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招标变更公告(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JSJW-G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4拟投入技术力量:
原:

4
拟投入项目技术力量
14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2.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养护队长,1名专职巡查员,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养护管理人员的得1分,最高得2分。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1名得 2分,最高得8分。注:(1)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 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3)投标时提供的加分人员如中标,签订合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减少,如减少将不予签订合同。

变更为:

4
拟投入项目技术力量
16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2.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养护队长,1名专职巡查员,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养护管理人员的得2分,最高得4分。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1名得 2分,最高得8分。注:(1)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 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 投标时提供的加分人员如中标,签订合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减少,如减少将不予签订合同。

2.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5.技术方案:
原:

5
技术方案
8
养护管理制度:①养护考核制度;②日常养护管理方案;③项目人员责任制落实措施;④养护台账体系。上述4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8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4
安全文明养护及环境保护:①安全文明养护措施;②日常养护作业对周边环境维护。上述2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4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8
应急预案:①针对各类灾害处置的可行性预案;②突发事件处置的可行性预案;③节假日养护措施;④迎接重大节日、活动检查评比保障措施。上述4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8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4
养护技术方案:①针对本项目绿化设施特点,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月度养护重点及主要养护工作计划;②突出绿地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上述2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4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4
苗木移栽补栽:①绿化补种方案;②树木移栽方案。上述2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4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变更为:

5
技术方案
12
养护管理制度:①项目人员责任制及落实措施;②日常巡查及养护管理方案;③养护考核制度;m台账管理体系。上述4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12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9
安全管理:①针对各类灾害及突发事件处置的可行性预案;②节假日、重大活动时养护及保障措施。③安全文明措施。上述3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9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9
养护技术方案:①针对本项目特点,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月度养护重点及养护工作计划;②针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及特点的绿化优化调整与补植方案(包含且不限于共享绿地内草坪养护轮换、人员踩踏集中区域调整补植等);上述2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9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6
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①关键节点、工序进度控制(如施肥、涂白、冬季修剪等);②大树移植方案。上述2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6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3.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6.价格:
原:

6
价格
30
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得分。

变更为:

6
价格
20
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得分。

4.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4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3-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楼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513-87286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
联系人:谢楠楠
联系电话:17714637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14637590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
JSZC-320682-JSJW-G2026-0007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品目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如皋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11:48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楠楠

项目联系电话
17714637590

采购单位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3-8728680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楠楠

如皋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JSJW-G2026-0007采购人名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6日第1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682-JSJW-G2026-00073.预算金额:186.75万元/年4.最高限价:165万元/年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暂定叁年。养护时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且有下一年度计划后续签下一年合约(续签合同起始时间为上一年度到期之日起第二天计)。如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生不可续约的其他情况,则终止续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0.项目类型:服务。11.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投标单位自行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不能作为佐证材料;③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开启时间:2026年4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2)投标人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http://jsxcmm.com/help/gys.html)。(3)使用谷歌浏览器。(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2.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如皋市宁海路408号项目经办人姓名:王健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2868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项目经办人姓名:谢楠楠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7714637590附件: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2.招标文件3.采购人信用承诺第2章投标须知1.投标费用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中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招标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招标文件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投标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投标文件组成、以及“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等部分组成。2.2开标日期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3.投标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等四部分组成,具体按照“第6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4.投标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4.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5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拒收并提示。4.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7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4.8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9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5.开标和评标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5.2开标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并根据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在30分钟之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5.3投标供应商因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5.4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评标时间。5.5供应商在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5.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7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5.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9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5.10除了第5.9条规定的情形之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5.11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5.1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13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5.14.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5.14.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5.14.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5.14.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1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1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15.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1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17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5.18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了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等情形之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5.