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工作站 麻醉机招标变更公告(南京鼓楼医院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SOHO-G2026-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麻醉机及麻醉工作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7月24日14:30
2、采购文件正文《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的(二、技术要求)有所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正文
更正日期:2026-07-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鼓楼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68182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17室
联系人:吴志叶、吴岢非
联系电话:025-5287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志叶、吴岢非
电话:025-52875983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JSZC-320100-SOHO-G2026-0028采购文件.doc
南京鼓楼医院麻醉机及麻醉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SOHO-G2026-0028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文本18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受[南京鼓楼医院]的委托,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麻醉机及麻醉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00-SOHO-G2026-002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0-SOHO-G2026-00282、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麻醉机及麻醉工作站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63.999996万元人民币4、最高限价:263.99万元人民币5、采购需求品目号设备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01麻醉机12台204不接受02麻醉工作站1台59.99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医用物资保障处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7月24日14时30分。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开标前。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鼓楼医院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5-681825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17室联系人:吴志叶、吴岢非联系电话:025-52875983邮箱:wkf@sohockgroup.com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25〕30号》、《苏财购〔2020〕52号》、《苏财购〔2022〕45号》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预算已包含本次招标服务费,故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标准按下表中货物类型标准的40%计取。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4.4电汇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京市白下支行账号:4301013119100276117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响应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等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方案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配备方案。15、响应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响应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吴岢非,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17室,联系电话:025-52875983。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设备采购合同甲方:南京鼓楼医院乙方:中标供应商经(招标日期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招标编号:项目编号),就乙方销售给甲方(使用科室)设备,特订立本合同。一、产品信息: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注册证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预算号OA申请单号总计(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注:上述价格含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包装拆除物的清理费用。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因国家税率变更而更改。二、付款方式:1.响应的付款条件。2.特别提示条款: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三、交付方式1.交货时间:响应的到货时间。交货地点:响应的交货地点。2.特别提醒条款:设备到货前,乙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医用物资保障处库管人员(联系人:,电话:),以便甲方安排好相关收货工作。设备到达甲方医院时,乙方代表必须随机到达,由乙方负责卸货并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待设备搬运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四、保证条款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满足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如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和标记的设备及有关配置,必须提供上述证书和标记。2.乙方保证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真实有效;所提供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3.乙方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包装产品。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响应的生产日期(对于医疗器械产品,产品的生产日期为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上标明的生产日期,若在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同时标明了生产日期,则其标明的生产日期必须一致;对于非医疗器械产品,乙方应提供材料证明其生产日期不早于合同约定的日期并经甲方认可)。乙方须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合格,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任意提供合同外产品,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或实际生产日期与合同不符,或被证实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成达标设备,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延长设备的保修期。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和法律纠纷,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4.乙方保证本协议下全部事项符合合同签订时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与权利瑕疵,乙方具有对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完整的处分权,且甲方在使用该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任何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收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不违反以乙方为一方或约束乙方自身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五、安装调试1.乙方免费提前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并充分协助甲方做好机房的准备工作(如必要的话)。2.设备安装时,乙方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但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的医用物资保障处联系,并与医用物资保障处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六、质量验收1.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按厂方技术参数、国家标准等进行质量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若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分歧,甲方有权委托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该设备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所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七、维保条款1.