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植物生长调节剂招标变更公告(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二十七)内容为“/”改为“(采购包一)核心产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包二)核心产品为:杀虫剂”。具体详见本公告更正(澄清)内容。
更正日期:2026-03-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铜山区府西路6号
联系人:毛振荣
联系电话:15162115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牛市路20号院内4号楼
联系人:解瑞焕
联系电话:13775909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瑞焕
电话:13775909964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更正(澄清)内容.doc
JSZC-320312-XZZR-G2026-0001采购文件.doc
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更正公告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二十七)内容为“/”改为“(采购包一)核心产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包二)核心产品为:杀虫剂”。2、更正日期:2026年3月26日3、其余不变。以本次更正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采购人: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采购代理机构: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zfcg/)--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开标。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二)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三)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一)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二)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府西路6号(三)联系方式:0516-69683627(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毛振荣联系电话:0516-69683627六、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牛市路20号院内4号楼(三)联系方式:13775909964(四)采购项目联系人:解瑞焕联系电话:1377590996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十九)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二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二十一)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二)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四)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二十五)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六)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七)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条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二十八)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二十九)实施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有关要求:(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一)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三)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五)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六)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三十八)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三十九)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一:植物生长调节剂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制造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叶面肥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备案证。标段二: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制造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九)1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不安排现场考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十)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以电子采购文件提供的顺序和要求为准)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资格条件(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其它部分(一)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二)投标人《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请填写完整,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非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为准。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2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四)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81万元为固定总价采购金额,分2个采购包。采购包一预算金额131万元人民币;采购包二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不设具体数量,不接受超过预算金额及各项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搬运、检验检测、审计、验收、保险、税费、质保、送货到各个乡镇村组及农户运费和分发费用及供应商利润等所需所有含税费用。本项目总价款包含中标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注:投标人可对2个采购包同时投标,评审顺序为采购包1至采购包2,前一采购包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参与下一采购包的评审,但不得再次成为中标人,不再作为后续采购包的有效投标人。且各采购包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得少于3家,否则该采购包按废标处理。(十五)以人民币报价。(十七)线上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十八)一、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 4 月 21 日北京时间10:00前。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三、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十九)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 4 月 21 日10:00(标准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zfcg/)--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五评标(二十六)采用综合评分法。(二十七)(采购包一)核心产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包二)核心产品为:杀虫剂。(三十二)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实施方案得分顺序排列。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五)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九)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接收人:解瑞焕;联系电话:13775909964;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牛市路20号院内4号楼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投标文件一正贰副投标文件及电子版一份(U盘)。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提醒:1、“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中如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万元)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1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6.有分包(分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算。7.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和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第四章评标标准(采购包一、采购包二)评分项目评分细则投标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人评审价格(单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20%)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不改变最终中标、成交价格,政府采购合同仍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签订。商务部分(4分)投标人项目业绩(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合同内容为相同或类似产品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项目业绩合同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述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方可得分。技术部分(66分) 设备、工艺流程,包装标识、使用说明书(12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生产商具备的主要设备、工艺流程、包装标识、使用说明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设备、工艺流程(8分)设备、工艺流程先进的得8分;设备、工艺流程较先进的得6分;设备、工艺流程一般的得4分;设备老旧及工艺流程落后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材料和内容不得分。2、包装标识、使用说明书(4分)包装标识符合标准、使用说明书完整的得4分;包装标识符合标准、使用说明书不完整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质量控制措施(12分)根据质量控制措施的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1分。可行性(4分):切实可行得4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最低得0分。项目实施方案(16分)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1、供货方案(8分)供货方案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供货方案较合理、较可行的得6分;供货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4分;供货方案不合理、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组织实施方案(8分)组织实施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组织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组织实施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组织实施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指导方案(12分)根据技术指导方案的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1分。