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19.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19.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5.19.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5.19.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5.19.5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5.19.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19.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19.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19.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6.中标和合同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6.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6.5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6.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7.1.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3%的扣除,给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7.1.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1.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7.1.6.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80000300≤Z <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5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100002000≤Z <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20000100≤Z <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7.4.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4.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7.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7.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落实对本国产品支持政策。7.6.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6.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6.3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或用途);(2)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计算;(3)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7.6.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8.无效投标和招标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1.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2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8.1.9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8.1.10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8.1.11不同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8.1.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1.13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1.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活动将被终止:8.2.1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9.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1章。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7.3未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招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9.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如皋市解放路199号,行政中心A座710室,联系电话0513-87623860)。9.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0.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10.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11.采购代理服务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1.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2)账户号码:50380188000109368;(3)开户行:江苏银行如皋支行。第3章采购需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采购需求说明。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二、采购内容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养护范围拟包括现龙游河生态公园区域,绿地总面积约22.9万㎡;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8.5万㎡。养护期暂定三年,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三、服务要求(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包括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个方面。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及绿地防护等。植物类型含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绿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绿地清理、附属设施管理、技术档案及安全保护等。1、植物养护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清晰饱满。孤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基本整齐,无死树、缺株,树干基本挺直。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生长良好,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无明显枯枝。树木无明显的有害生物危害状,缺株≤2%。地被及草坪覆盖度95%以上,单块斑秃面积不超过0.2m2或10m2绿地内斑秃面积不超过3块;杂草率≤2%。(1)修剪修剪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能要求及气候特点,选择相应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乔木修剪应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残枝。主干明显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主枝,原中央主枝受损时应及时更新培养;无明显主干的树种,应注意调配各级分枝,端正树形,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通风透光。孤植树应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造型树应按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保持一致。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基本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同时兼顾树枝与路灯、供电线路、交通指示牌、周边建筑屋檐等之间的关系,做到上不挂各类线路、下不妨碍交通、旁不影响建筑。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灌木从,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品种的灌木丛,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生长空间;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短截突出灌木丛外的徒长枝,应使灌丛保持整齐均衡。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及时疏除;灌木内膛小枝应疏剪,强壮枝应进行短截。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当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时宜尽早剪除。花灌木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根据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绿篱及色带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丰满,高度一致,侧面平齐。3月下旬至4月中旬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篱的修剪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有关规定。修剪后残留绿篱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修剪应安全作业,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作业。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树上修剪人员、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避免触电。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草坪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剪。修剪前,必须组织人工先拾除草坪内的杂草,然后修剪,避免草坪的退化,若不按照以上要求修剪,当月考核为不及格。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干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剪;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砾、树枝等杂物,以消除隐患。修剪工作应避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1/3原则进行适时修剪。冷季型草坪留茬高度不超过6-7cm,暖季型草坪留茬高度不超过4-5cm。当草坪实际高度超过额定高度1/3时,应进行修剪。修剪下的草屑应及时进行清理。草坪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切草边作业,边线应整齐或圆滑,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于0.15m。蔓生性较强的地被,修剪应保持整体整齐或有规律变化,使枝蔓不侵占周边植物生长空间。水生植物生长期阶段应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应控制水生植物的景观范围,及时清理超出范围的植株及叶片。同一水池中混合栽植的,应保持主栽品种优势,控制繁殖过快的种类。竹类的间伐修剪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于晚秋至早春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应及时清除枯死竹秆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的密度。(2)灌溉与排水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势、季节和土质状况,进行灌水和排涝。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不得使用高压冲灌。道路绿带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期进行。一天中灌溉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夏秋高温季节,不宜在晴天的中午喷灌或洒灌,宜在11:00之前或16:00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冬季气温较低,需灌溉时,宜在9:00之后或16:00之前进行,并应防止结冰影响行人通行。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冬季应适时浇灌返青水和封冻水,并浇足浇透。(3)施肥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每年宜施肥至少2次,春秋两季宜为重点施肥时期。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秋冬季少施氮肥,增施磷、钾肥,促进根系生长,提高抗逆能力。应根据肥料种类、施肥方式等确定施肥用量。应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沟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一次灌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叶面喷肥宜在早上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必须加强香樟、桅子花等喜酸性植物的养护,对发生黄化的香樟施用香樟黄化专用肥,植物出现黄化症状时,应结合土壤改良,酸化根际土壤并树干注射、叶片喷施铁肥等。