乙方提供的响应的保修期限,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范围包括合同中所有配置(单独列明保修期限的配置或附件除外),保修期外故障待修复后只收配件费,免收上门费、人工费。乙方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2.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若无维修站点,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3.保修期内每年响应的维护次数次定期维护,并经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留档备查。4.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出保后的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上门费、人工费和其他工时杂费。乙方工程师至甲方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医用物资保障处取得联系,并做相应登记,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5.如设备软件升级,乙方负责免费软件升级,保证软件为最新、最高版本。6.如有设备具有远程维修诊断功能,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安装。7.乙方需在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全套资料并加盖公章,含产品合格证、出厂计量合格证(强检设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含详细电路图)、海关报关单(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明(进口设备)、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如有),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或退货,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8.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过塑后封好,挂在设备上),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详见乙方的承诺书。9.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直至最底层维修模式。10.若该设备涉及网络问题,甲方只负责提供一个网络接口,设备内部的局域网建设由乙方负责提供。11.乙方须免费开放所投产品的所有输入输出接口,并能与采购人现有网络及信息系统对接,如接入第三方系统产生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二)乙方权利义务1.负责并自行承担设备(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报价风险。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任何原因导致的报价漏项、缺项等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合同要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任意提供合同外产品。3.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并按照合同要求办理相关设备(物资)的到货验收手续。本合同采购设备(物资)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前,相关资产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完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乙方自行承担其履行合同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造成的任何财产和人身损失。乙方及乙方所有员工必须履行安全责任义务,按规范流程提供商品或服务。如因乙方及其员工安全责任或义务履行不到位,引起甲方或合同外其他方人身伤害、机器损毁以及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及由此对甲方、合同外其他方造成的影响等)。九、违约责任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应严格依约履行。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赔偿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延期交货10日以上的,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此解除本合同。3.乙方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按本批次所购产品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价格负责,如果产生与设备价值、成本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5.如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人身财产权利)权利被侵害,第三方向甲方索偿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6.乙方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按照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违约事项尚未消除期间甲方向乙方购货总额的3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违约,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10日内没有或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乙方的购货价款中扣回违约金。7.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该损失部分的,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并保留申诉的权利。8.以上各项违约事项相互独立,各项违约金可叠加给付,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要求下继续履行本协议、赔偿损失等义务)。9.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第二至五款、第十条、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均视为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甲方随时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协议。十、廉洁条款甲乙双方须遵守《南京鼓楼医院物资购销廉洁条例》,条例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南京鼓楼医院特制定本条例,以资合同各方共同遵守:1.合同各方按照《民法典》及购销廉洁条例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行政办公物资等。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甲方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7.乙方承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中无南京鼓楼医院处级以上干部,且无医院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或者与其同城生活来往密切、有借贷关系或照护关系的亲属等。8.乙方如违反本廉洁条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9.本廉洁条例在产品购销过程中,合同各方均需严格遵守。10.本条例由南京鼓楼医院负责解释。11.本条例自即日起施行。十一、合同的解除条款本合同第九条下解约事由与法定解约事由出现后,解约方有权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解约,自通知送达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十二、争端解决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开始后30日内无法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三、保密条款1.双方及其雇员对于本协议的签订、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的履行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甲方的技术、商务、管理(及甲方患者的)等相关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以上相关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2.双方应确保己方人员遵守本条约定保密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3.本条约定在本协议解除、终止或被认为无效后仍然有效。十四、双方及其雇员均不得在采购全流程中从事违法犯罪和违背公序良俗活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不得存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五、其他条款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下设备保修期结束之日止。注意条款:本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要求,乙方仍需履行本协议下维保义务,按照本协议下约定有偿提供维保服务。2.本合同生效方式有两种,由甲方任一选择:(1)签署纸质合同:纸质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2)签署电子合同,双方在甲方指定的电子化采购平台上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进行签署,经双方电子签字或签章后生效。