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招标变更公告(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2026)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2日
2、项目名称: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采购
3、项目编号:2026-SH-WZ-STJL-HFJL-0036-JT
4、变更事项及内容:
(1)因报价单位数量不符合公开竞争性谈判要求,现再次发布公告。
(2)获取报价文件时间为2026年7月1日8时00分起至2026年7月7日17时00分。
(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时30分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开启报价文件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时30分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505号合肥车辆段内合肥机辆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___0551-62125215
技术咨询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16-83923094
2026年6月29日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圆柱度仪、直线度仪检测试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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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TJL-HFJL-2026-0036-JT)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王腾浩、葛振亚审核:接欢、宋丰红批准:武伟采购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日期:2026年5月20日1.1.目录第1部分采购公告第2部分项目说明第3部分报价人须知第4部分谈判程序第5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6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TJL-HFJL-2026-0036-JT)1.采购条件(自行采购)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就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2.采购内容2.1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项目地点等序号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预计数量1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YZD200A套1注:1.费用包含物流运输费用、安装、培训费用、配件及辅助材料。2.安装方案须现场勘察后报方案及价格。2.2项目地点: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徐州生产部。2.3项目内容:对项目名称里的物资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及时采购。3.报价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3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3.4谈判单位不在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由报名企业直接参与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6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4.采购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止,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4.2项目踏勘4.2.1踏勘时间:2026年7月8日,8时00分至11时00分4.2.2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16-839230944.2.3报价单位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5.报价文件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505号合肥车辆段院内合肥机辆分公司,递交时间2026年7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止。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6年7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505号合肥车辆段院内合肥机辆分公司。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会议,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7.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详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505号合肥车辆段院内合肥机辆分公司采购联系人:葛工电话:0551-62125165(市电)/0482-25165(路电)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工电话:0516-83923094传真:/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日期:2026年5月20日1.2.第二部分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1.项目说明1.1.1项目概况序号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预计数量最高限价(万元,含税,税率13%)1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YZD200A套112注:1.费用包含物流运输费用、安装、培训费用、配件及辅助材料。2.安装方案须现场勘察后报方案及价格。2.技术要求(质量技术、服务质量、时效要求、运输要求、人员配置要求等)2.1采购物资均为新品,不得为假冒伪劣产品,产品需符合国标及行业标准并提供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2.2交货地点: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徐州生产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249号)。2.3交货期限:提供最快交货日期(5个工作日内到达)。2.4技术参数:2.4.1按照《运辆客车函[2016]20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油压减振器大修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设备测量能够满足对储油缸、防护罩、活塞杆等配件现场实际检测要求。2.4.2该设备包含硬件、软件、配件及辅助材料,用于实现检测数据采集、数字滤波、测量参数评定、数据分析、数据存储、数据管理、打印等功能。2.4.3参数要求主轴径向精度≤±(0.025+5H/10000))μm主轴轴向精度≤±(0.025+6R/10000))μm圆度综合精度≤[0.05+0.0005H(mm)]µm立柱导轨直线度≤0.5µm/100mm立柱导轨对主轴平行度≤0.5µm/100mm工作台调整范围调偏心±2mm;调水平±1.5°最大回转直径520mm最大测量外径350mm最小测量内径5mm最大测量高度(最大垂直移动距离)450mm最大测量深度225mm传感器水平移动范围0—130mm量程±50µm, ±100µm,±500µm测量分辨率0.005µm2.4.4该设备尺寸能够满足现场场地存放且与现场环境适配。3.服务及售后要求3.1包装和运输3.1.1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防震、防蚀、防水、牢固、安全可靠,确保产品不受损伤,适应运输要求。3.1.2产品自报价人场地开始的装卸、运输、残留物回收等,直至落位在招标方场地的全过程相关费用、监督指挥和相应风险责任由报价人负责承担。3.2售后服务3.2.1质保期限及范围:质量保证年限不得低于1年。3.2.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内容)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需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承担相应费用。3.3验收3.3.1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按照质量技术要求进行验收。3.3.2验收方式:货到验收,如有异议的,采购人在货到后2日内及时提出异议,成交人应2日内负责安排调换。3.3.3验收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1.3.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 容1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2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圆柱度、直线度测量仪装置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人采购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详细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505号合肥车辆段院内合肥机辆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 葛工 电话: 0551- 62125165 (市电)/0482-25165(路电)技术咨询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16-83923094 传 真: / 4项目限价是否限价□ 否 ☑ 是项目金额上限:预计总金额:12万元(含税,税率13%)5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第二部分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6包件划分是否划分包件 ☑ 否 □ 是 详见第二部分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7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交付交付地点: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徐州生产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249号)8是否召开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9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10报价文件副本和电子文本份数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本份数:1份11报价条件☑ 交付价,即项目在合同指定地点实施或交付的含税价格,并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和保证而承担的全部成本、费用和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工装设备折旧费、检验试验、技术培训、人员工资、社保及工伤保险费、材料费、差旅费、管理费、运杂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相关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使用费,以及因项目实施而引发的伴随费用、委外费、已经缴纳的或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其他报价条件:(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12其他报价要求报价价格单位:元其他要求:/13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连续180日内保持有效14资格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 相关营业执照 近年财务状况表年份要求(如需)从 2024 年至2025年近年同类业绩年份要求(如需)从 2024 年至 2025 年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无□ 有具体为: 15资信证明□ 无需提供☑ 须提供,对资信证明提交的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公章要清楚);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委托授权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相关产品检测报告。