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风貌导则 城镇风貌导则》招标变更公告(雷波县自然资源局2026)



雷波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雷波县自然资源局《雷波县城镇风貌导则》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补充公告

关于公开选择雷波县自然资源局《雷波县城镇风貌导则》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补充公告

为鼓励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廉政建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结合确保依法、自主、择优选取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则,雷波县自然资源局诚邀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请有意参与本次报名的机构按照要求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文件。
一、采购代理内容
(一)代理范围
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
(二)采购内容
雷波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雷波县城镇风貌导则》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县级财政预算。
二、报名条件
拟报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已在四川省财政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三)近三年至少完成10个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
(四)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拟选择报名《雷波县城镇风貌导则》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雷波县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二)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四)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四川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网页截图)及业绩统计表(原则上不超过15个)原件扫描件;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信用信息报告);
(七)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以及办公条件相关照片原件扫描件。
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鲜章,代理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备验。
四、报名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9月12日17时30分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交至雷波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五、代理机构确定
代理机构自行选择项目报名。自然资源局从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资料齐全的代理机构中,随机确定唯一代理机构。
(一)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只有一家的,即确定为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有两家(含)以上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张贴公告栏的形式发布,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七、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受理单位:雷波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
地址:雷波县锦城镇东升路152号四楼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
联系人:杨妍
电话:19934208457

雷波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风貌导则 城镇风貌导则》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