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好其登录甲方电子化采购平台的账户及密码,乙方一旦签字或签章,即视为签字或签章操作人有权利代表乙方签署协议且已经全面阅读协议条款,代表乙方认可并接受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项。双方确认,该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仅以电子签章的形式为由否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签署电子合同的,双方不再签署纸质合同,甲方完成电子签后的合同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内部回传方式电子送达至乙方个人账户。双方确认,电子签章生成的签署证明以及存储的与本合同签署相关的全部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实名认证记录、签署过程日志、区块链存证记录等)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发生争议,该等电子数据可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认定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和有效依据,双方对此均予以认可。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其附件、其他承诺为本项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可撤销地认同并遵守各附件约定的内容。4.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区域内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条款解释语言以中文为准。5.合同签署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甲方:南京鼓楼医院(盖章)乙方: (盖章)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地址: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106666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传真: 采购分管院领导: 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 授权代表及手机: 医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一:南京鼓楼医院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承诺书附件二:医疗设备供应商验收须知附件一:南京鼓楼医院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承诺书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工作责任人在南京鼓楼医院医用物资保障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在南京鼓楼医院相关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建筑法规、安全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南京鼓楼医院医用物资保障处的安全管理领导。二、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在南京鼓楼医院的安全生产负责。三、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医疗设备安全施工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四、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五、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的施工人员在南京鼓楼医院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医疗设备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六、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构筑物、其他设备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伤害的,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注意对现场施工人员、医护人员、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安全防护,做好场地围挡、现场维护。七、严格管理动火程序,因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需动用电焊及氧焊或其他产生明火的工程,事先需到南京鼓楼医院保卫处开具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能实施。八、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应加强对在南京鼓楼医院施工的工程人员的管理,并将在我院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到南京鼓楼医院医用物资保障处备案,接受院方动态监督。九、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屡教不改的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医院有权中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十、在您签名(盖章)前,请认真阅读以上规定,签字(盖章)后,表示已同意遵守南京鼓楼医院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规定,南京鼓楼医院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医疗设备安装(含维修)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医疗设备供应商验收须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是验收环节的最关键和最核心文件,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现将医疗设备合同验收关键点告知如下,请大家供货之前做好自查工作:1.核对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注册证号、产地及配置(设备铭牌有关信息与注册证、报关单信息一致)与合同约定条款一致;2.提前3天联系医用物资保障处,按要求将设备送达医院指定地点(供应商代表必须到场确认外包装无破损,不接受快递直接送货),设备安装完成后免费、及时清理包装纸箱、木箱等拆除物;3.按合同约定到货时间或医院要求时间提供设备;4.医疗设备出厂日期必须满足合同约定条款;5.设备安装后,提供医疗设备参数、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如果原厂无检测能力,医院委托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按照合同约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不予验收;6.认真履行合同中关于设备开机率及维护情况的条款(与支付中期款、尾款挂钩)。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 期:售后服务条款甲方:南京鼓楼医院乙方:设备供应商1.乙方免费提前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并充分协助甲方做好机房的准备工作(如必要的话)。2.所有医疗设备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线,插头制式必须为中国标准制式,保证安全接地,不接受欧标、美标等制式电源线。3.设备安装时,乙方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但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的医用物资保障处联系,并与医用物资保障处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赔偿方式。5.装机所产生的垃圾必须摆放整齐,不得有影响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安全通过的行为。公司在装机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对包装拆除物的清理。因包装拆除物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由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6.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外故障待修复后只收配件费,免收上门费、人工费。7.上述设备免费保修标书里需填好年,保修范围包括合同中所有配置。并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8.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若无维修站点,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9.保修期内每年肆次定期维护,并经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留档备查。10.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至甲方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医用物资保障处取得联系,并做相应登记;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1.如设备软件升级,乙方负责免费软件升级,保证软件为最新、最高版本。12.如有设备具有远程维修诊断功能,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安装。13.