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茂名市结核病防治所)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6-00955
预算金额:16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姬
项目负责人:陈姬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60ZA90004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更正服务要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的服务技术要求第(1)条和实验室资质要求的第(2)条作以下修改:
1.服务技术要求第(1)条
由原来的:▲(1)供应商负责每天不少于二次(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到采购人处收取标本,时间为8:30-17:30,运送条件:冷链运送,车辆必须配备专用车载冰箱或保温箱,特殊检测标本1小时内到达收取。
更改为:▲(1)供应商负责每天不少于二次(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到采购人处收取标本,时间为8:30-17:30,运送条件:冷链运送,车辆必须配备专用车载冰箱或保温箱,特殊检测标本2小时内到达收取。
2.实验室资质要求第(2)条
由原来的:▲(2)供应商为本地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所检验结果互认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更改为:▲(2)供应商为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所检验结果互认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地址:茂名市迎宾路162号大院
联系方式:0668-219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室
联系方式:0668-2281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小姐
电话:0668-228129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相关附件:

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6041501).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6-00955采购项目编号:0835-260ZA9000401项目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采购人: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受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6-00955采购项目编号:0835-260ZA90004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1,600,000.00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响应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响应。4)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地址:茂名市迎宾路162号大院联系方式:0668-21903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南路118号联系方式:0668-22813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姬电话:0668-228139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如未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2)本磋商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示例图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如出现了则默认添加“或相当于”字样,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若其标准在需求书中没有规定,供应商应说明所用的标准。如果实际使用的标准有不同,必须对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磋商文件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明显差异点作出说明,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中文版。(3)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建议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提前准备设备材料等原始发票、人工、税费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磋商小组查核。(4)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①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②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前述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③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标处理。标注有“▲”号参数为重要条款,如不满足将导致严重扣分。(6)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7)其他要求:为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投标方案:1)项目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工作流程方案;②标本检验方案;③结果分析技术支持;④额外增值服务方案等。2)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检测时效与急诊绿色通道、②危急值闭环管理、③检测能力与应急响应等。3)物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备;②运输设备配置;③标本接收时间和包装流程;④运输过程安全及操作规范的具体实施措施等。4)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目标;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③质量保障管理及制度等。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在合同期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按月结算,本月结算上月服务金额。中标结算价=各项目收费标准×对应中标折扣率。每月的结算金额=相应的检验项目基准单价×折扣率×每月实际检测次数,于每月5 日前提供上月送检数量结算明细清单交到给采购人处, 采购人收到资料审核无误后通知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服务费用。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履约验收主体: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组织或构抽取专家成员组成验收小组(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若需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实行每季度一次进行项目质量考核标准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在项目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人员在项目现场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①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代表采购人履行验收工作职责,应当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实施验收,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并且完整反映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②考核要求中列明的工作,采购人每年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 ③履约验收依据。依据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放弃或者让渡。 ④实施验收。项目实行每季度一次进行项目质量考核标准验收,并明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项目,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违约行为的,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整改完成后,由供应商通知采购人重新验收。 