(4)病虫害防治应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并及时剪除病虫枝。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宜不同药剂交替使用。应及时对因干旱、水涝、冷冻、高温、飓风、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进行防治。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或在傍晚无风的天气进行。采用化学农药喷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进行有害生物防治。(5)松土除草应定期进行松土,可结合浇水松土。松土应在天气晴朗,且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不宜雨后立即进行。应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草,除早、除小、除了。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当日清运杂草,保证环境整洁。(6)调整与补植因植株过密必须移植的,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可进行调整或移植。树木长势衰弱且濒临死亡的,应进行复壮;无复壮价值的,应及时更换。凡出现树木死亡、缺株或空秃后,乔灌木应及时报批,申请砍伐,砍伐时应连同根部一起挖除,并填平树穴。利用栽植季节及时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的大苗,原则上乔木胸径不超过15厘米。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季节特点,安排改植、补植时间。如在适宜补植季节,应在两日内更换到位,如不在适宜补植季节,则待条件具备后,及时补植到位,补植树木需确保成活。最终验收前6个月内不得补植(发包人交办的除外)。如遇极端天气,导致树木倒伏、主干被风吹裂、吹断,或交通事故损坏,或人为故意破坏等现象,发包人将酌情考虑,并出具相关说明作为最终验收报告附件。(7)防护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树木进行加固或修剪,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取防涝措施。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应避免太阳直射,采取遮阴、缠草绳、喷雾等措施,降低温度预防日灼。寒冷天气,应对易受低温侵害的植物采取搭设风障、主干涂白、裹纸或无纺布加绕草绳、根基部培设土堆等防寒措施。降雪量较大时,应及时清除针叶树和树冠浓密的乔木、灌木上的大量积雪。每年必须在晚秋(农历九月)刷白一次,树木涂白剂应稀稠均匀,涂白高度一致,不抛、洒、滴、漏;乔木及行道树涂白高度在1.3米左右,灌木涂白高度在1米左右。应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对出现倒伏、歪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及时清除对树木有害的寄生植物。树体上的孔洞应根据大小、类型等,分类采用引流、碳化、封堵等多种处理方式,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宜与树干相近。2、绿地管理绿地应每日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状况及景观效果、附属设施及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重要节假日及特殊天气需加强巡查频次,做好应急准备。绿地内植物栽植超过一定年限,存在植物长势衰弱、植株过密、种植结构不合理、与设计效果严重不符等情况,应进行改植、补植。绿地应保持整洁,并整理清除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应及时清除。对在绿地内乱堆杂物、临时寄存树木、种植农作物等情况,及时制止并将占用破坏绿地原样恢复。做好各类园林绿化设施小品(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及构筑物;2、道路、铺装广场、无障碍设施等(含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3、假山、叠石、雕塑、石刻;4、儿童娱乐、体育健身设施;5、给排水设施及雨水收集器(包括管道、外露的窖井、进水口、给水口、井盖及防汛、消防等设备等);6、亭、廊、水榭、桥体、园椅;7、警示牌、提示牌等各类标牌、牌匾、匾额、楹联等;8、栏杆、护网、花架、挡土墙、篱笆、围墙;9、花池、花箱、花钵,行道树树堰(含树池覆盖物及四周条石);10、其他类园林设施小品等)的管理、巡查工作,发现损坏应做好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养护管理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管理计划,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包括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包括养护移交、苗木的移植、工程改造等)、日常巡查记录、养护日志、养护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认真、及时办理有关部门及12345热线、园林管理科派发及市民反馈的有关园林养护管理工作的案件。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应检查树木绑扎、立桩情况,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防护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道路作业时,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时段。居住区周边机械作业时,应避开休息时间。(二)绿化养护配套要求1.养护人员(1)必须配备的主要养护管理人员、养护人员:必须成立绿化养护项目部,在如皋城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建立绿化养护体系,养护人员相对独立固定;至少配备养护队长1名,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一定的从业经验,1名专职巡查员、配备专职的日常养护人员,专职巡查员必须每天巡查,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并汇报,巡查人员按要求上传巡查报告,巡查记录将作为养护考核依据。生长季养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日·万平方米,休眠季人员配备的数量不得少于生长季的60%。所有养护人员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所有养护作业人员需统一着装、统一标识,涉及服装、标识、车辆所需费用由养护单位自理。(2)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如确因生病、离职等原因需要变更的,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变更申请,拟替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人员资格条件。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向采购人备案。(3)合同期间,项目负责人除生病、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原则上不得超过1次。(4)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5)养护单位应对绿地内损绿毁绿、养护情况进行全面巡查;确保每日有专人全覆盖巡查,节假日应加大巡查频次。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1名养护队长、1名专职巡查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作无效响应处理。四、服务标准1、养护质量要求:本合同养护项目养护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考核按照《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采购人单位根据城市绿地管理情况有可能修订新的管理考核办法,届时需接受新的管理办法),采购人将按月对养护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考评并纳入结算。2、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不按要求养管、不及时更换枯死树、不及时更换生长不良的树、不按要求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可责令限期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管理,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上述现象发生两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养护单位承包权。同时上报如皋市数据局取消该养护单位两年内在本系统的养护及绿化项目投标资格。3、中标单位所使用的肥料、药剂、草籽等材料根据采购人要求购置和存放。4、本次养护招标,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考虑绿化垃圾的处置,不得以垃圾无法处置等理由增加费用或延误养护工作。5、本项目城市绿地养护的要求高、应对各类活动多、考核严,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考虑、慎重报价。根据《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中标人承包权。同时上报监管部门取消该养护单位两年内在本系统的养护项目及绿化项目投标资格。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暂定叁年。养护时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且有下一年度计划后续签下一年合约(续签合同起始时间为上一年度到期之日起第二天计)。如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生不可续约的其他情况,则终止续约。地点:符合采购人要求。六、验收标准养护要求符合第三章服务要求;养护标准按照《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采购人单位根据城市绿地管理情况有可能修订新的管理考核办法,届时需接受新的管理办法)。七、验收方案履约验收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执行。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养护任务通知书、现场实际情况及技术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养护内容。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或采购人发出验收通知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将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验收,并出具相应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结算报审的依据。八、付款方式1、按实际数量及合同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的每月考核情况、验收报告审计结算。2、付款方式:费用每满12个月结算一次。3、项目养护期每满12个月,通过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年度验收,养护费用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扣除移植、补植和暂列金后)的70%;三年养护管理期满(或不再续签合同时)终验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考核奖惩相关费用在审计时一并调整)。4、每次支付前,中标人均应出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九、履约保证金(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成交单位申请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汇、网银、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纸质和电子形式均可)(三)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服务期延长6个月。(四)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十、安全文明1、养护期间承包养护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文明养护规范组织养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制度,同时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中标单位负全责。2、制订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分级负责,责任到人。3、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为养护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掌握作业技能,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作业时吸烟和酒后作业。5、养护现场必须按要求布设警示标志、护栏及警示红灯。6、做好其他占道、高空、梯具、机械、高温等作业,以及消防安全,化肥、农药、汽油存放与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7、在养护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音污染等工作。8、中标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组织养护,并对本养护范围内所有养护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十一、报价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价款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方式,竣工结算时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数量按照实际数量,最终具体数量由承包人、上期管养单位、发包人根据现场共同确认,所报全费用综合单价综合价包括“养护数据表”所列时间内的所有养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人巡查费用、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刷白、草籽追播、修剪造型、中耕除草、树木扶正、绿地清洁、清杂(包含绿地内茅草、废弃物、农作物等)、各类安全措施费用、养护人员的相关安全保险费等。2、中标人已自行勘查现场,根据现场数量、苗木规格、品种等报价。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仅是相应范围内的参考数量,不是精确数量。