乙方需在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全套资料,含产品合格证(国产设备)、出厂计量合格证(强检设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含详细电路图)、海关报关单(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明(进口设备),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或退货,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4.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过塑封好,挂在设备上),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详见乙方公司承诺书。15.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16.如果产生与设备价值、成本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17.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商品、服务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采购人在使用该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任何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收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一、项目概况1.采购清单:品目号设备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备注01麻醉机12台204用于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02麻醉工作站1台59.99适用于成人、儿童、新生儿全年龄段,集智能麻醉实施、重症通气、多模态监测与围术期决策支持于一体的麻醉监护工作平台二、技术要求品目一:麻醉机技术参数★1.适用于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每台需配置至少两个二氧化碳吸收罐,配备主动式麻醉废弃排放装置。2.具备彩色触控屏,屏幕尺寸≥15英寸,可同屏显示至少3道波形。3.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快速充氧范围≥(25-75)L/min。4.电子显示流量计,空气调节范围不小于:0L/min~15L/min,氧气调节范围不小于:0L/min~15L/min,具有备用的机械流量计。5.具备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辅助吸氧流量计。▲6.可选配高流量给氧功能,流量范围不低于:2-80L/min,氧浓度设置范围包含:21%~100%。至少其中六台配备高流量给氧功能(需在增配明细表中列明)。7.双麻醉罐位,标配至少一个七氟醚挥发罐,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8.一体化回路,回路整体加温,具有可观测的吸气呼气单向阀,机械气道压力表以及手动/机控切换开关,回路部件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9.具备二氧化碳吸收罐,单个容量≥1500ml。10.具备CO2旁路(Bypass)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直接更换。11.气动电控呼吸机,具备多种通气模式:手动/自主、容量控制通气、压力控制通气、同步间歇指令通气(容量控制与压力控制)、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持续气道正压及压力支持等通气模式,具备电子PEEP。12.VCV模式下潮气量设定范围不小于15ml~1500ml,PCV模式下最小潮气量可达到5ml。13.吸气压力设置范围不小于:5-60cmH2O,压力限制设置范围不小于:10-80cmH2O,呼气末正压PEEP设置范围不小于:2-30cmH2O或关闭;14.具备心肺旁流模式CPB,心肺旁流模式可在手动通气模式和机控通气模式下启动。15.具备肺保护工具,支持至少两种复张手法,单周期和多周期,支持定时膨肺功能。16.呼吸监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吸呼比、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顺应性、阻力监测。★17.可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波形,并具有肺功能环监测(至少包含P-V环、F-V环)。★18.支持升级呼末二氧化碳浓度监测,至少其中两台麻醉机需配置该功能(需在增配明细表中列明)。▲19.其中至少十台麻醉机配置麻醉深度监测模块或麻醉深度监护仪设备(需在增配明细表中列明)。20.采用顺磁氧传感器或氧电池,若采用氧电池进行氧浓度监测,需每台麻醉机至少配备3个氧电池。▲21.具备网络接口、信号接口等,可配备麻醉机远程控制中央站,实现远程对麻醉信息的监护和管理(至少满足其中两台麻醉机配备中央站)(需在增配明细表中列明)。(需提供产品注册证)22.具备后备电池,满电状态下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具备顶光灯,机架:配中央刹车系统,大脚轮配有防缆线缠绕功能,带工作台。品目二:麻醉工作站技术参数★1.用于对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需支持集合麻醉监护仪、输注泵站,实现智能麻醉实施、重症通气、全面监测病人生命体征,具备主动式麻醉废弃排放装置。2.具备彩色触控屏,屏幕尺寸≥15英寸,可同屏显示至少5道波形。3.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快速充氧范围包含(25-75)L/min。4.全电子流量计,可直接设置氧浓度和总流量,总流量控制模式下总流量范围包含:0.2L/min-15L/min,具备备用流量计。5.具备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具备新鲜气体流量暂停功能,具备辅助吸氧流量计。6.具备高流量给氧功能,流量范围不低于:2-80L/min,氧浓度设置范围包含:21%~100%。▲7.设备具备高频喷射通气功能或提供高频喷射单机,支持高频叠加常频喷射通气。8.双麻醉罐位,标配一个七氟醚挥发罐,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9.一体化回路,回路整体加温,具有可观测的吸气呼气单向阀,机械气道压力表以及手动/机控切换开关,回路部件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10.配有二氧化碳吸收罐至少2个,单个容量≥1500ml。11.具备CO2旁路(Bypass)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直接更换。12.气动电控呼吸机,具备多种通气模式:手动/自主、容量控制通气、压力控制通气、同步间歇指令通气(容量控制与压力控制)、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持续气道正压、压力支持、气道压力释放等通气模式,具备电子PEEP。13.VCV模式下潮气量设定范围不小于15ml~1500ml,PCV模式下最小潮气量可达到5ml。14.具备心肺旁流模式CPB,心肺旁流模式可在手动通气模式和机控通气模式下启动。15.具备肺保护工具,支持至少两种复张手法,单周期和多周期,支持定时膨肺功能。▲16.具备吸气保持和呼气保持功能,支持术中实施精密的肺保护通气策略。17.呼吸监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吸呼比、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顺应性、气道阻力监测和麻醉气体分析。18.可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波形,并具有肺功能环监测(至少包含P-V环、P-F环、F-V环)。▲19.具备麻醉气体分析功能,N2O、EtCO2浓度监测,可自动识别至少五种麻醉气体吸入呼出浓度监测,具备MAC值监测,具备顺磁氧传感器。★20.配备模块化插件式监护仪一台,支持与麻醉机连接,屏幕尺寸≥17英寸,基本功能模块至少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监测。★21.监护仪需具备脑电双频指数监测,肌松监测功能;▲22.具备网络接口、信号接口等,支持HL7协议数据对接,配备麻醉远程控制中央站,中央站可查看监护仪、麻醉机、输注泵界面,需实现远程管理麻醉机、监护仪、输注泵参数。(提供注册证)★23.麻醉工作站需配有四通道的输注泵站,其中注射泵三台,输液泵一台;▲24.麻醉监护平台可实时监测患者当前的麻醉深度指数,并对使用的吸入麻醉药物与静脉麻醉药物的综合药效进行辅助评估与计算,实现精准用药;25.具备后备电池,满电状态下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具备顶光灯,机架:配中央刹车系统,大脚轮配有防缆线缠绕功能,带工作台。三、★商务要求下列条款中甲方为南京鼓楼医院,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3.1交货期:接到医用物资保障处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地点:南京市中山路321号和南京市浦珠中路359号(南京鼓楼医院指定地点)3.2付款条件:合同生效,乙方向甲方财务处缴纳合同总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全款;设备正常使用一年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设备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实收货物的合法有效全额发票,如果乙方未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费用,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以上付款方式若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3.3售后服务:3.3.1乙方免费提前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并充分协助甲方做好机房的准备工作(如必要的话)。3.3.2所有医疗设备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线,插头制式必须为中国标准制式,保证安全接地,不接受欧标、美标等制式电源线。3.3.3设备安装时,乙方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但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的医用物资保障处联系,并与医用物资保障处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3.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赔偿方式。3.3.5装机所产生的垃圾必须摆放整齐,不得有影响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安全通过的行为。