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 智能滴定管及驱动器 电解电极 数字电极电缆 电解电极电缆 智能滴定管及驱动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6)
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CQS26A01023)采购更正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CQS26A01023)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QS26A01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二篇“※三、配置要求-(七)卡尔费休氏水分测定仪”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附件《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更正日期: 2026年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肖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607272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街道悦复大道3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亚东、胡琳、况琳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琳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52
五、附件
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更正通知.doc
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
最高限价:3418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更正通知各潜在投标人:现就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CQS26A01023)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标题序号原内容更正后内容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三、配置要求-(七)卡尔费休氏水分测定仪1.卡尔费休水分仪主机,适用于库仑法及容量法,各1台。2.触摸屏操作终端,2套。3.滴定杯及适配器和塞子,2套。4.5ml智能滴定管及驱动器(≥120000步),1套。5.智能识别电解电极,1个。6.KF溶剂泵,2套。7.双铂针数字电极,2支。8.数字电极电缆,≥70cm,2根。9.电解电极电缆,1根。10.1L透明玻璃试剂瓶,2个。11.分子筛250g,2瓶。1.卡尔费休水分仪主机,1台。2.触摸屏操作终端,1套。3.滴定杯及适配器和塞子,1套。4.5ml智能滴定管及驱动器(≥120000步),1套。5.KF溶剂泵,1套。6.双铂针数字电极,1支。7.数字电极电缆,≥70cm,1根。8.1L透明玻璃试剂瓶,1个。9.分子筛250g,1瓶。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更正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4日(工作日9:00-17:00)。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17日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6A01023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五、投标保证金-2-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七、投标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5-一、采购标的一览表-5-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5-※三、配置要求-15-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9-※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9-※二、报价要求-19-※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0-※四、付款方式-21-※五、知识产权-21-※六、培训-21-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21-八、其他-2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2-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2-二、评标方法-23-三、评标标准-24-四、无效投标条款-26-五、废标条款-2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8-一、投标人-28-二、招标文件-28-三、投标文件-28-四、开标-30-五、评标-31-六、定标-31-七、中标-31-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1-九、招标代理服务费-33-十、交易服务费-34-十一、签订合同-34-十二、项目验收-34-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5-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7-一、经济文件-37-二、技术(质量)文件-37-三、商务文件-37-四、其他-37-五、资格文件-37-1.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对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CQS26A0102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2.