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变更公告(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2026)



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6-C2-00747-JYZB-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响应文件格式
技术文件格式缺少“进度保证措施”项格式
技术文件格式增加“进度保证措施”项格式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驱动故障、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腾冲市固东镇河头社区东街组106号
联系方式:0875-585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875-5162066

附件信息:

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更正).doc1.1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保山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09:37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9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75-5162066

采购单位
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腾冲市固东镇河头社区东街组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5-5851021

代理机构名称
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5-5162066

附件:

附件1

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BSZC2026-C2-00747-JYZB-0031采购人: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评审办法27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37第五章采购合同范本4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3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关于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项目概况: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6-C2-00747-JYZB-0031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00000.00最高限价(元):599948.97采购需求:场地平整750平方米,外借石方回填58立方米,一层木结构活动室187平方米,一层木结构回廊200平方米,20cm厚C25混凝土地坪200平方米,青石挑花贴面大门墩2个,铁艺大门16平方米,围墙瓦顶15.60米,标志碑1座,具体以工程清单为准。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0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售价(元):01.1.1.1.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7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四楼)6、投标保证金信息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8、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驱动故障、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地址:腾冲市固东镇河头社区东街组106号联系人:王先生0875-5851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联系人:赵工0875—51620661518752152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场地平整750平方米,外借石方回填58立方米,一层木结构活动室187平方米,一层木结构回廊200平方米,20cm厚C25混凝土地坪200平方米,青石挑花贴面大门墩2个,铁艺大门16平方米,围墙瓦顶15.60米,标志碑1座,具体以工程清单为准。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双方协议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所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项目地点: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2采购人: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腾冲市固东镇河头社区东街组106号联系人:王先生 0875-58510213采购代理机构: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联系人:赵 工 0875-5162066 15187521527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中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扫描件;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原件扫描件报告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则附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6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承诺;供应商2026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原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说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考《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6.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供应商不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承诺书。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最高采购限价为:599948.97 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超过最高采购上限价的磋商报价,采购人拒绝接受。1010.1保证金:详见公告,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0.2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10.3采用银行转账: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 号:2300016791011012 开户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号:402753300013联系人:杨金华 联系电话:0875-5162066 13577518430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供应商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响应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10.4采用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人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响应无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提供银行保函。10.5采用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保险受益人(采购人)。10.6对未足额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而予以拒绝。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将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2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 14磋商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通知为准 磋商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单位。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否)17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履约担保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招标代理费:成交价*7‰,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9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R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2天以书面文件提出质疑。20补充内容:20.1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20.2磋商报价:①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②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明细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③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④本项目磋商环节供应商仅填报总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提交完整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清单内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对应单价限价。⑤已标价的工程量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工程造价人员签章。如果本公司无工程造价人员签章时,可委托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委托造价咨询协议,否则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注:同一家造价咨询公司不得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标项)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20.3由供应商派代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zcygov.cn)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及磋商报价,请各供应商代表耐心在电脑前守候至磋商会议结束。20.4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业20.5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20.61.1.磋商评审程序1.2.初步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评审(评审小组通过发出磋商问题函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报价→商务技术评分→报价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结果汇总。注:1.磋商及报价不限轮次,最终以评审小组意见为准。2.以上程序具体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际流程为准。20.7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R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0 1000≤Y<8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项目采购文件。1.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1.2采购代理机构: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供应商:详见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详见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1.2.2.资金来源腾财预〔2026〕220号。1.1.3.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1.2.(二)采购文件1.2.1.4.采购文件构成4.1磋商公告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评审办法1.3.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采购合同范本4.6响应文件格式1.3.1.5.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1.4.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1.4.1.