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提升改造招标变更公告(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河湟竞磋(工程)2026-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补充说明
(4)供应商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原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草种生产许可证》《草种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改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自2022年1月1日启用。旧版许可证不再发放,但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综合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0972-8714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4楼
联系方式:0971-3651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女士
电 话:0971-3651223
附件信息:
4.8--竞争性磋商文件-化隆县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pdf1.3M
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河湟竞磋(工程)2026-003采购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07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4.磋商文件的构成5.磋商文件的质疑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磋商报价及币种9.磋商保证金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8.磋商程序19.评审办法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十、处罚24.处罚情形十一、其他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附件2: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供应商承诺函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7:资格审查资料附件8:财务状况证明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2:项目管理机构附件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4:磋商保证金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9:磋商最后报价表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概况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河湟竞磋(工程)2026-003项目名称: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860000.00最高限价(元):1859432.42采购需求:工程施工标项名称: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数量:1预算金额(元):186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一)锦绣路:种植大叶黄杨1163平方米;种植土回填581.5平方米。(二)青土山公园:种植矮秆红色月季1818平方米;种植大叶黄杨38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1099平方米。(三)和政路:种植高杆月季472.5平方米;种植三叶草25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61.25平方米。(四)文化广场:种植高杆月季150平方米;种植橙色月季269平方米;种植红色月季314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66.5平方米。(五)迎宾大道:种植金叶榆300平方米;种植金叶女贞1670平方米;种植大叶黄杨630平方米;种植国槐34棵;种植土回填1300平方米。(六)市民广场顶部花池:种植矮秆红色月季400平方米;种植黄色月季200平方米;种植紫色月季60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600平方米。(七)市民广场:种植高杆月季花1025平方米;种植矮秆红色月季2674平方米;种植倒柳44棵;种植粉色月季308平方米;种植三叶草200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003.5平方米。(八)团结大道:种植小叶黄杨30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150平方米。(九)民生路:种植矮秆红色月季186平方米;种植金叶榆1206平方米;种植土回填696平方米。(十)滨河公园:种植种植矮秆红色月季163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815平方米。(十一)裸露地种花:在可视范围内的共18块658948平方米的裸露地内种植多年生蜀葵,其中:群科大道16650平方米、甲西环路西53280平方米、甲西环路交通局西侧对面13320平方米、工农兵小学东侧对面32634平方米、黄河大道生态园旁33300平方米、滨河公园西侧1300平方米、巴燕路怡景院东侧1500平方米、育英路路中4800平方米、巴燕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43290平方米、甲西环路江山赋对面19980平方米、甲西环路西侧66600平方米、甲西环路东侧53280平方米、黄河大道东侧29970平方米、黄河中学南侧15984平方米、兴隆大道两侧133200平方米、物流三路两侧66600平方米、职校路53280平方米、甲中路星河湾两侧19980平方米。(十二)行道树修剪:主要针对群科新区主要街道及部分背街小巷的行道树进行去除枯死枝、病虫枝、重叠枝、下垂枝等,保持树形美观通透。共修剪7635棵,其中:1.泡桐树2701棵(巴燕路500棵、民主路456棵、和政路222棵、黄河大道238棵、群科大道178棵、甲西环路804棵、甲东环路303棵)2.国槐树3165棵(廓州路550棵、石城路598棵、迎宾大道650棵、团结大道278棵、新区广场105棵、丽水路364棵、创业路65棵、学院路358棵、育英路国槐树58棵、卡日岗路国槐树139棵)3.香花槐树216棵(宏业路125棵;平安路91棵)4.旱柳树178棵(幸福路178棵)5.白蜡树989棵(丹霞路489棵、和谐路500棵)6.梨树386棵(锦绣路146棵、桃李路40棵、育英路200棵)。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额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根据青林规财【2026】1号《青海省林草项目投标资格条件指南(试行)》的通知,项目中使用林木种子、苗木和草籽,必须从具备“三证一签”(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和产地标签)的供应单位采购,投标单位必须就此做出书面承诺。(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线上政采云平台上传磋商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磋商,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5、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化隆县财政局,0972-8715192。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综合服务大楼项目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0972-87143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4楼联系方式:0971-36512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党女士联系电话:0971-3651223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4月07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河湟竞磋(工程)2026-003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采购人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1860000.00元最高磋商限价1859432.42元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各包要求(一)锦绣路:种植大叶黄杨1163平方米;种植土回填581.5平方米。(二)青土山公园:种植矮秆红色月季1818平方米;种植大叶黄杨38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1099平方米。(三)和政路:种植高杆月季472.5平方米;种植三叶草25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61.25平方米。(四)文化广场:种植高杆月季150平方米;种植橙色月季269平方米;种植红色月季314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66.5平方米。(五)迎宾大道:种植金叶榆300平方米;种植金叶女贞1670平方米;种植大叶黄杨630平方米;种植国槐34棵;种植土回填1300平方米。(六)市民广场顶部花池:种植矮秆红色月季400平方米;种植黄色月季200平方米;种植紫色月季600平方米;种植各包要求土回填600平方米。(七)市民广场:种植高杆月季花1025平方米;种植矮秆红色月季2674平方米;种植倒柳44棵;种植粉色月季308平方米;种植三叶草200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003.5平方米。(八)团结大道:种植小叶黄杨30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150平方米。(九)民生路:种植矮秆红色月季186平方米;种植金叶榆1206平方米;种植土回填696平方米。(十)滨河公园:种植种植矮秆红色月季163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815平方米。(十一)裸露地种花:在可视范围内的共18块658948平方米的裸露地内种植多年生蜀葵,其中:群科大道16650平方米、甲西环路西53280平方米、甲西环路交通局西侧对面13320平方米、工农兵小学东侧对面32634平方米、黄河大道生态园旁33300平方米、滨河公园西侧1300平方米、巴燕路怡景院东侧1500平方米、育英路路中4800平方米、巴燕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43290平方米、甲西环路江山赋对面19980平方米、甲西环路西侧66600平方米、甲西环路东侧53280平方米、黄河大道东侧29970平方米、黄河中学南侧15984平方米、兴隆大道两侧133200平方米、物流三路两侧66600平方米、职校路53280平方米、甲中路星河湾两侧19980平方米。