公司在装机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对包装拆除物的清理。因包装拆除物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由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3.3.6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外故障待修复后只收配件费,免收上门费、人工费。3.3.7上述设备免费原厂保修:主机保修≥5年,模块保修≥3年。并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使用期限内负责维修。3.3.8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若无维修站点,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3.3.9保修期内每年肆次定期维护,并经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留档备查。3.3.10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至甲方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医用物资保障处取得联系,并做相应登记;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3.3.11如设备软件升级,乙方负责免费软件升级,保证软件为最新、最高版本。3.3.12如有设备具有远程维修诊断功能,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安装。3.3.13乙方需在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全套资料,含产品合格证(国产设备)、出厂计量合格证(强检设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海关报关单(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明(进口设备),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或退货,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3.14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过塑封好,挂在设备上),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详见乙方公司承诺书。3.3.15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3.3.16如果产生与设备价值、成本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3.3.17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商品、服务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采购人在使用该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任何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收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18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为2026年1月1日之后生产(格式自拟)四、特别说明4.1上述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加注“★”符号的为关键指标,加注“▲”符号的为重要指标,其它为一般指标。4.2加注“▲”符号和加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指标(不含商务要求)以及一般参数里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支持资料,如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注:功能参数应进行明显标注,采用如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标注方式,方便评委查看)。4.3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麻醉机及麻醉工作站工业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7.1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需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比例数值),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未达到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7.3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如不提供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7.4供应商需在《声明函》中逐一、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厂名、生产厂址三项信息(《声明函》中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三项信息中任意一项未填写的视为该项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7.5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在《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7.6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7.7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符合性审查内容(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无效)1、报价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报价表要求。2、商务要求:2.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构成”有实质性缺漏的;2.2投标函中注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2.3出现备选投标方案的;2.4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投标文件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技术要求:3.1技术要求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加注“★”的关键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3.2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点对点应答的。评分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价格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技术要求响应(40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结合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等进行评审:全部满足第四章中“技术要求”得40分,正偏离不加分。★号指标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技术要求中加注“▲”符号和加注“★”符号的参数以及一般参数里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产品说明书、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注:功能参数应进行明显标注,采用如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标注方式并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对应参数后注明对应页码,方便评委查看)。本项得0分或经评委会评议负偏离过多可能实质性影响使用的,将判定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业绩(9分)提供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者制造商(含制造商其他代理商)具有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成功案例得3分,同一采购方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若提供三份及以上业绩,则至少包含一份品目二的业绩,若未提供品目二业绩,则最高得6分。一份有效业绩需包含完整无缺漏的合同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其中合同关键信息如:品牌、型号、合同双方名称、公章、签订时间等信息需清晰可见无遮挡涂改)。项目实施方案(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综合评分(每项内容逐条阐述)(6分):1.货物的包装与运输(3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3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3)内容一般、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内容较差、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的,得0分;2.供货进度保证及协调配合措施(3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3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3)内容一般、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内容较差、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的,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分(每项内容逐条阐述,服务内容中需包含氧电池、附件等易损部件的保修年限,若未阐述则默认与主机保修年限一致)(6分):1.