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饮片供货商招标变更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TDZB-2026GK1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2条款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实物供现场评测:开标前,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三章《采购需求》提供所要求的样品(黄芪、党参、丹参、茯苓、白芍、白术、金银花、防风、黄芩、葛根、赤芍、北柴胡、防己、当归、川芎、川牛膝、地龙、枳壳、玫瑰花、独活、延胡索、甘草、净山楂、薏苡仁、山药、鸡血藤、牡丹皮、麦冬、桔梗、太子参),各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所述样品,在样品箱上,采用A4白色纸张,张贴样品清单及样品数量,显示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密封完好。所提供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内所述内容产品一致,且每个品种只能提供一种样品,投标供应商需按每种原厂最小包装规格准备样品;包装袋上需标注药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及产品溯源码;并单独提供完整、真实的所投产品的外包装袋,密封在样品箱中,和样品共同递交。如未按规定提供上述内容则不作为评标依据,对评标结果产生的不良影响,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实物供现场评测:开标前,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三章《采购需求》提供所要求的样品(黄芪、党参、丹参、茯苓、白芍、白术、金银花、防风、黄芩、葛根、赤芍、北柴胡、防己、当归、川芎、川牛膝、地龙、枳壳、玫瑰花、独活、延胡索、甘草、净山楂、薏苡仁、山药、鸡血藤、牡丹皮、麦冬、桔梗、太子参),各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所述样品,在样品箱上,采用A4白色纸张,张贴样品清单及样品数量,显示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密封完好。所提供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内所述内容产品一致,且每个品种只能提供一种样品,投标供应商需按每种1公斤包装规格准备样品;包装袋上需标注药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及产品溯源码;并单独提供完整、真实的所投产品的外包装袋,密封在样品箱中,和样品共同递交。如未按规定提供上述内容则不作为评标依据,对评标结果产生的不良影响,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
联系方式:0991-7511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层25A-F
联系方式:15276553675 18832665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芸 丁睿
电 话:15276553675 18832665876

附件信息:

4-30 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docx1013360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货物)项目编号:XYTDZB-2026GK17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3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38-第四章资格审查-40-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43-第六章合同草案-5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YTDZB-2026GK171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预算金额:100.00万元5.最高限价:63946.91元6.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最高限价(单价合计):63946.91元/单位,各产品最高限价(单价)详见招标文件。单价采购,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但最终结算量不得超过预计年采购金额。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4.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方式和开标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中选择项目进行上传。3.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自行进行申领。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home?utm=site.site-PC-42166.1718-block_comp_1709189989843012.1.5c897e903ba611f0b059f52c69140dff)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地址: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联系方式:陈苗0991-75111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层25AF联系方式:李芸15276553675丁睿188326658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TDZB-2026GK1712.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地址: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 联系人:陈苗联系方式:0991-7511128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层25AF联系人:李芸 丁睿联系方式:15276553675 188326658762.4监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5核心产品本项目第 / 包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核心产品为:黄芪2.6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3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100.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4. 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9.1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 / 。地点: / 。9.5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 / 。地点: / 。12.1询问1.方式:书面形式 。2.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4.2投标报价1、报价方式:单价合计金额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货物的出厂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实际需求单位要求的抽检、检验、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采购人及实际需求单位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日。17.1投标保证金1.金额:□免收□预算金额的 %。☑定额收取:10000.00元2.支付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收取单位: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账户名: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帐 号:991904723110215 5.电子保函操作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信用融资平台操作手册;6.制作投标文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复印件是指:投标保证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电汇及转账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简称)7.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2实物样品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实物供现场评测:开标前,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三章《采购需求》提供所要求的样品(黄芪、党参、丹参、茯苓、白芍、白术、金银花、防风、黄芩、葛根、赤芍、北柴胡、防己、当归、川芎、川牛膝、地龙、枳壳、玫瑰花、独活、延胡索、甘草、净山楂、薏苡仁、山药、鸡血藤、牡丹皮、麦冬、桔梗、太子参),各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所述样品,在样品箱上,采用A4白色纸张,张贴样品清单及样品数量,显示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密封完好。所提供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内所述内容产品一致,且每个品种只能提供一种样品,投标供应商需按每种1公斤包装规格准备样品;包装袋上需标注药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及产品溯源码;并单独提供完整、真实的所投产品的外包装袋,密封在样品箱中,和样品共同递交。