5、履约验收标准: ①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文件的承诺执行。 ②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1、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时,所报的折扣率作为所有外送检验项目的统一计价折扣率(外送检验项目基准单价以《茂名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为准,在服务有效期内如发生政策(或规定)变更的,则按最新政策(或规定)执行),为含税全包价。 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外送检验项目按相应的检验项目基准单价 × 成交折扣率计算,即服务项目单价=基准单价× 成交折扣率。(如供应商响应报价为5折,则折扣率报价填写为50.00%。即服务项目单价为:100元×50.00%=50元)。 3、最高限价:本项目响应折扣率须≤50.00%,折扣率的报价范围为:0.00%-50.00%。 4、报价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物流服务、标本采集试管、保存装置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以外的其它费用。2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可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专门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咨询及售后服务工作。 2、设有售后服务专线电话,专门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咨询及售后服务工作。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项1.001,600,000.001,600,0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检验项目列表(包括不限于以下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涉及内容报告时间1呼吸道甲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Real-time PCR (实时荧光定量PCR)各类病原体RNA测定一个工作日内2呼吸道乙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Real-time PCR (实时荧光定量PCR)各类病原体RNA测定一个工作日内3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检测Real-time PCR (实时荧光定量PCR)各类病原体RNA测定一个工作日内4呼吸道人鼻病毒核酸检测Real-time PCR (实时荧光定量PCR)各类病原体RNA测定一个工作日内5甲功三项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化学发光法6凝血四项(PT、APTT、TT、Fg)凝血酶时间测定(TT)-仪器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PT)-仪器法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APTT)-仪器法血浆纤维蛋白原测定-仪器法7血浆D-二聚体测定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8附睾蛋白4(HE4)人附睾蛋白(HE4)测定一个工作日内9前列腺特异抗原二项(TPSA、FPSA)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化学发光法10肺癌抗原相关二项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一个工作日内角蛋白19-2G2片段-各种免疫学方法11生长激素血清生长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12早孕三项(P+HCG+E2)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13早孕两项(P+HCG)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4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15性激素五项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化学发光法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睾酮测定-化学发光法16性激素六项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化学发光法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睾酮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7总IgE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18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免疫法-一个工作日内19类风湿因子(RF)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20抗β2-糖蛋白1抗体测定-一个工作日内21抗核抗体测定(ANA)-定性法-一个工作日内22抗双链DNA抗体(dsDNA)抗双链DNA测定(抗dsDNA)-免疫学法一个工作日内23血清C肽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24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25抗组蛋白抗体(AHA)测定-一个工作日内26抗核小体抗体测定(AnuA)-一个工作日内27抗核抗体测定(ANA)-定量法-一个工作日内28隐血试验隐血试验-免疫法一个工作日内29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30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31糖类抗原测定(CA125)-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32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TFRA21-1)-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33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34常规心梗二项测定-化学发光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一个工作日内血清肌钙蛋白Ⅰ测定-化学发光法 一个工作日内35降钙素原检测降钙素原检测-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36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37男性肿瘤筛查(化学发光法)癌胚抗原CEA,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糖链抗原125,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CA242,化学发光法细胞角蛋白19 片段 CYFRA21-1,化学发光法游离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化学发光法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199,化学发光法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TPSA,化学发光法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FPSA,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CA724,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153,化学发光法游离PSA 与总 PSA 比值38女性肿瘤筛查(化学发光法)甲胎蛋白AFP,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癌胚抗原CEA,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125,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CA242,化学发光法细胞角蛋白19 片段 