服务内容及故障解决方案(3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3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3)内容一般、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内容较差、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的,得0分;2.预防性维护方案(3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3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3)内容一般、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内容较差、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的,得0分;调试和应急维护方案(4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试和应急维护方案评分(每项内容逐条阐述)(4分)1.设备调试方案及验收计划(2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2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3)内容一般、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应急维护方案及应急保证措施(2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2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3)内容一般、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培训方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评分(每项内容逐条阐述)(5分):1.培训内容及安排(3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3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3)内容一般、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培训师资力量(2分)(1)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2分;(2)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3)内容不合理、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麻醉机及麻醉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00-SOHO-G2026-0028包号: 投标人名称:XXXXXXXXX(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6年XX月XX日投标文件目录一、通用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三、法人授权书四、响应函五、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七、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八、投标分项报价表九、开标一览表十、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一、服务方案十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相关要求参照格式十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该项评标现场通过网站核查。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材料);声明致:南京鼓楼医院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投标日期:2026年XX月XX日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声明致:南京鼓楼医院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投标日期:2026年XX月XX日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三、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之后需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营业执照之后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3)未按上述规定随附身份证复印件的,响应无效。四、响应函致: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五、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七、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八-1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制造商全称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 2 3 4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元) 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如果有)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如果有)、开证(如果有)、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如果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总报价”数额为各“分项总价”之和。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3.本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供应商未填写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数值的,或比例数值未达到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4.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本报价表,尤其注意规格型号的准确填写。八-2配置清单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位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12345678注:表格格式供参考,可自拟格式。八-3增配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注册证编号产地(填写至国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保修(年)注:该部分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九、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总价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说明:10、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条技术要求的内容填写,必须点对点应答,逐条进行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投标人技术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证明材料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本表需要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响应,加注“▲”符号和加注“★”符号的参数以及一般参数里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支持资料,如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功能参数应进行明显标注,采用如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标注方式,方便评委查看)。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等。评委会将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评定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无相关资料证实的,评委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3.投标人需确保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如被认定提供实质性虚假材料,将会导致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三条商务要求的内容填写,必须点对点应答,逐条进行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人商务响应符合/正偏离备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人商务响应符合/正偏离备注备注:第四章第三条商务要求中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接受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十一、服务方案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评标标准的要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按顺序编写,格式自拟十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评分或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电子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麻醉工作站 麻醉机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