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传承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人才项目 传承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人才招标变更公告(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源竞磋(服务)2026-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 ·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第三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标准
详见已发布的磋商文件
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本级)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7号
联系方式:0971-8487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苏商大厦A座7楼
联系方式:1780982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女士
电 话:17809820507

附件信息:

竞磋文件(定稿)doc.doc397.6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源竞磋(服务)2026-047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第三方服务单位: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5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23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52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源竞磋(服务)2026-047)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第三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源竞磋(服务)2026-04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15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函)。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8日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通过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1幢1单元7层10707室(苏商大厦A座7楼)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 购 人: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71-8487907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7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刁女士联系电话:17809820507邮箱地址:1320862206@qq.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1幢1单元7层10707室(苏商大厦A座7楼)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收款人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631 8999 9101 3000 1086 071(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3660357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5月8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源竞磋(服务)2026-047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第三方服务 采购人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预算控制额度15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函)。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8日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1幢1单元7层10707室(苏商大厦A座7楼)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631 8999 9101 3000 1086 071(保证金专用账户)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服务期2026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服务地点西宁市、海北州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答疑。代理服务费收取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南县支行(代理服务费账户)银行账号:28440001 0400 0895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其他事项1.公告发布网站:《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如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失败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平台方负责协调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投标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必须包括:业务费、食宿费、服务费、保险费、差旅费、材料费、税费、调试费、不可预见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地填写)。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磋商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报价应包含因政策调整、物价波动等因素导致的成本变动风险,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因相关政策、市场价格调整所引发的成本变化,采购单位不再另行补偿或调整合同价款。8.2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期前按采购预算额度的2%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投标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2磋商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或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文件目录(3)磋商函(4)首次报价一览表(5)服务响应表(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供应商承诺函(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0)资格证明材料(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2)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5)投标保证金证明格式(16)服务方案(1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8)中小企业声明函(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0)磋商最终报价表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内容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2.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4.2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3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五、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5.资格审查程序15.1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5.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磋商处理:16.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6.2未按第11.1.1款(1)-(2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6.3资格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6.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第11.1款(1)-(2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5)服务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服务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7)最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4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9.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0.评审办法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满分100分)。20.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0分)磋商报价10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商务部分(10分)业绩情况10分提供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技术部分(80分)活动设计方案24分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活动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应充分考虑场地因素,因地制宜,风格、色彩、形态、造型与环境相吻合。设计要符合传承“两弹一星”精神和人才项目对接会主题,包括:1.活动主题logo、主题背景设计、宣传展示区域设计、印刷品设计等;2.形象宣传墙设计制作;3.报到处、签到处、服务台设计制作;4.拱形门、迎宾墙、指示牌等(提供整体视觉设计图)。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3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服务方案30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方案,包括:1.活动整体策划思路;2.进度(流程)安排;3.会务保障(场地租赁、氛围营造、活动彩排、音视频采集、图像采集、现场运行管理等);4.会议相关资料设计及印制资料归档移交(含文本资料、音视频、图像资料等);5.车辆保障(含车辆管理、嘉宾接送安排);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3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安全及应急方案16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安全及应急方案,包括:1.会场安全保障、秩序维护;2.相关安全器材保障;3.主会场整体搭建及恢复过程中现场作业安全;4.各类突发情况应对措施。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2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相关要求10分1.要求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20名,包括摄影师和摄像师不少于3名,2名专业调音师,2名灯光师,3名LED屏操作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缴纳社保相关资料(聘用人员用工合同)。一人具备多项资质或社保证明(用工合同)的均按一份计算,提供8份以上的得4分,提供5份以上的得3分,提供3份以上的得2分,2份以下的不得分。2.要求提供车辆保障的司机均具有不少于5年的驾驶经验,同时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提供相关材料的得3分,不能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提供不全或提供不符合项目实际的不得分。3.要求为所有参会人员参保(外出团体意外险,200人左右,1天),提供承诺得3分,不能提供承诺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成交通知22.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数合同报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备案。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3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据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3.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串通磋商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4.串通磋商的情形24.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招标代理费25.代理服务费的收取25.1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计算办法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十一项内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南县支行(代理服务费账户)银行账号:28440001040008951十一、磋商活动终止26.终止情形26.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处罚27.