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
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更正一号公告
一、更正项
更正项
更正子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网上投标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2026-04-07 09:00:00
2026-04-
1
0
09:00:00
网上投标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6-04-07 11:00:00
2026-0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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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00:0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子保函(推荐),转账
电子保函(推荐),转账,现金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6-04-07 10:00:00
2026-0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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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07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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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开标时间
2026-04-07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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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附件)
附件
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定).doc
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定).doc
二、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宗霖
联系电话:
1982315137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15123750973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及规模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六、其它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二、谈判项目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要求6※三、食品安全要求7※四、供货要求7※五、违约责任9第三篇谈判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配送服务要求12※三、付款方式13※四、履约保证金13※五、知识产权14※六、其他1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5-一、采购程序-15-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7-三、无效谈判-17-四、采购终止-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一、谈判费用-19-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9-三、谈判要求-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0-五、成交通知-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1-七、签订合同-22-八、项目验收-2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3-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6-一、经济部分-27-二、技术(质量)部分-28-三、服务部分-3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4-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分包号食材品类最高限价谈判保证金备注分包1大米2.5元/斤3000分包2面条3.0元/斤2000分包3面粉2.2元/斤20001.3.二、资金来源及规模预算资金,三个分包采购总预算约41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网页截图)4、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在202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10:00)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报名:供应商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资质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PDF版本)通过邮件的方式在2026年4月1日10时00分—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发送至249835113@qq.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全称+2026-2027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分包),邮件内容为:前述需提交的资料的pdf版本),发送后请电话联系比选代理机构。注:按备注要求报名了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4月7日9:00-11:00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会议室。(五)谈判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或同等金额的保函向采购单位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以转账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户名: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开户行:重庆农商行梁平支行账号:3137010120010015767转款备注:**项目包*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退还:①未进入中选候选人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②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谈判保证金;五、投标其他规定1、超过报名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或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5.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二)采购人将以线下所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作为评判依据。(三)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1.6.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联系人:游老师电话:13452668933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合兴村2组11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9823151377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北滨一路288号29幢8-31.7.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技术(质量)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处理。※一、谈判项目一览表分包号食材品类服务期限备注分包1大米1年1.实际结算金额以供应商报价和实际采购数量执行。2.涉及的标的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的供应商提供。分包2面条分包3面粉1.8.※二、谈判项目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要求分包1大米1、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2008、的规定;质量应符合《大米》GB/T1354-2018的规定。2、大米类验收要求:(1)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最新标准(《大米》GB/T1354-2018),米为优质粳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提供大米检验报告。不得有虫、杂质、变色、霉变现象,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无水迹或水浸泡过的现象。(2)供应商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库房,由采购人指定专人清点验收。分包2面条1、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1)面必须为预包装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验收要求:(1)面条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食用盐、食用碱等品质改良剂,经机制加工制成挂面。色泽正常,均匀一致;气味正常,无酸味、无霉味及其他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分包3面粉1、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1)面粉符合《小麦粉》GB/T1355标准相关要求;随货附有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和第三方外检报告。2、验收要求:(1)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不得有虫、杂质、变色、霉变现象,不得有水份过高或存放时间长致结团的现象,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无水迹或水浸泡过的现象。供货时提供面粉检验报告。1.9.※三、食品安全要求(一)中选人的产品符合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提交物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供应商应保证食材品质,做好食品安全管控,保证食品的安全性,不得有腐烂、变质、发霉、过期食材。(二)中选人应保证及时提供数量准确、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采购人立即封存报经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依照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质量检测认定后,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供应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应法律责任。1.10.※四、供货要求(一)中选人须具有无条件随时供货的能力。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时间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内容,因紧急增补货物采购人将在2小时前下达,中选人应无条件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紧急增补货物。(二)中选人须保证提供质量合格、数量齐全的商品,若因特殊情况,导致个别品种无法提供的,应在接到订单1小时内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方法,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视情节影响程度可要求中选人补偿。(三)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为准。(四)中选人的供货车辆,须随车安排公司员工(配送员)做好配送服务工作。