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改造 塑胶运动场及教学楼外墙进行维修改造招标变更公告(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WQ-[2026]134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新增造价咨询费条款
无
详见答疑澄清文件,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查看,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
地 址: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0909-8557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温泉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18509097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子晴
电 话:18509097745
附件信息:
BZWQ-[2026]1348号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答疑澄清文件.doc1548597
招标编号:BZWQ-[2026]1348号项目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答疑澄清文件招标人: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代理机构:温泉县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总则10三、招标文件12四、响应文件13五、开标、评标及中标17六、签订、履行合同22七、投标纪律要求24八、支付货款24九、质疑和投诉24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第三章采购需求28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31.总则332.评标方法333.评标程序334.评标细则及标准385.比较与评价416.定标43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3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4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8一、封面58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9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68四、报价文件格式8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ZWQ-[2026]1348号项目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63000.00最高限价(元):2462988.92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463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校园塑胶运动场及教学楼外墙进行维修改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总工期128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1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30(北京时间)地点: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CA申领事宜,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政采云系统平台不见面开标(https://www.zcygov.cn/)。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地址: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联系方式:15700914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温泉县财政局院内联系方式:185090977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子晴电话:1850909774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联系人:李宏荣 电话:15700914110地址: 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子晴 电话:18509097745地址:温泉县财政局院内3项目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4招标编号BZWQ-[2026]1348号5预算金额及采购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463000.00元最高限价:2462988.92元6招标范围校园塑胶运动场及教学楼外墙进行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7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包)。8实施地点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9工期总工期128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质量要求合格1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型(JY、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是☑ / 否□),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注: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该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执行。】12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2、本项目特定资质: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供应商信用情况1、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查询渠道:由审查小组在“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查询。3、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4、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15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 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须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从取得资质证书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本项目特定资质:①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6、政府采购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资格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0、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 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近 3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7、供应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8、投标廉政承诺书;9、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保证措施③智慧工地及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⑤资源配备计划⑥施工平面布置⑦先进性⑧承诺⑨应急预案10、真实性承诺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2)投标报价单(3)工程预算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投标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人工、机械、材料、管理、利润、规费、税金等,以及伴随的配套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投标服务、工程的成本、运输 (含保险)、安装 (如有)、检验、技术服务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投标保证金本包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21分包þ不允许¨允许22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及评标地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评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4磋商报价次数本次磋商采用两轮报价(多轮报价单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政采云数字证书锁远程电子报价,并加盖电子签章)。25多轮报价时长30分钟26响应文件加密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之前上传至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请供应商开标时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 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允许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27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 (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 CA 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递交。28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标准: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乙方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9踏勘现场不组织,本项目供应商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0投标答疑会不召开3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磋商需求有异议的,应当自合法渠道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32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33评标小组的组建评标小组构成(投资额1000万以上必须7人以上单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7造价咨询费本项目造价咨询费154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3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39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现场答疑澄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因以上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0实质性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其执业资格证明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注册企业名称应与对应的投标企业名称一致。41其他1、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外省企业可以先投标后进行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交进疆信息报送。2、本次招标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3、发布招标公告的网址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4、如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温泉县政府采购中心。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供应商。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投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星标的条款。2.8“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偏离情况。2.9“允许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及招标项目的合格性5.1投标人应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2招标项目应满足竞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并满足竞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等竞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6.特别说明6.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6.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请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查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8.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8.5磋商文件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9.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语言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2.3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4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投标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2.5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为了保证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12.6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各类证件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7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8电子招标文件以及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13.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4.2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此次投标报价(须标明各项报价及合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4.4在投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故意抬高报价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62988.92元(人民币),对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按废标处理。