CYFRA21-1,化学发光法游离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化学发光法,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化学发光法鳞癌细胞抗原SCC,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199,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CA724,化学发光法糖链抗原153,化学发光法39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一个工作日内40血清载脂蛋白B测定-一个工作日内41T淋巴细胞亚群(CD3/CD4/CD8)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流式细胞仪法一个工作日内42T淋巴细胞亚群(CD3)检测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流式细胞仪法一个工作日内43T淋巴细胞亚群(CD4)检测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流式细胞仪法一个工作日内44T淋巴细胞亚群(CD8)检测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流式细胞仪法一个工作日内45甲功六项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化学发光法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化学发光法血清反T3测定-化学发光法46甲功五项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化学发光法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化学发光法47甲功四项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反T3测定-化学发光法48单纯疱疹病毒Ⅰ+Ⅱ型(IgM+IgG)抗体定性检测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49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HSV-I-IgG)-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50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HSV-I-IgM)-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51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HSV-II-IgG)-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52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HSV-II-IgM)-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53抗核糖核蛋白抗体测定-免疫印迹法-一个工作日内54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ENA抗体)-免疫印迹法或高通量免疫荧光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55丙型肝炎抗体定性测定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其他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56呼吸道腺病毒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57呼吸道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58呼吸道肺炎克雷伯杆菌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59呼吸道肺炎链球菌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60呼吸道荚膜型流感嗜血杆菌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61呼吸道铜绿假单细胞菌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62呼吸道嗜肺军团菌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63呼吸道金黄色葡萄球菌核酸检测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一个工作日内64生殖支原体培养支原体检查一个工作日内65免疫五项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IgA、IgG、IgM、IgD、IgE)一个工作日内单项补体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C1q、C1r、C1s、C2-C9,包括血、尿标本)66血清IgA定量测定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IgA、IgG、IgM、IgD、IgE)一个工作日内67血清IgG定量测定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IgA、IgG、IgM、IgD、IgE)一个工作日内68血清IgM定量测定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IgA、IgG、IgM、IgD、IgE)一个工作日内69血清补体C3测定单项补体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C1q、C1r、C1s、C2-C9,包括血、尿标本)一个工作日内70血清补体C4测定单项补体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C1q、C1r、C1s、C2-C9,包括血、尿标本)一个工作日内71真菌G试验真菌D-葡聚糖检测一个工作日内72不孕不育抗体五项(EmAb、ACA、AsAb、AoAb、AhcgAb)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一个工作日内抗精子抗体测定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抗卵巢抗体测定(AoAb)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测定73血清胸苷激酶(TK1)测定-一个工作日内74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一个工作日内7525-羟基维生素D(D2+D3)(色谱法)25羟维生素D测定-色谱法一个工作日内76腺病毒抗体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一个工作日内77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78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79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80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81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82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83常规PRO-BNP测定-化学发光氨基末端钠尿肽前体测定一个工作日内84镁测定-一个工作日内85钙测定-一个工作日内86无机磷测定-一个工作日内87骨质疏松5 项甲状旁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降钙素测定-化学发光法总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PINP)检测-化学发光法β-胶原降解产物测定(β-CTX)25羟维生素D测定-化学发光法88胃病初筛(胃功能三项+幽门螺旋杆菌总抗体)胃蛋白酶原Ⅰ测定一个工作日内胃蛋白酶原Ⅱ测定胃泌素测定-化学发光法细菌抗体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89抗核抗体谱六项(抗ENA抗体谱)(SM、U1-snRNP、SSA、SSB、Jo-1、Sc1-70)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ENA抗体)-免疫印迹法或高通量免疫荧光发光法一个工作日内90弓形体抗体测定(IgG)-各种免疫学方法-2个工作日91弓形体抗体测定(IgM)-各种免疫学方法-2个工作日92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IgG)-2个工作日93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IgM)-2个工作日94风疹病毒抗体测定(IgM)-各种免疫学方法-2个工作日95风疹病毒抗体测定(IgG)-各种免疫学方法-2个工作日96丙型肝炎RNA测定-定量-2个工作日97乙型肝炎病毒(HBV-DNA)定量乙型肝炎DNA测定-定量2个工作日98淋球菌DNA测定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2个工作日99衣原体DNA测定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2个工作日100支原体DNA测定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定性2个工作日101地贫基因分型(包括α点突变)α地中海贫血的基因突变检查2个工作日β地中海贫血的基因突变检查102外斐氏反应-2个工作日103肥达氏反应-2个工作日104液基超薄细胞学检测-妇科(TCT)/非妇科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2个工作日105结核γ干扰素释放试验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抗原刺激细胞因子释放试验2个工作日106甲型肝炎抗体测定-化学发光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化学发光法2个工作日107贫血相关项目铁测定2个工作日血清总铁结合力测定叶酸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维生素测定-化学发光法