如未按规定提供上述内容则不作为评标依据,对评标结果产生的不良影响,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递交时间:2026年05月22日9时00分-11时00分 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楼25AF ,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结果公告发布后退还未中标人样品;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中标人样品不退还,由采购人封存保管; 6.其他要求:为避免贵重物品丢失或损坏,未中标单位所供样品需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当天取回,逾期不取视为放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的样品不予退回,由中标单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作为后期交货的验收标准,在全部货物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采购人。最终交付的所有产品必须与中标样品在材质、工艺、功能或质量上完全一致,如有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退货并要求赔偿,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中约定内容为准。备注:该场所周边停车困难,人流量较大,请投标人合理规划递交样品的时间。23.1演示不进行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现场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 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 / 人,演示现场提供 / 。25.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 30 分钟。 除因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3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30.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30.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规定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相同的,按照 报价低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 / 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33.1履约保证金 1.金额:□免收合同价款的10%□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收取单位:详见采购合同 3.收取账号:详见采购合同 4.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实际需求单位。34.5中标后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 3.其他要求:_____。 35.1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527655367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层25AF38.1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费对象:中标人支付 2.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收取 4.收取方式:转账、电汇、现金 41.1支持本国产品政策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2.5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后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工业43.5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给予 / 评审优惠。(本项目不适用)47.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1.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政采贷”融资指引: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访问“政采贷融资服务平台”,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合同后,登录“政采贷融资服务平台”,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政采贷融资服务平台”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48.1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合计):63946.91元/单位,各产品最高限价(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单价采购,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但最终结算量不得超过预计年采购金额。48.2服务期及交货期服务期:一年或购货金额达到每包年预算金额,任一条件先满足,合同终止。服务期限内如果中标企业未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配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国家政策降价等情况,可以终止合同。交货期:每周两次48.3付款方式中药饮片供应以一个月为一批次,在接到供货商提供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1年内进行付款。48.4质保期在药品有效期内备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2.5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2.7.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7.2以招标公告中发布的方式依法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2.7.3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8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即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该协议书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2.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合同总金额的比例。4.2.6联合体中标的,采购合同应由联合体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并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4.2.7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4.2.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6.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6.4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过程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9.6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未参加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10.电子投标说明10.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在政采云平台上注册供应商账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潜在投标人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注册”进行自助注册绑定。10.2投标人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客户端,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0.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0.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及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5如遇“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10.6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可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的联系方式咨询相关人员。10.7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政采云平台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2.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方式和时间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2.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5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12.6“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公告。12.7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3.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4.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包含但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4.