(十二)行道树修剪:主要针对群科新区主要街道及部分背街小巷的行道树进行去除枯死枝、病虫枝、重叠枝、下垂枝等,保持树形美观通透。共修剪7635棵,其中:1.泡桐树2701棵(巴燕路500棵、民主路456棵、和政路222棵、黄河大道238棵、群科大道178棵、甲西环路804棵、甲东环路303棵)2.国槐树3165棵(廓州路550棵、石城路598棵、迎宾大道650棵、团结大道278棵、新区广场105棵、丽水路364棵、创业路65棵、学院路358棵、育英路国槐树58棵、卡日岗路国槐树139棵)3.香花槐树216棵(宏业路125棵;平安路91棵)4.旱柳树178棵(幸福路178棵)5.白蜡树989棵(丹霞路489棵、和谐路500棵)6.梨树386棵(锦绣路146棵、桃李路40棵、育英路200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额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资格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根据青林规财【2026】1号《青海省林草项目投标资格条件指南(试行)》的通知,项目中使用林木种子、苗木和草籽,必须从具备“三证一签”(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和产地标签)的供应单位采购,投标单位必须就此做出书面承诺。(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支行银行账号:105069346784(行号:104851003439)(后附项目编号)提交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方式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保函、保险保单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注: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响应文件地点线上政采云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视同放弃答疑。采购单位及联系人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综合服务大楼项目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0972-8714379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党女士联系电话:0971-3651223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4楼邮箱:hehuang20230523@163.com代理服务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费金额: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2份原件备案。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网上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其他事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化隆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715192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符合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的;(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的。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竞争性磋商评审及成交办法(5)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7)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8)工程量清单(9)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交纳金额:按照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9.2磋商文件中附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9.3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号,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9.4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磋商截止时间止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支行磋商保证金账号:105069346784(行号:104851003439)(后附项目编号)收款单位: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天。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函及磋商首次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承诺函(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7)资格审查资料(8)财务状况证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施工组织设计(12)项目管理机构(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4)磋商保证金(1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9)磋商最后报价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2.2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3.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14.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最初报价表”内容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一致的,以“最初报价表”为准。磋商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的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2)不符合第2.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4)未按第11.1款(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6)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7)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8)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9)不按磋商小组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2)磋商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磋商处理的其他情况。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4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18.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6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偏差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与信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磋商报价报价分50分磋商基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取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5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本项目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分时不再做价格扣除。商务部分企业业绩4分2023年1月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有一项者得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4分。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项目管理机构6分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可兼任、但总人数不少于3人,以上人员须提交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岗位证,并提交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无社保证明的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每缺少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技术措施方案9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技术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整地;(2)开挖、起苗、苗木运输;(3)苗木栽植、养护。上述内容提供完整的,与实际项目贴合的得9分;每缺一处扣3分;每有一处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注: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项目管理架构及管理制度9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抚育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花卉、苗木繁育基本情况;(2)苗木、花卉后期抚育、浇灌、施肥、病虫防害防治等管理措施;(3)人工管护苗木、花卉死亡及时更换,补植补种成活率保障应对措施。