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安装厨房门 公共租赁住房招标变更公告(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2026)



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沐春园、金域华 府、御河城小区1564套公共租赁住房 安装厨房门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宁鼎采询-2026-0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沐春园、金域华 府、御河城小区1564套公共租赁住房 安装厨房门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各投标单位请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响应文件。
更正日期:2026-04-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3.本次更正已制作澄清文件并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文件"中,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查看。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系方式:0952-2010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联系方式:0952-3811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孙学红
电话:0952-201020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邓吉雯
电话:0952-3811356
五、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4-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沐春园、金域华 府、御河城小区1564套公共租赁住房 安装厨房门

品目
门、门槛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
石嘴山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10:43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4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吉雯

项目联系电话
0952-3811356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2-201020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2-3811356

附件:

附件1

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沐春园、金域华府、御河城小区1564套公共租赁住房安装厨房门(项目名称)货物类政府采购询价采购人: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及程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SZS)0004812.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沐春园、金域华府、御河城小区1564套公共租赁住房安装厨房门3.项目编号:D64020001411002114.采购方式:询价5.预算金额(元):15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483580元7.采购需求:对于沐春园、金域华府、御河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安装厨房门,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6)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8)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26-04-24至2026-04-2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609: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开启:时间:2026-05-0609:00(北京时间)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2.1、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2.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询价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2.3、“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数字证书共享互认,办理CA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栏“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查询办理。2.4、投标人请于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6891120咨询。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人:孙学红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联系方式:0952-20102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邓吉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联系方式:0952-3811356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04-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沐春园、金域华府、御河城小区1564套公共租赁住房安装厨房门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2采购人: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人:孙学红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电话:0952-2010205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项目负责人:邓吉雯电话:0952-3811356邮箱:/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4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6)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8)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7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元;最高限价:1483580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15询价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6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6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17询价时间:2026-05-06询价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18核心产品:平开门19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20采购人是否委托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21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2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22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下浮20%执行。收取形式:收取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开户单位: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裕民路支行帐号:6402000305025006532收取时间:2026-05-142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6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按采购人要求补足所须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版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询价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开评标(一)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编制,生成有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须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将标书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响应文件,须以U盘形式存储以便备用。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电子标书未加密响应文件(nNXTF)作为备用响应文件,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响应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供应商开标现场须用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6、“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数字证书共享互认,办理CA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栏“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查询办理。7、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二)无效投标情形: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响应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4、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5、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标准:制造业4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4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付30%,安装部署完成及验收后付70%。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询价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询价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费用。(二)询价文件4.询价通知书构成4.1询价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6响应文件格式5.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询价通知书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2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询价通知书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询价通知书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询价时判定其响应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询价通知书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5其他: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2.响应保证金12.1保证金是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4.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其他:(五)询价评审18.成立询价小组18.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询价的资格。18.3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并让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8.4.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询价19.1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19.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9.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19.5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无效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1.1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5属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保密要求22.1询价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除询价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4.1询价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9.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0.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1.质疑3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1.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2.投诉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2.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付30%,安装部署完成及验收后付70%。2、售后服务:2.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中包含货物、运输、退换、质保、售后、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单独出具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供应商负责系统免费安装和调试。2.3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合理的安排和建议。2.4服务范围:负责本招标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2.5其他内容以询价文件为准。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1、推拉门采用瓷美银灰色钛镁合金边框壁厚1.8mm以上,白色3c认证8mm厚钢化玻璃,包含五金件,轨道采用地轨;推拉门暂按3706㎡计入,最终安装面积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所报单价为准。2、平开门采用瓷美银灰色钛镁合金边框壁厚1.8mm以上,白色3c认证8mm厚钢化玻璃,包含门套、五金件,门锁为机械锁;平开门暂按637樘计入,最终安装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所报单价为准。2、标的详细参数:1、推拉门采用瓷美银灰色钛镁合金边框壁厚1.8mm以上,白色3c认证8mm厚钢化玻璃,包含五金件,轨道采用地轨;推拉门暂按3706㎡计入,最终安装面积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所报单价为准。2、平开门采用瓷美银灰色钛镁合金边框壁厚1.8mm以上,白色3c认证8mm厚钢化玻璃,包含门套、五金件,门锁为机械锁;平开门暂按637樘计入,最终安装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所报单价为准。第五章评审方法及程序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即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本询价文件中除特别标明“允许偏离”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应当被视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电子响应文件相应处并加盖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响应无效。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函须电子签名及签章,或上传签名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响应无效。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响应无效。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响应无效。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5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响应无效。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响应无效。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询价有效期未满足询价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未满足询价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出现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7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标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询价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评审价相同时,由询价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情况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评审价指的是符合本询价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货物类政府采购询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配套服务(工程),我方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询价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六、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供应商:地址:(盖公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价格人民币小写(元):(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写此栏)人民币大写:(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写此栏)单价:(元)(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折(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有效期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节能环保(是/否)节能环保证书编号及有效期强制采购产品(是/否)强制采购产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12345678…合计注:节能环保产品及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对应证书扫描件附于电子响应文件中对应模块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证书的节能环保和强制采购产品均不予认可。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采购需求响应详情(一)商务要求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询价通知书规定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备注商务条款要求商务条款响应1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4包装和运输方式56789……………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二)技术标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询价通知书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备注(页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技术、参数指标响应12345………………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三)售后服务注: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通知书采购内容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租赁住房安装厨房门 公共租赁住房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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