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家具招标变更公告(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2026)


招标单位: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漳州高新区(福建省)
开标地点:随行(漳州)交易平台
行业:其他
预算:2.50032249E7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
高新区圆山科技园项目家具采购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1、问: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商务条件: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完成过家具采购项目的;提供一项单项合同额人民币 1250 万元及以上的得 5 分;提供一项单项合同额人民币 800 万元 (含)-1250 万元(不含)的得 3 分;提供一项单项合同额人民币 800 万元(不含)-600 万元(含)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满分 5 分。注: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招标人验收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则不得分。业绩完成时间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签署时间为准。
二、事实依据:1、业绩金额门槛设置过高,构成变相排斥潜在供应商条款将满分(5 分)设置为 “单项合同额 1250 万元及以上”,且仅允许 “一项合同” 对应一个分值,不接受多项合同累计;同时将次高分(3 分)设置为 800 万 - 1250 万,导致大部分中小家具企业难以满足该条件,实质上限制了竞争,不符合政府采购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本项目将满分业绩门槛设为单项合同额 1250 万元,明显超出本项目实际履约需要,属于变相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也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2、业绩要求存在不合理的排他性条款仅认可 “家具采购项目”,且要求业绩完成时间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未考虑行业内家具企业项目周期、验收周期的实际情况,也未设置合理的替代业绩认定方式(如同类项目、分项业绩等),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评分条件。 3、证明材料要求过于严苛,缺乏可操作性条款要求同时提供 “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验收证明” 四类材料,且均需加盖公章,未考虑部分项目(如涉密项目、小型采购项目)无法公开中标公告的实际情况,也未明确“验收证明文件” 的具体形式,存在模糊性,易被滥用为否决得分的理由。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地的供应商以及具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及履约能力相关。 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公告》(2019 年第 38 号):严禁设置或变相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不得将与采购需求无关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取消企业业绩关于金额的限制,时间的限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种,这样才能让有能力的企业也不受限制,能够参与到该项目中,体现该项目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请求对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答:①本项目业绩指标参照《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符合要求。②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完成过家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可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完成过家具采购类似业绩。③企业业绩证书材料:项目合同仅能证明合作关系的建立,而验收证明是由中标单位或招标人出具的、确认项目功能达标、质量合格且交付已完成的法定凭证,要求同时提供,旨在筛选“具备成熟项目交付经验、且过往项目质量通过业主认可” 的投标人,该设置符合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有利于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如果投标人是家具代理商或经销商,商务部分的“企业业绩”“质量和环保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是使用代理厂家(制造商)的资质吗
答:①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企业业绩”应提供投标人家具采购类似业绩。②若投标人是家具代理商或经销商,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质量和环保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可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补充通知
附件1《货物清单》、附件2《明细清单》中窗帘+窗纱单位“米”均修改为“套”,窗帘+窗纱均含轨道。

注:①本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不同之处,以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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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