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6-G3-00892-YZGF-02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七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对“5、投标报价评审F3”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后的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3.因本次更正对投标文件编制不造成影响,故开评标时间不作调整。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北路528号
联系方式:0871-68285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亦凡、赵璐、倪粒桑、张林秀
电话:0871-65370662/65339622

附件信息: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政采)终改.doc652.5K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6-G3-00892-YZGF-0206招标编号:Q53A00W26001077采购人: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3月招 标 文 件部门:招标五部项目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编制:付亦凡校核:倪粒桑采购人: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批准:张林秀招标编号:Q53A00W26001077日期:2026.3版次:01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五、开标与评标16六、中标结果17七、其他事项1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0合同条款前附表2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一、开标一览表26二、资格证明文件27三、商务部分40四、技术部分58第五章项目需求62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7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8评标方法前附表68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4-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6-G3-00892-YZGF-0206项目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万元):80.00最高限价(万元):80.00采购需求:全院计量检测服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上门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进场检测,紧急状况下务必1天内到达现场按医院要求完成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与维修后检校,全院设备统检需在一周内完成,检测完毕,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完成,成交供应商需承诺电子证书1个工作日内送达、纸版证书(若需要)3个工作日内送达,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公告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1年的金额。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3-25至2026-4-1,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4-1509:30(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第2评标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4-1509:30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0871-672760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地址:昆明市沙河北路528号联系方式:0871-682856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5370662/653396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亦凡、赵璐、倪粒桑、张林秀电话:0871-653396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53A00W260010773.1招标范围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3.2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服务地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用户指定地点4.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见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4.4是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 ■否★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预算金额:80万元/年;(2)投标暂估总报价不得超过80万元/年;(3)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具体限价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允许分包,分包部分暂估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投标暂估总报价的50%。1.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开展《第五章 项目需求》的“附件1”中备注“强检”的检测项目,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包含项目所在地,检定范围须包含相应的检测内容;2.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开展《第五章 项目需求》的“附件2”的全部检测项目,须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包含: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中的检测范围须包含相应的检测内容。3.投标人须提供与分包供应商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不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1.1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二、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缴纳时间: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提交或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三、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1.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10000069306;2.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3.银行保函:(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四、投标保证退还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见第七章“评标方法”31.1履约担保□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4.1备选方案不接受3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省级政府采购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2)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全信息数电发票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收票人邮箱号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数电发票开具手续,或将以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到项目负责人邮箱,由项目负责人代为开具。邮箱地址:65713652@qq.com。3)本国产品支持政策;内容:■适用;□不适用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自筹资金,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4.1.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4.3.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3.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标前。4.3.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4.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投标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询问6.1投标人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质疑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函在质疑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提出质疑的日期按交邮日期计。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即: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部门:招标五部联系电话:0871-65339622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规定的;(2)供应商自身合法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4)质疑函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7.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投诉8.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构成9.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方法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推迟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3.1.1开标一览表;13.1.2资格证明文件;13.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1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编制。14.2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5.2投标人须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投包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所有费用包干价,包含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商务要求的价格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不得调整。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0.