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341.86.81工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341.8万元。1.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4日(工作日9:00-17:00)。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2.收款账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号。(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文件现场提交时间:2026年5月6日北京时间14:00-14:30。(七)开标时间:2026年5月6日北京时间14:3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6.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方式二选一)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保证金数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号银行信息1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 号9902001810685535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等。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不低于投标文件有效期。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项目中标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1.8.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自行承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联系人:肖老师电话:(023)86072725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街道悦复大道33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亚东、胡琳、况琳电话:(023)88758852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1.10.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要求为一般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1.11.一、采购标的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价最高限价(元)数量/单位备注1高效液相色谱仪1660000.001套1.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为核心产品和主要标的。2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300000.001套3全自动电位滴定仪210000.001套4高效液相色谱仪2456000.001套5气相色谱仪558000.001套6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102000.001套7卡尔费休氏水分测定仪132000.001套1.12.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一)高效液相色谱仪1○1.液相泵系统单元1.1传动机构:并联或串联双柱塞往复泵;1.2流速范围:0.0001mL/min-5.0000mL/min,步进0.001mL/min;1.3流速精确度:≤0.1%RSD;1.4流速精密度:≤±1%;1.5最大工作压力:≥60MPa(或≥600bar);1.6标配在线柱塞清洗装置;1.7梯度组成精度:≤0.2%RSD;1.8在线真空脱气机:脱气通道≥4个。▲2.柱温箱2.1温度控制范围:室温下10℃-80℃,具备降温功能;2.2温度设定准确度:±0.5℃;2.3温度稳定性:±0.1℃。○3.自动进样器3.1进样量设定范围:宽于0.1μL-100μL;3.2样品盘位数:≥100个(1.5或2mL样品瓶);3.3进样精度:<0.3%RSD;3.4进样准确度:<1%RSD;3.5最大工作压力:≥60MPa(或者≥600bar);3.6交叉污染:≤0.002%。▲4.二极管阵列检测器4.1波长范围:190-800nm;4.2波长准确度:≤1nm;4.3波长精密度:≤0.1nm;4.4噪音:≤6×10-5AU;4.5漂移:≤1×10-3AU/h;4.6二极管数量:1024个。▲5.荧光检测器5.1光源:氙灯;5.2灵敏度(水拉曼峰):≥2100:1;5.3波长范围:激发波长范围:200-880nm;发射波长范围:200-900nm;5.4波长重现性:0.2nm。▲6.蒸发光散射检测器6.1雾化方式:虹吸分流方式;6.2光源:激光650或670nm,或LED480nm;6.3温度设定范围:室温至不少于90℃;6.4气体消耗量:≤5.0L/min;6.5噪音:流动相(乙腈/水)1mL/min时,<0.2mv;6.6漂移:流动相(乙腈/水)1mL/min时,≤1mv/30min。○7.全自动柱后光衍生反应器7.1衍生流路最高耐压:≥3MPa;7.2检出限:≤0.5μg/L(黄曲霉毒素B1和G1检测限);7.3光衍生反应器与液相色谱仪各模块由同一套工作软件控制。○8.工作站软件全中文版软件,可对液相色谱各模块完全反控(包括蒸发光检测器和光衍生模块)。(二)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进样系统1.1配置高灵敏度同心雾化器;1.2雾化室为电子制冷或半导体制冷,最低控温≤-8℃;1.3自动进样器≥200位。○2.射频发生器2.1固态射频发生器,频率≥27MHz,功率范围宽于800-1600W,可调;2.2具有二次放电消除技术,采用物理接地消除电势,避免锥口放电现象,延长锥使用寿命;对于采用虚拟接地技术需额外提供10套采样锥和截取锥;2.3工作气体:普氩(99.95%)即可正常工作,无需99.999%的高纯氩气。○3.接口3.1锥接口设计要求具高灵敏度、高复杂基体耐受和低干扰水平的大锥口设计。采样锥口径≥0.9mm,截取锥要求≥0.45mm,从而保证长期分析高基体、高盐样品的稳定性,满足高通量分析及大进样量的要求;3.2锥体清洗简单,维护时无需卸真空。○4.