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泽库县教育局2026)
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新公招(货物)2026-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理由:因本项目收到投诉,暂停开标。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026年04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库县教育局
联系人:多先生
地 址:泽库县
联系方式:0973-8753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8楼
联系方式:0971-5191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971-5191148
附件信息:
(变更)招标文件+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3.20.doc484.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泽库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16:37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5191148
采购单位
泽库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泽库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3-8753295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5191148
1.1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鼎新公招(货物)2026-007采购人:泽库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3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一、说明41.适用范围4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43.投标费用4二、招标文件说明44.招标文件的构成4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4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8.投标报价及币种59.投标保证金610.投标有效期711.投标文件构成7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8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8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9五、开标916.开标917.资格审查10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018.评标委员会1019.评审工作程序1220.评审方法和标准14八、中标17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1722.中标通知17九、授予合同1723.签订合同18十、其他1824.串通投标的情形1825.废标1926.中标服务费19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资格审查文件封面(上册)34资格审查文件目录(上册)35(1)投标函36(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投标人承诺函39(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40(6)资格证明材料41(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2(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3(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4(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45(下册)47目录(下册)48(12)评分对照表49(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50(14)分项报价表51(15)技术规格响应表52(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53(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54(18)中小企业声明函54(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6(2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58(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区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9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9(一)投标要求591.投标说明592.重要指标593.商务要求-5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泽库县教育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新公招(货物)2026-007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322.00万元最高限价322.0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要求采购内容: 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0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6年03月20日起至2026年03月27日止,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午休、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泽库县教育局联系人:多先生电 话:0973-8753295联系地址:黄南州泽库县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女士电 话:0971-5191148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8楼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收款人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806 0468 0910 0032 708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泽库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3-875302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转入“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投标保证金:大写:陆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644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南藏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363239900100000244671(注:保证金专用账户)行号:203855000014提交时间:开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11)投标保证金证明(包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1.2、投标文件(下册)(12)评分对照表(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4)分项报价表(15)技