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4.3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4.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4.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预算金额,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14.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4.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10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5.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5.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5.4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但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予以退还。16.投标文件的编制16.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可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6.2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中按照“投标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16.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6.4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6.5货物的技术参数有具体数值要求的,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响应产品彩页、检验检测报告、厂家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则投标人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须标注产品实际参数数值,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视为未响应。16.6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时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7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按无效投标处理。16.8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6.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6.10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6.10.1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6.10.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四)投标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17.2提交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7.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支付原件扫描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7.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7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7.8.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的;17.8.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8.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7.8.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8.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17.8.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7.8.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17.9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17.1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投标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投标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可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信用融资”或者“新疆政府采购网”首页“政采贷|电子保函”快捷模块查看:直达链接(电子保函):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site.site-PC-42166.1718-block_comp_1709189989843012.6.9f0974605adb11f0a2847532998158ba金融服务支撑热线:95763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投标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8.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政采云登录入口”登录后,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18.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无法解密、传输错误等问题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无法正常开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投标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投标人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上随时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的指定位置。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24.1开标会按“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不见面开标。24.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的“政采云登录入口”登录后,进入“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4.3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开标程序25.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5.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6.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6.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6.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7.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的规定进行。27.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27.4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七)评标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8.2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28.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8.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8.6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8.7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9.评标29.1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9.1.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9.3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9.4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9.5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9.6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9.6.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9.6.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29.7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7.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八)中标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0.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0.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1.