四极杆离子偏转器4.1可同时进行目标离子选择和不带电物质去除;4.2提取透镜:具有≥2个提取透镜。▲5.碰撞反应池具有多功能碰撞模式和反应模式,可有效降低质谱干扰,提高分析的灵敏度。具有元素间校正功能,可用于校正碰撞模式无法消除的质谱干扰。▲6.四极杆质量分析器6.1质量范围:1-275amu或更宽;6.2驱动频率≥2.0MHz;6.3分辨率:具有高分辨,可达0.3-0.6u。▲7.检测器7.1脉冲方式和模拟方式;7.2动态线性范围≥10个数量级。○8.软件8.1可实现仪器自动开机、自动优化、自动分析和自动关机的无人值守分析;8.2多元素分析不同元素可以设置≥10个不同的分辨率;8.3操作软件允许在多台电脑脱机安装并处理数据以及操作演示;8.4仪器提供接口,将生成的数据集可直接从软件发送至LIMS系统。▲9.仪器整体性能9.1灵敏度低质量数:Li(7)≥55Mcps/ppm;中质量数:Y(89)≥200Mcps/ppm;高质量数:Tl(205)≥180Mcps/ppm;9.2随机背景:≤1cps;9.3氧化物离子(CeO+/Ce+)≤2.0%;9.4双电荷离子(Ce2+/Ce+)≤3.0%;9.5检出限(3倍信噪比)Be(9):≤0.5ppt;In(115):≤0.1ppt;U(238):≤0.1ppt;9.6稳定性:≤4%RSD(2小时)。▲10.形态分析系统10.1流量范围:0.01-5.0ml/min或更宽;10.2流速精度:≤±0.1%RSD;10.3保留时间重现性:<±0.1%;10.4泵头最高耐压:≥600bar;10.5梯度混合准确度:≤±0.5%;10.6自动进样系统10.6.1进样量范围:0.1-100.0ul或更宽;10.6.2样品盘位数:≥100位(2mL样品瓶);10.6.3进样准确性:≤±1%;10.6.4进样针清洗:具有自动清洗功能;10.7柱温箱温度范围:室温+10℃至80℃或更宽,带降温功能;10.8形态分析甲基汞、乙基汞及二价汞的检出限均≤1ng/L。(三)全自动电位滴定仪○1.搅拌方式磁力搅拌器和螺旋桨搅拌器,搅拌速度档变速可调。▲2.电极接口2.1电势(mV/PH)测量电极接口:测量范围:-2000mV~2000mV;分辨率:≤0.1mV;最大的可能误差:≤0.2mV。2.2pH测量电极接口:测量范围:-5.0~20.0pH或更宽;分辨率:≤0.002pH;最大的可能误差:≤0.003pH。▲3.滴定仪主机具有电导率电解接口,可扩展电导测量功能,直接测量样品电导率值和进行电导滴定3.1测量范围:0~1000mS;3.2分辨率:≤0.01uS/0.001mS;3.3最大的可能误差:≤0.5%。▲4.滴定管驱动器4.1滴定管驱动器的分辨率:≤1/20000,驱动马达;4.2具备多种体积加液单元(包括5毫升、10毫升滴定管等);4.3滴管驱动单元可以方便安装、拆除,无需进行工具操作;4.4滴定管具有滴定剂(名称、浓度)自动识别的功能,并支持热插拔。○5.主机5.1主机连接相应离子选择电极可直接测量离子浓度;5.2使用彩色触摸屏作为操作终端,彩色触摸屏≥7英寸,具有多种颜色状态指示灯;5.3主机内置阅读器,无需手动输入,直接把重量等信息传入主机,实现从天平到滴定仪的高效安全的无线数据传输,避免抄写错误;5.4仪器可同时带动≥2个驱动马达,且驱动马达至少具有两个滴定功能;5.5滴定仪主机可外加卡氏容量法水分仪套件扩展容量法卡尔费休水分测定;滴定仪主机可外加卡氏库仑法水分仪套件扩展库仑法卡尔费休水分;5.6主机内置状态指示灯,且具有声音信号的喇叭;5.7建立快捷键个数不低于24个,且手动方法也可建立快捷键;5.8防止样品挥发须密封滴定。○6.软件要求6.1滴定软件具有采集数据和控制主机的功能;6.2滴定软件和触摸屏可以控制滴定仪主机工作;6.3可实现滴定方法编辑,存储;6.4可连接天平、密度计、折光率仪等扩展仪器,并实现一个软件统一管理,并且数据可导入Lims系统。(四)高效液相色谱仪2○1.液相泵系统单元1.1流速范围:0.0001mL/min-5.0000mL/min或更宽,步进≤0.001mL/min;1.2流速精确度:≤0.07%RSD;1.3流速准确度:≤±1%;1.4最大工作压力:≥60MPa(或≥600bar);1.5具有在线柱塞清洗装置;1.6梯度混合准确度:≤±0.5%;1.7在线真空脱气机:单个脱气机配置≥4个通道脱气。▲2.柱温箱2.1温度控制范围:室温下10℃-80℃,具备降温功能;2.2温度设定准确度:≤±0.5℃;2.3温度稳定性:≤±0.1℃。○3.自动进样器3.1进样方式:全量进样;3.2进样量设定范围:宽于0.1μL-100μL;3.3样品瓶数目:不少于110个(1.5或2mL样品瓶);3.4进样精度:<0.3%RSD;3.5进样准确度:<1%RSD;3.6最大工作压力:≥60MPa(或者≥600bar);3.7具有样品前处理功能,可进行柱前衍生功能、样品稀释等处理,使分析效率大幅提高;3.8标配样品冷却器,4-40℃。▲4.二极管阵列检测器4.1波长范围:190-800nm;4.2二极管数量:1024个;4.3波长准确度:≤±1nm;4.4波长精密度:≤±0.1nm;4.5噪音:≤±0.7×10-5Au;4.6漂移:≤1mAu/h。▲5.示差检测器5.1折射率测量范围:1-1.75RIu或更宽;5.2噪音:≤2.5×10-9RIu;5.3漂移:<2×10-7RIu/h;5.4零位调整方式:自动归零,手动归零,精细调零;5.5最大流量范围:≥10mL/min;5.6池温控制范围:30-55℃或更宽;5.7标准池:体积≥8µL、最大压力≥0.5MPa。○6.工作站软件原厂全中文版软件,可对液相色谱各模块完全反控。(五)气相色谱仪○1.色谱性能1.1保留时间重现性<0.008%,峰面积重现性<0.5%RSD;1.2进样口及检测器的容量要求:可以同时安装不少于2个进样口及不少于四个检测器;1.3自动记录色谱柱信息,方便及时了解色谱柱情况;1.4压力控制精度:≤0.001psi;1.5对大气压力或环境温度变化进行自动补偿;1.6配置≥6英寸电容式触摸屏界面,实时显示色谱图采集状态;1.7早期维护反馈:用于跟踪进样口、检测器和自动进样器参数以及消耗品的使用情况。▲2.柱温箱2.1操作温度:室温以上4˚C-450˚C;2.2温度控制精度:≤0.1˚C;2.3支持≥19阶柱箱升温梯度,20个恒温平台的程序升温控制能力;2.4最大升温速率≥120˚C/min;2.5温度稳定性:≤0.01˚C/1˚C环境变化;2.6降温速率:从450˚C到50˚C≤3.5min;2.7柱温箱体积:≥12L。○3.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带电子气路控制)3.1进样方式:分流进样、不分流进样;3.2EPC压力设定范围:0-100psi或更宽,压力设定及控制精度:0.001psi;3.3最大分流比:≥12500:1;3.4最高使用温度:≥400˚C;3.5维护进样口操作简便,更换衬管无需使用工具和拆卸螺丝。▲4.液体进样器4.1液体进样量范围:0.1-50μL或更宽;4.2样品瓶位数≥50位(2mL),或提供两套原厂自动进样器通过双塔双柱进样方式实现样品瓶位数扩展并达到同等工作效率;4.3单次进样的进样量最小为0.01μL;4.4自动进样器进样速率可以调节:速度范围1-6000μL/min;4.5可以执行内标、标样、溶剂加入、具有在线衍生化、样品自动稀释、混合等功能。