最终具体数量由中标人、上期管养单位、采购人根据现场共同确认,按实计算。3、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城市绿地养护的要求高、应对各类活动多、考核严等情况,认真阅读《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4、养护范围内片状绿地所有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均不另行报价,统一包含于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属于人行道的行道树按棵报全费用综合单价,行道树下的种植池绿化不另行计算面积,该报价包含于行道树全费用综合单价中。5、养护期内若养护数量发生增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办理增减数量签证等手续、签证统一按要求的程序办理),养护费用按照养护单价及养护期限按比例进行增减。6、养护期内养护数量内因养护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苗木(地被)发生死亡、缺损的,同时缺株率超过项目需求中植物养护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同等规格、同等数量进行更换、补植,且不另行增加费用(该部分风险费用包含于报价中)。如中标人不及时更换,采购人将有权组织更换,发生费用按同期如皋苗木指导价(缺项部分执行同期南通指导价,均没有的按业主询价)的双倍扣减(如市场价高于指导价,按市场价双倍扣减)。7、在项目养护中如遇各级领导考察、检查活动、创建要求、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将加大考核力度,按《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8、中标单位在投标时应考虑电力线路高架防护;原有路底各类线管(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路灯及其它管线、军用光缆等)的保护措施、评审、等引起误工、安全围栏等,以上内容均由养护方负责,采购人不予签证,中标单位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当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请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9、养护现场应该做好裸露土方及材料的覆盖,做好抑尘控尘的工作,养护现场必须符合如皋市建设工地扬尘管控规定。如因扬尘防控不到位,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通报,每次罚款1万元。10、在养护过程中各标段中发生特殊情况,应急(极端天气)抢险、创建要求、临时性、突击性任务或因采购人交办等需进行苗木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时,中标人应服从并执行。该部分工作由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拟订工作任务书,明确任务的项目、时间要求及质量要求。任务书经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下派给中标人,实际数量经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由局签证组联合现场审核签证。该部分数量的发生必须经过签证确认(否则不予结算),结算价格按采购人单位统一认价进行。结算方式按以下执行:(1)苗木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结算金额=造价*(1-投标下浮率)执行(其中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工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确认为准。造价计算规则如下:(1)清单:GB50500-2013《建设工程数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仿古建筑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政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园林绿化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构筑物数量计算规范》等。(2)定额:优先使用2007版《江苏省园林定额》、20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9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等相应定额以及相应省市补充计价定额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3)费用定额: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及附件、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通建价[2016]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相应定额以及相应省市补充计价定额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有上述定额依据的按上述定额依据结算,如以上均无定额依据的,双方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下浮。(4)措施费用约定如下:①总价措施费用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规定费率计取,不计取标化增加费)、临时设施及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其他一律不计取。计取的费率标准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标准,有区间值按中间值计取。②单价措施费用依据经采购人认可的养护方案进行组价。计取发生的单价措施项目应在实施前申报,措施方案及预估造价需经监理、业主代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价格以相关部门核定及审计为准。(5)材料结算价按下列①②规定顺序执行:①材料价格按执行任务单发布当月近半年内南通指导价(如半年内发布多期,以最接近任务单的月份为准),缺项部分执行任务单下达当期如皋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计算,该材料价格参与下浮。②以上没有价格的材料,由采购人认质认价,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不参与下浮。(6)人工费执行养护期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苏建函价文件的人工工资指导价(如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发生调整,按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如出现零星用工时其人工费执行养护期内的工日计取其用工单价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价文件的人工工资指导价点工价(如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发生调整,按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计入分部分项参与下浮。工程结算审定造价按以上条款计算工程造价后,工程结算金额=工程造价*(1-投标下浮率)执行。工程竣工结算由审计部门审计确认。注:投标下浮率为=(1-A1/A2)*100%A1=投标(中标价-暂列金额-移植、补植等交办部分费用);A2=招标(预算价-暂列金额-移植、补植等交办部分费用)(本项目预算金额186.75万元/年)。第4章合同文本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养护合同二O二六年月合同条款及格式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一、项目概况: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养护范围拟包括现龙游河生态公园区域,绿地总面积约22.9万㎡;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8.5万㎡。养护期三年,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二、项目交接:1、养护地点及位置:见主要绿化养护说明,具体由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指定交接范围,发包人有权对养护期内标段范围进行调整。2、交接方式:现场交接。3、养护时间:暂定叁年。养护时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且有下一年度计划后续签下一年合约(续签合同起始时间为上一年度到期之日起第二天计)。如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生不可续约的其他情况,则终止续约。三、验收标准及办法:养护标准按照《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发包人单位根据城市绿地管理情况有可能修订新的管理考核办法,届时需接受新的管理办法)。四、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1、签约合同价:(大写)(小写)元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合同单价(元/㎡/年(次))1年合价(元)备注1绿化养护面积㎡229000 2追播黑麦草籽㎡85000 每年秋季追播 3移植、补植等交办项1 347000347000 固定费用,不得调整4暂列金项1 150000150000 固定费用,不得调整5总计 注:1、养护面积以勘测为准,养护期开始时间以实际交接为准,养护期结束时间以管理单位通知或实际交接为准。不足或超时的按时间等比例计算。 2、追播黑麦草籽:共3次。 3、移植、补植等交办:具体详见管理部门的任务清单,数量按实计算,费用单价根据合同约定执行。2、承包人已自行勘查现场,根据现场数量、苗木规格、品种等报价。发包人提供的清单仅是相应范围内的参考数量,不是精确数量。最终具体数量由承包人、上期管养单位、发包人根据现场共同确认,按实计算。3、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城市绿地养护的要求高、应对各类活动多、考核严等情况,认真阅读《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4、本合同价款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方式,竣工结算时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数量按照实际数量,最终具体数量由承包人、上期管养单位、发包人根据现场共同确认,所报全费用综合单价综合价包括“养护数据表”所列时间内的所有养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人巡查费用、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刷白、草籽追播、修剪造型、中耕除草、树木扶正、绿地清洁、清杂(包含绿地内茅草、废弃物、农作物等)、各类安全措施费用、养护人员的相关安全保险费等。5、养护范围内片状绿地所有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均不另行报价,统一包含于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属于人行道的行道树按棵报全费用综合单价,行道树下的种植池绿化不另行计算面积,该报价包含于行道树全费用综合单价中。6、养护期内若养护数量发生增减(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办理增减数量签证等手续、签证统一按要求的程序办理),养护费用按照养护单价及养护期限按比例进行增减。7、养护期内数量内因养护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苗木(地被)发生死亡、缺损的,同时缺株率超过项目需求中植物养护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同等规格、同等数量进行更换、补植,且不另行增加费用(该部分风险费用包含于报价中)。如承包人不及时更换,发包人将有权组织更换,发生费用按同期如皋苗木指导价(缺项部分执行同期南通指导价,均没有的按发包人询价)的双倍扣减(如市场价高于指导价,按市场价双倍扣减)。8、在项目养护中如遇各级领导考察、检查活动、创建要求、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将加大考核力度,按《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9、合同价中已包含电力线路高架防护;原有路底各类线管(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路灯及其它管线、军用光缆等)的保护措施、评审、群众工作等引起误工、安全围栏等,以上内容均由养护方负责,发包人不予签证,承包人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10、养护现场应该做好裸露土方及材料的覆盖,做好抑尘控尘的工作,养护现场必须符合如皋市建设工地扬尘管控规定。如因扬尘防控不到位,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通报,每次罚款1万元。11、在养护过程中各标段中发生特殊情况,应急(极端天气)抢险、创建要求、临时性、突击性任务或因发包人交办等需进行苗木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时,承包人应服从并执行。该部分工作由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拟订工作任务书,明确任务的项目、时间要求及质量要求。任务书经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下派给承包人,实际数量经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现场审核签证。该部分数量的发生必须经过签证确认(否则不予结算),结算价格按发包人单位统一认价进行。结算方式按以下执行:(1)苗木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结算金额=造价*(1-投标下浮率)执行(其中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项目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确认为准。造价计算规则如下:(1)清单:GB50500-2013《建设工程数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仿古建筑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政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园林绿化工程数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构筑物数量计算规范》等。