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招标变更公告(民办非企业单位2026)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金子塔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发布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来源:点击数:
1

公 示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裕数政民变许决〔2026〕11号

设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许可事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变更住所)

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金子塔培训学校

社会信用代码
521301086892513519

法定代表人
张德刚

变更前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49号

变更后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25号商住楼二楼23轴—27轴商铺

审批部门
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准予(决定)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