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促红细胞生成素测定转铁蛋白测定-免疫比浊法或金标法可溶性转铁蛋白受体测定108B群链球菌培养(阴道和直肠)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个工作日109压力蒸汽灭菌检测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个工作日110支气管镜消毒后细菌计数(滤膜法)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个工作日111病理检查与诊断病理大体标本摄影3-5个工作日显微摄影术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加收(超过两个蜡块)112病理检查与诊断局部切除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3-5个工作日病理大体标本摄影显微摄影术局部切除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加收(超过两个蜡块)113皮肤病理活检局部切除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3-5个工作日显微摄影术病理大体标本摄影114特殊染色2项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3-5个工作日115真菌培养及鉴定真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注真菌培养:如阴性七天才能发阴性116淋球菌培养-3-5个工作日117精液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18皮肤表面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19阴道分泌物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0尿道分泌物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1前列腺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2脓液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3胸腹水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4脑脊液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5痰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6咽拭子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7大便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8尿细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29致病菌培养及鉴定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3-5个工作日130常规4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1常规6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2常规8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3常规9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4常规11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5常规12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6常规13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7常规14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8常规15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39常规16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40常规17种药敏定量试验(MIC)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3-5个工作日141新型隐球菌夹馍抗原检测细菌、真菌抗原分析4-6个工作日142天疱疮和类天疱疮四项(抗桥粒芯蛋白1抗体、抗桥粒芯蛋白3抗体、抗BP180抗体、抗BP230抗体)天疱疮抗体测定4-8个工作日143真菌5种药敏试验真菌药敏试验5个工作日144血培养(需氧)及鉴定血培养及鉴定5个工作日145血培养(真菌)及鉴定真菌培养及鉴定5个工作日146血培养(厌氧)及鉴定厌氧菌培养及鉴定5个工作日147封闭抗体白细胞特异性和组织相关融性(HLA)抗体检测5个工作日148唐氏综合症Ⅰ期(PAPP-A、游离B-HCG)唐氏综合症筛查5个工作日血清游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49唐氏综合症Ⅱ期(AFP、游离β-HCG、UE3)唐氏综合症筛查5个工作日雌三醇测定-化学发光法150免疫组化1项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5-7个工作日151β-葡萄糖醛酸苷酶测定-5-7个工作日152血液疟原虫检查-5-7个工作日153氯氮平血药浓度检测血清药物浓度测定-质谱法6-8个工作日154奥氮平血药浓度检测血清药物浓度测定-质谱法6-7个工作日155总利培酮血药浓度检测血清药物浓度测定-质谱法6-8个工作日156免疫荧光1项免疫荧光染色诊断7个工作日157抗结核治疗药物监测(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血清药物浓度测定-质谱法6-8个工作日158医疗污水-其他污水-氨氮-8-12个工作日159医疗污水-其他污水-粪大肠菌群数医疗污水-8-12个工作日160医疗污水-其他污水-化学需氧量-8-12个工作日161医疗污水-其他污水-悬浮物-8-12个工作日162乳头瘤病毒(6、11)(HPV-DNA)定性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PCR法周二四六检测163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DNA检测(HC2)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杂交捕获法周二四六检测164细菌性阴道病唾液酸酶测定-每周一、三、五检测,次日出报告165乙肝两对半定性测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酶标法周一三五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酶标法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酶标法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酶标法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酶标法166HPV基因分型检测(23种)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分型检测周二四六检测167结核菌液体培养结核菌培养阴性需42天才能报168叶酸代谢能力基因检测(MTHFR、MTRR)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基因检测(PCR-RFLP)周二四六检测169幽门螺旋杆菌抗体分型幽门螺杆菌血清学检测周一三五检测170狼疮抗凝物质检测-周二四六检测171血清锂血清药物浓度测定-质谱法每周二、五检测当天出报告注:采购人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情况,有权随时回收部分检测项目的外送服务,也可根据临床需求,增加新项目外送服务。(二)服务要求1.服务技术要求▲(1)供应商负责每天不少于二次(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到采购人处收取标本,时 间为 8:30-17:30,运送条件:冷链运送,车辆必须配备专用车载冰箱或保温箱,特殊检测标本 2小时内到达收取。(2)物流服务:提供专业冷链物流服务,温度监控功能,确保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 及有效。(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标本用于他用。(4)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耗材。(5)为采购人提供检验单补单服务。(6)提供系统对接服务,实现检验相关检查项目结果网上传输。(7)如采购人突发仪器故障,供应商可提供临时外送检验服务,服务费用折扣率比例与成交折扣率比例一致。(8)提供在线结果查询,对于疑难病例的检测报告,供应商需提供解读报告的相关服务。2.实验室资质要求 (1) 能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和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合格证书。▲(2) 供应商为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所检验结果互认单位。(提供证明文件)(3) 实验室人员资质:成交供应商所委派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确,提供 完备的服务团队,包括检验技师、PCR 上岗证等。(4) 供应商具有通过广东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备案。