中标结果公告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2中标人为中小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1.3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人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2.中标通知3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签订合同33.履约保证金3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4.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3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5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34.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4.7采购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备案公示。(十)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5.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投诉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5.7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并采用财政部门制定的范本。36.质疑答复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6.2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投诉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37.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7.4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并采用财政部门制定的范本。(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8.收取方式和标准38.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39.无效投标39.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0.废标40.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情形的,应予以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41.1本国产品标准及支持政策41.1.1产品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含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完成从原材料、组件到成品的制造、加工或组装,从而产生新的产品属性。仅进行包装、贴牌、简单处理等不改变产品核心属性的操作,不视为境内生产。41.1.2产品在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应达到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的总成本规定比例(具体产品目录及比例标准按国家后续发布的规定执行)。在分产品目录及比例标准正式实施前的过渡期内,符合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可视同本国产品。41.1.3对国家相关部门后续发布的特定产品清单内的产品,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关键组件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境内完成等特定要求。41.1.4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41.1.5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视为符合本国产品标准。41.1.6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41.1.7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出具《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函》),则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供应商所投产品均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且已提供《声明函》,可不填写《承诺函》。41.2进口产品41.2.1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1.2.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41.2.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41.2.4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42.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需享受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招标公告中明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资格要求文件,供应商参与投标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作为资格证明文件。42.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7.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7.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7.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7.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7.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7.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0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如涉及)。43.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评审优惠,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投标无效。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创新产品范围的,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优惠,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4.正版软件4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45.2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3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本项目如涉及台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4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本项目如涉及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5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本项目如涉及一体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6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本项目如涉及工作站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7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本项目如涉及通用服务器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8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本项目如涉及操作系统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9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6.10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号),本项目如涉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7.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9.适用法律4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9.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0.解释权50.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商采购项目2、项目预算:一年100万元3、付款方式:中药饮片供应以一个月为一批次,在接到供货商提供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1年内进行付款。4、交货期:每周两次5、质保期:在药品有效期内二、采购需求:1.供应商供应的中药饮片外观形状、颜色、纹理等符合国家现行药典标准。供应商应提供黄芪(核心产品)、党参、丹参、茯苓、白芍、白术、金银花、防风、黄芩、葛根、赤芍、北柴胡、防己、当归、川芎、川牛膝、地龙、枳壳、玫瑰花、独活、延胡索、甘草、净山楂、薏苡仁、山药、鸡血藤、牡丹皮、麦冬、桔梗、太子参等30个常用中药饮片(明确品种名称)各1公斤样品封存,并于开标前送至开标地点,中标单位样品留存不归还。2.