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压裂试气工程设计招标变更公告(贵州乌江页岩气勘探有限公司2026)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E52032420260001QM001

  招标项目名称: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

  招标标段名称: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监督部门 监督:正安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监督部门联系人:吴建明监督电话:0851-26421560监督部门地址:正安县凤仪街道办芙蓉西路646号
监督部门 监督:正安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851-26421560监督部门地址:正安县凤仪街道办芙蓉西路646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乌江页岩气勘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瑞濠街道经济开发区C区2栋3楼368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联系人:
牟工
联系人:
黄甫

电话:
17784122627
电话:
0851-847285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zg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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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文件正文.pdf

变更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招标项目编号:E52032420260001QM001,E52032420260001QM001招标项目名称:8,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招标标段名称:8,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首次公告日期:20260430,2026年04月30日二、更正信息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8监督部门监督:正安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监督部门联系人:吴建明监督电话:0851-26421560监督部0851-26421560门地址:正安县凤仪街道办芙蓉西路646号646监督部门监督:正安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851-26421560监0851-26421560督部门地址:正安县凤仪街道办芙蓉西路646号646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四、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乌江页岩气勘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瑞濠街道经济开发区C区2栋3楼368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联系人:牟工联系人:黄甫电话:17784122627电话:0851-84728557电子邮件:电子邮件:gzgczb@163.com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招标编号:GZGC-2026-F023)招标文件招标人:贵州乌江页岩气勘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2026年04月_日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招标编号:GZGC-2026-F023)招标文件招标人:贵州乌江页岩气勘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2026年04月3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告内容详见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贵州乌江页岩气勘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瑞濠街道经济开发区C区2栋3楼368联系人:牟工联系电话:177841226271.1.3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号从业人员姓名:黄甫电话:0851-84728557邮件地址:gzgczb_zbb2@163.com1.1.4项目名称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1.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6项目建设规模现需要采购8口井压裂试气工程设计。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现需对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进行设计,安页21、22、23、24平台各2口井,工作量为暂定,最终以中标人实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3.2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设计方取得完整资料后10日之内提交完整版压裂试气工程设计。1.3.3质量标准设计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之后颁布的,则应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1.4.1和信誉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也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的项目投标授权文件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3.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人需自行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中标后如查询出投标人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投标人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不属实的,招标人均有权否决其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交易平台提出,逾期不再受理。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发布。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技术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赖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逾期提交的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函不予接受。形式: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登录网址: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投标人应注意关注本项目发布的信息。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自行下载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税收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1.报价要求: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有成本,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货币:人民币。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暂定总价最高限价:128.8万元(含税)。固定综合单价限价:16.10万元(含税)。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则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限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只允许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不含税报价视为废标处理;4.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5.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有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服务费、现场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为完成本服务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未单独列的则认为都包含在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6.投标货币:人民币。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二、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随机码,随机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确认投标后,至保证金查询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随机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4.1投标保证金(4)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2023〕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注: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保函、承诺函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由评标委员会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2020〕20号相关附件。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函退回方式及时间:(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未中标人。(2)对中标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招标文件中的方式和补充通知中的方式任选其一均可。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2)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或公示期结束后自动放弃中标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在评标期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中标或干涉评标;(5)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3.5.2财务状况详见1.4.1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3.5.3近3年完成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该项不作为资格条件,为评分条件,详见评分办法规定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7.3A(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标,此项不做要求。