1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6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异常低价标准: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乙方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回复时间:审查函发出30分钟内。15.投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6.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6.1响应报价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6.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报价要求16.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投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投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6.3.2响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7.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知识产权18.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8.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8.3.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8.4.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0.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要求。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1.3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2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3.投标有效期23.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五、开标、评标及中标24.开标程序24.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活动,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2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响应文件的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4.4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4.5开标时,供应商完成在线解密后,由工作人员开始唱标。24.6电子唱标。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24.7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8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9开标结束25.评审环节25.1资格审查25.1.1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证件有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合格供应商资格:25.1.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5.1.4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1.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1.6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1.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按时参加磋商开标会,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进行解答。25.1.8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磋商、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的,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符合性检查25.2.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响应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4)响应文件是否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5)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最高限价,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6)响应文件中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工期是否符合招标件要求;(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是否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0)响应文件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2.2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首次磋商。首次磋商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报价依据、技术文件的实施方案等。经首次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根据最终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依据下列综合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3恶意行为的处理细则1、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条件缺少任何一项,供应商将承担竞争性磋商无效的风险。2、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25.4磋商小组(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3)磋商小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25.5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5.6.评标原则25.6.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5.6.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5.6.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6.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5.6.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7.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5.7.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7.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5.7.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以报价最低者参与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则以评审得分最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相同的或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确定,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或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2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26.5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履行合同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及中标的产品的质量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决定评标得分(或价格)居其后的供应商中标(在投标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4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28.5中标通知书是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赏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8.7.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3份,副本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需将合同原件贰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留存,投标供应商所需合同份数需自行酌情签订。28.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供应商需及时将采购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9.合同分包(如有)29.1若本项目允许分包的,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0.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履行合同32.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3.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3.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3.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5成交供应商需在履约验收后提供完备的验收报告原件一份递交至温泉县政府采购中心留档。七、投标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投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八、支付货款35.申请支付35.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单后,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九、质疑和投诉36.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②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的规定;③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④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⑤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⑥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⑦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⑧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6.2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温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子晴18509097745通讯地址:温泉县财政局院内36.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6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7.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8.保密和披露38.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8.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项目地点: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3、工期:总工期128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4、质量标准:合格5、投标报价:(1)该项目投标采用清单编制,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提供的单价包括了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利润、税金以及投标人考虑自身的承受力而担负的风险等因素)。(2)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须按人民币报价)(3)供应商应按照单价、总价分别报价,并提供相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工程量清单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1温泉县哈日布呼小学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0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温泉县哈日布呼小学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1建筑与装饰工程2给排水工程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一分部分项工程费1.1400米塑胶运动场1.2更换外墙保温并重新喷涂防水涂料1.3外立面防水涂料粉刷1.4消防水池外管网漏水维修1.5消防控制室安装防火门1.6地砖零星维修1.7璀璨楼台阶维修1.8篮球场铺设硅PU二措施项目费2.1单价措施项目费2.2总价措施项目费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三其他项目费3.1暂列金额3.2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四规费五税前工程造价六税金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六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3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分部分项400米塑胶运动场1011605001001平面块料拆除1.饰面材料种类:原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m213290.222010103002001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垃圾2.运距:暂按15kmm3460.63011103002001橡胶板卷材楼地面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13mm厚混合型塑胶跑道m25511.024011103002002橡胶板卷材楼地面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50mm厚人造草坪m27779.2分部小计更换外墙保温并重新喷涂防水涂料101B007拆除外墙保温1.拆除外墙保温m22111.952010103002002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垃圾2.