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4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5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3.1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平台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完成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2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后补、修正。26.评标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6.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专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6.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6.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第19、26.5、26.6条款及规定的情形,将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正常操作电子交易平台的情况。27.3出现27.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中标结果28.中标人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担保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2.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七、其他事项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采购代理机构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2.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2)服务地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用户指定地点。2定价方式:固定单价3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每年度末根据当年实际检测数量支付当年度费用,乙方开具当年度费用增值税发票后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4其他要求:本项目检测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以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实际检测数量以医院通知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实际检测数量;若因甲方需求发生变更等原因,造成累计检测金额不能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的,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甲方:乙方: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甲方: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进行服务,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以下约定: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序号设备名称单价(元)备注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五、项目服务期为。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七、合同价款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每年度末根据当年实际检测数量支付当年度费用,乙方开具当年度费用增值税发票后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八、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损失赔偿、甲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调查费等全部费用)。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或有其他违反合同情形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达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如违约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情形而难以按日计算违约金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处理。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各执壹份。十三、本合同自三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中标人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暂估总报价(万元/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投标保证金形式备注小写:大写: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用户指定地点。注:投标暂估总报价填报1年的暂估金额。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营业执照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照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联合体协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关于联合体的投标需遵循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本项目要求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提供授权代表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其他单位代缴社保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格式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选择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以下A、B选项,并后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即可,无需进行勾选。A.口我公司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B.口我公司适用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格式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6: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9: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格式10: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内容自拟)。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12: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函致: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承诺完成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若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提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8.(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设备名称暂估数量投标单价报价(元)小计(元)意向分包供应商名称备注1血压表、血压计1722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动态血压计3703动态心电图机、数字心电图机3834脑电图机15多参数监护仪、血压脉搏测量装置3326医用诊断CT机47医用诊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系统X射线辐射源118医用数字摄影(DR)系统X射线辐射源、移动DR79压力表510麦氏细菌浊度仪111半自动生化分析仪112便携式血糖分析仪5113超声骨密度仪(桡骨)214电子天平215多参数测试仪(pH部分)116浮标式氧气吸入器(钢瓶用)5017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墙入式)98118高频电刀1219呼吸机、转运呼吸机、无创呼吸机9920洁净工作台121裂隙灯显微镜422生物显微镜、荧光显微镜923麻醉机2124酶标仪、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425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26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227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模块血液体液分析仪628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29循环增强荧光分析仪230人体秤4131体检秤(身高+体重)1032生物安全柜833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134洗板机235心电监护仪(遥测)59336心肺复苏机337心脏除颤器6938血气分析仪(电解质部分)739血氧监护仪11040血液透析机1041医用超声诊断仪3942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343医用吸引器17344医用输液泵、医用注射泵(单道)、医用注射泵(双道)68045婴儿秤246婴儿辐射保暖台、婴儿培养箱、婴儿转运培养箱144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48基因扩增仪、PCR仪、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649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脉动真空压力灭菌器1050离心机、混匀仪、振荡器、脱色摇床4251洁净手术室1752二氧化碳培养箱、冷冻柜、冷库、恒温振荡器、冰箱、血浆解冻仪、加热金属浴、恒温水箱、孵育器、干燥箱20353辐射剂量报警仪、智能化X-γ辐射仪、个人剂量仪报警仪3754α、β表面污染仪、表面沾污仪555瓶口分液器156定量移液器、可调移液器、8通道可调移液器9157手持医用折射仪、医用折射仪258紫外辐射照度计159冰箱温度计、数字温度计、温度记录仪、冷链采集器(仅温度)6960温湿度计、冷链(温度加湿度)17461玻璃体温计362红外耳温计、红外体温计、电子体温计、体温枪、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非接触式额温枪21063压力真空表4964计时器165铅衣、铅帽、铅围脖等铅制品3/辐射环境设备名称//66辐射环境监测报告167医用数字摄影(DR)系统X射线机268医用诊断CT机469医用数字摄影(移动DR)系统X射线机570医用诊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系统X射线机1171SPECT172PET-CT173血液辐照仪174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1065投标暂估总报价(元)分包部分暂估金额合计(元)注:1.投标人须对所有检测设备进行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将按否决投标处理。2.本表中的“投标暂估总报价”应与“一、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暂估总报价”金额一致。3.