术规格响应表(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18)中小企业声明函(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指定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指定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12)-(20)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产品交货时间、免费质保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8)存在串通投标行为;(9)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1进行确认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9),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技术水平(56分)(1)技术参数(28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分;每有一项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此项评分以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2)节能和环保(2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得1分;环保产品得1分。(投标人必须提供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0 分):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管理机构设置②实施计划③安装调试服务方案④定期回访及设备检修软⑤硬件升级措施。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满分 8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4)运输方案(8分):为保证此次项目能够有效投入使用,投标人需针对项目所在地,时效性保证、货物安全等方面编写运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配送方案②配送验收方案③配送进度保障措施④协调组织措施;以上因素,每实质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扣1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保障措施(8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且科学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方案②质量保障措施③应急方案④应急措施,以上因素,每实质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扣1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3履约能力(5分)类似业绩情况: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5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4售后服务(9分)售后服务计划、措施(9分):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机构和人员②服务内容和技术支持③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扣1分,满分9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20.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7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3.8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其他24.串通投标的情形2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废标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5.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6.中标服务费26.1收取对象:中标人。26.2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货物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1%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0万元合计收费=1.5+4.4+4.0=9.9万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编号:QHDX-2026-007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2026年泽库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青海鼎新公招(货物)2026-007)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本项目不适用)。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培训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65%,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具体付款方式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合同约定。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封面(上册)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上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审查文件目录(上册)(1)投标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所在页码(11)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11)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规定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注:1、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保单的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下册)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下册)(12)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14)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5)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8)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2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所在页码(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注:此目录投标人可按实际需求编写(12)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交货时间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2.“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日历日)。3.