16资格证明文件其他编制要求□ 无☑ 有具体为: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om)”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本企业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17其他提交和密封要求□ 无☑ 有具体为: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 18其他事项□ 无☑ 有具体为:1.若中标(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则取消中标(成交)单位中标(成交)资格,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举报违反信用的行为. 2. 中标(成交)候选单位在公示期间或者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但尚未签订合同之前,若中标(成交)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则中标(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单位中另行确定或重新组织项目评审。3.如果报名成功,无故不参加者,纳入公司黑名单。一年内不许参加公司项目。4.中标单位无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履行期间无故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承揽单位纳入公司黑名单,停止与公司合作两年。1.费用承担1.1.1报价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自理。2.保密2.1.1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语言文字3.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4.计量单位4.1除非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报价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发至stjlhfjl@163.com(采购专用邮箱),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也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修改。5.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应将顺延的报价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5.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或顺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6报价文件6.1报价文件的编制6.1.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格式和规范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格式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风险由报价人承担,其报价可能不被接受。6.1.2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采购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6.1.3报价文件的编制可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报价人自行编写的报价内容,报价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需采用胶装成册,建议版式用A4、双面打印。6.1.4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以Word文档格式存储的电子文本(U盘存储,单独密封提交)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报价时间并加盖公章。如果报价文件副本或电子文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副本的封面、报价函、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所有证明材料和签字部分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报价单位必须使用标准谈判报价文件格式填写,如模板格式不全时,报价单位可作必要的增补。6.1.5报价文件正本中的封面、报价函、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按格式要求须签字的文件,必须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唯一委托代理人签字。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1.5如果报价文件中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之处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6.1.6采购人在技术条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或标准是有限制性的,报价人不得在报价中以及成交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任意选用替代标准或替代材料。6.2报价文件的组成6.2.1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制报价文件:第一章报价函第二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三章报价表第四章成本分析第五章保证项目能够正常实施的方案(人员、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售后服务等配置方案)第六章售后服务承诺书第七章廉政承诺书第八章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材料、同类业绩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社保及工伤保险证明、财务状况表等)第九章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详见报价文件模板)第十章商务条款偏离表第十一章技术条件偏离表第十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3报价条件6.3.1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表和成本分析表。报价中如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在谈判时将予以核减。报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6.3.2报价人应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成本分析表》格式逐一填写成本构成,成本分析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或虽然列明但没有填写价格的项目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构成中。6.3.3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生产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报价人不得以降低材料等级、简化工艺流程、降低制造标准为代价,任意压低报价。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报价,且报价人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的,其报价将被否决。6.3.4谈判采取二轮报价方式,第一轮报价以报价文件为准,第二轮报价由报价单位在谈判会当时报出,报价(税前价)最低者成交,当税率发生变化时,以税前价为准。报价人每轮次的报价应是固定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6.3.5所有报价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采购文件规定货币的报价将被否决。6.3.6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中声明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并写明增值税税率。6.4报价有效期6.4.1报价有效期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其报价将被否决。6.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报价延长有效期;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6.5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5.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报价信息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不被泄露。6.5.2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并同时递交。6.6报价文件的评审6.6.1采购人将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采购专家应优先从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7成交评定标准6.7.1按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不含税合计总价最低报价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余报价人员依次作为递补供应商。6.7.2经谈判后,如报价超出我公司最高限价,报价视为无效。6.8成交通知6.8.1我公司将根据谈判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6.8.2对未成交报价人不做原因解释,不退还报价文件。6.9签订合同6.9.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9.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6.9.3主要合同条款(1)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所有物资应包装坚固,能耐受长途陆运以及多次装卸搬运,并应根据设备和物品的特点和需要提供防潮、防尘、防雨、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物品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场地并妥善保管。包装、装运及保管应符合相关标准。(2)乙方需对商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承诺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商品合格证。(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商品通过汽车陆地运输方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249号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徐州生产部,乙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运费、装卸费用、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交货时间:提供最快交货日期(5个工作日内到达)。6.10异议和投诉6.10.1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四部分谈判程序1.总则1.1谈判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采购小组负责。1.2谈判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小组在报价人满足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价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小组将对报价人的商业、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报价文件启封后,直至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评审和谈判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不得向报价人或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采购小组2.1采购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具体组织和实施本项目下报价文件的审查和谈判工作。