可行性(4分):切实可行得4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最低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全面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1分。可行性(4分):切实可行得4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得0分。应急方案(6分)应急方案(6分)应急方案全面、可行的得6分;应急方案较全面、较可行的得4分;应急方案全面性、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采购包()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通用条款目录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范围第三条价格第四条支付第五条交货第六条包装和标记第七条技术资料第八条安装第九条验收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第十一条索赔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第十六条权利保证第十七条保密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1.1“买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2“卖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3“工作现场”见《合同专用条款》。1.4“合同标的”见合同附件4。1.5“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6“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维修以及其他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1.7“安装”是指有关合同标的、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1.8“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标的的技术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合同标的进行的测试。1.9“验收”是指根据合同附件2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标的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的检验,以及合同标的在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之后,买方对合同标的的接受。1.10“合同货币”见《合同专用条款》。1.11“合同价格”见合同附件4。1.12“合同生效日”见《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第5条。1.13“日”是指日历天数。1.14“月”是指日历月数。第二条合同范围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第三条价格3.1合同总价见《合同专用条款》。3.2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第四条支付4.1买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提交支付文件,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4.2卖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第五条交货5.1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5.2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5.3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合同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以及交货的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5.4卖方应按下列规定交付合同标的:5.4.1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送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地点。5.4.2买方出具的收据日期是合同标的的实际交货日期。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第六条包装与标记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标的应保持产品制造企业原包装完好。6.2在合同标的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A.装箱明细单;B.质量合格证;C.技术资料。6.3凡由于对合同标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合同标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造成合同标的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第七条技术资料7.1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和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安装8.1合同标的的安装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验收9.1合同标的的试运行、验收见《合同专用条款》。9.2如果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在验收中都已经达到,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签署验收书。9.3买方派出1-3名技术人员参加项目实施,卖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派出的1-3名技术人员监督管理。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10.1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见合同附件3。第十一条索赔11.1如果合同标的在安装、试运行和验收中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A.卖方替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标的。B.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标的进行降价。C.拒收合同标的。D.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11.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未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索赔金额。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1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1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A.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B.合同标的未能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3.2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13.3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投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A.“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之间的串通行为。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15.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六条权利保证1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标的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七条保密17.1卖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买方所获得的、有关买方和/或属于买方的任何信息包括买方工作方式方法与资料、技术资料、用户名单、发展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买方的信息,都是买方的秘密,卖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17.2上述秘密,卖方只能用于本合同,而且只能由卖方相应的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的卖方人员,不得接触。17.3卖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上述秘密。17.4卖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在保密方面的义务,应按合同总价的50%承担违约金或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8.2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履行期满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履行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18.3合同双方各自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应负税费。18.4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就并按中文解释。18.5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以书面方式进行。18.6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8.7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对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的免责或弃权。18.8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18.9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8.10买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8.11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通讯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是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对应的,其增加的内容和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一条定义1.1“买方”为。1.2“卖方”为。1.3“工作现场”为买方指定地点。1.10“合同货币”即人民币。第二条合同范围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的合同标的是。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条价格3.1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采购包一:1、名称:植物生长调节剂,单价,数量,金额。2、名称:叶面肥,单价,数量,金额。采购包二:1、名称:杀虫剂,单价,数量,金额。2、名称:杀菌剂,单价,数量,金额。第四条支付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15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验收后15日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二)付款方式(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15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验收后,买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15日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第五条交货5.1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成。5.2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5.3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合同标的备妥待运前5日通知买方。