(2)定额:优先使用2007版《江苏省园林定额》、20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9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等相应定额以及相应省市补充计价定额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3)费用定额: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及附件、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通建价[2016]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相应定额以及相应省市补充计价定额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有上述定额依据的按上述定额依据结算,如以上均无定额依据的,双方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下浮。(4)措施费用约定如下:①总价措施费用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规定费率计取,不计取标化增加费)、临时设施及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其他一律不计取。计取的费率标准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标准,有区间值按中间值计取。②单价措施费用依据经发包人认可的养护方案进行组价。计取发生的单价措施项目应在实施前申报,措施方案及预估造价需经监理、发包人代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价格以相关部门核定及审计为准。(5)材料结算价按下列①②规定顺序执行:材料结算价按下列①②规定顺序执行:①材料价格按执行任务单发布当月近半年内南通指导价(如半年内发布多期,以最接近任务单的月份为准),缺项部分执行任务单下达当期如皋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计算,该材料价格参与下浮。②以上没有价格的材料,由采购人认质认价,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不参与下浮。(6)人工费执行养护期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苏建函价文件的人工工资指导价(如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发生调整,按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如出现零星用工时其人工费执行养护期内的工日计取其用工单价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价文件的人工工资指导价点工价(如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发生调整,按工期内人工工资指导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计入分部分项参与下浮。项目结算审定造价按以上条款计算造价后,结算金额=造价*(1-投标下浮率)执行。竣工结算由审计部门审计确认。注:投标下浮率为=(1-A1/A2)*100%A1=投标(中标价-暂列金额-移植、补植等交办部分费用);A2=招标(预算价-暂列金额-移植、补植等交办部分费用)(本项目预算金额186.75万元/年)。五、项目结算1、按实际数量及合同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的每月考核情况、验收报告审计结算。2、付款方式:费用每满12个月结算一次。3、项目养护期每满12个月,通过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年度验收,养护费用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扣除移植、补植和暂列金后)的70%;三年养护管理期满(或不再续签合同时)终验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考核奖惩相关费用在审计时一并调整)。4、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六、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网银、见索即付保函(电子或纸质形式均可),金额为中标价的10%,在合同签订之前汇入发包人指定帐户。七、具体养护要求(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包括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个方面。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及绿地防护等。植物类型含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绿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绿地清理、附属设施管理、技术档案及安全保护等。1、植物养护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清晰饱满。孤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基本整齐,无死树、缺株,树干基本挺直。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生长良好,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无明显枯枝。树木无明显的有害生物危害状,缺株≤2%。地被及草坪覆盖度95%以上,单块斑秃面积不超过0.2m2或10m2绿地内斑秃面积不超过3块;杂草率≤2%。(1)修剪修剪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能要求及气候特点,选择相应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乔木修剪应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残枝。主干明显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主枝,原中央主枝受损时应及时更新培养;无明显主干的树种,应注意调配各级分枝,端正树形,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通风透光。孤植树应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造型树应按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保持一致。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基本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同时兼顾树枝与路灯、供电线路、交通指示牌、周边建筑屋檐等之间的关系,做到上不挂各类线路、下不妨碍交通、旁不影响建筑。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灌木从,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品种的灌木丛,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生长空间;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短截突出灌木丛外的徒长枝,应使灌丛保持整齐均衡。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及时疏除;灌木内膛小枝应疏剪,强壮枝应进行短截。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当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时宜尽早剪除。花灌木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根据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绿篱及色带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丰满,高度一致,侧面平齐。3月下旬至4月中旬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篱的修剪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有关规定。修剪后残留绿篱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修剪应安全作业,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作业。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树上修剪人员、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避免触电。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草坪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剪。修剪前,必须组织人工先拾除草坪内的杂草,然后修剪,避免草坪的退化,若不按照以上要求修剪,当月考核为不及格。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干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剪;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砾、树枝等杂物,以消除隐患。修剪工作应避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1/3原则进行适时修剪。冷季型草坪留茬高度不超过6-7cm,暖季型草坪留茬高度不超过4-5cm。当草坪实际高度超过额定高度1/3时,应进行修剪。修剪下的草屑应及时进行清理。草坪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切草边作业,边线应整齐或圆滑,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于0.15m。蔓生性较强的地被,修剪应保持整体整齐或有规律变化,使枝蔓不侵占周边植物生长空间。水生植物生长期阶段应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应控制水生植物的景观范围,及时清理超出范围的植株及叶片。同一水池中混合栽植的,应保持主栽品种优势,控制繁殖过快的种类。竹类的间伐修剪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于晚秋至早春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应及时清除枯死竹秆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的密度。(2)灌溉与排水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势、季节和土质状况,进行灌水和排涝。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不得使用高压冲灌。道路绿带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期进行。一天中灌溉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夏秋高温季节,不宜在晴天的中午喷灌或洒灌,宜在11:00之前或16:00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冬季气温较低,需灌溉时,宜在9:00之后或16:00之前进行,并应防止结冰影响行人通行。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冬季应适时浇灌返青水和封冻水,并浇足浇透。(3)施肥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每年宜施肥至少2次,春秋两季宜为重点施肥时期。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秋冬季少施氮肥,增施磷、钾肥,促进根系生长,提高抗逆能力。应根据肥料种类、施肥方式等确定施肥用量。应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沟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一次灌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叶面喷肥宜在早上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必须加强香樟、桅子花等喜酸性植物的养护,对发生黄化的香樟施用香樟黄化专用肥,植物出现黄化症状时,应结合土壤改良,酸化根际土壤并树干注射、叶片喷施铁肥等。(4)病虫害防治应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并及时剪除病虫枝。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宜不同药剂交替使用。应及时对因干旱、水涝、冷冻、高温、飓风、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进行防治。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或在傍晚无风的天气进行。采用化学农药喷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进行有害生物防治。(5)松土除草应定期进行松土,可结合浇水松土。松土应在天气晴朗,且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不宜雨后立即进行。应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草,除早、除小、除了。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当日清运杂草,保证环境整洁。(6)调整与补植因植株过密必须移植的,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可进行调整或移植。树木长势衰弱且濒临死亡的,应进行复壮;无复壮价值的,应及时更换。凡出现树木死亡、缺株或空秃后,乔灌木应及时报批,申请砍伐,砍伐时应连同根部一起挖除,并填平树穴。利用栽植季节及时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的大苗,原则上乔木胸径不超过15厘米。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季节特点,安排改植、补植时间。如在适宜补植季节,应在两日内更换到位,如不在适宜补植季节,则待条件具备后,及时补植到位,补植树木需确保成活。最终验收前6个月内不得补植(发包人交办的除外)。如遇极端天气,导致树木倒伏、主干被风吹裂、吹断,或交通事故损坏,或人为故意破坏等现象,发包人将酌情考虑,并出具相关说明作为最终验收报告附件。(7)防护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树木进行加固或修剪,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取防涝措施。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应避免太阳直射,采取遮阴、缠草绳、喷雾等措施,降低温度预防日灼。寒冷天气,应对易受低温侵害的植物采取搭设风障、主干涂白、裹纸或无纺布加绕草绳、根基部培设土堆等防寒措施。降雪量较大时,应及时清除针叶树和树冠浓密的乔木、灌木上的大量积雪。每年必须在晚秋(农历九月)刷白一次,树木涂白剂应稀稠均匀,涂白高度一致,不抛、洒、滴、漏;乔木及行道树涂白高度在1.3米左右,灌木涂白高度在1米左右。