上述内容提供完整的,与实际项目贴合的得9分;每缺一处扣3分;每有一处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注: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2分针对本项目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计划;(2)实施进度;(3)质量控制措施;(4)安全保障措施。上述内容提供完整的,与实际项目贴合的得12分;每缺一处扣3分;每有一处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注: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售后服务计划、措施10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2)售后服务内容;(3)售后服务流程;(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5)售后服务方式;上述内容提供完整的,与实际项目贴合的得10分;每缺一处扣2分;每有一处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注: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书。22.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2.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工程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参考)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河湟竞磋(工程)2026-003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期: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发包人(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成交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年*月*日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编号:青海河湟竞磋(工程)2026-003)竞争性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2012年版)规范文本制定,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同时适用于该文本。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交验合格。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按进度支付合同金额的30%,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文本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成交通知书;5、磋商响应文件及附件;6、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七、保修责任工程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保修办法》按规定办理质量保修手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完成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八、竣工验收1、工程验收。由发包人、承包人组织、工程质监部门进行验收。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需方通知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负责修复、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解决,费用由发包人负担,修复或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3、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七天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承包人承认其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九、施工要求1、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青建工[2007]218号文件,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3、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调剂材料需满足设计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标准,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负责加工订货,发包人有权对质量负责监督。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突出抓好施工过程中的“三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查验收,抓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同时,还应健全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制度。5、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6、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承包人必须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8、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9、施工期间应努力做好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10、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12、本次采购的主要材料须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看样订货。十、违约责任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交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及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2、承包人不能按期交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应向发包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按工程总价每日3%计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的10%。3、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态度解决,当达不成共识时由发包人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仲裁裁决。4、谈判过程中,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即生效;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工程量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4、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两份,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查四份。发包人(全称):(签章)承包人(全称):(签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备案部门: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河湟竞磋(工程)2026-003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群科新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一)磋商函致: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总报价,施工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我方的上述谈判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人工费: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2.磋商有效期自谈判开始之日起天内有效。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报价文件。3.随同本磋商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2)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3)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日期: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总价(元)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磋商报价(小写)(大写)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竞争性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分部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工具费、保险费、规费、设备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工期”是指供应商能够工程施工总日历天。4.竞争性磋商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件8:财务状况证明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河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附)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二)劳动力计划表(三)进度计划(四)施工总平面图(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二)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三)进度计划1.磋商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四)施工总平面图磋商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