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1.5.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6.1.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7.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1.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7.2.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7.3.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7.4.12.响应保证金12.1保证金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5.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7.6.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7.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8.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评审18.成立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8.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磋商1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8.19.2在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9.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6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7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采购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采购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注:如果是电子政采云平台出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提交最终报价,且供应商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支持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采购方的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酌情处理。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9.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方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务得分也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的,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10异常低价处理: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最后报价)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6)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9.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12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19.12.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19.12.2本国产品本项目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19.12.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9.12.3.1中小企业定义:19.12.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19.12.3.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9.12.3.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9.12.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9.12.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9.12.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9.12.3.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12.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12.3.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19.12.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如涉及)。19.12.5正版软件(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9.12.6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19.12.7采购需求标准(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8.1.20.响应无效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1.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1.2未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5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0.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2.21.保密要求21.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2.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8.3.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3.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4.24.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9.(七)合同及履约验收1.9.1.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25.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5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6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9.2.26.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履约验收27.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7.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7.4成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双方协议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所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28.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8)询问、质疑和投诉29.询问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询问,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收(联系电话:1518752152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1.9.3.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0.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质疑。若“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无法质疑,请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将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yzbjyzb@qq.com),同时须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收(联系电话:15187521527)。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1.投诉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31.2监督部门:腾冲市财政局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8号电话:0875-51662221.磋商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采购方的各项合法利益。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参与供应商,对所有参与供应商的磋商综合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竞争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是磋商成交的依据。2.初步评审:包含资格评审标准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完整有效磋商报价;2.低于(含等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3.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4.未出现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0项“响应无效”的内容。商务部分评审1.供应商名称与提供的各证件是否一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3.响应内容与范围符合采购文件规定;4.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5.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6.未出现“供应商须知”第20项“响应无效”的情形。技术部分评审1.响应内容与范围符合采购文件规定;2.符合第六章“磋商申请文件格式”规定。3.未出现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0项“响应无效”的内容。3.磋商(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约定的内容(第四章中的“二、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5)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4.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1)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信息提醒,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2)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4)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4.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4.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4.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5)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5.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5.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政采云平台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6.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6.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6.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最⾼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最⾼限价×45%;(6.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6.1)项⾄第(6.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6.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件⼀并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6.5)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上述响应报价指按照本章第4项“最后报价”内容修正后的报价。