(5)中选人供货车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商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确认,中选人提供《供货单》一式三份加盖供货单位印章,中选人与采购人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验收后的《供货单》作结算凭证。(6)若为袋装货物,每批每袋货物供货时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并附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七)所有产品若在使用中发现异常需及时无条件调换、补齐。中选人配送的所有产品应接收采购人日常检查验收,并配合采购人接收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质量监测,如因产品异常所产生的责任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八)交货地点以采购人具体指定的为准,每日供货时间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但所供货物必须送到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和按要求查验、称重盘点后送到对应仓库或使用点,中选人不得要求增加费用。(九)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要求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中选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大米另需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每季度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至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所产生检测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2、中选人在供货中应按规定时间内送货到现场(不可抗力除外)、保证数量正确(不能多送或少送;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重量准确(不能短斤缺两;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品种正确。3、中选人在供货过程中,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商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收货,由中选人承担相应责任。4、中选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中选人承担相应责任。5、中选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约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当面签字确认。若采购人对货品质量提出异议,中选人应保证在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若双方对货品质量存在分歧,应先封存货品送相关职能部门检验,且采购人立即报告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并保证员工能按时用餐。若检验结果为合格,检验费用和相关责任由采购人承担;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中选人承担。6、若中选人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等),造成采购单位食用人员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或食物中毒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中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7、中选人安排专人、专车定人、定点提供配送服务,配送人员须佩戴工作证并持有健康证,配送车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签订合同后2天内将配送人员的健康证和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证送至采购人备案。1.11.※五、违约责任中选人提供的商品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1)供货商品技术规格、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替代品、以劣充优,腐烂变质、食品过期等质量问题被及时发现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供货商品数量不正确(多送或少送;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重量不准确(短斤缺两;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品种错误等行为影响到员工正常用餐的;(三)供货商品在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采购人拒绝收货后,不能及时更换补充商品,影响到员工正常用餐的;(四)其他影响员工正常用餐的。则按以下原则执行:第一次出现,对相关中选人约谈,扣应付货款500元后再进行结算;第二次出现,对相关中选人再次约谈,扣应付货款1000元后再进行结算;第三次出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供货资格。(五)如抽样检测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货商应及时更换货物并扣除同一批次货款的20%。1.12.第三篇谈判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处理。1.13.※一、服务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二)交货地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三)验收方式供应的食材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货物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中选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人员通知的时间(自然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原料,中选人应在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经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供货。2、中选人必须对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合格证明材料。3、中选人应保证物资到达指定地点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选人负责及时调换、补齐。4、中选人在供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不得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制定的配送考核评分办法(详见下表)等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配送考核评分办法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配送货物质量合格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0分并做退货处理;出现其他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经检测,如出现因食物质量问题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一次扣100分。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配送商以无货品、无利润为由,拒绝配送货物,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3次的扣2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的,扣5分。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等)(若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2分。配送数量浮动标准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每个单品30斤以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商请采购人同意的除外)。抽检管理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可以提出对所供食材进行抽检不少于5次的要求,配送商必须完全配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抽检结果报送管理方,缺少一次扣1分;如不合格做退货(换货)处理,一次扣3分。服务质量配送时间所需物资中的物品须于约定时间前送达,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内,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分。漏送货情况,退换、补货情况漏送货在不影响开餐的情况下,每月第一次做警告提醒,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超过三个品种的每次扣2分;因漏送货、退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因未补足货物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4分。订单处理配合价格确认接到采购人定价表后如有异议,必须于24小时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管理方将按照定价表执行;不按约定格式回复的,一次扣分1分。对账及结算对账及时准确,每月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配送商原因延误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核对账目清楚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开具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1分。人员车辆管理个人卫生管理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至2分。配送车辆管理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0.5分,车内脏乱差一次扣1分。其他应急任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10分。代购物资一般性物资,急需物资按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2分,最多扣10分;特殊保障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采购人提供代购物资样品的或指定采购地点的,配送商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2分。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因考核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3日内补交,延误一天扣2分,以此类推,每月最多扣6分。履行合同约定情况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等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完成一项每次扣2分。其他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被通报一次扣5分;加分项目应急任务1个月内顺利完成30分钟内的应急保障任务,加2分;顺利完成45分钟内应急保障任务,加1分。说明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2、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3、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较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300元;4、达到70分(含70分)为“差”等级,以8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5、低于70分,取消该供应商服务资格,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加入黑名单永不录用。1.14.