应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对出现倒伏、歪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及时清除对树木有害的寄生植物。树体上的孔洞应根据大小、类型等,分类采用引流、碳化、封堵等多种处理方式,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宜与树干相近。2、绿地管理绿地应每日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状况及景观效果、附属设施及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重要节假日及特殊天气需加强巡查频次,做好应急准备。绿地内植物栽植超过一定年限,存在植物长势衰弱、植株过密、种植结构不合理、与设计效果严重不符等情况,应进行改植、补植。绿地应保持整洁,并整理清除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应及时清除。对在绿地内乱堆杂物、临时寄存树木、种植农作物等情况,及时制止并将占用破坏绿地原样恢复。做好各类园林绿化设施小品(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及构筑物;2、道路、铺装广场、无障碍设施等(含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3、假山、叠石、雕塑、石刻;4、儿童娱乐、体育健身设施;5、给排水设施及雨水收集器(包括管道、外露的窖井、进水口、给水口、井盖及防汛、消防等设备等);6、亭、廊、水榭、桥体、园椅;7、警示牌、提示牌等各类标牌、牌匾、匾额、楹联等;8、栏杆、护网、花架、挡土墙、篱笆、围墙;9、花池、花箱、花钵,行道树树堰(含树池覆盖物及四周条石);10、其他类园林设施小品等)的管理、巡查工作,发现损坏应做好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养护管理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管理计划,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包括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包括养护移交、苗木的移植、改造等)、日常巡查记录、养护日志、养护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认真、及时办理有关部门及12345热线、园林管理科派发及市民反馈的有关园林养护管理工作的案件。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应检查树木绑扎、立桩情况,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防护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道路作业时,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时段。居住区周边机械作业时,应避开休息时间。八、绿化养护配套要求1.养护人员(1)必须配备的主要养护管理人员、养护人员:必须成立绿化养护项目部,在如皋城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建立绿化养护体系,养护人员相对独立固定;至少配备养护养护队长1名,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一定的从业经验,1名专职巡查员、配备专职的日常养护人员,专职巡查员必须每天巡查,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并汇报,巡查人员按要求上传巡查报告,巡查记录将作为养护考核依据。生长季养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日·万平方米,休眠季人员配备的数量不得少于生长季的60%。所有养护人员按发包人要求统一着装。所有养护作业人员需统一着装、统一标识,涉及服装、标识、车辆所需费用由养护单位自理。(2)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如确因生病、离职等原因需要变更的,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申请,拟替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人员资格条件。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向发包人备案。(3)合同期间,项目负责人除生病、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原则上不得超过1次。(4)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5)养护单位应对绿地内损绿毁绿、养护情况进行全面巡查;确保每日有专人全覆盖巡查,节假日应加大巡查频次。管理人员表序号姓名工作岗位联系方式九、安全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管理,养护时必须按规范设置标志,养护人员佩戴标志服、标志帽;机械养护时,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以确保安全。因未能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交通责任事故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安全文明1、养护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安全文明养护规范组织养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制度,同时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负全责。2、制订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分级负责,责任到人。3、承包人必须依法为养护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掌握作业技能,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作业时吸烟和酒后作业。5、养护现场必须按要求布设通告、警示标志、护栏及警示红灯。6、做好其他占道、高空、梯具、机械、高温等作业,以及消防安全,化肥、农药、汽油存放与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7、在养护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音污染等工作。8、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组织养护,并对本养护范围内所有养护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十一、发包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十二、承包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十三、管理及考核工作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的发包人,具体管理工作由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园林管理科承担。根据《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发包人单位根据城市绿地管理情况有可能修订新的管理考核办法,届时需接受新的管理办法),对养护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养护质量及养护考核。发包人将按月对养护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考评并纳入项目结算。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不按要求养管的,不及时更换枯死树,不及时更换生长不良的树,不按要求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可责令限期整改。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管理,其费用从项目款中双倍扣除。上述现象发生两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承包人承包权。同时取消该承包人两年内在本系统的养护及绿化项目投标资格。十四、审计费用支付约定项目审计核减额低于8%(含),则该项目的所有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项目审计核减额大于8%,则该项目的所有审计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付。十五、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的,承包人可以顺延日期;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养护条件而造成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2、承包人违约2.1承包人违约的责任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养护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责任,并且已完成的有效数量只按50%计量结算。如经验收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除返工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返工损失费自付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承包人在项目养护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在养护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则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承包人原因,致使质量(包括关键部位)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2)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拖延,节点工期滞后养护组织设计超过5天的;(3)暂估价材料或专业项目,经招标或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价格后承包人拒不实施的;(4)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发包人有权针对以上情形另行组织养护,该部分项目结算价款以发包人与另行组织养护的养护方合同价为准,项目价款直接从承包人合同价中扣除。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养护资格,已完数量不予结算。十六、争议解决1、争议评审请监理机构出面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如皋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七、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日签订。十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签订。十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分送有关部门。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附件一:廉政责任书建设单位(甲方):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养护单位(乙方):为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甲乙双方的责任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建设、养护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建设管理、养护安装的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就遵守以下规定: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贷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健身、娱乐活动。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养护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养护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不准在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等方面收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的礼金、礼品。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养护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贷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等机会向甲方或个人赠送礼金、礼品。违约责任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养护合同,并报请主管部门取消参与本市范围内市政项目建设资格;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本责任书作为项目养护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养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2026年月日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全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为在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全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养护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双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项目“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养护,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养护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并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项目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养护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凳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养护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养护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养护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养护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养护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养护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项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作为建设项目养护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份数与建设项目养护合同约定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三: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履约承诺书(养护单位)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我司已中(投)标由贵单位发包的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在合同履约阶段,我司承诺在人员、工期、质量、安全、污染防治、防疫等方面接受贵单位的管理,主要内容如下:1.