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招标变更公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6)



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远卓公招(服务)2026-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电子签到及解密时间
2026年05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2026年05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971-279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晟世达金融广场3号楼2单元19楼
联系方式:1399729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997298998

附件信息:

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公开招标文件(1).docx102.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

品目

采购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01日 17:10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997298998

采购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1-2793018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晟世达金融广场3号楼2单元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97298998

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远卓公招(服务)2026-007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一、说明91.适用范围9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93.投标费用9二、招标文件说明94.招标文件的构成9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96.澄清或修改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8.投标报价及币种119.投标有效期1110.投标文件构成111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四、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121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1213.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214.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五、开标1315.开标13六、资格审查程序1316.资格审查13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317.评标委员会1318.评审工作程序1519.评审方法和标准17八、中标20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021.中标通知21九、授予合同2122.签订合同21十、其他2223.串通投标的情形2224.废标23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4投标文件格式36封面(上册)36目录(上册)37(1)投标函38(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0(4)投标人承诺函41(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42(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4(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5目录(下册)47(9)开标一览表(报价表)48(10)服务内容响应表服务要求响应表。49(11)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14)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3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远卓公招(服务)2026-007采购项目名称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200万元最高限价152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资质条件。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小写:200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广场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0701201000103795缴费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9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6年04月29日至05月09日00:00时-23:59时(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招标文件售价0.0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或澄清或告知方式在线答疑或澄清或告知: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政采云短信通知,当答疑或澄清发出后,政采云系统会以短信的方式提示,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疑或澄清时长为30分钟)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证明资料,如发出的为告知函(资格审查未通过告知函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告知函 )的则无需在线提交任何资料,逾期未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的,视同不接受答疑或澄清按无效投标处理。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电子签到及解密时间2026年05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服务期总服务期为5年(含运行服务2年)投标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解密时长30分钟,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提示:请供应商开启解密后随时关注政采云系统短信,及时完成后续操作)采购人联系人采 购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 系 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2793018 采购机构及联系人名称: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晟世达金融广场3号楼2单元19楼联系方式:13997298998不正当竞争/异 常低价预防措 施(实质性要求)(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3、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 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 热线服务帮助。CA 问题 PC 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 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6、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报名人联系方式一致等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7、磋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大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72278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中心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澄清或修改6.1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就有关问题需要向供应商进行澄清时,将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进行线上询问,供应商接到澄清通知登录评标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答复,超时视为不认可评审专家所提出的问题;如发出的为告知函则无需在线提交任何证明资料。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0.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0.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2.2投标文件(下册)(符合性审查)(9)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0)服务内容响应表(11)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评标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1.3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1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12.1电子投标文件(上、下册),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及电子评标系统要求上传。13.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评标系统。14.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5.开标15.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中心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5.2开标由采购中心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3家的,宣布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终止。15.3开标过程由采购中心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线上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六、资格审查程序16.资格审查1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6.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宣布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终止。16.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未按第10.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7.评标委员会17.1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19.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7.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保密。17.4采购中心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本项目所需评审专家均为省级专家库抽取。17.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中心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中心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中心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评审工作程序18.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8.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0.2(10)-(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服务期/交货期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存在串通投标行为;(7)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8.1.3进行确认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8.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8.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8.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8),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8.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8.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8.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履约能力、技术或者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11评审因素(指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青财采字[2022]684号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评审因素内容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0分)报价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履约能力(40分)企业业绩(20分)企业业绩(1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过类似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4分,最多得20分。