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招标变更公告(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普洱市精神卫生中心)2026)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6-08-10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7-29
更正日期
2026-08-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羽、张若扬
项目联系电话
0879-2866768、19912898918
采购单位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69963565、1868794600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9-2866768、199128989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EZC2026-G1-00897-YNXH-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五章采购需求二、设备参数
3.★共模抑制比:≥125 dB;(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共模抑制比:≥100 dB;(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驱动故障、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联系方式:13769963565、1868794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羽、张若扬
电 话:0879-2866768、19912898918
附件信息: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定稿).doc654.6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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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定稿).doc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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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EZC2026-G1-00897-YNXH-0005采购人: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采购需求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2.第一章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PEZC2026-G1-00897-YNXH-0005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采购预算:80万元1.5最高限价:80万元1.6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1台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1.8质保期:3年。1.9交货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故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投标人如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4】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项目属于【工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投标人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二楼开标室)开启方式:CA证书在线解密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9时00分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联系人:郭师、张师联系电话:13769963565、18687946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联系方式:0879-2866768、199128989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羽、张若扬电话:0879-2866768、19912898918邮箱:ynxhxmglzx@163.com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联系人: 郭师、张师联系电话:13769963565、1868794600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联系人:魏羽、张若扬电 话:0879-2866768 、199128989181.1.4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1.1.5项目编号PEZC2026-G1-00897-YNXH-00051.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7交货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1.2.1预算金额80万元1.2.2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37.5%,财政资金62.5%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财务状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完税凭证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投标人如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4】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项目属于【工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投标人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负偏离1.1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布的补遗书(如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2.3★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设备成本价格(含利润)、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软件系统、检测、培训、税费、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项目所需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保证金缴纳、退还时间及方式:1、保证金金额:12000元(注:按照《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七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16000元。2、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接收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为:户 名: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振兴路支行账 号:2508000609000028374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1)退还时间: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退还程序:①非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非成交人无需上门办理,我公司在规定时限内退回投标人原缴纳账户。②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成交人携带采购人出具已签合同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办理退款。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财务状况说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3年1 月至今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1 月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且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须有明确的起止日期,否则视为无效委托。按否决投标处理。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7.2★投标文件的提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1.1开标地点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二楼开标室)4.1.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云南鑫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8栋二楼开标室)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5.2开标程序详见须知正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4 人。技术经济等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于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双方根据合同约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8.3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4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关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8.5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6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8.7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提供1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8.8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低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8.9词义解释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采购人、招标人等均指:采购人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采购代理、采购代理机构均指: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供应商、投标人等均指:供应商8.10细微偏差澄清采购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为必要的澄清或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采购人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8.11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8.1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字迹、内容、图片等不能清晰辨认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证件证书中信息不一致的、证件检审日期不清晰的。8.1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8.15评标办法补充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节能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价格折扣。证明材料为:1、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附《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17所属行业工业,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8.18付款条件、进度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满一个月后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在完成医院内控审批流程后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90%;在质保期满1年后,所供设备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在完成医院内控审批流程后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10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6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预算资金:80万元。