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改造及其他工程招标变更公告(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



黎发改审批字〔2026〕56号

关于黎川县龙安镇敬老院大门改造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黎川县龙安镇敬老院大门改造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请示》(龙府发〔202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龙安镇敬老院大门改造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龙安镇敬老院大门改造及其他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龙安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602-361022-04-01-535608。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台阶9平方米,钢质花饰大门3平方米,电动伸缩门7米,实心砖墙0.43立方米,实心砖柱3.84立方米,石材柱面19.2平方米,块料柱面23.68平方米,金属扶梯、栏杆7.4米,吊顶天棚26.39平方米,普通灯具3套,配线270米,木地板油漆1043.88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9.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 送:县统计局、民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门改造及其他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