运距:运距暂按15kmm3211.23011001003001保温隔热墙面1.保温隔热部位:外墙2.保温隔热面层材料品种、规格、性能:100厚岩棉保温板3.防护材料种类及做法:抗裂抹面保护层基本厚度4mm(玻纤网一层)m22001.284011001006001其他保温隔热1.保温隔热部位:门窗洞口2.保温隔热材料品种、规格及厚度:30厚岩棉板保温3.防护材料种类及做法:抗裂抹面保护层基本厚度4mm(玻纤网一层)m2103.775011001002001保温隔热天棚1.保温隔热面层材料品种、规格、性能:50厚岩棉板保温2.防护材料种类及做法:抗裂抹面保护层基本厚度4mm(玻纤网一层)m26.96011001006003其他保温隔热1.保温隔热部位:外墙m2101.43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2 页 共 3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及窗户线条2.保温隔热材料品种、规格及厚度:10*10CM苯板线条7011407001003墙面喷刷涂料1.喷刷涂料部位:外墙2.腻子种类:满刮腻子二遍3.涂料品种、喷刷遍数:防水涂料m22321.718011701008002外装饰吊篮1.部位:外墙m21997.04分部小计外立面防水涂料粉刷1011608002001铲除涂料面1.铲除部位名称:外墙涂料m210810.72011407001001墙面喷刷涂料1.喷刷涂料部位:外墙2.腻子种类:满刮腻子二遍3.涂料品种、喷刷遍数:防水涂料m210810.73011701008001外装饰吊篮1.升降方式及启动装置:外装饰吊篮m210234.15分部小计消防水池外管网漏水维修101B002消防水池外管网漏水维修1.消防水池外管网漏水维修m50分部小计消防控制室安装防火门1011610001001木门窗拆除1.室内高度:1.3*2.3米m25.982010802003001钢质防火门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1.3*2.3米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甲级钢质防火门m25.98分部小计地砖零星维修1011605001002平面块料拆除1.拆除的基层类型:地砖m264201B003凿毛1.凿毛m2643010103002005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渣土m37.04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3 页 共 3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运距:15km4011102003001块料楼地面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30厚水泥砂浆结合层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800*800mm地砖m264分部小计璀璨楼台阶维修1011602001001混凝土构件拆除1.构件名称:砼台阶2.拆除构件的厚度或规格尺寸:100厚m30.52010103002004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渣土2.运距:15kmm30.53010501001001垫层1.混凝土种类:商品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25m30.54011702001001基础1.基础类型:垫层m20.675011101001001水泥砂浆楼地面1.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面层m25.62分部小计篮球场铺设硅PU1011103002003橡胶板卷材楼地面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6mm厚硅PU地面m21500分部小计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2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011707001001安全文明施工2011707001002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2.83011707001003其中: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1.384011707001004其中: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5011707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0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6011707004001二次搬运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7011707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不发生不计取,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编制费用清单。8011707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079X01170700800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0810X011707010001检验试验费11X011707010002其中:自检试验费012X011707010003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1113X011707011001特殊地区增加费0结合工程实际情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2 页 共 2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况,按相关规定计取(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过程详见【取费设置】-【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功能界面)1401B991竣工档案编制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27合 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8700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8700明细详见表-12-32.3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7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合 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1消防水池外管网漏水维修 m500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1篮球场地面维修8700合 计8700—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表—12—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1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1.11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4.311.12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381.13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1.371.14工伤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191.2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0.942税金税前工程造价9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一分部分项工程费1.1手提式灭火器1.2泵房安装就地液显示装置二措施项目费2.1单价措施项目费2.2总价措施项目费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三其他项目费3.1暂列金额3.2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四规费五税前工程造价六税金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六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分部分项手提式灭火器1030901013001磷酸干粉灭火器1.形式:磷酸干粉灭火器2.规格、型号:MF/ABC5kg组150分部小计泵房安装就地液显示装置1030602001001显示仪表1.名称:安装就地液位显示装置台1分部小计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031301017001脚手架搭拆项1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2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031302001001安全文明施工2031302001002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3031302001003其中: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614031302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0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5031302004001二次搬运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031302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不发生不计取,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编制费用清单。7031302006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078031301009001特殊地区增加费0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计取(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过程详见【取费设置】-【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功能界面)9X03130200800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2710X031302010001检验试验费11X031302010002其中:自检试验费012X031302010003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181303B991竣工档案编制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0.32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2 页 共 2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措施项目人工费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2.3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7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合 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标段: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1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1.11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7.131.12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281.13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581.14工伤保险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191.2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052税金税前工程造价9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注:软件版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7、验收①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采购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③竣工报告被认可,则表明已完成合同工程,并视为通过竣工验收,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备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届时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决定排名居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在投标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1.1.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2资格审查。3.2.1响应文件开启后,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情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进行精确查询。(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3.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资格证明文件序号审查项审 查 标 准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 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从取得资质证书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特定资质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政府采购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其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8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其他资格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审查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3符合性审查。3.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评审标准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响应文件填写及内容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4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是否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最高限价,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6投标报价合理性报价是否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7不可竞争费是否改动预留金、安全生产专项费等不可竞争费的计费基础和费率8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工期响应文件中的工期是否符合招标件要求;10实质性要求是否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1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4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偏离的或者允许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发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3.