。付款方式:该笔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技术服务费,并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户名:账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五条保密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保密资料销毁确认单》,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同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已经合法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乙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属于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公开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2年内持续有效。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人承担。否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第八条双方确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如下:《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第九条双方确定: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9.2乙方可以利用本服务项目的成果进行业绩宣传、投标和资质申请、升级和维护等合法用途,但不得披露甲方敏感信息。第十条违约责任10.1逾期完成责任:乙方逾期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逾期5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10.2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外,还应按合同金额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3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未侵犯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否则,因此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4擅自转包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人以乙方名义完成本合同工作,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5质量标准责任: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要求和相关标准完成工作,导致不能一次性通过评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6甲方迟延付款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10.7甲方提供资料不实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存在误导性,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技术服务或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0.8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成本、预期利益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对方;未及时告知导致通知无法送达的,原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未告知方承担。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3.1不可抗力;13.2一方严重违约。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一方需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4.1有争议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的,以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为准;国家标准无相关解释时,以行业惯例(主张的一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为准。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5.1无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它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于通知及双方往来函件的送达:以邮件方式寄送的,签收时视为送达;以数据电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传真等形式向本合同指定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发出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送达时间;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对方工作人员签收即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并符合上述约定条件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下无正文)第8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地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项目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136(0632-2622F21E0263)包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单位电子印章)单击此处输入日期。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投标函(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五)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七)投标人提供全部服务的声明(不接受代理商参加包适用)(八)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说明:1.资格证明文件按此目录内容排序;2.给每一部分添加页码。(1)投标人代表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投标函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元(¥元)第二包: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我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9.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1.我方如果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回我方提交的保证金。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7.我方承诺投标项目若涉及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3)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智化应用提升工程第三方软件测试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