(提供证明材料)(5) 具备二代基因检测平台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平台检测、飞行时间核酸质谱检测平台,荧光显微镜及fish分析系统平台,能提供实验室布局、设备图片及平台项目的成功实施案例。 (6) 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 2 级及以上,并提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通知书 复印件。(7)供应商病理科具有储藏玻片的密集柜,以确保患者的标本安全存放30年。(8)供应商开展免疫组化项目具备伴随诊断技术。▲(9)具备流式细胞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平台检测,蛋白电泳仪,可满足本检测项目要求。(①提供实物图片;②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复印件,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10)供应商承接服务的实验室应通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认证的ISO 15189认证并获得有效的认证证书。▲3.检验结果质量要求 (1)检验结果差错比≤1/10000。(2)检验结果与诊断报告相符程度(不可前后矛盾)≥99%,报告内容与报告结论吻合。(3) 检验标本丢失、运送错误率:累计每季度≤1/10000。(4) 报告的延误送达率:服务期限内≤1/10000。(5)检验项目必须与采购人开单项目吻合;检验报告结果危急值报告率 100%。4.质量保障要求 (1)供应商需保证委托检验项目检测质量,具备委托检验项目的相应检测设备、技术人才,并有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质量保障措施。检验前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标本采集要求培训,标本箱运送温度控制及安全性保障;检验中质量保障措 施包括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室内质控、室间质控等;检验后质量保障措施包括 异常结果处理流程、临床提出异议的检验报告处理流程等。(2)供应商的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 年参加卫生健康委、省级或以上临检中心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 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实验室通过检验相关认证,定期参与质量评审。因供应 商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标本接收送检要求 (1) 供应商具有规范的标本接收、采用信息扫码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 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2) 供应商标本接收人员要通过严格培训,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 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3) 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验。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 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取样。(4) 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供应商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予以妥善解决,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5) 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 由供应商提供。(6)供应商接收标本须是自建物流团队,不允许使用不合格车辆、第三方人员、无防护措施的车辆收取标本,保障标本的安全性和生物安全。6.检验报告签发 检验报告单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签发,上级检验师或医师复核。出现因检验结果错误导致采购人医疗纠纷等不良后果,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 技术支持 (1) 成交供应商拥有权威机构的技术支撑,能依托权威技术支撑机构,以及同一系统内的三甲医院的资源,协助医院开展进修培训、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活动。(2) 提供采购检验工作人员到成交供应商实验室进修的机会,以提高采购人检验工 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验宣传资料。能够协助检验科 的建设和发展,每年提供检验人员进修和知识培训工作。8.结果查询及咨询服务 (1) 供应商需提供服务电话、网络查询等多种渠道供业务咨询、报告查询、账单查 询统计功能。(2) 所有检测项目须与医院检验信息系统(LIS 系统)实施对接,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可以通过 LIS 系统查询打印结果。对接产生的费用由 供应商承担。(3) 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4) 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检验项目有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危急值在验单审核 15 分钟内通过电话通知采购人科室。(5)按照供应商承诺的检测报告时间及时提供检测结果(如有政策要求或行业标准的按照政策要求和行业标准出具),并能满足采购人急诊项目的优先检测。▲(6)供应商应提供明确的样本送检和报告发布时限服务承诺。检测报告需按照供应商在的“检验项目列表”中承诺的出报告时间出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验项目列表”应包含样本送检、出报告时间等内容;供应商在的“检验项目列表”中承诺的出报告时间有任意一项不满足采购文件“检验项目列表-出报告时间要求”的均视为本项负偏离)。9.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政府发布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则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以新标准(也由采购人最终确定)作为项目的收费单价实际执行标准并依次标准进行相应的计算后结算。(3)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采购人需新增检测项目以适应治疗需求,供应商须满足按中标价结算,并具备开展新项目检测能力。(三)外送项目合作要求1.成交人服务项目原则上需与采购人外送项目收费内涵一致;如有其他情况,在符合医保等规范要求下,外送项目的方法学等内涵根据成交人项目情况和采购人临床需求进行双方协商动态调整。2.采购人外送项目在合作期间进行动态调整;如中心需将当前合作的某些外送项目进行自检或者因上级指示/政策调整需停止合作则合作自然终止;如采购人因业务需要有临时增加或者调整外送项目需求则参照成交人合作协议进行项目增加或者调整。3.成交人服务项目要满足采购人临床的时效性要求;项目要满足组合和组合子项的单独检测需求,如有特殊要做出说明。4.合作期间与成交人合作的项目不允许随意停检,如因其他特殊情况要提前发告知函告知采购人协商同意后方可停检。5.成交人保证对采购人所送检的标本完成检验结果,并对涉及到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项目质量(项目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等)、试剂、设备、人员资质等问题负责,做好合作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如因成交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试剂、设备、医保、质量、生物安全、物价收费指引、报告等问题造成甲方损失/扣罚,由成交人承担责任。6.成交人每年需按采购人要求配合提供公司资质、试剂说明书、注册证、人员资质、质量管理、医保数据等上级检查的需求资料。7.现自检拟转外送项目如中标后,要消耗现有库存试剂再转外送,具体由采购人检验科和成交人进行协商对接。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折扣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50%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其他,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评审补充说明:(1)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评审过程中(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者含义不明确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评审过程中(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在评审系统中填写意见或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同时,评委应在统一结论的情况下,配合完成评审系统的操作,确保评审流程顺利开展。