分包部分的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暂估总报价的50%。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3:分包意向协议及资质证书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开展《第五章项目需求》的“附件1”中备注“强检”的检测项目,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包含项目所在地,检定范围须包含相应的检测内容;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开展《第五章项目需求》的“附件2”的全部检测项目,须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包含: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中的检测范围须包含相应的检测内容。注: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并按以上要求附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投标人须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4.如投标人有分包供应商的,须提供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如投标人为小、微型,分包供应商为中型或大型,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型号(如有))1,生产厂为(厂名,与生产厂营业执照一致)2,厂址为(生产厂址,与生产厂营业执照一致)。(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型号(如有)),生产厂为(厂名,与生产厂营业执照一致),厂址为(生产厂址,与生产厂营业执照一致)。(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当《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一、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含有多个产品,应当逐项填写。7.服务采购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也应按本函格式,逐项填写。8.招标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请各投标人如实进行声明。9.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若供应商认为服务项目中不包含货物产品,或者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可以不填写声明函,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1.名称上划横线处可不填写。格式5-1:本国产品支持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我公司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及本国产品的报价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名称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声明函适用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或服务采购项目中包含货物时填写。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无需填写:1.《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一、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只有一个产品;2.服务采购项目中不包含货物;3.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未达到80%的。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示例:投标人A参加某货物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总价为X万元,其中包含n(n>1)种货物,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82%。则本表应当填写为: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我公司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及本国产品的报价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名称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1)**采购项目82%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述示例数据中,(1)大于80%,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即:X*20%万元。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本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定价方式、付款方式等。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对于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9: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或业主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123……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明确的不予认可;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0: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持股情况(1)股东名称:......·持股比例:......;(2)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可自行增加)持股比例最高者性别(勾选)口男. .口女供应商规模类型:(勾选)口小徽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大型企业口其他(如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非企业团体组织等)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1: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格式1: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须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要求,认真填写本表。服务要求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的“二、服务要求”。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备注注:1.上表中“偏离”一列,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2.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的服务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3.投标人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在“投标响应”一列填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可。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服务能力等)概述;2.项目服务方案3.实施方案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项目管理……格式3:项目组成员配置序号人员岗 位姓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年龄性别最高学历工作经验年限专业职称/职业资格备注说明:1、表格长度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进行填写。2、后附拟派人员相关证书。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技术部分资料,格式自拟。第五章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一览表(一)采购标的物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年)最高限价(万元/年)1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6-2029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3年80.0080.00(二)采购标的物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说明:1.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的服务要求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二、服务要求1、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要求:检定或校准人员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不少于十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能力须覆盖本次招标需求中所有项目;2、电子查询系统:为医院提供设备计量电子查询系统,实现设备计量情况的查询及报告线上预览;3、全院计量检测服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上门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进场检测,紧急状况下务必1天内到达现场按医院要求完成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与维修后检校,全院设备统检需在一周内完成,检测完毕,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完成,成交供应商需承诺电子证书1个工作日内送达、纸版证书(若需要)3个工作日内送达;4、协助维护医院设备管理软件里的计量相关信息;★5、所有检校数据均可溯源至国家基准,出具的检校报告均可获得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6、供应商须能够协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保证强检与校准计量器具的检校工作按检校周期同步完成,并按要求在相关平台登记备案。7、强检目录内的强检设备需按国家规定无偿提供计量检测服务;8、需根据医院设备情况制定年度及周期检校计划,按照检校计划进行检校工作,具体检测时工作时间服从医院安排;9、在现场检校时应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文明用语,服务热情,行为得体,严格遵守医院管理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10、在检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现场指导纠正,工作结束后将检校结果告知科室并填写检校确认单,对于不合格设备通知科室停用并及时维修,设备维修后须当天免费复检;11、现场校准/检测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校准/检测情况,对医院合格(有效)设备张贴校准/检测计量标识(标识为长期耐用、防水);12、在完成周期检校计划及年度检校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编写汇总报告总结检校情况,根据检校情况为被检校单位建立建全管理制度;13、不得将甲方单位情况、设备检校情况及数据对外公布,不得用于科研、商业用途;14、采购人如有特殊检校需求,中标技术服务机构需设法提供检校服务;无法自检的,应积极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免费提供代送检服务,对需要送检的设备,需与医院使用科室、医院运营保障部设备组做好登记、交接、签收等工作,不得擅自将设备带离医院;15、在现场检校、送检、及代送检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失准,由乙方负责赔偿。