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医院自筹资金37.5%,财政资金62.5%,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列内容。1.2.3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交货安装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交货安装期/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偏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3.2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1: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格、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3.5.2采购人将会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的签约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7条处理。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编制。3.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期/交货期/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上传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4.1.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撤回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5.开标3.1.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3.1.2.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取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技术服务咨询:政采云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817190。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6.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3.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6.3.5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6.3.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三)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四)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五)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六)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6.3.7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7.4.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4.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7.4.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4.5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7.4.6如果根据第3.5.3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采购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要求2.1资格性审查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条相关规定信誉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条相关规定其他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条相关规定注:上述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2 符合性审查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条相关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内容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1条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提供的相关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条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相关规定质量要求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相关规定投标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相关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注: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审评分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2.3分值权重构成投标报价评审:30分技术部分评审:30分商务部分评审:40分投标人最后得分 = 报价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 + 商务部分得分 2.3.1评标价评标价 = 投标报价注:评标价仅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计算调整,仅做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人的中标价以及合同价仍然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2.3.3投标报价评审(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2.4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0分)技术配置(满分30分)(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0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带“★”号项每负偏离一条扣 3 分,不带“★”号项每负偏离一条扣 1 分,分值扣完为止。注:①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出现漏项的,即视为负偏离该条技术参数。②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技术参数,投标人应在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白皮书、官方彩页资料等)对应可证明位置进行标注(包括但不限于的标注方式为:方框框选、突出显示、下划线、背景底纹颜色等),标注仅限于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证明位置,不得影响整篇证明材料的阅读,无佐证材料的或作证材料不清晰的,评委无法判定的,评委可按照不符合要求进行评审。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0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安装调试措施、应急保障、试运行、验收方案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第一档次(10分):安装调试措施详细完整、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应急保障措施周全,方案就本项目的各个方面均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可行,可以很好的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0分;第二档次(7分):安装调试措施较详细、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应急保障措施较周全,方案就本项目的各个方面均有针对性,合理、可行,可以适用于本项目的,得7分;第三档次(4分):安装调试措施欠详细、质量保障措施一般、应急保障措施一般,方案就本项目的关键点有针对性及一定可行性,可以适用于本项目的,得4分;第四档次(0分):无实施方案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满分10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承诺服务内容阐述全面且合理可行。根据投标人承诺横向对比。第一档次(10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内容详细、全面、具体,满足本项目需要,针对性强,还提供了相对应的如若出现质量问题的惩罚方案,得10分;第二档次(7分):质量保证措施粗略,不具体,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出现质量问题的惩罚方案内容有欠缺,得7分;第三档次(4分):质量保证承诺、质量保障措施简单,未提供如出现质量问题的惩罚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存在欠缺或不合理或逻辑误,针对性、可行性差,得4分。第四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质保服务方案及承诺得0分。培训方案(满分6分)根据投标人培训方案中承诺的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师资力量以及是否免费等进行评分:第一档次(6分):培训内容全面、培训课时合理、培训地点安排得当、培训人数较多、师资力量安排充分得6分。第二档次(3分):培训内容不全、培训课时较少、培训地点安排得当、培训人数一般、师资力量不足得 3 分。第三档次(1分):培训内容较少、培训课时较差、培训地点安排不得当、培训人数较少、师资力量较差得 1 分。第四档次(0分):没有培训方案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8分)第一档次(8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计划,保修时长,响应时间,服务方式等各项工作)完善具体、承诺及保障措施完善具体,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响应速度迅速,人员安排合理;第二档次(4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计划,保修时长,响应时间,服务方式等各项工作)具体,承诺及保障措施基本具体,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响应速度较快,人员安排基本合理;第三档次(2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计划,保修时长,响应时间,服务方式等各项工作)不具体,承诺及保障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差,响应速度慢,人员安排不合理;第四档次(0分):无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类似业绩(满分6分)近三年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每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提供签订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标的物清单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1.总则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1.7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8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1.10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1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12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分值权重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章2.1相关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2符合性审查3.2.