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领域的相关规范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未经贵单位同意,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现场管理人员,并配备预算员、资料员。2.质量管控严格按照项目建设领域的相关规范开展养护作业,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养护质量。3.安全管控严格按照项目建设领域的相关规范开展安全管理,确保养护期间不违章作业、不野蛮养护及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各级行发包人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措施到位,不被各级检查通报;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安排养护计划,确保项目按序时推进。同时,我司承诺在履约阶段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向建设、设计、监理等管理单位赠送礼品、礼金、礼卡等;不发生任何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违背以上承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我单位承担的责任外,我司自愿接受贵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执行、款项支付、经济追究、信用评价、招投标限制等方面的处罚。特此承诺!养护单位名称(公章)2026年月日附件四:皋建管(2024)3号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促进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保障城市景观效果,提升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可操作的绿化管护质量评估体系,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南通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结合我市现阶段绿化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按合同约定养护等级及质量标准,实行日常考核与月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由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园林管理科(下简称园林管理科)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由园林管理科对各标段进行考核打分。月度考核。由园林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每月进行考核打分。二、评分办法—1-实行百分制评分法:月度综合得分=日常考核×60%+月度考核×40%。三、奖惩措施每月综合得分结果,以90为合格分并作为基础分,高干95分(不含95分)的,每高1分奖励3000元;85(含85分)-90分的,每低1分扣1000元;80(含80分)-85分的,每低1分扣2000元:75(含75分)-80分的,每低1分扣3000元70(含70分)-75分的每低1分扣4000元。每月考核及奖惩情况纳入工程结算。月综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按年养护费用除12个月管扣除当月养护费用。一年内得分低于75分的累枳达3次在第三次得75分的次月,考核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开按合同约定处置,收回养护单位承包权,同时取消该养护单位两年内在本系统的养护及绿化工程投标资格。四、基本要求项目类别要求作业要求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6/T367-2015规范作业;养护作业现场规范有序防护措施到位,在明显位置设有安全警示标识。作业现场无乱堆乱放现象、工完料清。如需支撑的,应统一规格、材质、色彩无缺失,损坏,无安全隐患。公共绿地内禁止存放化肥、农药、汽油等易易爆危化品:化肥,农药、汽油宜根据使用量随购随用,禁止批最存放·使用时应安排专人临时保管,剩余化肥、农药应专人负责保管,独文存放干阳凉通风的库远离火种、热源和易燃物:使用台账记录应完整确保可追溯。补植树木应选用与原有品种一致,规格、树形相近的树木。应急要求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发生突发情况,能够立即应刍响应开展拾险工作。定期检查绿地内防灾避险设施,保证正堂运行,高温吴热低温寒冾等极端天气,应对槌物、附属设施寺做好防护措施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暴风雨等恶劣大气米临前应检杏树本立桩情况设置,加固支撑,保持固。大当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2—巡查要求开展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绿地完整,护树设施完整,无堆物、堆料、枯树、枯枝;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异物钉、拴、刻、画等现象;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擅自移伐、占用的毁绿行为,并及时上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凡是经行政许可发生基建移伐、绿地占用的,须在许可确定的时间内完成绿化移植、办理场地移交,在四周设置围挡(含公益性宣传标语)、许可情况在现场公示。临时占用的,期满后及时清理和恹复绿地。档案要求档案健全、记录清晰、并有专人负责。绿地移交时应及时向移交单位收集绿地养护原始资料,包括绿地清单、植物长势及病虫害等现状资料。建立完整的绿地养护管理档案,按时报送作业计划及完成情况,及时记录人档作业人员登记、变更情况、苗木补植等作业情况和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图片),数据准确、无遗漏。五、考核保障每月考核成绩公布后,若养护单位对考核成绩存有争议,将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裁决。注:本办法适用于如皋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等公共绿地的日常养护,其他绿地可参照执行。附件1:如皋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绿化养护阶段性专项工作考核项目(内容)、考核标准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1月1日-3-附件1:如皋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配备人要员求1.养护人员相对独立固定,生长季(3月-11月)每1公顷绿地至少配备1名专职的日常养护作业人员,休眠期(12月-次年2月)绿地内养护作业人员数量不少于生长季的60%:如管理单位认为确有需要增加作业人员,养护单位应按要求完成;2、专项养护期间,需有满足项目需求的相对固定的专业技术工人(如生长期、冬季修剪需有技术水平熟练的修剪工人,经认可后不得随意更换),专业技术工人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20%。3每日上午9点、下午4点,现场负责人主动将作业人员数量、分布情况、位置、人员照片发至微信工作群中,便于考核人员检查。4.配备专业的现场负责人、巡查人员、安全员,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一定的从业经验。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不得无故变更;5现场负责人需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关注微信工作群:各类通知下达后需按要求及时回复,如遇突发情况现场负责人需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30分钟内处理完毕;6.根据管理单位统一要求所有在岗人员需统一着装、衣帽整齐。51.无固定养护人员、现场养护作业人员投人不足的,每少一人次扣1分:不服从管理单位安排增加作业人员的每次扣1分;2.专项养护期间,无固定的专业技术工人,技术工人专业水平不够或人数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并罚款5000元;3.现场负责人不及时上报、谎报、瞒报人数、分布情况及位置的,扣2分/次。4.现场负责人、巡查人员、安全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次;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并罚款5000元;5.不按要求及时回复的(一般一小时内回复到位,紧急通知除外),一次扣1分;遇突发情况,现场负责人15分钟内未到现场或未能按照指令在半小时内处理完毕的,一次扣2分;6.养护人员未按要求统一着装每人次扣1分。1—4-C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装备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必须设立项目部,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管理体系;2.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必要的机械、工具,专业洒水车、病虫害防治专用车、巡查应急处置机动车、清运卡车、高空作业车、粉碎机等,养护单位须按要求进行配备;3相关机动车、电动车等车辆需符合交管部门要求,上路作业时须配有统一标识且符合相关要求;4.在需使用相关机械设备时,需听从管理单位统一安排,即刻到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如皋。51.未设立项目部、无完整绿化养护管理体系的每次扣3分;2.养护过程中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配备的每次扣3分;3.相关车辆不符合要求的、无统一标志的每次扣2分;4.不服从安排,使用机械设备不能即刻到位的每次扣2分。巡查机制1.建立全天候巡查机制,结合各路段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巡查,必须固定巡查人员名单并上报管理单位,巡查人员有明显标识,每天必须全面巡查,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建立真实、齐全的巡查日志,每天上报(包括单位名称,巡查路段,巡查人员信息及巡查问题情况),巡查日志格式由管理单位统一安排;2.发现私自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等违规现象的,应第一时间制止,要求将破坏绿地原样恹复,上报管理单位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后,并协助处置;3.绿地内无扣绳晾晒、种植蔬菜农作物,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异物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树池,护树设施、绿化护栏破损须及时上报管理单位。4.巡查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如管理单位认为确有需要增加巡查人员,养护单位应按要求完成;101.未安排专人巡查的扣2分/次,无明显标识的扣1分/次,未及时上传巡查情况的扣1分/次,明显问题未及时发现的扣2分/次: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次,巡查日志未按时上报的扣2分/次;不齐全、不真实的扣1分/次;2.未第一时间发现、制止、上报的,扣3分/次,未恹复成原样的,此项不得分;3.出现晾晒、种菜等不良现象的扣2分/次:行道树树池、护树设施、绿化护栏破损未上报的扣2分/次。4.巡查人员投入不足的每少一人次扣1分;不服从管理单位安排增加作业人员的每次扣1分;-5-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资料报送1.建立完整的绿地养护管理档案,记录清晰,有专人负责,并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2.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本月养护工作总结及下月养护计划,每周一报送周计划至管理单位(可QQ或微信报送),经其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3.计划内容包括:需明确每天养护人员的姓名及带班人员的联系方式、养护地段、作业内容等;4.根据月报、周报计划,每日在微信工作群中报送当日的养护情况及第2日养护计划,记录清晰、内容详细,配有相应的影像资料;5.如有专项养护作业(如: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刷白等),需上报详细方案,交由管理单位审核;6.所有上报资料需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51.不能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扣2分/次,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2天内整改到位后重新上报;2.不报计划的,扣3分次,超时上报的扣1分次;3.计划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次;4.不进行日报的,扣3分/次,超时上报的扣1分/次,超时大于1天的扣3分;日报工作未满足月报、周报计划或内容虚假扣2分/次,并罚款10000元/次;5.专项作业上报方案不详细,内容不完整,实施性不强的扣2分/次;6.上报项目负责人未签字确认的扣1分/次。养护管绿化长势观效果佳行道树及绿地内无死树、枯枝、断枝、倾斜、倒伏等现象,行道树无缺株断线、绿地无黄土袜露、杂首从生等影响视觉效果的现象,各类槌物生长茂盛,观花,观叶树种正常开花结果,彩色树种季相特征明显。