供货商必须提供完整、清晰、有效的中药饮片出厂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3.供货商中药饮片经营品种齐全;配备足够库存的饮片,能够按医院的采购计划(品种、规格和数量)供货。4.供货商有优质的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仓储条件。5.供货商应按照我院采购中药饮片品种目录配备足够库存的中药饮片,且等级为选货的品种数占总品种数的85%以上(以药品标签中的等级为准),能够按医院的采购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在48h内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急需药品2h配送到位,保证1周不少于2次配送。6.中药饮片价格以附件参考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中药饮片价格会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发生变动)7.供货商所配送的中药饮片价格以签订合同时的价格为标准,不得随意调动价格;如不得已需要调动中药饮片价格,需提供价格变更函或其他有效证明,并符合我院调价程序,在我院调价流程审批完毕后方可变更价格;供货商不得以价格上涨为由或其他不正当理由拒绝对某个饮片或者多个饮片停止供货,如有类似情况出现按每例事件进行处罚。8.供货商所配送的中药饮片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供货,应在采购计划下达48小时内反馈给我院采购人员,并提供对应解决方案。9.中药饮片应品质好、质量高,供货期间品质应保持一致,不得私自降低品质,以次充好,如有上述情况我院按退换货处理并由配送公司承担退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有多次出现,按相关规定处罚。10.我院单独零购的中药饮片应积极配合完成,急需中药饮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1.供货商在服务期间提供中药打粉设备及专人定点我院进行人工服务,粉末能过100目筛,打粉结束设备由供货商收回。12.中药饮片如涉及质量追溯,配送公司和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注:带“▲”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如有偏离,具体扣分标准以评审要求中为准。三、最高限价中药饮片限价表序号药品名称药品规格限价(元)1酸枣仁1000g724.852莲子心1000g109.693炒酸枣仁1000g787.884磁石1000g8.915柏子仁1000g170.336首乌藤1000g26.467茯神1000g84.848制远志1000g443.729合欢皮1000g20.7310合欢花1000g127.6711紫石英1000g13.3912琥珀1000g5813龙齿1000g880.1914红景天1000g298.6815龟甲胶1000g1407.516蛤蚧1対32.6717核桃仁1000g58.5618大枣1000g18.3319醋龟甲1000g165.4820红参片1000g629.8821龙眼肉1000g76.4722鹿角胶1000g1152.523桑椹1000g29.8624人参片1000g558.5825枸杞子1000g88.9226炒白扁豆1000g38.327酒黄精1000g99.9728黑芝麻1000g52.9629盐巴戟天1000g14430炙黄芪1000g47.0531肉苁蓉1000g75.3332盐杜仲1000g43.533太子参1000g96.0934百合1000g141.1235当归1000g121.4236白芍1000g140.9837麸炒白术1000g120.0538党参1000g175.8139甘草1000g41.3440炙甘草1000g41.9441黄芪1000g43.5142白术1000g79.1943麦冬1000g177.844绞股蓝1000g37.2945续断1000g39.2346菟丝子1000g36.6747酒女贞子1000g12.6448石斛1000g247.4649天冬1000g150.7750熟地黄1000g33.6851山药1000g48.4652北沙参1000g59.6453醋鳖甲1000g183.2954盐补骨脂1000g29.5655炙淫羊藿1000g203.656南沙参1000g177.6357阿胶1000g997.558锁阳1000g108.1759杜仲炭1000g4460胡芦巴1000g17.3961龟板1000g205.562沙苑子1000g79.2663盐沙苑子1000g82.0564西洋参片1000g530.765楮实子1000g37.7166玉竹1000g75.7167巴戟肉1000g142.9168鹿角霜1000g175.0869砂仁1000g260.0470草果仁1000g98.2571苍术1000g57.372姜厚朴1000g31.3473麸炒苍术1000g68.2474豆蔻1000g99.7575佩兰1000g14.6576草豆蔻1000g110.1377川贝母1000g5333.178制白附子1000g122.5379制天南星1000g97.4880燀苦杏仁1000g61.2681胖大海1000g271.3282海浮石1000g1483蜜旋覆花1000g73.684白前1000g68.3885瓜蒌皮1000g28.2686昆布1000g25.9787瓜蒌1000g42.6688桔梗1000g75.7189蜜款冬花1000g217.2290紫菀1000g56.2791竹茹1000g16.8592煅瓦楞子1000g9.4493葶苈子1000g23.5594浙贝母1000g259.4495百部1000g80.1896蜜枇杷叶1000g19.3397海藻1000g29.6498木蝴蝶1000g83.7999天竺黄1000g399100胆南星1000g67.5101白果仁1000g25.97102金沸草1000g25103猫爪草1000g150.41104姜半夏1000g117.78105甜杏仁1000g73106大皂角1000g15.33107瓜蒌子1000g41.14108炒王不留行1000g18.22109急性子1000g63.33110牛膝1000g38.48111鸡血藤1000g21.89112姜黄1000g36.48113川牛膝1000g50.09114川芎1000g35.29115丹参1000g40.56116马鞭草1000g24.91117益母草1000g13.64118三棱1000g31.82119丝瓜络1000g134.2120夏天无1000g74.33121醋五灵脂1000g169.21122醋乳香1000g138.62123郁金1000g37.67124醋没药1000g133.21125醋延胡索1000g159.37126大血藤1000g22.77127燀桃仁1000g90.78128北刘寄奴1000g37.41129苏木1000g21.67130土鳖虫1000g80.31131醋莪术1000g26.5132红花1000g136.39133烫骨碎补1000g107.47134制马钱子1000g128.67135泽兰1000g14.23136预知子1000g32137水蛭1000g921138秦皮1000g24.34139凌霄花1000g69.51140煅自然铜1000g17.36141卷柏1000g43.58142炒苍耳子1000g28.92143蝉蜕1000g1431.3144淡豆豉1000g29.67145生姜1000g36146北柴胡1000g203.65147葛根1000g28.68148白芷1000g27.82149菊花1000g93.14150辛夷1000g184.34151紫苏叶1000g35.91152炒牛蒡子1000g28.51153升麻1000g150.38154细辛1000g746.67155炒蔓荆子1000g117.16156前胡1000g120.46157麻黄1000g26.09158羌活1000g322.88159蜜麻黄1000g28.25160薄荷1000g17.98161虎杖1000g22.16162荆芥1000g12.95163北败酱草1000g18.71164桑叶1000g15.89165浮萍1000g23.01166香薷1000g18.82167桂枝1000g17.95168防风1000g185.18169木贼1000g21.77170谷精草1000g90.75171冰片(合成龙脑)1000g334172石菖蒲1000g135.77173九节菖蒲1000g452.63174沉香1000g294.9175玫瑰花1000g128.85176檀香1000g583.18177炒川楝子1000g15.26178佛手1000g63.76179陈皮1000g18.4180广藿香1000g27.18181紫苏梗1000g23.98182化橘红1000g27.09183醋香附1000g23.5184薤白1000g89.37185醋青皮1000g17.14186山楂1000g18.49187木香1000g49.5188麸炒枳实1000g79.57189乌药1000g36.24190麸炒枳壳1000g31.72191甘松1000g217.69192降香1000g253.66193荔枝核1000g20.42194柿蒂1000g79.21195香橼1000g40.69196九香虫1000g2446197橘络1000g441.76198茯苓1000g36.45199猪苓1000g257.11200海金沙1000g177.33201芥子1000g22202炒芥子1000g24.44203滑石粉1000g9.07204盐车前子1000g40.9205金钱草1000g34.31206茵陈1000g31.81207瞿麦1000g13.28208地肤子1000g26.9209车前草1000g28.8210灯心草1000g205.43211通草1000g695.75212木通1000g27.33213桑白皮1000g71.61214薏苡仁1000g17.98215麸炒薏苡仁1000g19.44216泽泻1000g30217绵萆薢1000g38.93218大腹皮1000g23.41219藁本1000g133.11220萹蓄1000g15.22221石韦1000g52.52222冬瓜皮1000g34.63223赤小豆1000g19.43224垂盆草1000g39.26225泽漆1000g24226冬瓜子1000g131.08227炒蒺藜1000g69.81228炒僵蚕1000g232.97229全蝎1000g2327.46230蜈蚣1条6.88231地龙1000g373.9232赭石1000g9.49233石决明1000g9.36234煅龙骨1000g454.38235煅牡蛎1000g9.85236钩藤1000g122.92237罗布麻叶1000g33238天麻1000g309.58239珍珠母1000g8.35240紫花地丁1000g25.67241白鲜皮1000g381.27242地骨皮1000g187.29243炒决明子1000g25.64244白薇1000g47.08245黄连1000g618.46246黄柏1000g118.97247苦参1000g33.15248赤芍1000g107.55249牡丹皮1000g169.95250黄芩1000g73.79251马齿苋1000g17.94252夏枯草1000g47.13253野菊花1000g93.61254水牛角1000g61.34255生石膏1000g8.95256射干1000g59.57257芦根1000g27.21258绵马贯众1000g24.06259玄参1000g28.12260青蒿1000g12.55261法半夏1000g114.7262天花粉1000g64.35263栀子1000g46.18264盐黄柏1000g115.46265连翘1000g80.77266生地黄1000g29.77267知母1000g38.93268板蓝