3谈判程序3.1谈判准备3.1.1采购小组应认真研究和熟悉采购文件和工作程序,并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准备和编制评审用表格。3.2评审3.2.1资格性审查采购小组将根据《资格性审查表》中的项目对报价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进行评审。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小组应当在谈判中进行澄清和确认,如报价人仍不符合报价资格的,应当否决其报价:(1)报价人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报价人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3)报价人不满足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质要求;(4)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7)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近一年内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8)报价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9)报价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中报价;(11)报价人为联合体(如果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联合体不符合资格要求的;(12)不符合报价人须知中对报价人资格的其他要求。3.2.2响应性审查采购小组将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并填写《评审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小组应当在谈判中进行澄清和确认,如报价人仍不能实质性响应的,应当否决其报价:(1)报价文件未按格式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报价表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报价人的技术条件响应存在实质性偏差,未通过技术评审;(4)报价人的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报价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2.3合理性审查(1)如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其报价内容明显超出单位生产能力的,采购小组应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报价应当被否决;(2)报价人的《成本分析表》中利润为负值的,采购小组应否决其报价;《成本分析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之和与报价不一致的,采购小组应要求报价人对《成本分析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予以澄清和修改,报价人拒不修改的,采购小组可否决其报价;报价人《成本分析表》中的成本或期间费用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采购小组应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报价将被否决。3.2.4采购小组将根据报价文件审查、谈判、书面承诺和最终报价情况,按照本谈判程序中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提出成交候选人并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填写《报价汇总表》。附件: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补充资料项 目内容附件: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小组,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采购小组首席谈判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问题澄清回复(格式)问题澄清回复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报价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单独填写并加盖公章,不装订在报价文件中(打印时删除本行)最终报价承诺书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 位预计数 量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金额(不含税)税率总金额(含税)12345合 计小写:大写:小写:大写:(报价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表格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买卖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甲方(买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乙方(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出售下列商品达成协议如下:第1条合同标的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不含税)合计(元)(不含税)税率(%)增值税合计(元)价税合计(元)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一)商品的质量标准(包括技术要求):按行业标准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颁布标准执行,满足国铁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对应技术和工艺文件要求。(二)乙方需对商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承诺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商品合格证。第四条商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所有商品应包装坚固,能耐受长途运输以及多次装卸搬运,并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提供防潮、防尘、防雨、防冻、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商品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场地并妥善保管。包装、装运及保管应符合相关标准。包装物回收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五条商品的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一)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商品通过汽车运输方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249号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徐州生产部,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二)交货时间:提供最快交货日期(5个工作日内到达)。(三)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交付前应至少提前5日通知甲方。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货,应承担仓储费等所有费用,且甲方保留拒绝受领及延迟付款的权利。(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提供下列文件:1.相关出厂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报告(如有)等质量文件;2.使用说明手册、安装手册、仓储手册等使用(安装)和保管方面的电子及书面资料。(五)如商品有通关必要时,乙方应负责或协助甲方完成清关、报关手续,因乙方过错造成通关受阻而引起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验收及质保(一)乙方将商品运送到第五条第(一)款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乙方指定为验收人,如乙方未指定验收人或指定的验收人未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验收结果。(二)甲方应在收到商品后5日内进行验收(若约定的验收时间过短,不足以发现产品隐藏的质量瑕疵,则验收仅视为对商品数量、型号、外观等瑕疵的认可),商品如需调试,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在验收前完成商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的,甲方在5日内提出异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3日内进行处理。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5日内进行处理,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异议,甲乙双方对经处理的标的物按合同约定重新组织验收。(三)商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2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四)本合同约定商品的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后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五)商品的质量存在问题,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标的物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无条件完成免费更换,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更换全新产品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第七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商品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给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等风险于甲方出具验收凭证后转移给甲方。第八条付款方式及质保金(一)双方确认货款金额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乙方账户。(二)账户信息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8N4H852A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瑶海支行银行账号:1302010209200209270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双七路中段合肥车辆段内电话:0551-62121534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三)发票约定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5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延迟支付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验收商品。(三)甲方验收时发现商品不符合约定,应在约定期限内通知乙方。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任何第三方不能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予全部赔偿。乙方如为经销商应保证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商品来源合法。(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同时还应保证能达到既定用途,由于工艺或材料及安装问题而导致商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方面的任何缺陷,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包括安全责任,且不受质保期限的限制,终身维修。(三)乙方应对由于安装、调试、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负担所有费用。