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3.6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4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5、响应文件修正3.5.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5.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1.2.4.评标细则及标准4.1评审小组只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商务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如涉及)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响应文件规范性等。4.3除价格因素外,评审小组成员应依据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采购需求要求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3)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6综合评分明细表4.6.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审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6.2评审小组将按照下述评分标准对通过初评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评审得分等于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评分标准一、报价部分 (30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报价部分报价得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商务部分(13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商务评审类似业绩6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截止日前三年(2023年04月21日至今)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已完成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7分1、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岗位配备齐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造价执业人员、材料员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相关专业工程师初级职称每人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5 分。三、技术部分(57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技术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特点、施工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②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工艺及施工程序;③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④明确可行的节点目标;⑤工期保证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全部具备且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0 分,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每个方案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保证措施1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原材料及设备质量控制;③施工过程质量管控;④质量检验与验收;⑤质量问题处理与改进等方面,以上方案内容全部具备且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10 分,每有一项缺项扣 2 分,每个方案有一处缺陷扣 1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智慧工地及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8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智慧工地及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智慧工地系统应用实施方案②噪音控制管理措施 ;③扬尘管理措施;④施工现场防疫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全部具备且满足本项目需求得8分,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每个方案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安全生产管理体 系与措施6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措施;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上方案内容全部具备且满足本项目需求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个方案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资源配备计 划8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②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③主要材料用量计划及其保证措施;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全部具备且满足本项目需求得8分,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每个方案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施工平面布置4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平面布置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符合工程实际;②布置紧凑;③便于施工和管理;④符合劳保、安全要求;以上方案内容全部具备且满足本项目需求得4分,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每个方案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先进性4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先进性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供应商明确拟在项目实施中采用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智能建造等,得2分;②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 度提高进度提案者得2分; 承诺4分①有保修承诺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得2分②有达到优质质量标准的承诺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得2分;应急预案3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突发情况的①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措施、②应急物资保障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全部具备且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分,每有一项缺项扣1.5分,每个方案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说明:1、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评标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2.评审小组决定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响应无效。3.供应商通过初审后,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选人。如综合评分相等则评审总价低者排名高于评审总价高者;如综合评分、评审总价均相等,则按综合评分标准的第一项比较,得分高者排名高于得分低者,以此类推。4.排名在前的候选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成交投标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投标人为拟成交投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4.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比较与评价5.1最后报价5.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1.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3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5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7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终止招标活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终止招标活动:(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终止招标活动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公布终止招标活动的详细理由,然后重新组织招标活动。1.3.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6.2.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至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1.4.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4.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1.4.1.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4.1.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1.4.1.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1.4.1.5.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1.4.1.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4.1.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4.1.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1.4.1.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1.4.1.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4.1.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1.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伍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1.13.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及自治区和地方的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及自治区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5条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核过后的施工图全套(土建、安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细则、经济技术签证等资料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前三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合同生效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方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未经发承包人代表的同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施工现场。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取得批准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合同总价。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4.1.14.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项事宜,参与经济技术签证及工程量的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约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约定。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1.4.1.15.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已装订好的资料。(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按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如监理方无法决定的施工工艺及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4.1.16.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4.1.17.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项目所在地要求的合格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符合当地***门的要求。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7日内提供。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1.4.1.18.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额外的附加工程的工程数量;2.由发包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1.4.1.19.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1.4.1.20.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本条执行。1.4.1.21.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1条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征;(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改造 塑胶运动场及教学楼外墙进行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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