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招标变更公告(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6)



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T-26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序列号:B-20260417-000107-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保证金交纳方式
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交纳事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街上
联系方式:18798310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中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10号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19层1号
联系方式:0851-84131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艳、刘丹、周楷
电 话:0851-84131377

附件信息:

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pdf3.9KB

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采购文件v3.1(发售稿).pdf515.0KB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贵州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15:41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清艳、刘丹、周楷

项目联系电话
0851-84131377

采购单位
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街上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98310844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中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10号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19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51-84131377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58120260003KM项目名称: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1日二、更正信息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细心规定执行)。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三、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交纳事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地址: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街上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87983108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10号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19层1号联系方式:0851-841313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清艳、刘丹、周楷电话:0851-84131377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采购人: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项目编号:P52058120260003KM代理机构: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采购人: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项目编号:HYT-26005代理机构: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内容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磋商程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八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52058120260003KM2.项目名称: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63.55万元5.最高限价:63.55万元6.采购内容:硬化3.5米宽机耕道1500米。其中:1号线长900.0米,2号线长200.0米,3号线长200.0米,4号线长200.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7.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9日17时00分。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于当日10时3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2.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1.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二)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1.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录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人:18785066386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0857-8305707注意: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三)本项目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过程电子交易,供应商须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操作,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因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处于试运行阶段,期间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运营服务平台: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与交易中心项目编号未能有效统一,因此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涉及项目编号的文书,若包含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或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针对本项目所发布的项目编号,均应采纳为有效项目编号。(五)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地址: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街上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87983108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10号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19层1号联系方式:0851-841313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清艳、刘丹、周楷电话:0851-84131377第二章磋商内容2.1标的物: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2.1.1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二、项目建设地点: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3.5米宽机耕道1500米。其中:1号线长900.0米,2号线长200.0米,3号线长200.0米,4号线长200.0米。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67.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63.55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5万元。资金来源: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六、建设工期:六个月。2.2采购内容:硬化3.5米宽机耕道1500米。其中:1号线长900.0米,2号线长200.0米,3号线长200.0米,4号线长200.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建设地点: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4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2.5磋商报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2.6最高限价为: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635500.00元),基础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丧失磋商资格。2.7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2.8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2.9付款方式: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付款遵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工程进度、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分期支付。工程总价款以经审计审定的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各期付款金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对应比例,具体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约定。2.1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11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12供应商应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对我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采购人或监督部门提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并对此无任何异议。(符合性审查项)2.13本项目未尽事宜,中标人应本着高效服务,保证质量,诚信合作的原则,由双方合同中进行约定。2.14供应商所提供的标的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2.15其他要求(1)成交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项目施工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特别要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意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9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共13.98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报中央资金比例为20.71%。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2)若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3)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只作为磋商参考,不作为获得报价分的依据。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填报的最终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包干总报价(包含人员费用(含员工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通讯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用电脑、对讲机、工具设备等)、人员培训费、管理费、合理利润、法定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是获得报价分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4)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须与提供的相应证书匹配,既:①如以市政资质参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如以公路资质参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具有以上双资质的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满足上述①或②要求均可。④供应商资质与项目负责人资质不匹配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3.1总则3.1.1本《磋商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库〔2014〕214号、财库〔2015〕12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磋商。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1)《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磋商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磋商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注:本磋商文件中“招标文件”指“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指“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磋商评审的依据;(3)“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4)“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5)“甲方”是指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6)“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7)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①与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③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④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4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磋商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磋商文件的构成3.1.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内容;(3)磋商须知;(4)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5)磋商程序;(6)合同文本;(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附件3.1.5.2投标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3.1.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区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项目外部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1.5.4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对投标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1.6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1)保证金交纳方式: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保证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出账,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支票、汇票、本票由供应商负责进账),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导致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3)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自带备注内容转账的其他网银。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4)保证金交纳信息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保证金绑定方式使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保证金未自动绑定的,不能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5)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3.根据《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精神,对信用良好供应商使用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一经提交,则与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同具有同等效力。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7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③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恶意串通的;④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有前款第①至②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8报价及结算方式:(1)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填报的最后报价(漏报、少报或错报情况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的总报价,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过程出现货物数量增减时,按投标单价据实结算。(2)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9成交通知: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10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政府采购代理合同,向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协议价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放弃成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供应商承诺)3.1.11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2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人和本公司提出书面询问或质疑,采购人和本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限、方式和范围进行答复。未在本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询问或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本公司不予答复。3.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3.2.3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文件》中存在的笔误或疏漏由磋商小组进行明确或更改。3.2.4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3《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3.1《响应文件》的格式:(1)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响应文件》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具有同等效力,同一页内盖章均有效),《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符合性审查项)(3)商务偏离表(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工期、付款方式、工程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符合性审查项)(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5)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符合性审查项)3.3.2《响应文件》的内容:3.3.2.1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保证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性审查项)3.3.2.2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不将成交标的物进行分包和转包。