(3)供应商如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数据填报2025年度数据,无2025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数据须与财务报表数据一致。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668-2281291传真:/邮箱:gdyzmm@163.com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室邮编:525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双山三路13号大院1号楼2楼电话:0668-22914580668-2282538邮编:525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响应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响应。9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章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3响应报价首轮报价是固定且是唯一的,且未超过预算金额。4异常低价审查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且无负偏离。6无效情形响应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规定无效响应的情形。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14.0分)根据供应商对技术标准与要求的“服务要求”的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标注“▲”条款:优于或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负偏离或不响应1项扣2分,满分10分。 2.非标注“▲”条款:优于或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一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得分=(非标注“▲”条款的数量÷非标注“▲”条款的总数量)×本项满分;全部都负偏离得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1.以上评审证明文件,如果“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有要求的,按照“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提供。 2.若没有要求,以供应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总体方案(一) (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工作流程方案;②标本检验方案;③结果分析技术支持;④额外增值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总体工作流程方案;②标本检验方案;③结果分析技术支持;④额外增值服务方案。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项目总体方案(二) (8.0分)2、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总体工作流程方案;②标本检验方案;③结果分析技术支持;④额外增值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内容都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满分8分。应急处理方案(一) (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检测时效与急诊绿色通道、②危急值闭环管理、③检测能力与应急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3项:①检测时效与急诊绿色通道、②危急值闭环管理、③检测能力与应急响应。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应急处理方案(二) (12.0分)2、方案包含内容有3项:①检测时效与急诊绿色通道、②危急值闭环管理、③检测能力与应急响应。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得2分,内容都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满分12分。物流服务方案(一) (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物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备;②运输设备配置;③标本接收时间和包装流程;④运输过程安全及操作规范的具体实施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人员配备;②运输设备配置;③标本接收时间和包装流程;④运输过程安全及操作规范的具体实施措施。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物流服务方案(二) (6.0分)2、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人员配备;②运输设备配置;③标本接收时间和包装流程;④运输过程安全及操作规范的具体实施措施。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得1.5分,部分满足得0.8分,内容都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满分6分。质量保证方案(一) (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目标;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③质量保障管理及制度)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3项:①质量目标;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③质量保障管理及制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质量保证方案(二) (6.0分)2、方案包含内容有3项:①质量目标;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③质量保障管理及制度。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内容都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满分6分。商务部分投入设备情况 (8.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充分满足检测项目进行评分: 提供10种或以上检测设备,得8分; 提供5-10种检测设备,得5分; 提供5(不含)种以下检测设备,得2分,无得 0 分。 注:提供检测平台设备列表、实物图片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为评审依据,三项缺一不可。若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成员情况 (6.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成员职称情况:临具备床医学检验技术相关高级(副高或以上)1名得2分,共2分;具备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共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提供多项职称得分不累计,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室间质评合格证书 (6.0分)响应供应商具有2023年至今国家卫计委/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得0分。 注:1、须提供2023年度以来质评合格证书复印件(须体现合格项目名称)。2、若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1个业绩:同一采购人单位同一类型的多次合作,算作1个业绩。若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260ZA9000401签订日期:二〇二六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二、合同金额成交折扣率:%。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在合同期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本月结算上月服务金额。中标结算价=各项目收费标准×对应中标折扣率。每月的结算金额=相应的检验项目基准单价×折扣率×每月实际检测次数,于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送检数量结算明细清单交到给甲方处,甲方收到资料审核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服务费用。六、验收要求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组织或构抽取专家成员组成验收小组(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若需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的,按相关文件执行。