▲5.顶空进样器5.1样品位数:≥48位;5.2峰面积重现性:≤1%RSD;5.3样品加热位:≥12位;5.4顶空进样系统为全电子气路控制;5.5顶空瓶:20mL,定量环1ml;5.6恒温箱温度加热:范围不低于室温以上10˚C-300˚C,精度±0.1˚C或更小;5.7定量样品管/阀:范围不低于室温以上10˚C-300˚C,精度±0.1˚C或更小;5.8传输管线:范围不低于室温以上10˚C-300˚C,精度±0.1˚C或更小。▲6.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6.1最低检测限(十三烷):≤1.3pgC/s;6.2电子压力/流量控制,压力控制精度:0.001psi;6.3最高温度≥400˚C;6.4线性动态范围:≥107;6.5数据采集速率:≥1000Hz,并在该速率下能正常采集数据;6.6具有灭火自动检测和自动重新点火功能。▲7.电子捕获检测器(ECD)7.1最低检测限:<4.5fg/mL(林丹);7.2线性动态范围:≥5×104(林丹);7.3最高操作温度:≥400˚C。○8.色谱工作站8.1方法编辑:参数设置方便,行列编辑应具有序列填充功能,能快速编辑批处理文件(如批处理方法、批打印等);8.2图谱处理工具:操作方便,应有批处理功能,相关数据信息查阅方便;8.3图谱报告:能完整打印图谱,样品检测涉及相关信息,如实验人、样品瓶、样品架、检测方法、采集日期、处理日期、系统适用性试验各个参数,都能完整打印;8.4全中文操作界面以及所有在线帮助。(六)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1.性能参数1.1最大称量:≥81g/220g;1.2可读性分度值(全量程范围内):≤0.01mg/0.1mg;1.3典型重复性(5%加载sd):≤0.01mg;1.4典型线性误差:≤0.06mg;1.5典型最小称量值(K=2,U=0.1%):≤20mg;1.6具有电动开关门;1.7底板具有防漏液设计,避免洒落样品损坏传感器;1.8中文界面,≥7寸电容式彩色智能触摸屏;1.9状态指示灯,通过颜色直观的显示天平状态;1.10自动校准技术,温度漂移和时间设置触发的内置砝码自动校准和全自动线性校准,获得精确称量结果;1.11校准历史、服务历史及变更历史记录,符合数据追溯;1.12可移动、分离的显示控制终端,方便天平使用;1.13具有USB接口和LAN接口,方便连接打印机、U盘、电脑等外围设备;1.14符合规范的称量结果输出,获得完整的、可追溯的称量信息。(七)卡尔费休氏水分测定仪○1.技术参数1.1测试范围及精度1.1.1测量技术:恒定极化电压,电流测定法;1.1.2极化电压范围:0-±2000.0mV或更宽;1.1.3极化电压分辨率:≤0.1mV;1.1.4电流测量范围:0-±200μA或更宽;1.1.5电流分辨率:≤0.01μA;1.1.6水分测量范围:0.01%-100%。1.2性能要求1.2.1配备智能溶剂管理器,可在触摸屏完成加液、排液、更换溶剂操作;可在测量样品之间进行溶剂更换且无需重新启动方法;1.2.2具有方法排队功能,启动多个方法后可依次运行;1.2.3具备USB,以太网和PDF等输出方式,并可输出PDF,CSV格式的数据。1.3控制操作单元1.3.1≥4寸中文彩色触摸屏;1.3.2全中文操作界面;1.3.3可连接软件存储数据至云端,可在手机、平板、或电脑远程查看实验数据。1.4主机功能1.4.1主机具备数字电极接口,可以连接数字电极;1.4.2仪器可以测量在线漂移值,并在结果计算时进行漂移值扣除,完成容量法水分测定;1.4.3仪器可自动识别智能滴定管,读取滴定管相关信息;1.4.4KF溶剂泵:全密封更换卡尔费休试剂,防止操作人员与有毒的试剂接触,并防止废液溢流;1.4.5具备智能试剂读取系统,读取购买试剂的相关信息,避免手工输入错误。5.智能滴定管1.5.1具有自动排空滴定管功能,无需插拔管路或拆卸滴定管;1.5.2使用触摸屏即可实现一键排空滴定管,无液体残留;1.5.3滴定管分辨率:≤1/120000;1.5.4滴定管具备≥3种规格,可选;1.5.5滴定管内置智能芯片,储存滴定管相关信息;智能芯片采取封闭式设计,避免机械碰撞和化学腐蚀造成的损坏;1.5.6即插即用滴定驱动器智能滴定管、滴定驱动器与主机连接采用即插即用方式,无需重新启动主机。1.6.搅拌器内置磁力搅拌器,可在0-100%的范围内随意调节转速。1.7.外围接口1.7.1能够直接连接打印机、天平、U盘、LIMS和电脑等外围设备,能即插即用;1.7.2称量结果可直接传输至仪器。1.13.※三、配置要求(一)高效液相色谱仪11.四元泵系统,1套。2.中文工作站软件,1套。3.系统控制器,1套。4.在线脱气机,1套。5.自动进样器,1套。6.柱温箱,1套。7.二极管阵列检测器,1套。8.荧光检测器,1套。9.蒸发光检测器,1套。10.光衍生,1套。11.色谱柱及消耗品:C185μm*250mm,1根;溶剂瓶(2L),5个;柱塞密封圈,4个;2mL样品瓶,100个;色谱柱连接配件,1套。12.工作站(配置不低于I7四核、内存16G、硬盘1T,24寸液晶显示器)和输出设备,各1台。(二)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ICP-MS主机(包括检测器、固态发生器、螺旋线圈、真空平台、四极杆质量分析器、等离子气路、离子透镜平台、碰撞池、ICP-MS操作功能模板、采样锥与截取锥、石英矩管等),1台。2.分子涡轮泵与机械泵,各1套。3.多于100位以上自动进样器,1套。4.液相色谱仪(含输液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1套。5.循环水冷平台,1台。6.数据处理平台,1台。7.UPS电源(延时2小时),1套。8.工作站(配置不低于I7四核、内存16G、硬盘1T,24寸液晶显示器)和输出设备,各1台。(三)全自动电位滴定仪1.中文自动电位滴定仪主机(含内置自动称量套件),1套。2.中文安装指导、快速入门手册、记忆卡,多媒体光盘(包含中文操作说明书),各1套。3.螺旋桨搅拌器,1套。4.密封滴定操作台,1套。5.酸碱滴定电极,1支。6.内置驱动器(分辨率:≤1/20000),1套。7.10ml可交换智能滴定管,1套。8.100ml聚丙烯滴定杯,≥120个。9.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1个。10.连接管路,1套。(四)高效液相色谱仪21.四元泵系统,1套。2.中文工作站软件,1套。3.系统控制器,1套。4.五通道在线脱气机,1套。5.可控温自动进样器,1套。6.大容量可降温柱温箱,1套。7.二极管阵列检测器,1套。8.示差检测器,1套。9.色谱柱及消耗品:C185μm*150mm,1根;溶剂瓶(2L),5个;柱塞密封圈,4个;2mL样品瓶,100个;色谱柱连接配件,1套。10.工作站(配置不低于I7四核、内存16G、硬盘1T,24寸液晶显示器)和输出设备,各1台。