16、已有需检测设备范围,及最高单价限价见附件。1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检测范围超出本次附件目录里的项目,范围外检测总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单价不得高于市场价),经招标人审核后进行结算;范围外检测总费用超一万元的双方另行协商。附件1:序号设备名称暂估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元)备注1血压表、血压计1720.00强检2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动态血压计3700.00强检3动态心电图机、数字心电图机3830.00强检4脑电图机10.00强检5多参数监护仪、血压脉搏测量装置3320.00强检6医用诊断CT机40.00强检7医用诊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系统X射线辐射源110.00强检8医用数字摄影(DR)系统X射线辐射源、移动DR70.00强检9压力表50.00强检10麦氏细菌浊度仪1230.0011半自动生化分析仪1350.0012便携式血糖分析仪51140.0013超声骨密度仪(桡骨)2600.0014电子天平2200.0015多参数测试仪(pH部分)1340.0016浮标式氧气吸入器(钢瓶用)50100.0017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墙入式)98180.0018高频电刀12430.0019呼吸机、转运呼吸机、无创呼吸机99500.0020洁净工作台11000.0021裂隙灯显微镜4600.0022生物显微镜、荧光显微镜9250.0023麻醉机21500.0024酶标仪、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4500.0025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180.0026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2500.0027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模块血液体液分析仪6235.0028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470.0029循环增强荧光分析仪21433.0030人体秤41143.0031体检秤(身高+体重)10290.0032生物安全柜81000.0033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1600.0034洗板机2477.0035心电监护仪(遥测)5930.00强检36心肺复苏机3500.0037心脏除颤器69300.0038血气分析仪(电解质部分)71500.0039血氧监护仪11060.0040血液透析机10600.0041医用超声诊断仪39315.0042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31900.0043医用吸引器173200.0044医用输液泵、医用注射泵(单道)、医用注射泵(双道)680100.00每通道单价45婴儿秤267.0046婴儿辐射保暖台、婴儿培养箱、婴儿转运培养箱14600.004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500.0048基因扩增仪、PCR仪、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62500.0049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脉动真空压力灭菌器10633.0050离心机、混匀仪、振荡器、脱色摇床42200.0051洁净手术室171250.0052二氧化碳培养箱、冷冻柜、冷库、恒温振荡器、冰箱、血浆解冻仪、加热金属浴、恒温水箱、孵育器、干燥箱203467.0053辐射剂量报警仪、智能化X-γ辐射仪、个人剂量仪报警仪372380.0054α、β表面污染仪、表面沾污仪51600.0055瓶口分液器1377.0056定量移液器、可调移液器、8通道可调移液器91125.00每通道单价57手持医用折射仪、医用折射仪2588.0058紫外辐射照度计1170.0059冰箱温度计、数字温度计、温度记录仪、冷链采集器(仅温度)69135.0060温湿度计、冷链(温度加湿度)174175.0061玻璃体温计380.0062红外耳温计、红外体温计、电子体温计、体温枪、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非接触式额温枪210135.0063压力真空表490.00强检64计时器165.0065铅衣、铅帽、铅围脖等铅制品31800.00附件2:序号放射防护设备名称暂估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元)备注1辐射环境监测报告164002医用数字摄影(DR)系统X射线机21500放射卫生3医用诊断CT机41500放射卫生4医用数字摄影(移动DR)系统X射线机51500放射卫生5医用诊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系统X射线机111500放射卫生6SPECT18800放射卫生7PET-CT18800放射卫生8血液辐照仪11900放射卫生9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106565注:本项目检测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以实际检测数量按投标单价进行结算,实际检测数量以医院通知为准。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后补、修正。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签章与政采云平台、营业执照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的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无串通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其他围标串标的情形。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详细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分值技术部分F1:满分75分;商务部分F2:满分5分;投标报价F3:满分20分;3、技术部分评审F1(满分75分)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满分10分)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的“二、服务要求”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服务方案(满分3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1)服务计划及工作内容;(2)检测建议;(3)计量器具调试及维护;(4)检测维修;(5)质控建立;每缺少一项实施方案扣6分;每有1项针对性不足的扣2分;每有1项专业性不足的扣2分;每有1项可行性不足的扣2分。3)实施方案(满分9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对应的解决方案;(2)应急预案;(3)工作进度安排;每缺少一项实施方案扣3分;每有1项针对性不足的扣1分,每有1项存在不合理扣1分,每有1项有瑕疵或有明显错误的扣1分。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6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包括:(1)检测结果合规性承诺;(2)报告质量承诺;(3)服务适配性承诺(4)人员资质保障;(5)技术与设备保障;(6)流程质控保障;(7)监督与考核保障;(8)应急处理保障;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1项针对性不足的扣1分,每有1项存在不合理扣1分;5)项目管理(满分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评审评分,包括:(1)管理办法;(2)人员安排; (3)保密承诺;(4)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保障;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1项针对性不足的扣1分,每有1项存在不合理扣1分;注:(1)针对性不足是指: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过于简略是指: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作出足够响应;(3)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是指: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4)合理性不足是指:忽略重要因素,可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完全实现,存在不合理的情况。(5)专业性不足是指: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知识体系不完整,缺乏专业理论支撑以及应用专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4、商务部分评审F2(满分5分)1)业绩评分(满分5分)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量检测服务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明确的不予认可;5、投标报价评审F3(满分2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20即:F3=[C/(B1,B2,…,Bn)]×20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3.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逐项进行价格扣除。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项目服务方案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2.4.6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3A020202投影仪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17A060807便器冲洗阀18A060810淋浴器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2.5本国产品支持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本国产品支持政策。2.5.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另外,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2.5.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5.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5.4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评标程序及标准3.1符合性评审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1.2算术性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1.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3投标文件的澄清(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3.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5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1.6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本章3.1.5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1.7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3价格部分(F3)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1)和商务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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