根1000g37.22269龙胆1000g160.14270蒲公英1000g21.99271淡竹叶1000g23.35272鱼腥草1000g19.07273紫草1000g675.57274荷叶1000g21.35275穿心莲1000g21.49276金银花1000g153.95277忍冬藤1000g10.18278白花蛇舌草1000g20.99279青黛1000g103280山豆根1000g176.43281胡黄连1000g456282大青叶1000g14.58283半枝莲1000g17.59284山慈菇1000g3044.51285白头翁1000g281.94286密蒙花1000g48.21287重楼1000g121.71288青果1000g41.33289椿皮1000g26.07290鸡冠花1000g26.74291漏芦1000g70.4292茯苓皮1000g15.38293半边莲1000g36.7294积雪草1000g36.66295木鳖子仁1000g49296叶下珠1000g32.09297翻白草1000g66.49298土茯苓1000g57.99299墓头回1000g90300毛冬青1000g21.39301槟榔1000g37.85302苦楝皮1000g22303雷丸1000g444304榧子仁1000g46305威灵仙1000g106.31306桑寄生1000g19.16307乌梢蛇1000g1120308香加皮1000g56.14309制草乌1000g215.81310制川乌1000g187.87311槲寄生1000g38.3312防己1000g316.83313独活1000g79.07314木瓜1000g25.57315豨莶草1000g15.15316桑枝1000g10.42317秦艽1000g90.34318五加皮1000g108319烫狗脊1000g66.74320海风藤1000g71.7321路路通1000g15.57322伸筋草1000g25.43323珍珠透骨草1000g25.67324千年健1000g52.07325海桐皮1000g36.97326寻骨风1000g28.52327络石藤1000g17.89328蚕沙1000g17.48329地枫皮1000g146.11330鹿衔草1000g64.97331青风藤1000g21.97332油松节1000g20.41333鸡矢藤1000g24.52334大枫子1000g44335土荆皮1000g120.55336皂角刺1000g71.14337蛇床子1000g46.08338桑螵蛸1000g1184.88339海螵蛸1000g81.08340麻黄根1000g75.97341乌梅1000g37.4342覆盆子1000g222.25343金樱子肉1000g57.06344芡实1000g57.72345银柴胡1000g187.8346盐益智仁1000g234.13347麸煨肉豆蔻1000g134.9348山萸肉1000g88.59349醋五味子1000g70.62350浮小麦1000g13.26351石榴皮1000g24.18352橘核1000g23.64353莲子1000g52.05354赤石脂1000g11.19355毛诃子1000g25.5356禹余粮1000g8.67357莲须1000g139.1358附片(黑顺片)1000g81.01359制吴茱萸1000g55.14360干姜1000g34.11361高良姜1000g38.43362小茴香1000g22.59363肉桂1000g41.3364丁香1000g105.78365花椒1000g82.79366炒莱菔子1000g25.31367谷芽1000g15.68368炒鸡内金1000g27.43369炒麦芽1000g10.53370麦芽1000g12.18371炒山楂1000g16.91372六神曲1000g13.02373炒六神曲1000g16.31374牵牛子1000g26375醋甘遂1000g242.25376大黄1000g37.26377火麻仁1000g47.29378紫苏子1000g33.42379芒硝1000g10.07380制何首乌1000g67.17381番泻叶1000g20.59382酒大黄1000g39.05383三七粉1000g240.33384艾叶1000g23.77385白茅根1000g24.27386地榆1000g40.67387白及1000g152.29388炮姜1000g44.27389侧柏叶1000g12.8390小蓟1000g13.24391大蓟1000g25.46392槐花1000g22.1393墨旱莲1000g22.56394蒲黄1000g79.45395仙鹤草1000g16.47396血竭1000g864.16397地榆炭1000g45.64398茜草1000g256.87399藕节1000g29.82400血余炭1000g54.33401槐角1000g21.33402蜂房1000g1799.33403马勃1000g777404炒莱菔子1000g25.81405小通草1000g565.17406酒萸肉1000g88.4407川楝子1000g12.67408醋三棱1000g32.48409川木通1000g35.33410制乌梅1000g36411牡蛎1000g8.27412龙骨1000g372.75413延胡索1000g153.33414蒺藜1000g69.75415盐胡芦巴1000g22.67416醋鸡内金1000g31.67417盐韭菜子1000g142.96418枳壳1000g25.56419熟大黄1000g35.83第四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2)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税收证明材料可以是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资料;社保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会保险单缴费汇总单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资质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全部评审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无效。具体内容详见本章“四、评标标准”中的“(一)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评标系统中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评标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6.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8.1—8.4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比较与评价9.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四、评标标准”。10.相同品牌处理原则10.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10.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10.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四)报价评审11.投标报价评审11.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1.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1.3价格分值见本章“四、评标标准”。1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12.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3.政府采购政策评审13.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给予评审优惠。1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3.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3.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书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5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13.6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3.7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出具《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函》),则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供应商所投产品均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且已提供《声明函》,可不填写《承诺函》。13.8评审委员会应对《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对医疗器械产品,提供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视为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无须填写《声明函》,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9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且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对该供应商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五)评标得分及复核14.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15.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1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六)排序与推荐16.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8.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编写评标报告19.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八)投标无效及应予废标的情形2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20.1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0.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0.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0.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20.