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每天迟交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一(1%)的比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标的的义务。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十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标的,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第七条技术资料7.1技术资料随合同标的同时交付给买方。第八条供货8.1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成。第九条合同验收9.1验收时间:预计2026年5月下旬。9.2验收主体: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9.3验收方式:由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负责合同标的履约验收具体工作,对采购的合同标的物进行验收。9.4验收内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杀虫剂及杀菌剂的数量、规格、含量、包装进行验收。9.5验收标准: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包装完整、无污染、外观整洁、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农药依据GB/T1604-1995《商品农药验收规则》。9.6验收其他事项:验收涉及检测(检验)费、专业技术人员费用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9.7履约验收程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出具验收书,如乙方对验收书有异议,在接到验收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9.8履约验收要求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规〔2024〕7号)的规定执行。合同与上述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上述文件规定为准。第十一条索赔11.1买方有权选择本条款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11.2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14日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10日内仍未能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或者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5日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标的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标的和/或文件和/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4.1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0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买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买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卖方约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18.11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买方:地址:邮编:电话:卖方:地址:邮编:电话:合同附件目录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技术性能(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合同附件4: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以下文件应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除合同附件1外的合同附件(6)其他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4.考虑到卖方将按合同规定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6.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二份,卖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7.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为准。买方和卖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买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卖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2、项目预算:本项目为固定金额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281万元。分2个采购包。采购包一预算金额131万元人民币;采购包二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不设具体数量,不接受超过采购金额及各项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搬运、检验检测、审计、验收、保险、税费、质保、送货到各个乡镇村组及农户运费和分发费用及供应商利润等所需所有含税费用。本项目总价款包含中标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注:投标人可对2个采购包同时投标,评审顺序为采购包1至采购包2,前一采购包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参与下一采购包的评审,但不得再次成为中标人,不再作为后续采购包的有效投标人。且各采购包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得少于3家,否则该采购包按废标处理。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项目内容:采购包一: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及配方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吨)采购金额(万元)1植物生长调节剂2%卞氨·烷醇悬浮剂。登记作物:小麦。规格:100克/瓶。12(万元/吨)412叶面肥磷酸二氢钾水剂,P2O5+K2O≥550g/L、微量元素锌(Zn:2-30g/L)。规格:100克/袋和1000克/瓶。2.2(万元/吨)90合计:131万元采购包二: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及配方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吨)采购金额(万元)1杀虫剂9.6%甲维·氯虫苯水分散粒剂规格:20g/袋18(万元/吨)602杀菌剂20%氰戊·三唑酮乳油规格:70ml/瓶8.2(万元/吨)90合计:150万元2、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成。3、产品包装:应贴有标签或者附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者印制在包装物上。所供产品须为供货当年生产。4、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的产品。供应商承诺该货物为非长期库存积压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投标人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验收要求: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后按照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货物进行验收。供货商提供的每批次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包装完整、无污染、外观整洁、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的产品。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指标,或货物有明显损坏,供应商必须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验收合格后按采购人的需求送至指定的地点。6、售后服务(1)产品质保期:供货产品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2)质保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期间抽检,若出现货物质量问题,供货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货物,若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更换合格货物或更换的货物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需提供承诺函)三、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己的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安全措施及其他影响因素。四、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拟签订的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致: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有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7.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定。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采购包一名称规格、参数及配方单价(元)数量(吨)植物生长调节剂2%卞氨·烷醇悬浮剂。登记作物:小麦。规格:100克/瓶。叶面肥磷酸二氢钾水剂,P2O5+K2O≥550g/L、微量元素锌(Zn:2-30g/L)。规格:100克/袋和1000克/瓶。单价合价(元):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金额采购项目,采购金额为单价*数量,(采购包一)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单价、数量及单价合价(单价合价为:1单价+2单价)。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采购包二名称具体规格、参数及配方单价(元)数量(吨)杀虫剂9.6%甲维·氯虫苯水分散粒剂规格:20g/袋杀菌剂20%氰戊·三唑酮乳油规格:70ml/瓶单价合价(元):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金额采购项目,采购金额为单价*数量,(采购包二)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单价、数量及单价合价(单价合价为:1单价+2单价)。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合计(万元):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偏离表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采购包()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电子签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工业。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采购包(一)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标段一:植物生长调节剂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制造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叶面肥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备案证。(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采购包(二)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铜山区2025-41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XZZR-G2026-0001)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标段二: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制造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3。(/)的(/)4在中国境内生产。(/)的(/)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声明函》中标注“/”的地方无需填写。十一、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植物生长调节剂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