(符合性审查项)(1)报价文件: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交易系统内制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相关印章;(报价审查项)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C、投标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如有)。D、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符合性审查项)E、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符合性审查项)(2)资格文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资格审查项)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资格审查项)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资格审查项)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资格审查项)E.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资格审查项)F.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资格审查项)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审查项)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项)I.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项)J.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项)(3)技术文件:A.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情况。B.技术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4)商务文件:A.商务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B.投标服务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自行作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要求,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的承诺。(符合性审查项)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性文件及资料。3.4.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供应商按照系统要求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并于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3.5投标3.5.1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上传响应文件;3.5.2供应商必须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3.6投标资格的丧失3.6.1供应商没有按要求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3.6.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3.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6.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报价审查项内容或报价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6.4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是合法有效的,若经采购人查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3.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3.7.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3.7.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7.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3.8签订合同3.8.1采购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3.8.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其在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整体或分包后转让给第三方。3.8.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提供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在签订合同前交财务处,工程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予以退还。3.8.5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增补,以此类推。3.9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四)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六)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八)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九)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一)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十二)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0.1备选投标方案: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方案(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原则:4.1.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在磋商会议上评定成交候选人。4.1.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4.1.3对供应商的质量、服务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参与在线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在线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各项评分因素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后得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4.2评审方法:4.2.1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评分,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商务、技术评审标准依次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2.2综合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报价分20分,技术与商务分80分)1)报价部分:20分评审原则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20)×100%注: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技术与商务部分:80分一、商务分(满分35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5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0分商务部分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0分主要管理人员具有施工员1人,质量(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齐全得10分。注:1.需提供岗位证。岗位证的单位与申请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申请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由申请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2.需提供人员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齐全方可计分,否则不予计分。10分类似业绩提供近3年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5分。注:业绩时间为2023年04月01日至今(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5分二、技术分(满分45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5分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5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5分施工安全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5分施工场地治安措施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5分保卫管理措施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施工环保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分,缺项不得分。5分文明施工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5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设置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5分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的配合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配合方案好、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9分,较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5分4.2.3代理机构自磋商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黔西市财政局同意,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4.2.4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1个工作日,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领取《成交通知书》(视为放弃成交结果),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审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磋商会议由本公司派员主持,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随机抽取专家共3人组成,专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4.3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义务: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d款内容);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公司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4.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4.4.5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4.4.8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4.4.9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参加评标会议人员必须对所有的评审事项保密,不得在会后泄露评标情况和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4.4.11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4.5会场须知4.5.1需提供样品及材质小样评审的,自截止接收样品及材质小样之时至样品评审开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样品室(如要求);4.5.2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4.5.3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4.5.4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本公司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4.5.5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磋商小组、采购单位代表、本公司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5.6磋商小组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供应商或响应文件的观点和看法;4.5.7磋商小组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澄清问题等环节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内容;4.5.8采购人代表应按规定对磋商小组作出的评审结果签名确认,无正当理由拒绝确认经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第五章磋商程序5.1开标前1小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5.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依次进行在线解密。5.3磋商小组、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5.4宣读《评审纪律》(或播放录音)。5.5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和监督人员熟悉磋商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本公司询问,本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5.6开启响应文件5.6.1各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解密《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5.6.2磋商小组评《响应文件》。5.7资格性审查:5.7.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8磋商:5.8.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5.8.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书面的补充响应承诺。评审专家组长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自己的响应承诺意见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5.10符合性审查:5.10.1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在技术和商务方面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5.11价格磋商: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评审专家组长将报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线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供应商在最后一轮填写的报价即为自己参加本次磋商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以最后报价参与价格评分。特别注明:1、当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需要进行补充响应承诺,不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纠正时,可以同步启动第2轮磋商,不影响磋商有效性。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10报价审查: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进行报价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在报价方面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5.12商务与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与技术评审。5.13政策性加分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性加分评审。5.14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商务、技术评审标准依次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各项评分因素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后得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15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得分相等时,以最终报价低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最终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最终供应商的技术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和最终报价都相等时在先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投票(或抽签)决定排名先后。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16评审结束。第六章合同文本(备注: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第七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需在投标文件“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不进行价格扣除。7.2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7.4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第八章附件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我方已收到贵公司制发的黔西市红林乡桃井村2026年桃井一组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响应文件》。二、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报价为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报价中报出最终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标的物,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采购标的物在采购要求、服务时限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三、我方愿意在磋商会议前按规定缴纳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我方若违反《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将不退还我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的最终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终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报价)附件3:(参考格式)授权委托书致: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本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3.1(参考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黔西市红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4:适用于工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4.1: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本单位作为,(项目名称)的供应商,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磋商活动作出如下承诺: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2、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不转让、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供应商不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3、响应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4、本次磋商活动中所有响应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5、无涉及磋商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6、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互相串通投标;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8、中标单位应立即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9、中标后及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不签订违背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不留安全隐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耕道建设以工代赈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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