8.1.有树木倾斜或倒伏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妨碍通行的,扣1分/处·次;2.有明显枯断枝的扣1分/株·处;3.有死亡现象的扣1分/处、草坪出现大片明显枯死退化的扣2分/处,扣满8分为止;4.不按要求及时进行补缺的,扣2分/处;5.行道树死亡未及时进行补植的扣1分/处。理环境卫生环堷整洁无杂物,无枯枝、落叶、草屑等垃圾堆积;各类景观设施、小品外表洁净美观、无乱涂乱画现象;临时绿化垃圾堆放点须隐蔽、无焚烧现象,及时清运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3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项·处·次。-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整形修剪1.行道树,冬季整形修剪1次,生长季日常修剪不少干1次/月剥芽及时:断枝、矛盾枝及时处置到位;修剪后的树高、枝下高、冠幅基本一致,层次清晰、树势整齐向上;2所有乔木大型花灌木应及时修剪,道路分车带内的露枧据层次关系,树种特性进行定型修剪,绿地内以目然优美冠形为主:整枝合理均匀:根据各树种生长习性及时剥芽,修剪符合要求,树木通风透光良好,不遮挡交通视线,不破坏已有树形,不影响其正常生长;3色块,绿第,球类修剪及时、层次分明、线条流畅,全年无飞头不过度修剪,必须结合观赏特性,科字修;色块在路口岛头的,能够重剪的,按安全视线要求重,不能重前的可以上报管理单位更新其他低矮观花品种;4草坪修前应先人工清除杂草,再进行机械修剪,保持一定高度,避免草坪退化;5各类宿根类草本花卉、水生植物休眠期刈割1次,生长期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不少于3次。101.行道树不按要求进行整形修剪的,扣1分/株,并对照合同扣除相应修剪费用;2各类乔木,大型花灌木不适时修剪的,扣1分/株:不按要求修剪,扣1分/处;未及时剥芽,扣1分/株;3模纹色块,绿第不及时修剪、造型的扣3分/地段:修前层次不分明,扣1分/处:不结合生长特性,随意修剪影响景观效果的,扣2分/处;过度修剪的,影响植物生长的,直接罚款1000元;4.草坪不及时修剪,扣3分/地段;草坪修剪前不人工清除杂草的,扣5分/地段;5各类宿根类草本花卉、水生植物未按要求修剪的扣2分/处:休眠期未刈割的扣5分/处。养护管理杂草清除及时清除养护标段内杂草,应连根拔起,除早、除小、除尽,不影响整体景观效果,杜绝使用化学除草剂。101杂草未及时清除影响景观效果的扣5分/处·次;2除草不到位,不连根挖除的,扣2分/处·次;3擅自使用化学除草剂的,此项不得分,对槌物—7-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造成危害超过50m罚款10000元。病虫害防治1.根据管理单位发布的病虫害预测预报,结合本地当季气候特点,及时监测各路段病虫害发生情况,做到防治及时、有效;2.用药正确,配比科学,安全操作,不发生药物危害,无大面积病虫危害现象,无大面积树干蛀空、树皮腐蚀等现象;3结合冬季树木涂白,及时清理消灭越冬虫蛹、虫茧及有关病原体;4.根据季节气候特征及发生量,若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全面防治,须服从统一安排。101.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导致病虫害爆发或反复发生的扣5分/次·处;造成恶劣影响引起居民投诉的,扣10分,此项不得分;2.出现介壳虫、蛾类、天牛等重点害虫危害症状明显的,扣1分/次处:造成严重危害的,扣2分次·处,造成植株死亡的,扣3分/次·处;发生药害的,扣2分/次·处;3.冬季不按规定要求对树木进行涂白的,扣3分/地段;4.不服从管理单位安排统一防治的扣3分/处。施肥1.对照合同要求,结合同树种的生长习性,每年春季和秋季施苗木专用肥:施肥前需报送相关计划交由相关科81.不施肥,扣8分/次,此项不得分,并扣除养护费用中的施肥款项未报送施肥计划的扣3分/次,—8—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室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施肥开始前需通知相关科室至现场进行指导把关,否则不予签证;2.所施肥料种类及指标需严格按照合同实施,施肥量参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2015]执行。操作规范,不偷工减料,不造成肥害,行道树施肥需采用根部穴施,以促进其吸收;3.对发生黄化的香樟分别在春梢、夏梢、秋梢展叶开始前一周,施用香樟黄化专用肥,每年3次。未提前通知相关科室至现场的,扣2分/次,且不予签证;2.操作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生肥害,扣6分/处,致使植物死亡,罚款10000元。行道树每施一次肥,管理单位将进行抽检,如发现偷工减料,每次将扣除相应比例的行道树施肥专用款,同时扣5分次;3.香樟发生黄化未施用黄化专用肥的,扣2分/次处。养护管切边做好乔木、灌木、球类、色块与草坪的分界处理,清理草坪与树木的分界沟,保持线条流畅、清晰美观,其内种植土应细碎平整。3未切边的,扣3分,此项不得分:切边不明显的、线条不流畅、不美观的,扣1分/处,切边用土乱堆乱放扣1分/处。-9-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理浇水及排涝1.对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适期适量浇水、喷水,及时抗旱,确保正常生长、植株叶面无积尘。7-9月高温干燥季节,以管理单位发出浇水专项指合为主,按指合按时、保质完成浇水任务;2.绿地内不积水,坑洼地必须及时填平,确保雨后积水及时排除。51.未及时浇水、喷水,致使树木、草坪生长不良的,扣2分/处,致植物枯死的加倍扣分。未按管理单位发出的浇水专项指合完成浇水任务的,按扣5分/次;2.有积水不及时排除的,扣2分/处·次。安全生产1.建立健全安全机制,配备专业安全员,每月月底上报安全台账,交由管理单位统一核查;2.喷施农药时,尽量夜间进行,做到树下无路人,作业人员须穿着防护服,戴好口罩和手套,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消毒;3.修剪等高空作业时,须按章操作,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及时安放警示牌,确保作业人员及行人安全;4.机械施工时,需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以保证交通安全;5.车辆应遵守交规,不准逆向行驶,驾驶人员杜绝酒后驾车;6.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上报。51.未建立健全的安全机制的扣2分/次,未配备安全员的扣2分/次,未按时上报安全台账的扣2分1次;2.喷施农药未按要求做好防护等措施扣2分/次;3.高空作业未做好防护等措施扣2分/次;4.机械作业未按规范操作扣2分/次;5.使用车辆未遵守交规的扣2分/次;6.未做好隐患排查及处置的扣2分/次,未及时上报并处理安全事故的扣3分/次。—10—分类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标准分值基本考核扣分细则得分应急机制1.建立应急抢险体系,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台风,暴雨,干旱等特殊天气,须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应急抢险人员按规待命;3.发生交通事故、110联动报警、台风、暴雪、暴雨和其他一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树木倾倒、伤人、伤物、碰线等应急险情的,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处置,及时向管理部门回复处理情况。51.未建立应急体系、无应急预案的扣2分/次;2.遇特殊性天气,未按要求执行的扣2分/次;3.未及时处置险情的扣2分/次。其他1及时处置并回复政府热线、城管热线、城建热线等反映的数字化案件,以及相关部门交办、市民来电来访等案件;2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活动及各类业务培训;3和极参加各类创建迎查活动,在市级以上各类创建迎杏活动中不失分。无条件完成市、局领导、管理早位父办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81.未及时处置数字化案件的扣2分/次;2.无故缺席各类会议、活动、培训的直接扣款1000元;迟到的扣1分/次;3.凡被新闻媒体曝光、市民举报产生恶劣影响的以及重大活动中未完成交办任务,被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本月综合得分将不超过70分。4.在环境综合整治、各类创建迎查等重大活动和—11-第5章评标标准和方法一、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采购人根据投标文件和招标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采购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3.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评分表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得分1管理体系认证6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以上均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cx.cnca.cn/证书查询截图上传。2服务水平6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含直辖市)及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奖项,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②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③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区县级(含县级市)及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本项须提供表彰发文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同时提供发文及证书,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同一奖项仅计取1次。3企业业绩16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其中:所提供的业绩中绿地养护面积15万㎡及以上或单年度养护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有1个加2分,最高加6分。本项最多得16分。备注:(1)不接受公路绿地、私人庭院及小区绿化养护业绩。(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如所有养护期已结束,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同时经建设单位、养护单位盖章确认);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多个养护周期的,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至少已完成一个养护周期(一年)的证明。(3)时间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绿地养护面积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和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均未体现绿地养护面积,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4拟投入项目技术力量16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2.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养护队长,1名专职巡查员,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养护管理人员的得2分,最高得4分。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1名得 2分,最高得8分。注:(1)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2)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3)投标时提供的加分人员如中标,签订合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减少,如减少将不予签订合同。5技术方案12养护管理制度:①项目人员责任制及落实措施;②日常巡查及养护管理方案;③养护考核制度;m台账管理体系。上述4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12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9安全管理:①针对各类灾害及突发事件处置的可行性预案;②节假日、重大活动时养护及保障措施。③安全文明措施。上述3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9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9养护技术方案:①针对本项目特点,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月度养护重点及养护工作计划;②针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及特点的绿化优化调整与补植方案(包含且不限于共享绿地内草坪养护轮换、人员踩踏集中区域调整补植等);上述2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9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6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①关键节点、工序进度控制(如施肥、涂白、冬季修剪等);②大树移植方案。上述2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6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6价格20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得分。7合计第6章投标文件组成如皋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服务类)项目名称: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JSJW-G2026-0007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服务期限(年)投标报价(万元)小写大写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JSZC-320682-JSJW-G2026-00071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1)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投标单位自行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不能作为佐证材料。③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