(8)响应报价须包含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9)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9.12.3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9.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适用。(9.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适用。(9.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9.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9.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12)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9.12.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2.1)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3)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提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1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依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对该供应商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评审流程”中的“报价评标”规则为准。本项目不适用。5.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1)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6.比较与评价6.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2竞争性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8.出具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9.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10.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细则及标准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详细评审分值构成磋商报价:30 分; 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10分。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的最终报价的最低值;磋商报价(满分30分)有效磋商报价(满分30分)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30(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技术部分(满分60分)施工方案(满分1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②施工准备方案;③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④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⑤施工进度计划;⑥竣工验收。以上6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18分,其中:方案中存在漏项的每漏一项扣3分;每项中描述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描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满分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安全管理体系与目标;②人员管理与现场防护;③设备与材料安全管理;④应急处理机制。以上4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8分,其中:措施中存在漏项的每漏一项扣2分;每项中描述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描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满分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目标;②文明施工管理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以上3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其中:措施中存在漏项的每漏一项扣2分;每项中描述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描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施工机械投入、劳动力安排和周转材料计划(满分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机械投入、劳动力安排和周转材料计划进行评审,包括:①施工机械投入计划;②劳动力安排计划;③周转材料计划。以上3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其中:计划中存在漏项的每漏一项扣2分;每项中描述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描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质量保证措施(满分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质量目标;②质量管理体系;③材料和设备质量控制;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以上4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8分,其中:措施中存在漏项的每漏一项扣2分;每项中描述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描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进度保证措施(满分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总工期及节点工期;②施工进度计划;③保证措施。以上3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9分,其中:措施中存在漏项的每漏一项扣3分;每项中描述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描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二档次(3分):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三档次(1分):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注: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第四档次(0分):供应商无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满足工程管理需要,无专业配置性。商务部分(满分10分)类似业绩(满分 2分)供应商每提供 1 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说明: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保修期服务计划方案 (满分 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期服务计划方案,包括:①日常维保服务计划;②应急响应服务机制;③培训与技术支持;④服务档案与验收管理。以上4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8分,其中:措施中存在漏项的每漏一项扣2分;每项中描述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描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注:磋商小组成员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独立打分,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预算金额(元):600000.00(三)最高限价(元):599948.97(四)采购范围:场地平整750平方米,外借石方回填58立方米,一层木结构活动室187平方米,一层木结构回廊200平方米,20cm厚C25混凝土地坪200平方米,青石挑花贴面大门墩2个,铁艺大门16平方米,围墙瓦顶15.60米,标志碑1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五)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双方协议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所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七)缺陷责任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每月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拨付至承包人相应工程款,具体双方合同中约定。(九)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及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二、项目技术要求:(一)工程量清单:另册。(二)图纸(如有):当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三)主要材料使用要求: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质量要求不低于工程量清单所列的要求。2.如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对材料或设备没有明确要求,则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合格材料或设备,主要材料和设备在使用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供应商须保障本项目施工用材质量、环境环保安全等各与本项目关联的要求合格,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在报价内,风险自行承担,不再另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人根据需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须复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全面承担。3、项目要求:(一)施工条件及现场踏勘要求1.采购人仅提供项目建设场地,临时围挡、材料堆放场地租赁、临时办公设施、施工便道修筑等全部配套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综合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内。2.施工用水、电:采购人就近提供现有水电接驳点位,场内临时电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管线铺设、水电费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内;临时用电需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及乡村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避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用电。3.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了解地形、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如灌溉、电力、通信、给排水管线)、地质条件等情况。踏勘期间需遵守乡村管理规定,保护农作物、树木及公共设施,不得进入村民私人区域;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损失等情况,按法律法规处理,无规定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安全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施工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及国家、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现行建筑工程等施工标准、验收规范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需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方案适配乡村狭窄道路、村民集中居住环境,设置封闭硬质施工围挡,划分独立材料堆放区,严禁占用村内主通道、农田、灌溉沟渠;施工避开村民休息、农忙高峰时段,减少扬尘、噪声扰民;雨季提前做好场内排水、边坡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场地泥泞。(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施工全程执行建筑、木结构、混凝土施工安全规范,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防护围栏、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夜间红色警示灯;基坑回填、木结构高空安装、机械平整场地、大门墩砌筑等危险工序,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护措施。2.