3.7.3A(3)装订要求远程不见面开标无此要求3.7.3(B)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公章处,可加盖线下单位公章或使用CA数字证书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处,可为亲笔签字或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评标过程中,因电子系统导致的投标人电子公章或法人印章位置有偏差的,在同一页码范围内具有有效签章的,视为已在指定位置签章,不作为无效标条款】。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4.1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1.2封套上标记远程不见面开标无此要求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排见媒体公告,或会员系统、官网开标安排栏查询。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若投标人自行在遵义市公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请至少提前一天对交易中心地址及其设施进行了解。延误递交及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投标文件提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1、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3、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平台参加远程开标会。5.2开标程序☑远程(线上)开标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登录电子开标系统,主持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提示:为避免远程解密失败,投标人可以派员持解密申请书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帮助解密,并在上述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5.2开标程序理机构)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7.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在系统公开;8.开标结束。【提示:1.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2.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形的,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备:(1)开标系统、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开标系统、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出现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进行的】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环节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是,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4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7.1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担保(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担保公司出具)履约担保的金额:无8监督部门监督:正安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851-26421560监督部门地址:正安县凤仪街道办芙蓉西路646号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暗标评审:□不采用☑采用,具体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暗标文件中,其正文内容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标识(包括文字、符号、图案、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删除痕迹等)、徽标及荣誉等。暗标内容范围(仅限于):①对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②施工难点、关键点的理解;③设计服务保证措施。注明:本项目暗标为以上内容,请编制在电子系统的指定位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要提示:系统功能说明交易系统、评标系统、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没有提供任何隐去功能。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技术标暗标的封面及正文均不应填写投标人信息,不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请仔细核对以上投标文件中是否涉及。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基准,按上述规定下浮2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公司账户信息:10.2开户名: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51720180801912255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行号:30370100017210.3合同签订:1.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无故不予签订,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招标人有权依法顺延后续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对中标人进行考察核实,如发现其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现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履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得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且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有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和投标文件有造假行为或内容不真实者除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并取消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资格,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不提供承诺的视为无效标)10.6其他要求2中标人不能减少或降低招标人所拟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服务质量。10.7定标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10.8特别提示1因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招标文件格式不能修改,本招标文件其他组成部分与本须知表有矛盾的地方以本须知表为准,招标文件固化内容与补充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补充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招、投标时间结点如果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不一致时,以平台上发布的时间规定为准,若无其他变更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无需考虑此项费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有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招标人与中标人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10.9特别提示2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10.9特别提示2(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0.10特别提示310.9.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10.5.2评标办法不一致: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10.10特别提示310.5.3开标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光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10.11特别提示4根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2024〕296号)规定,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0.11特别提示4(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对电子投标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评审:35分技术评审:20分报价评审:4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商务评分(35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具有国内页岩气井压裂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3口井得1分,本项最多得15分(按提供合同累计数量计算)。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关键内容页、签署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1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评价:1.具有8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满分2分);2.具有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地质工程、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球物理学等油气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得2分,研究生学历得4分(满分4分);3.具有石油工程、地质工程等油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满分4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工作年限证明(自行承诺)及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组织机构(5分)1.团队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除外)(2.5分):(1)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人员数量10人及以上的,得2.5分;(2)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人员数量,5人≤数量<10人的,得1.5分;(3)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人员数量,1人≤数量<5人的,得0.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2.团队人员职称评价(项目负责人除外)(2.5分):团队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2.5分。不提供的得分。