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报价须含培训费价格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4)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名称: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12…注:1.本表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负偏离处理,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4.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详见技术参数附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负偏离处理,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商务要求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内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质保期:5年2.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3.技术参数(详见下页)序号产品名称参数要求数量单位备注1智慧黑板一、硬件参数1.整机屏幕需采用超高清A规LED液晶屏,屏幕显示尺寸≥86英寸,显示比例16:9,屏幕图像分辨率≥3840*2160,整体外观尺寸:宽≥4000mm,高≥1000mm,厚≤200mm。2.整机支持前置物理接口,包含1路HDMI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Type-C接口(支持全功能PD 65W)、1路USB-Type-B接口。3.整机后置物理接口≥1路HDMI2.0、≥1路USB2.0、≥1路RS232、≥1路RJ45、≥1路TOUCH USB、≥1路mic in3.5mm、≥1路LINE out 3.5mm、≥1路HDMI OUT4.整机内置≥20W全频扬声器2个,≥15W高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70W,语言清晰度(STI-PA)≥0.8。5.整机视网膜蓝光危害(蓝光加权辐射亮度LB)需满足(IEC 62471:2006或GB/Z 39942-2021或IEC 62471-7:2023)蓝光危害RG0级别,LB 限制范围≤100,蓝光无危害。6.整机需内置非独立外扩展麦克风阵列,麦克风数量≥10个,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整机拾音距离≥12m,拾音角度≥180°。7.内置非独立式广角高清摄像头,可输出画面像素≥4800w,水平视场角≥123°,支持输出4:3、16:9比例的图片和视频8.整机在安卓系统触控支持≥10点触控及同时书写。9.整机与主屏需一体纯平无台阶设计,支持板书书写数据采集功能,可识别粉笔书写,板擦或手指擦除手势,且书写过程中可同步到黑板主屏,支持板书录制,回看和分享。10.双侧副板需具有快捷功能按键,功能包含:快捷开启和关闭同步板书功能,快捷保存电子板书功能,快捷上下翻页功能,快捷切换画笔颜色功能。二、教学应用系统1、支持一键开机后即刻进入教学应用系统界面,无需额外点击操作运行应用系统。2.需覆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的电子版本教材,支持提供≥3000本电子教材资源(其中小学≥1500本,初中≥1000本,高中≥500本);其中语文、英语、音乐学科提供点读功能,支持分句、段、篇章进行点读;需给每个教师账号提供至少10本电子课本下载权限,并支持教师课本上课时,一键云同步获取备课资源,并下载至课本中。授课过程中,支持对课本进行文本批注、画笔标注、擦除、聚焦、翻页操作。3.画笔工具:提供≥3种笔型,支持将手写体转写成标准印刷体,印刷体支持自动识别≥5 种格式,如中文、英文、数学公式、化学无机方程式、有机分子式。(中文、英文、数字和字母识别正确率不小于90%,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4.习题导入:支持≥2种试题文件导入方式,包含拍照输入和本地文件导入,类型至少包含Word、PDF、图片。5.支持英语互动对话能力,包括展示虚拟人形象、对话互动、语音评测和语法纠错、翻译。语音识别准确率≥90%。6.语音评测:支持将师生的英语对话转写成英语文本;并对发音准确性打分。7.支持至少三种方式展示结构化课堂实录内容,包括实录视频、转写文本、关键帧。8.支持基于实录视频进行教学环节的智能切分,并在视频时间轴上自动标记打点,点击标记点可自动播放该环节的视频。9.教学应用系统生产商需具备对文本、图片及音视频的不良或敏感信息进行安全监控的技术,且该技术需在教育资源类项目中得到实际有效应用。三、教师辅助系统:1、单元教学规划生成:支持基于老师输入的内容生成高中语文学科的单元教学规划。2、教学活动设计生成:支持基于单元教学规划生成教学活动设计。3、问题链生成:支持基于课时名称、学生能力生成高中数学问题链;4、教学设计生成:支持基于问题链,生成教学设计,教学设计需包含内容定位、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5、英语听力音频生成:支持输入一段英文,根据输入的内容设置发音人、设置不同发音人、调整语速、添加停顿、播放次数、音效设置音频听力材料,支持生成音频、试听并可保存到云盘。6、支持教师创建智能体,可自定义智能体名称、智能体分类、功能简介、角色设定、任务目标、需求说明等。四、OPS模块国产化处理器≥8核12线程,主频≥2GHz,内存≥16G,硬盘≥512G SSD。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原厂质保服务3年。27台 2校级控制软件1、采用B/S混合云架构设计。2、支持多种操作系统通过网页浏览器登录操作,提供≥2种身份识别方式:账号登录、手机扫码登录。3、支持对系统磁盘进行深度清理,能够根据选择一键快速清理系统回收站文件、临时文件、日志文件。4、支持将系统磁盘中的个人文件一键迁移至非系统盘的指定位置。5、支持病毒查杀功能,提供U盘查杀功能,能够对U盘中的恶意病毒软件进行有效防护隔离。6、支持通过隔离引擎构建隔离区,提供一键式隔离文件恢复和彻底清除风险文件功能。7、支持对各种广告弹窗、新闻弹窗进行一键拦截。8、支持收集并展示单个终端的硬件信息,包括系统版本、CPU、内存、硬盘,同时支持实时监控CPU使用率、CPU温度、内存使用率、硬盘使用率等信息;软件管理模块可提供软件名称、软件类型、内存占用大小及安装时间。9、管理平台实时监测已连接的交互智能设备状态,支持显示至少10台设备使用的缩略预览以及单设备全屏查看;支持远程监测交互智能设备开关机状态、CPU状态、硬盘使用状况、内存使用状况等设备数据。10.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27点 3视频展台1、采用ABS外壳,磁吸开合门板,带阻尼缓冲效果开合托板,展开后托板支持≥A4面积。2、采用≥1200万像素摄像头。3、采用USB五伏接口,单根USB线实现数据传输和供电,在超五米远距离传输时可选择辅助供电,确保高清数据和供电传输的稳定性,环保无辐射,箱内USB连线采用隐藏式设计,且USB口下出,有效防止积尘。4、支持抬臂自启功能,打开镜头臂杆即可启动教学软件,合臂杆可关启软件5、支持对展台画面拍照和上传的图片进行多图预览;6、分屏窗口中能添加图片进行对比,支持实时触摸放大、缩小、旋转,且能够对图片进行单独的批注、全屏显示、删除等操作;同屏对比时,可拖拽调节图片的位置。7、支持对显示画面进行锁定,可手动进行缩放尺寸、亮度显示、画面镜像等操作,并支持自适应调节,满足老师对画面显示调整的需求。8、软件支持故障自检功能,帮助用户检测“无画面”的原因,并给出引导性的修复和解决方案,可判断硬件连接、显卡驱动、摄像头占用、软件版本等问题。9、支持最小化视频展台窗口,进行收起至任务栏,可点击任务栏再次全屏调用。10、支持从电子白板、电子课本、ppt课件讲解等多场景直接调用视频展台。27台 4智能笔1、支持压感不少于4000级,支持手笔分离功能(防误触)。2、笔身需配置不少于5个按键,支持不少于9个功能,包括上翻页、下翻页、智能语音、一键扩音、书写颜色切换、飞鼠功能、放大镜、板擦、聚光灯。3、支持不少于2个用户可自定义功能的按键;支持放大镜、聚光灯、窗口切换、画笔颜色切换的自定义功能。4、支持电容、红外触控屏幕设备书写。5、支持扩声功能。27支 5mini服务器1、国产化处理器。2、配置≥八核八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3.0GHz);内存容量≥16GB;本地存储容量≥512 GB NVME SSD。3.终端主体尺寸≤240mm(宽)×200mm(深)×60mm(高)。4.终端主板支持SATA硬盘接口≥1个,M.2插槽≥2个;支持内存槽位≥2个。5.USB接口≥9个,其中包含TypeC(USB3.2GEN2)接口≥1个,USB 3.0接口(USB3.2GEN2)≥4个,USB2.0接口≥4个;千兆网口≥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2个。6.