因施工操作不当造成村民人身伤亡、农作物损毁、村内公共设施破损的,全部赔偿、整改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风险费用已综合计入投标报价。3.高空木结构安装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挖掘机、切割机等机械作业专人持证指挥,作业半径设置警戒区,避开村内电力、通信管线;回填、基坑区域完工前加盖硬质防护盖板。4.采购人、村委会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防护措施不达标的,有权要求停工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处置,产生全部费用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四)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施工、缺陷修补阶段严格遵守腾冲市乡村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2.建筑垃圾(弃土、废石材、木料、包装废料)分类集中堆放,密闭车辆每日清运至指定合规消纳点,严禁丢弃河道、田间、乡村路边;运输车辆全覆盖篷布,杜绝泥土沿途洒落;砂石、水泥、木材等材料规范分区堆放,定时洒水降尘。3.保护村内绿植、灌溉沟渠、农田,如需临时占用土地必须提前与村委会、村民协商,施工完毕10日内恢复原貌;施工污水经沉淀池过滤后排放,不得直排农田、水沟。4.严禁22:00—次日6:00开展破碎、搅拌、切割等高噪声施工作业,减少对村民休息的干扰。(五)施工机械、劳动力及周转材料要求1.施工机械:选用适配乡村施工特点的中小型施工机械(如小型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切割机、小型起重机等),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减少噪声扰民。2.劳动力:班组必须具备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关键工序(木构架制作、铁艺焊接、混凝土浇筑、石材贴面、砌体砌筑)工人熟练掌握规范;全体施工人员进场开展安全、村规专项培训,不得与村民发生纠纷、损毁农作物。3.材料要求:本所有主材进场必须提供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经采购人、村委会核验样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木结构主材:实木含水率达标,具备防腐、防虫、防火检测报告;防腐涂料环保耐候;混凝土、砌体材料:C25商品混凝土、MU10红砖、M7.5水泥砂浆,强度达标;石材铁艺:青石石材无裂纹风化,铁艺国标钢材、完整热镀锌防腐;配套辅材:防水卷材、外墙涂料、锁具合页均符合国家环保、耐候标准。钢材、水泥、木材做好防雨、防潮、防晒分区堆放,所有材料环保达标,无刺激性有害挥发物。(六)质量保证措施本项目执行国家验收规范,全部分项工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重点管控:木结构稳固防腐、混凝土地坪强度、青石贴面空鼓、大门墩垂直度、围墙沉降、铁艺防锈。施工中出现木构件开裂、地坪起砂、石材空鼓、墙体裂缝、铁艺锈蚀等质量缺陷,供应商无条件停工返修,全部人工、材料费用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整体完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返工、误工损失,直至复检合格。(七)进度保证措施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现场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工期计划,明确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合理调配人力、机械、材料资源,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制定适配施工环境的进度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雨季施工防雨、排水、防滑措施,提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合理调整施工工序,减少雨季对工期的影响;农忙期间施工人员调配方案,提前储备作业人员,确保农忙时段施工正常推进;材料供应保障措施,提前制订材料采购、进场计划,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确保材料按时进场,避免因材料短缺影响工期;机械保障措施,提前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保养,配备备用机械及常用配件,避免因机械故障影响工期。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采购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八)项目管理团队要求1.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熟悉施工流程。2.团队成员相对稳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更换的,替换人员资质及经验不得低于原岗位。(九)保修期服务计划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保修服务:1.定期巡检:每半年1次全覆盖巡检,重点检查木结构防腐开裂、混凝土地坪破损、青石贴面空鼓、大门墩沉降、铁艺锈蚀、围墙开裂、屋面渗漏等问题,建立纸质巡检台账提交采购人、村委会存档;2.应急响应:24小时报修专线,收到故障通知24小时内到场处置;地坪大面积开裂、大门倾斜、屋面漏水等紧急故障12小时内到场抢修;3.免费维修更换:因施工、主材质量问题产生的开裂、渗漏、锈蚀、空鼓、松动、破损,免费维修、更换材料及人工,不收取任何费用;4.养护指导:免费向村委会工作人员提供日常养护培训,包含木结构防虫防锈、地坪维护、铁艺保养、屋面防水管护方法;5.非质量外力损坏:人为、外力损毁可提供优惠维修报价。缺陷责任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可提供长期的优惠维修、养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四、验收1.验收条件:根据技术要求全部完成后,项目竣工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2.验收主体:采购人。3.验收时间:在满足合同验收条件情况下,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双方协议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所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5.验收程序、内容及履约:由相关主管部门、采购人、监理单位(如有)等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当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对成交单位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签订合同约定对成交单位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验收结合项目现场和清单进行,成交单位须确保项目实施满足甲方对项目需功能要求,因成交单位考虑不全等因素产生的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五、其他要求:1.施工相关保险费用:成交单位需整体考虑费用并计入响应报价总价中;施工企业需购买(工程一切险、团体意外险)等保险,保证人员施工安全,如未按规定时间内购买完成,发包人有权在总承包单位第一次进度款支付中扣除。2.由于该工程属于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单位(成交单位)须按照交钥匙工程完成交付前所有验收和备案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涉及专业验收及竣工备案验收所产生的配合费用,同时承担验收配合费用,成交单位需一并考虑放入响应报价总价中。3.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前需经采购人确认。响应报价包含相关报验费用。第五章采购合同范本合同编号: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甲方: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乙方:年月日1.9.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腾冲市固东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9.4.2.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场地平整750平方米,外借石方回填58立方米,一层木结构活动室187平方米,一层木结构回廊200平方米,20cm厚C25混凝土地坪200平方米,青石挑花贴面大门墩2个,铁艺大门16平方米,围墙瓦顶15.60米,标志碑1座,具体以工程清单为准。1.9.4.3.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9.4.4.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1.9.4.5.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1.9.4.6.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1.9.4.7.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如果有);(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9.4.8.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9.4.9.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1.9.4.10.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1.9.4.11.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9.4.12.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1.9.4.13.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9.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9.61.9.71.9.8.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9.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9.9.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对于工程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或有助于界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文件、补充协议、现场签证、会议纪要、洽商函、洽谈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函、设计变更、本合同专用条款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财建〔2004〕369号文《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我国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国家、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等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果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采购文件(10)响应文件(11)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有权使用场内道路,但须保障交通安全和自行维护道路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场外道路使用的批准手续由承包人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具体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办理批准手续中发包人给予积极配合。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区域(指发包人用地红线范围内),即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现状提供。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4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不变;(2)若存在分部分项漏项或缺项的情况,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0.4款的方式确定;(3)措施费结算时据实调整。1.9.9.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不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1.9.9.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电子版。(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按国家及腾冲规定的金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工程使用零散用工行为,视为承包人直接用工,承包人必须依法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承包人非法用工侵犯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劳动生活条件没有得到依法保障的,如出现克扣拖欠工资,农民工上访事件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腾冲当地标准,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的一切青苗、构筑物、管线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如造成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的全部费用。