注:提供团队名单清单、职称证书及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设计资质(5分)提供石油、石化行业相关设计资质:设计单位提供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的,压裂酸化设计资质,压裂工程设计资质,井下作业设计资质或钻完井一体化总包资质的任意一项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2.2(2)技术评分(20分)对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10分)设计思路清晰、设计理念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满足现行的标准、设计规范,按下列标准进行对比打分:第一档:内容明确且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具有明显针对性、可实施性,得(7-10]分;第二档:内容比较明确,详细度一般,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得(4-7]分;第三档:内容粗略空洞,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得[0-4]分;未提供得0分。施工难点、关键点的理解(5分)针对压裂施工难点、关键点的理解,提出措施方案,按下列标准进行对比打分:第一档:内容明确且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具有明显针对性、可实施性(3-5]分;第二档:内容比较明确,详细度一般,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1-3]分;第三档:内容粗略空洞,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0-1]分。未提供得0分。设计服务保证措施(5分)按本项目设计工期时间合理安排各节点进度计划,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并附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按下列标准进行打分。第一档:内容明确且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具有明显针对性、可实施性(3-5]分;第二档:内容比较明确,详细度一般,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1-3]分;第三档:内容粗略空洞,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0-1]分。未提供得0分。2.2.2(3)报价评审(45分)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家数为N家,去掉最高X家、最低Y家后的最低有效报价为R,算术平均值为Q。当N<5时,X=0,Y=0;当5≤N≤7时,X=1,Y=0;当N>7时,X=2,Y=1。评标基准分F=Q*90%+R*10%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报价分计算原则:有效投标报价M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时在评标基准分45分的基础上扣0.1分;有效投标报价M等于评标基准价F时报价得分P为45分;有效投标报价M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时在评标基准分45分的基础上扣0.6分。(2)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当M<F时,P=45-【|M-F|】/F*100*0.1当M≥F时,P=45-【|M-F|】/F*100*0.6注:45≥P≥0。注:上述评分标准中:“()”表示不含,“[]”表示包含。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审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评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评审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A:废标条件废标条件A1.开标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1.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A2.评标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2.2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A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2.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2.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A2.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应附废标情况说明。未在此处集中表述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界定废标的依据。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以招标人和中标人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合同编号: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合同合同名称: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合同甲方:贵州乌江页岩气勘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合同委托人(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受托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2.服务内容2.1技术目标:完成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工作成果。2.2技术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钻井地质资料编写水平井分段压裂工程设计,满足压裂施工招标要求,乙方取得单井地质资料以后进行压裂工程设计。具体工作量如下:表1工作量表区块/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备注安场向斜北部8口井安页21、22、23、24平台各2口井备注设计井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2.3技术服务的方式:2.3.1甲方在设计前提供全面的工区地质、构造、地层与储层特征、钻井、测井、录井等原始资料;2.3.2乙方在设计前全面了解工区地质、构造、地层与储层特征、钻井、测井、录井等原始资料,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2.3.3乙方配备具有压裂工程设计方面经验丰富的有年以上压裂工程涉及或现场施工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注册石油工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名以上,完成可研及设计任务。3.工期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3.1技术服务期限:3.1.1乙方到甲方拷贝设计所需的设计资料,进行压裂工程设计,乙方应在取得完整资料后10日之内提交完整压裂工程设计。3.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2年时间届满,双方权利义务仍未履行完毕,顺延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3.2设计依据:根据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之后颁布的,则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3.3设计要求3.3.1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钻井、固井等相关资料编写水平井压裂工程设计,设计要求技术思路清晰,工艺思路合理。3.3.2压裂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甲方提供的钻井地质资料编写水平井分段压裂试气工程设计,设计要求技术思路清晰,工艺思路合理。2.压裂试气设计包括内容:基础资料分析、地质资料分析、邻井资料分析、压裂技术方案、试气技术方案。3.压裂技术方案:储层改造目的、技术改造思路、分段压裂射孔优化、压裂液设计、支撑剂设计、压裂规模优化、施工压力预测、压裂泵注程序设计。4.压裂施工方案设计:压裂施工前期准备、压裂施工具体步骤、压裂施工质量控制、压后返排要求、压裂施工中的异常情况处置预案、压裂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压裂施工中环保要求。5.测试部分设计要求:测试工艺设计、测试地面设备、试采作业的详细操作流程、测试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预案、资料的录取与提交。3.3.3设计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3.4成果提交要求3.4.1按照要求编制压裂工程设计,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3.4.2完成压裂施工,编写压裂施工总结报告PPT进行汇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编制word版报告。3.4.3最终设计形成正式版纸质报告(一式4份,彩色);压裂施工总结形成正式版压裂报告(一式4份,彩色);电子版U盘(2套)交给甲方。资料按甲方档案室要求归档。3.5考核指标3.5.1工程设计和压裂施工总结须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3.5.2施工设计人员必须全程到施工现场指挥施工,做好现场施工质量控制。3.5.3压裂施工与压裂设计符合率应达到90%以上。4.价款及结算方式4.1技术服务费: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暂定签约含税总价合同,根据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暂定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不含增值税税额价款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本合同单井压裂工程设计固定综合单价元(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附表1:项目名称井数(口)含税单价(元)含税暂定总价(元)项目经理税率(%)安场向斜北部8口评价井前期工程项目压裂试气工程设计8%备注: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服务费、现场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服务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双方根据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据实结算。4.2本合同价款包括设计补充、后期校正、评审费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4.3合同价款支付4.3.1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付款,具体以甲方付款方式为准。4.3.2支付时间4.3.2.1本合同无预付款。4.3.2.2该项目采用一次性结算方式付款,乙方完成平台合同约定的压裂工程设计通过甲方审查验收(按实际完成),并完成现场的压裂施工跟踪分析服务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档案移交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定无误后,乙方开具经审定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45个工作日内付款(若本合同存在违约金或者考核金额,甲方有权直接从结算费用中扣除)。结算需提交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甲方下达书面指令;(2)档案移交书复印件一份;(3)设计方案审查通过意见书;(4)设计总结审查通过意见书;(5)付款申请表;(6)付款累计统计表;(7)结算审定签署表;(8)签字盖章版合同复印件一份;(9)相关违约金或考核金额依据(若有);(10)根据结算审定单服务费用审定金额,提供审定结算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压裂试气工程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