责任与损失金额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四)乙方应负责现场安装与调试及技术指导工作。(五)应于安装改造前完成现场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其商品以不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供应。(七)因技术改进需要进行软件升级时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升级服务,使用和维修中出现硬件和软件故障承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等。(八)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款项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商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商品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交付影响线路开通、列车正常运行,设备正常使用或者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三)因乙方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品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四)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单位)在提供商品的交货、搬运、装卸、安装、调试、维修、保修、保养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赔偿的费用等。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三)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1.乙方逾期30日未交付商品的。2.乙方交付的商品经修理或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3.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应负责更换或进行保养、维修;如产品更换或保养、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返还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物资存在无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问题。(四)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五)因铁路行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交货结算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五条通知(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人或收件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249号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徐州生产部邮政编码:221000收件人:手机号码: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第十六条争议解决(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他部分。(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文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三)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四)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五)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七)乙方参与铁路采购活动,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34567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报价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一、报价函(格式)报价函致: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经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名称),参加报价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电子文本1份。据此函,报价人申明如下: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同意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价格修正方法。同意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承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如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签订合同。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维修更换等义务,并负责处理与成交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方承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交付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人名称:单位类型: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加盖公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职务)为我方委托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等)的转授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有效期日期:三、报价表(一)报价表(格式)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 位预计数 量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金额(不含税)税率总金额(含税)12345合 计小写:大写:小写:大写:(报价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表格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报价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保留2位小数;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列示;3.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后有效。四、成本分析表(不同项目需分项制作成本分析表)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来源一材料费………二人工费………三机械加工费………四生产成本………五管理费………成本合计六 利税小计1税费2税后利润出厂单价七运杂费小计公里注明运输方式指定交货地点单价备注:1.报价人须按项目分项做成本分析。表中各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实际需要增减。2.不同品种的项目单独列表。3.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项目实施方案(人员、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售后服务等配置方案)六、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售后时间、售后范围、售后形式等)七、廉政承诺书(格式)7.3.1.17.3.1.2.报价人廉政承诺书7.3.1.37.3.1.4.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采购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作出如下承诺:7.3.1.5.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3.1.6.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7.3.1.7.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报价;7.3.1.8.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及其他报价人私下串通协商,控制操纵报价;7.3.1.9.5.不向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7.3.1.10.6.不向采购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7.3.1.11.7.自觉遵守谈判程序及规则,不干扰正常的谈判采购秩序;7.3.1.12.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7.3.1.13.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7.3.1.147.3.1.157.3.1.16.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7.3.1.17.年月日八、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材料、同类业绩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社保及工伤保险证明、财务状况表等)(一)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报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考格式)资信证明银行名称:地址:编号:日期:致: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鉴于我们的客户(报价人名称)正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物资采购项目,我行现将该企业资信情况介绍如下:(报价人名称)自(日期)起在我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状况(是否良好),信誉状况(是否良好),在商务结算中的记录(状况如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该资信证明只作为该企业资质信用证明文件,并不构成我行对外的债务担保责任。特此证明。银行名称:(加盖公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报价人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本单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四)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认证证书、授权书、生产许可证等)(五)同类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等)九、资格性审查承诺书(格式)资格性审查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截至(报价截止时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各类采购活动;如所供服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认证,其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未参加报价。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十、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文件章节条款号采购文件条款内容报价文件条款内容与采购文件条款的差异偏离说明1891011报价人声明:我方已知晓并承担提出上述商务条款差异的报价风险;除上述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要求。十一、技术条件偏离表(格式)技术条件偏离表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文件章节条款号采购文件技术条件要求报价文件技术条件描述与采购文件技术条件要求的差异偏离说明1注:报价人须附对采购文件技术条件的逐条响应。十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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