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或指标)要求的;20.6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的;20.7联合体的供应商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的;20.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0.9评审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0.10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20.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1.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废标的其他情形。2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九)停止评标的情形2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重新开展采购2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25.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24.1—24.4规定处理。三、评标其他要求/四、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审查结果符合不符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或者最高单价限价或最高限价;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表-附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投标人须对本附表所有内容逐条响应且无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无效)序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备注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中标后分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中标后分包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交货期(或服务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交货期(或服务期)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付款方式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1质保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关于质保期的规定【投标人在此处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的内容为参考,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设置。(二)评分标准注:以下评标分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自行设置。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2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提供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日)独立承担的同类项目的成功实施案例,每提供1份完整有效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为4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证明资料: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甲方单位使用评价及发票。3采购需求响应12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商务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12分;“▲”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1个负偏离扣6分,扣完为止。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每出现1个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4产品质量3分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中药饮片检测报告,满分3分,每缺一种扣0.1分,扣完为止。证明材料:需提供所投产品完整、清晰、有效的出厂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5样品2分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整提供30种样品,满分2分,缺项不得分。15分专家依据传统经验鉴别方式(看、摸、闻、尝等)对每种样品的外观、气味、触觉、味觉、颜色、纹理、药材的轻重质感、断面的光滑与粗糙程度等进行评审:1、看:样品片形规整均一,大小、长短、薄厚适宜,色泽自然,表面及切面纹理及质感清晰自然。2、摸:轻重质感,有无明显杂质。3、闻:色泽自然,气味醇正,特有芳香气息浓烈。4、尝:无异味,无腐败变质等异味。每种样品优得0.3分,良得0.25分,较差得0.15分;满分15分。6中药饮片追溯档案 6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备中药饮片二维码溯源档案的。并提供:扫描二维码查询中药饮片溯源档案,溯源档案能体现中药饮片名称、产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检报告、生产厂家相关图片信息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50种得2分,提供≥100种得3分,提供≥150种得4分,提供≥200种得5分,提供≥250种得6分,如无证明材料则不得分,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有效的二维码图片;经二维码扫描后呈现的相关数据包括:中药饮片名称、产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检报告、生产厂家。7人员要求5分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质量管控人员、调度人员、配送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5人或以上;满足得5分;每缺少一人扣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拟派专职人员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分质量管控人员需具有执业药师证(专业中药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专业人员资格证明扫描件3分需提供至少1名常驻专职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草药房工作需求,满足得1分。再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常驻专职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8运输车辆2分需提供至少2辆本单位拥有的配送车辆(中小型货车或者厢式货车/面包车),满足得1分,每增加1辆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照片、有效机动车行驶证或租赁合同。9仓储和现代化物流及运行设备5分中药饮片库仓储面积能够保证医院药材供应,仓储和现代化物流程度优良:根据投标供应商仓储面积进行相应评审:中药饮片库仓储面积在1000㎡及以下的,得1分;中药饮片库仓储面积在1000㎡至2000(含)㎡的,得3分;中药饮片库仓储面积在2000㎡及以上的,得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辨识证明材料内容或证明材料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库房平面图(明确体现中药饮片库)、库房照片、库房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库房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上相应信息需与投标供应商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库房地址、库房面积一致,未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辨识证明材料内容或证明材料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分)3分保障中药储存的质量要求,设有常温库、阴凉库、留样室,提供证明材料,全部满足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得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场地照片,未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辨识证明材料内容或证明材料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分;10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计划②退换货措施③应急方案④替代产品匹配及供应⑤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⑥附带服务⑦药检质量问题⑧服务承诺;最高得8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注:缺陷是指①存在项目实施对象错误,②内容前后逻辑错误、③地点区域错误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计100分第六章合同草案【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包)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体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供货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