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青海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7.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7.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7.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7.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7.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7.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7.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7.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8.政府采购政策28.1价格评审优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8.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8.3响应文件符合本章前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随时核查供应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适用资格,如发现虚假声明,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只供参考,最终版本以甲乙双方签订版本为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QHRY-2026-047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青海瑞源竞磋(服务)2026-047)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各文件如有内容不一致或冲突时,以采购人制定的磋商文件及其澄清、变更公告为最高效力,其次为本合同正文、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依次适用。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备注12…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全程策划宣传发动、场地费、会场布置(主题横幅、展位搭建、招聘海报、指示牌、文具等)、参会单位及工作人员餐费、人员经费、车辆租赁费、停车费、保险费及税金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实施时间:2026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服务、实施地点:西宁市、海北州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具体验收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及磋商文件的标准进行。履约验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制定如下履约验收方案:(一)采购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2.项目名称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3.项目主要内容负责开幕式及5场子活动的场地租赁,高质量做好活动主会场场馆搭建、会议相关资料设计、印制,以及活动期间的会务保障、嘉宾接送安排、车辆保障、不低于20个志愿者培训保障工作等相关工作。(二)验收主体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三)成立验收小组及成员情况由省委组织部1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2名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组成。(四)验收时间及验收地点活动结束后,在现场组织验收。(五)验收程序1.组织履约;2.组建验收工作小组;3.制定验收方案;4.组织验收;5.出具验收报告。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支付申请和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书面支付申请及对应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如期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之日,即视为甲方已如期支付。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按约定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中进行扣款。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验收。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审报告。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但服务费的支付应以符合青海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为前提。3.乙方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20人,团队须具有较强的人员管理和协调能力。4.乙方需负责活动开展期间参会人员的安全管理。5.高质量做好活动主会场场馆搭建、会议相关纸质资料设计及印制、开幕式及相关专场活动期间会务保障、省内交通保障、不少于20名志愿者的培训保障等相关工作。6.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七、责任要求1.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借甲方名义开展不法行为或做出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项目合同费用无需支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乙方要按照甲方保密要求妥善管理本项目收集的与会嘉宾信息,不得擅自将相关信息公开、变卖或做其他商业活动之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项目合同费用无需支付,并要求赔偿损失,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乙方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乙方负责本项目中所需的工作人员,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按要求及质量完成本项目。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所发生的任何工伤、人身侵权及被侵权等,均由乙方与该工作人员按照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处理。4.乙方保证在履行合同中提供给甲方的图片、视频宣传、商标、广告设计等知识产权不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没有任何侵权,否则所引起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八、分包与转包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九、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若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4.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十、争议的解决办法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一、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服务质量不达标、未按期履约、关键人员或设备未经甲方同意更换或因重大事项变更等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十三、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十四、知识产权:十五、其他约定: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人员备案条款:乙方参与项目执行的全部工作人员名单应提前10日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审计条款:甲方有权委托审计机关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乙方应配合提供完整会计凭证及费用明细。廉洁条款:乙方承诺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缴已支付款项。保密条款:乙方承诺对活动筹备及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党政机关工作秘密、参会嘉宾个人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永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用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2026年月日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文件目录目录(自行编排要求索引清晰)附件:3: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元)服务期大写:小写: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必须包括:服务费、人员差旅费、保险费、认证费、检测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满足本次服务的具体时间。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附件5:服务响应表服务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26年月日青海瑞源竞磋(服务)2026-047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满足以上情况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12: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附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供应商应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不限于以下资料:1.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竞磋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附件16:服务方案针对本次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附件17: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9: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做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附件20:磋商最终报价表磋商最终报价表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填写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一、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6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西宁市、海北州;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支付申请和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书面支付申请及对应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如期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之日,即视为甲方已如期支付。4.保险由供应商负责(外出团体意外险);二、服务要求序号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明细1标的名称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第三方服务项目2数量1场(包括开幕式及5场子活动)3性能/4材料/5外观/6安全制定完善的安保及应急预案,现场安排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工作。7服务内容根据《省委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高质量举办2026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部署要求,我们拟于今年7月举办2026年传承“两弹一星”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对接会。期间,举办开幕式等多场活动,旨在搭建集思想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对接于一体的省级人才工作平台,以精神引领带动智力合作,开展面向全国的“人才+产业+项目”对接及签约活动。8标准负责开幕式及5场子活动的场地租赁,高质量做好活动会场场馆搭建、会议相关资料设计、印制,以及活动期间的会务保障、省内交通保障、不少于20名志愿者的培训保障等相关工作。9其他技术要求供应商做好活动全过程服务保障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活动前期:活动场地租赁、活动主题背景设计、会场布展设计、舞台搭建、场地布置、资料印刷、设施设备配置等。2.活动中期:氛围营造、活动彩排、音视频采集、图像采集、现场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嘉宾接送安排、车辆保障、志愿服务等。3.活动后期:文本资料整理归档、音视频整理归档、图像资料编辑整理等。4.其他要求:(1)会场布置服务。包括会场一楼大厅内外氛围营造,主会场门口氛围营造设计与制作,主会场搭建(130㎡左右p2mmLED显示屏、会场灯光布置、不少于36只音响、105㎡舞台搭建)。(2)会议资料。按总人数400人制作会议资料,包括手提文件袋、会务手册、宣传资料、学习资料、参会证等。(3)交通车辆保障。按4天时间租赁不少于15辆7座商务车、15辆5座小轿车、15辆16座中巴车;按2天时间租赁不少于10辆37座大巴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承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人才项目 传承精神中国青年英才论坛和第七届人才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