※二、配送服务要求(一)中选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对应分包类货物配送需求,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二)供应商应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三)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品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四)中选人应自行负责所供食品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采购人单位,车辆进入被服务单位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中心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中心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五)中选人对所供商品的安全负责,中选人须做好24小时应急响应。(六)中选人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其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七)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包含配送服务人员、驾驶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八)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严格使用提供的车辆,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九)中选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采购人食堂,对中选人所配送的物资进行抽样检测。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中选人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中选人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中选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1.15.※三、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采取月结方式,每月结算前中选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单、确认单、用开具的正式发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免税商品、小微企业等)、验收报告等],核验通过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2、送货单位、开具发票单位、发票上加盖印章单位、接收货款单位必须与中选人并签定的合同单位一致,经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1.16.※四、履约保证金(一)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按下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若未在期限内缴纳的,视为主动放弃中选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由采购人另行提供。各分包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表分包服务内容履约保证金(元)1分包一:大米50002分包二:面条30003分包三:面粉3000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合同正常履约结束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退还除服务期限过程中中选人因“配送考核评分办法”扣除之外的履约保证金。1.17.※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选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选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8.※六、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20.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三)谈判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谈判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详见附件1)。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2.谈判报价政策性扣减是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否则不予认定。(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22.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如果有);(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十三)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四)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3.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5.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6.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7.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四、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9.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1.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2.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分包号分包名称采购代理服务费(元)分包一大米3000分包二面条1000分包三面粉10001.3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谈判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5.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需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6.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2026-2027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斤;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37.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8.三、商务部分(一)商务需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39.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附件1: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表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根据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代表本公司对****(项目名称)包*竞争性谈判项目做出最后报价(人民币)如下:单价报价:相关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可按此格式制作“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后自行携带到现场,用于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及规模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六、其它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二、谈判项目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要求6※三、食品安全要求7※四、供货要求7※五、违约责任9第三篇谈判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配送服务要求12※三、付款方式13※四、履约保证金13※五、知识产权14※六、其他1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5-一、采购程序-15-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7-三、无效谈判-17-四、采购终止-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一、谈判费用-19-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9-三、谈判要求-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0-五、成交通知-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1-七、签订合同-22-八、项目验收-2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3-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6-一、经济部分-27-二、技术(质量)部分-28-三、服务部分-3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4-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分包号食材品类最高限价谈判保证金备注分包1大米2.5元/斤3000分包2面条3.0元/斤2000分包3面粉2.2元/斤20001.3.二、资金来源及规模预算资金,三个分包采购总预算约41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网页截图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4、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在2026年3月31日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报名:供应商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资质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PDF版本)通过邮件的方式在2026年4月1日10时00分—2026年4月3日17时30分发送至249835113@qq.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全称+2026-2027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分包),邮件内容为:前述需提交的资料的pdf版本),发送后请电话联系比选代理机构。注:按备注要求报名了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12:00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4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会议室。(五)谈判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或同等金额的保函向采购单位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以转账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户名: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开户行:重庆农商行梁平支行账号:3137010120010015767转款备注:**项目包*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退还:①未进入中选候选人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②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谈判保证金;五、投标其他规定1、超过报名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或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5.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二)采购人将以线下所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作为评判依据。(三)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1.6.