4、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规定缴纳建安税及各种税费。5、施工场地卫生需符合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竣工验收后十天内,做到料净场清。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单位法人授权书、任命书,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承诺书,并按通用合同条款3.2.1、3.2.2、3.2.5款执行。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驻场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25日历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3.1款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参照合同通用条款3.6条。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9.9.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等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1.9.9.5.5.工程质量5.1质量标准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质量保证措施按通用合同条款5.2.1、5.2.2、5.2.3款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约定:24小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5.3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9.9.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1、6.1.2、6.1.3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报批报备,要求和监督专业工程承包人在各自范围内遵守上述规定。(2)现场围挡围墙、五牌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宣传栏、环保、水保及不扰民措施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运输设备防护、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演练、非正常情况施工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9.9.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照现行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和按通用合同条款第7.1.1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较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错误影响工期的;政府相关政策性要求影响工期的。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7.6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1.9.9.8.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或设备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购材料或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施工图纸约定的技术要求,经进场报验通过后方可使用。对承包范围内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书、合格证、质量证书和产品材料清单,如需检测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方抽样,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或设备进场使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不能因与发包人在材料或设备的价格认定、进度款审核方面存在争议而拖延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或费用增加责任一律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参照合同通用条款第8.8.1条。1.9.9.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9.9.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及设计变更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合同综合单价执行;(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认定;(3)以上(1)、(2)均没有适用的单价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计价依据规则、投标截止日前配套的文件、投标材料价格等组价,并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中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如果投标书已有相同的材料时,价格按投标报价执行;如果投标书中没有相同的材料时,材料价格需经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共同商定后执行。材料及设备价格依据参照施工当月腾冲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信息、施工当月保山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信息和施工当月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相应单价并结合当地市场行情价格作为价格依据,参考市场价格信息依序为腾冲→保山→云南省价格。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及工程量由承包人编制报送,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审定后确定。若不能达成一致,以造价咨询单位核定的综合单价进行中期支付及中期结算,最终结算由审计部门最终核定。新增单价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提前申报,认价过程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后确定,在定价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此为要求拒绝施工导致延误工期,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本项目出现的变更项目,以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相关责任主体签认的洽商函和工程变更单为准,组价原则按上述第(1)、(2)、(3)条执行,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5)增减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按合同综合单价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2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2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9.9.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采用年月《保山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腾冲市基价区所列价格及市场价格执行。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9.9.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实际施工需要明显不符,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发现的,承包人未在投标阶段提出,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实际施工需要实施且该种项目不予调整,包含设备、材料价格包干风险费。②承包人在投标时遗漏任何一项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清单等,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施工图纸及有关要求实施并不予调整;③任何施工管理方面的原因和风险;④任何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而采取的措施;⑤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边建筑、管线、道路的安全,任何由此引起的工程量、项目特征的变化;⑥工程量的变化;⑦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于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不含当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书、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2天内完成审核并报发包人;(3)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2天内审核并报本工程造价咨询方复核;(4)每月1日按上述已签认报告上报当月工程进度,此为工程进度款拨款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合同洽谈时商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合同洽谈时商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合同洽谈时商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合同洽谈时商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合同洽谈时商定。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合同洽谈时商定。(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合同洽谈时商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合同洽谈时商定。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9.9.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9.9.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9.9.15.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9.9.16.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9.9.17.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9.9.18.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9.19.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6-C2-00747-JYZB-0031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报价文件一、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磋商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备注大写:小写:姓名:证书编号(如有):身份证号码:质量承诺响应有效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供应商(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2.2.二、响应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人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人,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人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人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供应商:(盖章或电子签章)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三、响应明细表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规模制造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坝头自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合计(元)说明:制造商在货物采购项目指产品制造/品牌持有方;在工程采购项目指工程承建单位(施工方);在服务采购项目指服务承接供应商。货物项目采购时制造商规模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七、本国产品标准证明文件(本项目不适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