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零星工程维修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


合肥骆岗公园零星工程维修服务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骆岗公园零星工程维修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6BFFWZ00260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骆岗公园零星工程维修服务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FWZ00260)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建筑工程维修改造、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
2.本项目项目经理4个≥245万元业绩的要求不合理、违规,建议调整为近5年具有1-2个同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取消业绩过多数量限制,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并公告,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3.本项目为普通小型零星工程项目,无技术特殊、工艺复杂等特殊理由,打分要求近5年4个项目经理业绩严重超出项目本身实际需求,属于要求过高,与投标项目规模、技术难度不匹配。建议将项目经理业绩数量要求改为近5年2个。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4.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材料要求如下: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业绩合同扫描件;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等)。
③其他材料: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请问:我公司项目无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值构成变更如下: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66分 商务文件:24分 报价文件:1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新增评分项“进度控制措施”如下:

进度控制措施
6分
进度控制措施包括:1.工期保证体系;2.施工进度计划保障措施;3.抢工措施;4.特殊场所施工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零星工程进度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内容完整性,描述详细性,考虑周全性,措施有效性,优秀得4<F≤6分; (2)内容完整性,描述详细性,考虑周全性,措施有效性,良好得2<F≤4分; (3)内容完整性,描述详细性,考虑周全性,措施有效性,一般得0<F≤2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变更如下: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注: 1.本项规定的业绩数量:2个。 2.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业绩且符合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可参与此项评分;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3)其他材料: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业绩材料说明: (1)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总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岗位。

三、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33611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马俊
电话:0551-66223056、66223831
2026年4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附件: 补疑2.pdf

合肥骆岗公园零星工程维修服务补疑2(项目编号:2026BFFWZ00260)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建筑工程维修改造、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答: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2.本项目项目经理4个≥245万元业绩的要求不合理、违规,建议调整为近5年具有1-2个同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取消业绩过多数量限制,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并公告,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3.本项目为普通小型零星工程项目,无技术特殊、工艺复杂等特殊理由,打分要求近5年4个项目经理业绩严重超出项目本身实际需求,属于要求过高,与投标项目规模、技术难度不匹配。建议将项目经理业绩数量要求改为近5年2个。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4.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材料要求如下:(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②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等)。③其他材料: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请问:我公司项目无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是否予以认可?答:可以。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值构成变更如下: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文件:66分商务文件:24分报价文件:10分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新增评分项“进度控制措施”如下:进度控制措施6分进度控制措施包括:1.工期保证体系;2.施工进度计划保障措施;3.抢工措施;4.特殊场所施工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零星工程进度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进度控制措施6分(1)内容完整性,描述详细性,考虑周全性,措施有效性,优秀得4<F≤6分;(2)内容完整性,描述详细性,考虑周全性,措施有效性,良好得2<F≤4分;(3)内容完整性,描述详细性,考虑周全性,措施有效性,一般得0<F≤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变更如下: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注:1.本项规定的业绩数量:2个。2.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业绩且符合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可参与此项评分;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3)其他材料: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业绩材料说明:(1)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总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5.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岗位。三、招标文件补充内容1.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邮编:230000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3361189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邮编:230000项目负责人:马俊电话:0551-66223056、662238312026年4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工程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