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联系人:游老师电话:13452668933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合兴村2组11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9823151377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北滨一路288号29幢8-31.7.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技术(质量)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处理。※一、谈判项目一览表分包号食材品类服务期限备注分包1大米1年1.实际结算金额以供应商报价和实际采购数量执行。2.涉及的标的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的供应商提供。分包2面条分包3面粉1.8.※二、谈判项目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要求分包1大米1、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2008、的规定;质量应符合《大米》GB/T1354-2018的规定。2、大米类验收要求:(1)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最新标准(《大米》GB/T1354-2018),米为优质粳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提供大米检验报告。不得有虫、杂质、变色、霉变现象,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无水迹或水浸泡过的现象。(2)供应商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库房,由采购人指定专人清点验收。分包2面条1、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1)面必须为预包装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验收要求:(1)面条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食用盐、食用碱等品质改良剂,经机制加工制成挂面。色泽正常,均匀一致;气味正常,无酸味、无霉味及其他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分包3面粉1、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1)面粉符合《小麦粉》GB/T1355标准相关要求;随货附有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和第三方外检报告。2、验收要求:(1)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不得有虫、杂质、变色、霉变现象,不得有水份过高或存放时间长致结团的现象,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无水迹或水浸泡过的现象。供货时提供面粉检验报告。1.9.※三、食品安全要求(一)中选人的产品符合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提交物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供应商应保证食材品质,做好食品安全管控,保证食品的安全性,不得有腐烂、变质、发霉、过期食材。(二)中选人应保证及时提供数量准确、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采购人立即封存报经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依照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质量检测认定后,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供应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应法律责任。1.10.※四、供货要求(一)中选人须具有无条件随时供货的能力。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时间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内容,因紧急增补货物采购人将在2小时前下达,中选人应无条件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紧急增补货物。(二)中选人须保证提供质量合格、数量齐全的商品,若因特殊情况,导致个别品种无法提供的,应在接到订单1小时内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方法,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视情节影响程度可要求中选人补偿。(三)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为准。(四)中选人的供货车辆,须随车安排公司员工(配送员)做好配送服务工作。(5)中选人供货车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商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确认,中选人提供《供货单》一式三份加盖供货单位印章,中选人与采购人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验收后的《供货单》作结算凭证。(6)若为袋装货物,每批每袋货物供货时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并附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七)所有产品若在使用中发现异常需及时无条件调换、补齐。中选人配送的所有产品应接收采购人日常检查验收,并配合采购人接收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质量监测,如因产品异常所产生的责任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八)交货地点以采购人具体指定的为准,每日供货时间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但所供货物必须送到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和按要求查验、称重盘点后送到对应仓库或使用点,中选人不得要求增加费用。(九)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要求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中选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大米另需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每季度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至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所产生检测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2、中选人在供货中应按规定时间内送货到现场(不可抗力除外)、保证数量正确(不能多送或少送;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重量准确(不能短斤缺两;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品种正确。3、中选人在供货过程中,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商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收货,由中选人承担相应责任。4、中选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中选人承担相应责任。5、中选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约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当面签字确认。若采购人对货品质量提出异议,中选人应保证在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若双方对货品质量存在分歧,应先封存货品送相关职能部门检验,且采购人立即报告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并保证员工能按时用餐。若检验结果为合格,检验费用和相关责任由采购人承担;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中选人承担。6、若中选人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等),造成采购单位食用人员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或食物中毒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中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7、中选人安排专人、专车定人、定点提供配送服务,配送人员须佩戴工作证并持有健康证,配送车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签订合同后2天内将配送人员的健康证和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证送至采购人备案。1.11.※五、违约责任中选人提供的商品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1)供货商品技术规格、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替代品、以劣充优,腐烂变质、食品过期等质量问题被及时发现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供货商品数量不正确(多送或少送;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重量不准确(短斤缺两;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若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品种错误等行为影响到员工正常用餐的;(三)供货商品在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采购人拒绝收货后,不能及时更换补充商品,影响到员工正常用餐的;(四)其他影响员工正常用餐的。则按以下原则执行:第一次出现,对相关中选人约谈,扣应付货款500元后再进行结算;第二次出现,对相关中选人再次约谈,扣应付货款1000元后再进行结算;第三次出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供货资格。(五)如抽样检测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货商应及时更换货物并扣除同一批次货款的20%。1.12.第三篇谈判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处理。1.13.※一、服务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二)交货地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三)验收方式供应的食材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货物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中选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人员通知的时间(自然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原料,中选人应在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经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供货。2、中选人必须对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合格证明材料。3、中选人应保证物资到达指定地点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选人负责及时调换、补齐。4、中选人在供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不得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制定的配送考核评分办法(详见下表)等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配送考核评分办法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配送货物质量合格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0分并做退货处理;出现其他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经检测,如出现因食物质量问题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一次扣100分。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配送商以无货品、无利润为由,拒绝配送货物,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3次的扣2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的,扣5分。