(类似业绩是指与当前采购项目在业务类别、功能属性或服务性质上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以提供的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注:项目负责人须专职并全程负责本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变动,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并调配水平相当人员负责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或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其他人员(4分)项目团队具有环境保护、能源、碳排放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分。团队配置(12)项目团队专业配置合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环境保护、能源、碳排放等相关专业认证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8 人(含 8 人)以上得 12 分,7-6 人得 6 分,5 人(含 5 人)以下此项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或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 3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技术部分(50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18分)根据对本项目采购服务需求的理解提供针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清晰、科学、合理的总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目标任务;②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③项目内容;④工作组织与计划安排;⑤项目团队架构与管理(总体职责分工、项目团队建设、项目组织机构与责任)⑥措施及方案,以上6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8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技术方案(12分)根据服务要求编制项目技术方案:①整个规划基础方案;②技术路线;③成果内容;④规划方案图表,供应商每提供其中一项得3分,满分12分,在此基础上,本项内容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不提供的不得分。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路径与计划进度(12分)依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建设目标和主要指标②建设路径分析③路线图与计划进度等内容等内容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4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2 分,满分 12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质量保障措施;②应急保障措施;③成果内容保障方案;④售后服务保障,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8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注:各供应商的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将上述涉及到的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在其中,并加盖公章。19.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9.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0.1采购中心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1.中标通知21.1采购中心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1.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2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6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7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2.8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9采购人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2.10采购人、采购中心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其他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废标公告。24.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中心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单位: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月注:本合同为范本甲乙双方协商后修改填写,但不得改变投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远卓公招(服务)2026-007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202*年*月*日项目(青海远卓公招(服务)2026-007)的公招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二、合同标的及金额1、按《中标通知书》表明的中标价格成交,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投标分项报价表见附表)2、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服务)时间(期限):签订合同后个工作交付使用;服务(服务)地点:;服务内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或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服务。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内容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报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季度支付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服务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服务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送采购中心留存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采购单位(盖章):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服务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服务方式及服务日期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服务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服务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服务。11.2检验验收11.2.1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服务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服务,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上册)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上册)(1)投标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26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西宁市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①投标人是法人公司的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2025年度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2、提供近半年内至今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只需提供承诺函即可)(格式自拟)。(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下册)(符合性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下册)(9)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10)服务内容响应表………………………………………………所在页码(11)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所在页码(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4)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9)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保险费、培训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提供服务的具体时间(详见第五部分)。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服务内容响应表服务要求响应表服务内容响应表投标供应商名称:采购需求服务指标投标响应服务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服务要求、指标名称服务要求、指标12……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中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响应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3.行数不够可以自行添加。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3年1月至今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评分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4)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5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1、项目服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核心服务内容1组织保障体系搭建构建“领导小组统筹决策、专项工作组分类实施”的组织架构,同步落实人员全过程咨询培训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 组织架构设计;2. 制度体系搭建;3. 建立园区企业能碳管理档案;4. 人员全过程咨询培训;5. 服务保障。2数据支撑体系建设(含体系建设需求)开展为期2-3个月的全域调研,聚焦北川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落实体系建设相关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 调研筹备;2. 现场调研;3. 数据整理与分析;4. 建立零碳园区创建指标体系、制定园区碳排放年度减排清单账本,确保指标体系符合省级零碳园区创建标准,制定的年度减排清单账本具有可操作性,适配省级零碳园区创建要求;5. 企业能碳档案建立;6. 数据库搭建,搭建园区能碳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分类存储、查询、更新功能;7. 数据维护,确保数据库数据准确、完整、可用。3零碳创建方案制定(含总体方案)基于调研成果编制相关报告及方案,重点落实零碳园区建设总体方案编制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 编制《省级零碳园区创建调研报告》;2. 编制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总体方案及《省级零碳园区创建行动方案》;3. 技术路线图及资金筹措计划编制;4.专家论证,开展专家论证会,汇报调研成果及初步创建思路,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方案; 5.内部评审,组织园区相关部门开展内部评审,收集修改意见,优化调研报告内容; 6.指派专人对建设方案实施过程指导,按照省级零碳园区分步实施措施,每个节点对碳排放进行核算,及时做出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3年内达到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4省级零碳园区中期评估及验收服务全程负责省级零碳园区中期评估、终期验收全流程咨询工作,落实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核心需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中期评估,创建期间按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中期评估报告,梳理阶段性创建成果、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及中期评估报告;2. 验收材料编制;3. 验收辅导,协助园区对接验收主管部门,明确验收流程及要求,开展验收专项辅导,整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零碳园区终期验收。服务期5年(含运行服务保障期2年)2.安全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要求,保障规划编制过程中园区企业能源数据、产业数据等敏感信息安全;规划内容需满足新能源项目建设安全标准,规避建设运营中的安全风险。3.标准依据《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新能〔2025〕93号)、《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青海省零碳园区创建管理办法》(青发改环资〔2023〕456号)、《青海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青发改环资〔2026〕196号。4.服务时间要求总服务期5年,其中技术服务3年,后续2年运行服务保障自省级零碳园区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省级零碳园区行动方案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