(五)气相色谱仪1.气相色谱仪主机,1套。2.分流/不分流毛细进样口,2套。3.≥48位顶空进样器,1套。4.≥50位液体自动进样器,1套。5.电子捕获检测器(ECD),1套。6.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1套。7.气体捕集肼,1套。8.单机版操作软件,1套。9.安装工具包,1套。10.耗材包(带玻璃棉衬管,2支;石墨密封垫,10个;进样隔垫,10个;样品瓶,200个;10μL进样针,1支),1套。11.工作站(配置不低于I7四核、内存16G、硬盘1T,24寸液晶显示器)和输出设备,各1台。(六)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1.主机,1台。2.悬挂式Smart秤盘,1个。3.状态指示灯,1个。4.电动防风罩,1个。5.承水盘,1个。6.电源适配器,1个。7.原厂清洁套装,1套。8.合格证、说明书,各1份。9.GWP良好称量规范建议书,1份。(七)卡尔费休氏水分测定仪1.卡尔费休水分仪主机,1台。2.触摸屏操作终端,1套。3.滴定杯及适配器和塞子,1套。4.5ml智能滴定管及驱动器(≥120000步),1套。5.KF溶剂泵,1套。6.双铂针数字电极,1支。7.数字电极电缆,≥70cm,1根。8.1L透明玻璃试剂瓶,1个。9.分子筛250g,1瓶。1.14.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15.※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或同意地点。(三)验收方式及标准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1.16.※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检定(校准)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用以及本项目安装调试所需的各种辅材等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等均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和各产品的分项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7.※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前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或非人为因素损坏,免费更换同款新产品,3个月之后须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中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无法现场解决的,应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1.18.※四、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足额发票、验收合格报告等资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1.19.※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0.※六、培训在现场安装调试期间,各设备厂家对采购人实验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内容包括仪器构造、工作原理、硬件安装,仪器操作使用、样品分析、日常维护保养等。1.21.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产品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包装要求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1.22.八、其他(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具体的内容,且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1.2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4.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以《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为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部分的要求。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部分的要求。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1.25.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总计104分。(详见评审标准)(一)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三)推荐中标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1.26.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50%)50分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0分。1.“▲”号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共20条,“○”号标注的一般性技术参数共20条。2.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1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5分,扣完为止。2.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1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0%)售后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1.维修人员配置、专业能力;2.售后响应时间;3.培训方案;4.耗材、备品备件及零配件的现场储备及本地化储备程度。方案不存在瑕疵得15分;方案存在1处瑕疵得10分;方案存在2处瑕疵得5分;方案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是指:①方案内容要素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②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业绩(5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业绩(卖方不限)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合同复印件。4政策性加分(4分)4分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一)关于异常低价审查1.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二)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1.27.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8.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29.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30.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1.31.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内容、数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共七部分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1.32.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本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本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申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收到合同复印件后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申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33.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4.五、评标见第四篇相关内容。1.35.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6.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8.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标准计算收取: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含)以下1.5%1.5%1.0%100以上-5001.1%0.8%0.7%500以上-10000.8%0.45%0.5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3.2万元)=4.7万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1.39.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1.40.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1.41.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42.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43.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44.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1.45.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1.46.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1.47.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自拟)1.48.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自拟)(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49.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表格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二、技术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具体内容),或标注技术参数(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具体内容),或标注技术参数(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或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标的名称)”指采购文件第二篇“采购标的一览表”所列的产品名称,投标人应根据产品名称填写标的名称并如实声明。5.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2.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为准(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自拟)(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品检测能力提升设备 智能滴定管及驱动器 电解电极 数字电极电缆 电解电极电缆 智能滴定管及驱动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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