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实行每季度一次进行项目质量考核标准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在项目完成后,甲方组织人员在项目现场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①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代表甲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应当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实施验收,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并且完整反映采购合同履行情况。②考核要求中列明的工作,甲方每年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③履约验收依据。依据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进行验收,甲方和乙方应当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放弃或者让渡。④实施验收。项目实行每季度一次进行项目质量考核标准验收,并明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项目,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违约行为的,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整改完成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重新验收。5、履约验收标准:①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文件的承诺执行。②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七、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可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专门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咨询及售后服务工作。2、设有售后服务专线电话,专门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咨询及售后服务工作。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5日历天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本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3.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附件一:政府采购廉洁购销合同(2)附件二:公司证件(3)附件三:乙方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4)附件四:中标(成交)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附件一:政府采购廉洁购销合同政府采购廉洁购销合同甲方: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正、透明、高效并符合合同要求,保证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二)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和提供约定货物、工程、服务。(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二、甲方在廉洁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格执行购销合同的验收、入库的相关条款,对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三、乙方在廉洁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货物、工程、服务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三)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临床科室推销货物、工程、服务,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四)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四、违约责任(一)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等相关规定处理。(二)乙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甲方作业市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解除履行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甲方若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五、合同生效(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作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至购销合同执行完成即止。七、附加条款乙方必须负责规范公司经销人员行为,涉及临床使用的相关事项须经医院管理部门协助下与科室进行沟通,经销人员不得私自与使用科室进行接触,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在我院的销售资格。甲方(盖章):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附件二:公司证件附件三:乙方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兹委托同志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和权限范围内,代表我公司与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签署茂名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编号:0835-260ZA9000401,项目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的合同相关事宜以及全面负责项目开展和售后服务,对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授权日期:自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若授权权限内被授权人变更,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另行出具授权书。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手机):收发信息邮箱: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年月日附件四: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6-00955采购项目编号:0835-260ZA9000401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响应保证金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一、承诺函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监狱企业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六、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二十、各类证明材料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五、附件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你方组织的“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0835-260ZA9000401],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全部标的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一)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二)供应商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成交,将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本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4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格式六:(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835-260ZA9000401]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八: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