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等)(若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2分。配送数量浮动标准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每个单品30斤以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商请采购人同意的除外)。抽检管理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可以提出对所供食材进行抽检不少于5次的要求,配送商必须完全配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抽检结果报送管理方,缺少一次扣1分;如不合格做退货(换货)处理,一次扣3分。服务质量配送时间所需物资中的物品须于约定时间前送达,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内,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分。漏送货情况,退换、补货情况漏送货在不影响开餐的情况下,每月第一次做警告提醒,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超过三个品种的每次扣2分;因漏送货、退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因未补足货物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4分。订单处理配合价格确认接到采购人定价表后如有异议,必须于24小时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管理方将按照定价表执行;不按约定格式回复的,一次扣分1分。对账及结算对账及时准确,每月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配送商原因延误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核对账目清楚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开具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1分。人员车辆管理个人卫生管理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至2分。配送车辆管理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0.5分,车内脏乱差一次扣1分。其他应急任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10分。代购物资一般性物资,急需物资按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2分,最多扣10分;特殊保障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采购人提供代购物资样品的或指定采购地点的,配送商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2分。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因考核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3日内补交,延误一天扣2分,以此类推,每月最多扣6分。履行合同约定情况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等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完成一项每次扣2分。其他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被通报一次扣5分;加分项目应急任务1个月内顺利完成30分钟内的应急保障任务,加2分;顺利完成45分钟内应急保障任务,加1分。说明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2、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3、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较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300元;4、达到70分(含70分)为“差”等级,以8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5、低于70分,取消该供应商服务资格,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加入黑名单永不录用。1.14.※二、配送服务要求(一)中选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对应分包类货物配送需求,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二)供应商应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三)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品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四)中选人应自行负责所供食品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采购人单位,车辆进入被服务单位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中心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中心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五)中选人对所供商品的安全负责,中选人须做好24小时应急响应。(六)中选人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其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七)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包含配送服务人员、驾驶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八)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严格使用提供的车辆,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九)中选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采购人食堂,对中选人所配送的物资进行抽样检测。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中选人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中选人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中选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1.15.※三、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采取月结方式,每月结算前中选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单、确认单、用开具的正式发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免税商品、小微企业等)、验收报告等],核验通过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2、送货单位、开具发票单位、发票上加盖印章单位、接收货款单位必须与中选人并签定的合同单位一致,经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1.16.※四、履约保证金(一)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按下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若未在期限内缴纳的,视为主动放弃中选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由采购人另行提供。各分包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表分包服务内容履约保证金(元)1分包一:大米50002分包二:面条30003分包三:面粉3000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合同正常履约结束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退还除服务期限过程中中选人因“配送考核评分办法”扣除之外的履约保证金。1.17.※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选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选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8.※六、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20.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三)谈判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谈判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详见附件1)。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2.谈判报价政策性扣减是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否则不予认定。(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22.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如果有);(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十三)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四)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3.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5.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6.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7.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四、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9.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1.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2.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分包号分包名称采购代理服务费(元)分包一大米3000分包二面条1000分包三面粉10001.3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谈判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5.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需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6.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2026-2027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斤;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37.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8.三、商务部分(一)商务需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39.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附件1: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表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根据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代表本公司对****(项目名称)包*竞争性谈判项目做出最后报价(人民币)如下:单价报价:相关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可按此格式制作“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后自行携带到现场,用于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