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万小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所选终端需提供3C证书及节能、环保证书。7.设备满载噪声指标≤35dB。8.云管理平台支持超融合基础架构,在同一管理平台内至少包含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功能管理模块,各功能模块通过一个厂家的一套软件实现超融合部署,不使用多套软件或产品叠加实现。9.管理平台采用B/S(Broswer/Server)架构,支持中文图形化操作界面,同一管理界面中可实现对计算、存储、网络等功能的配置和操作。10.硬盘故障后数据可以快速重构,产品在分布式存储的方案下,1T数据重构时间≤15分钟,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11.存储池支持设置的冗余策略至少包括:单副本、2副本、3副本、纠删码等冗余策略,纠删码可以按照2数据1校验的方案部署并实际使用,磁盘空间的利用率≥66%,提供实际界面截图证明。9台 6计算机教室终端11.终端均需采用C86架构,且为国内自主品牌。2.CPU配置≥八核十六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3.6GHz);内存容量≥16GB;本地存储容量≥512GB NVME SSD,显存≥4G。3.终端USB接口≥9个,其中包含USB 3.0接口≥4个,USB2.0接口≥4个,TYPE-C接口≥1个;显示接口≥3个(其中HDMI接口≥2个),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个,支持4段式耳机音频输入及输出。4.终端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万小时。5.终端设备满载噪声指标≤35dB。6.配置国产化正版操作系统。7.每台配置耳机1个:含麦克风,3.5mm插孔,线长≥1.5m,输入阻抗≥30Ω,麦克风灵敏度≤-50dbBV/Bar。9台 7计算机教室终端21.终端均需采用C86架构,且为国内自主品牌。2.CPU配置≥八核八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3.0GHz);内存容量≥8GB;本地存储容量≥256GB NVME SSD。3.终端控制器主体尺寸≤40mm(宽)×200mm(深)×60mm(高)。4.支持SATA硬盘接口≥1个,M.2插槽≥2个;支持内存槽位≥2个。5.终端自带USB接口≥9个,其中包含TypeC(USB3.2GEN2)接口≥1个,USB 3.0接口(USB3.2GEN2)≥4个,USB2.0接口≥4个;千兆网口≥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2个。6.终端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万小时。7.终端设备满载噪声指标≤35dB。8.镜像模版支持常用操作系统。9.支持软件安装包以文件、文件夹等形式上传。10.配置国产化正版操作系统。11. 每台配置耳机1个:含麦克风,3.5mm插孔,线长≥1.5m,输入阻抗≥30Ω,麦克风灵敏度≤-50dbBV/Bar。366台 8云桌面软件授权1.云桌面控制平台软件,采用B/S(Broswer/Server)架构,提供云桌面管理、镜像管理、用户管理、终端管理、策略管理等功能模块。2.支持以下三种类型云桌面:①、关闭云桌面后用户的个性化配置与数据不会丢失;②、每次关闭云桌面后自动还原系统盘到初始状态;③.用户桌面统一升级安装应用软件,但用户的个性数据不受影响。3.可以根据用户名、云桌面IP、云桌面名称等信息分页查询云桌面信息。4.支持对云桌面虚拟机进行快照,并可根据需要将虚拟机恢复至快照状态。5.支持桌面回收站功能,删除云桌面时保存到回收站中,可以手动或定期情况回收站中的云桌面。同时可将回收站里的云桌面恢复至管理员指定的用户名下。375套 9键鼠提供同品牌云桌面有线键鼠套装。375套 1023.8寸显示器23.8英寸:分辨率≥1920×1080,采用IPS屏,窄边框设计,水平及垂直可视角度≥178°,对比度≥1,000:1,原生8bit色深;375台 11教学管理软件1、提供多种教学模式以匹配不同的教学需求,支持老师通过教学管理软件对学生一键切换教学镜像;切换镜像时,云终端硬件无需重新启动。2、支持通过教学管理软件一键开启所有云终端,终端启动后进入对应的课程镜像桌面。3、在教师机可以实现屏幕广播;学生可以调整老师广播屏幕大小;老师可以选择是否广播声音给学生。4、支持老师在线打开学生作业;支持txt、图片等学生作业格式。在线查看学生作业后,可以在个人空间中打分。5、支持老师将学生作业标记为公开作业;支持学生通过学生端软件查看本年级所有老师标记的公开作业。6、支持自主注册账号、支持管理员统一账号导入;老师账号仅支持密码登陆个人空间;学生账号支持密码登陆和无密码登陆。7、支持老师对选中文件的分发和回收;支持老师对文件分发学生范围设置,支持老师根据姓名、小组、班级、年级或全员进行分发;支持考试对单独文件或文件夹形式分发;支持老师设置文件回收截至时间;支持老师设置回收后的文件存储位置;支持学生一键文件提交。8、为简化班级管理维护工作,支持通过标识码邀请方式来创建班级,即老师通过唯一的标识码邀请学生加入。9、云服务器、云终端、显示器、键盘鼠标、教学管理软件先用同一品牌,以保证平台联动时的兼容性和可靠性。10、单套管理授权≥70个9套 1248口交换机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48,1000M/2.5G SFP千兆光接口≥4个2.交换容量≥430Gbps3.包转发率≥140Mpps5.设备静音无风扇节能设计。6.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7.整机最大噪声≤40dB。8.设备端口浪涌抗扰度≥10KV。11.支持IPV4/IPV6静态路由协议12.支持生成树协议STP(IEEE 802.1d),RSTP(IEEE 802.1w)和MSTP(IEEE 802.1s)。15.支持快速以太网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可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7台 1324口交换机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24,1000M/2.5G SFP千兆光接口≥4个2.交换容量≥430Gbps3.包转发率≥100Mpps5.设备静音无风扇节能设计。6.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7.整机最大噪声≤40dB。8.设备端口浪涌抗扰度≥10KV。11.支持IPV4/IPV6静态路由协议12.支持生成树协议STP(IEEE 802.1d),RSTP(IEEE 802.1w)和MSTP(IEEE 802.1s)。15.支持快速以太网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可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2台 1410口交换机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10,1000M/2.5G SFP千兆光接口≥2个2.交换容量≥430Gbps3.包转发率≥30Mpps5.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7.端口浪涌抗扰度≥10KV。12.支持IPV4/IPV6静态路由协议。13.支持生成树协议STP(IEEE 802.1d),RSTP(IEEE 802.1w)和MSTP(IEEE 802.1s)。14.支持快速以太网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并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5台 15服务器柜容量:6U,适配mini服务器,尺寸:≥300mm*500mm*500mm(高*宽*深),冷轧钢材质,壁厚≥0.8mm。9台 16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材质为碳钢,产品重量≥7KG,二氧化碳浓度≥99%。18个 17系统集成要求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按甲方要求安装调试本项目所有设备,包括计算机教室静电地板、桌椅利旧,设备如有利旧,需按甲方要求与利旧设备对接,并提供系统集成所需的所有品牌六类网线、电源线(2.5平方)、线槽、PVC管、六类水晶头、金属线槽、配线架、理线器等所有辅材,布线整洁美观,强弱电分离且具备标签标识。1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信息化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