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能硬件整机制造 机电安装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


招标类型: 项目类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ZBRW-2026-006969
需求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企业->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浙浦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高新区智能硬件整机制造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5-03 12:23:45.0
联系人: 郭奥祺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05-10 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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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智能硬件整机制造项目 ,招标人为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9793㎡,总建筑面积439392.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6473.39㎡,地下建筑面积32919.17㎡,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6400.52㎡。主要包括厂房(1#-3#)、仓库(1#、2#,固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科研楼(1#-6#)、宿舍楼(1#、2#)、降压站、办公楼、食堂、门卫以及配套市政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配电等配套工程。
备注:上述参数均为初步设计数据,后续设计文件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调整,是否作为报价的参考依据由报价人自行决定,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引起的任何误判、错判以及推断结果与今后实际不符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上述参数的提供不作为约束采购方的依据。
2.1.2 建设地点浦江县黄宅镇高铁线与黄郑线交汇处西南侧
2.1.3 建设工期5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按设计图纸、甲方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各标段范围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给水管道以及消防管道(给水、消防以水务水表为界)、室外电缆、室外消防干线;室内排水、雨水接到室外第一个井(不含井),如无井、则以出外墙外面1.5米为界,调蓄池、雨水池等室外雨、污系统,绿化浇灌系统、路灯以及室外照明系统归市政专业分包;图纸范围内的给排水主管、支管、及末端设施(包含龙头、卫生洁具、地漏等);包含动力工程、抗震支架、充电桩系统、精装修安装工程、弱电系统预埋等全部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及相关的前期设计配合工作(中标单位需向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中标范围内涉及到的电线电缆)。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乙方对此予以认可。乙方保证所使用材料设备品质及品牌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建设单位要求。

2.2.2 标段划分

标段一:厂房
1、厂房2、食堂、办公楼;

标段二:厂房
3、仓库1、仓库2、固废库、化学品库、降压站;

标段三:门卫
1、门卫2、科研楼1、科研楼2、科研楼3、科研楼4、科研楼5、科研楼6、宿舍1、宿舍2、地下室车库;

电:以楼内总配箱为界的所有内容;水:水表箱以后的所有内容;消防:与标段划分的直线区划为界,各标段各自施工。上述标段划分最终以招标人技术部出具的界面区块划分表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具体实施标段进行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风险。
2.2.3 承包方式:专业分包,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含主材辅材等所有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专业深化设计、包卸置堆放、包吊装、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综合治理、包人工材料等上涨的任何差额因素(可调价材料种类及调价方案按甲方与业主主合同)、包自负盈亏、包检测、包验收通过、包调试、包维保、包概算控制等总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4 工期要求 无条件满足总包单位对工期的要求,具体以总包单位书面通知为准。首幢厂房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主体结顶且部分移交使用,首幢厂房以业主、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5 质量要求按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6 安全文明
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1)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2017)及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分包能力: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纳税人身份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是近3 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施工队伍,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
(3)投标人应有类似工程项目经验,按投标书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后)同类型项目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等其中一个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企业组织构架、管理体系完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服务平台()浙建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3日16时至2026年5月10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服务平台(https://srm.cnzg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5 月10 日16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 年5 月10 日16 时00 分
6.2 开标地点:浙建采绿色供应服务平台(https://srm.cnzgc.com/)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采绿色供应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人:赵娜刘金辉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翠湖路516号1楼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联系电话:15162995270 135883656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硬件整机制造 机电安装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