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变更公告(临猗县文物保护中心2026)



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8212026BTP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调整文件格式
项目经理简历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简历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毕业证、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猗县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临猗县双塔北路269号
联系方式:18803594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帝景华府 3 号楼 8 单元601 室
联系方式:0351-2979151/18636361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璐
电 话:0351-2979151/18636361025

附件信息:

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谈判文件.docx153.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临猗县文物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10: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楚璐

项目联系电话
0351-2979151/18636361025

采购单位
临猗县文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临猗县双塔北路2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03594560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帝景华府 3 号楼 8 单元601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2979151/18636361025

M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408212026BTP00014项目名称: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采购人:临猗县文物保护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1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9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2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一章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8212026BTP00014项目名称: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664945最高限价(元):66494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数量:预算金额(元):664945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修缮傅作义故居院:正房、南房、东房、西房及院面、围墙,旧住屋院:院面、围墙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18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且符合《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金兆大厦1101室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猗县文物保护中心地址:临猗县双塔北路269号联系方式:18803594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帝景华府3号楼8单元601室联系方式:0351-2979151/186363610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楚璐电话:0351-2979151/18636361025第二章谈判须知一、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采购人名 称:临猗县文物保护中心2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帝景华府3号楼8单元601室联系人:楚璐 电 话:0351-2979151/186363610253项目名称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7项目地点临猗县孙吉镇安昌村8最高限价66494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9合同履约期限(工期)180日历天10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11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2)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4)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账 号:485110100100240853行 号:309161005113(5)电汇形式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退还,退还保证金时。(6)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供应商自行在线办理;“政采云”系统谈判时提供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1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且符合《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现场踏勘不组织 14答疑会不召开。供应商若提出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并将电子版发至sxcmzx@yeah.net。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6投标有效期谈判之日起90日历天17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递交18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1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21谈判方法两轮谈判、三次报价22成交供应商确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23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如未承诺,将拒绝其投标。24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成交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85.7% 收取。25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报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28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27.1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27.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响应无效,评审报告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总则1.项目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采购范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最高限价: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三、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的组成1.1本次项目的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三项第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等。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2本谈判文件及附件是编制响应文件的主要依据,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前要认真研究,严格按谈判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成交后发生任何风险,其责任自负。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谈判文件及附件,如果发现遗漏,应在谈判文件获取后2日内提出。2.谈判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采购人自收到“疑问问题”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有供应商发出答疑纪要。3.谈判文件的修改3.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日前,采购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谈判文件。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3.3鉴于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4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四、投标费用说明1.投标费用1.1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除非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4.报价由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的特殊性自行报价。5.供应商应考虑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其他文件的费用。6.本项目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五、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按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如果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该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来往通知、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投标保证金2.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谈判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谈判。2.2投标保证金采取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2.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2.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文件有其他规定外,将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a、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b、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c、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响应文件的组成(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供应商基本情况(6)诚信投标承诺书(7)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8)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9)项目管理机构(10)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1)其他资料(12)响应文件技术部分4.投标有效期4.1投标有效期按谈判须知规定执行。在此期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谈判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4.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3供应商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4供应商可以拒绝3.2、3.3条的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4.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5.其他要求5.1响应文件(1)在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2)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3)在上传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4)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按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递交1.1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递交。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1.2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七、评标标准及办法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1.第一轮报价1.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2到达开标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开启解密程序,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1.3解密完成后,第一轮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招标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4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5组建谈判小组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2.1资格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具体内容如下: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特定资质(1)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且符合《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基本资质投标保证金符合谈判文件要求8基本资质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9基本资质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0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2.2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2商务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3商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谈判文件规定4商务合同履约期限(工期)符合谈判文件规定5商务质量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6商务投标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规定7技术投标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8报价投标报价报价唯一且未高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9商务其他报价唯一且未高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3谈判小组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谈判小组在政采云评标系统后台发出谈判问题,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2.4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第二轮报价3.1各供应商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3.2第二轮报价谈判小组在政采云评标系统后台发出报价邀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出。4.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4.1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谈判小组在政采云评标系统后台发出谈判问题,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5.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5.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5.2第三轮报价谈判小组在政采云评标系统后台发出报价邀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出;5.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6.报价的澄清第三轮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7.推荐成交候选人7.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谈判过程中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中,按照经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谁先提交谁中标。7.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候选人:(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2)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3谈判终止:7.3.1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次谈判终止:(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报价未超过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不足三家的;(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7.3.2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8.谈判过程保密8.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8.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10.成交通知10.1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1.签订合同11.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1.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1.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1.5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11.6违反相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2.保密和披露12.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2.2披露12.2.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12.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3.询问和质疑1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3.1.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13.1.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13.1.3供应商对谈判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3.1.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3.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记住张、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1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1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3.1.9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3.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3.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4.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招标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纪律和监督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招标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九、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政策性因素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小型和微型企业政策性优惠条件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性优惠条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监狱企业政策性优惠条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比例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晋财购〔2021〕15号)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措施,小微企业按照优惠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参加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居中值为采购项目的优惠比例,参加企业为小微企业、且属于残疾人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为采购项目的优惠比例。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小企业采购,同为中小企业的,优先采购残疾人、监狱企业,优先推荐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傅作义故居为临猗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包含2处院落,分别为傅作义故居院(傅作义父亲创建)、旧住屋院(傅作义祖父创建),两处院落均坐北朝南,傅作义故居一进院落布局,东西宽17米,南北长25.60米,占地面积435.2平方米。旧住屋院东西宽10.03米,南北长24.3米,占地面积250.29平方米。2.项目名称: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3.最高限价:664945元4.项目地点:临猗县孙吉镇安昌村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且符合《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工期):180日历天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50%工程款,工程完成后支付40%工程款,验收合格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交回3%质保金,支付剩余10%工程款。4.后续服务:售后服务响应及时,响应时间为采购人提出问题4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到达现场,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无偿提供备用品。5.保险要求: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安全作业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保修期限: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外,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五年。7.责任追究:违反法规或造成文物破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罚,包括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四、技术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修缮傅作义故居院:正房、南房、东房、西房及院面、围墙,旧住屋院:院面、围墙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能够严格履行施工程序,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作业,狠抓本工程的工作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施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六、其他要求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场,保证场地整洁。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七、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合同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供应商基本情况(六)诚信投标承诺书(七)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八)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九)项目管理机构(十)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一)其他资料(十二)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一)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经研究上述项目谈判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上述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据此函,我方宣布按如下条款执行:1.我方愿意承担该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履行谈判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3.我方保证本项目质量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标准。4.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纠纷处理和其他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四)投标保证金注:附投标保证金凭证。(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职称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金资质证书号等 级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电子信箱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加盖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基本开户银行:,账号:。本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本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们承诺:在参加此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有应如实说明),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全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起讫时间项目概况业主单位完成情况备注注:本表后附近三年(自2023年03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完成同类型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履约期限完成情况质量标准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毕业证、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专业工作年限备注注:本表后附其他主要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十)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指2023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如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十一)其他资料(1)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十二)响应文件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质量标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编制,格式自拟。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如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本声明函。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声明函。附件三: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如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本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傅作义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