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2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第2.4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本章第2.3条的分值权重构成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另: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6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5)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否决投标条款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在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8)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凡标识有“★”的条款和内容均属于本项目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9)按照国家计委联合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由评标小组表决确定投标文件有以下重大偏差的: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③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④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⑤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⑥不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辩认的;⑦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不一致的;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模板,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一、第一条商品质量及服务要求(一)乙方所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及标准,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质量标准及要求。(二)所有商品外包装严密,图案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三)货物包装要标明货物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货物批号等内容。(四)保质期限的商品,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该商品的保质期不得低于三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退货或换货措施予以补救。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 2 3 4 5 6 合计(含税价)¥: 元 大写: 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含税价)为元,大写:。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货物现场安装调试及后续培训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后续培训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采购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近期最新生产的全新产品(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2.乙方保证设备及主要配件保修期不得低于3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全新机器。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48)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差旅费和人工费由乙方自理。质保期满后仍由乙方负责该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并只收取维修、维护、保养材料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费、技术服务费等费用(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3.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4.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6.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四、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到使用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设备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有承诺的另行约定。五、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节假日除外)。2.交货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按国家相关标准、双方合同规范及厂家验收标准要求由乙方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设备吊装、搬运、安装和调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货到指定地点后一周内组织乙方装机,并配合乙方完成装机及所需培训;装机完成后即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0天(一个月),试运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若试运行期满,7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甲方未组织验收签署验收报告且不能书面提供正当理由的,视同验收合格(因采购人不可控的合理原因导致延迟的除外),并从该日起算质保期。2.若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应第一时间向乙方提出,并给乙方足够的合理时间对缺陷问题进行纠正。若乙方送达的设备型号数量不符,或出现破损断裂、受潮进水的情况,甲方有权当场拒绝收货,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货物。3.各项设备自安装完毕后1个月内为调试期,调试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调试工作,若调试期内设备经乙方人员证实确有重大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决定采用如下任一救济措施:(1)对产品的质量部分进行维修使其达到正常使用功能;(2)对产品的质量部分进行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在更换后属于乙方的财产。若乙方知晓重大质量问题仍不救济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款退货。4.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包括软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产品的正常损耗;(2)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使用产品的;(3)超过质保期后发现的故障或损坏的。七、付款方式与条件(一)付款方式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合同生效后,合同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小写:。甲方在完成内控审批流程后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即大写:元整,小写:元。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期满经业主验收确认后,甲方在完成内控审批流程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即大写:元整,小写:元。3.剩余合同总价的%,即¥:元,大写:元整,在质保期满2年后,所供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全额支付乙方。(二)付款条件1.乙方须开具一次性合同货物价格的全额正式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3.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4.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三)乙方指定地址、收款银行及账户相关信息单位全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8、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或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所有违约金赔偿金额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2.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对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乙方的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30日内不能按期完成安装调试的,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者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乙方及厂家验收标准不相符的,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甲方判定确不相符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款总价%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项下所有违约金赔偿金额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对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或间接影响双方任何售卖、供应、装运或交付的活动,致使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受到妨碍,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受妨碍的一方不承担赔偿损失或损害的责任,也不承担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十、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附件:1.中标通知书2.设备配置清单3.乙方供货资质4.廉洁承诺协议书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廉洁承诺协议书甲方(医疗机构):乙方(供应商):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廉洁承诺协议书并予以共同遵守:一、甲方购进各项试剂、医用耗材及设备等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二、甲方临床、医技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替乙方非法统计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数量等有关信息。四、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使用医药产品选择权。五、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联系商谈;不得到临床、医技等科室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不得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提供各种无偿服务,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六、乙方在销售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八、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或行政处理,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九、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黑名单,禁止在本院进行医疗器械销售2年以上,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十、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随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5章采购需求一、基本功能及配置1.设备至少拥有信息管理模块、脑电检测模块、生物反馈训练模块、数据分析模块、系统设置模块、帮助模块、退出模块等。2.脑电检测模块2.1★脑电反馈的频段可调节,从而对某一或某几频段的脑电波进行强化或减弱训练。不少于对α、β、θ、SMR、全频段升功率等波段进行分别及组合检测、训练。(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软件截图)2.2★具备在线伪差鉴别功能,软件界面可实时显示患者在接受治疗训练时脑电波的驱动值与伪差值,医务人员能准确,及时发现治疗过程中驱动动画的因素(患者躯体动作产生伪差),以确保患者更好的配合治疗。(要求提供软件截图)3.生物反馈训练模块3.1★操作人员可通过服务器实时调控20台治疗终端机脑电图功能(包括动画选择、难易程度、数据分析等)设置及脑电图的变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软件截图)3.2★治疗终端机设置独立屏幕,操作人员可通过服务器统一或自由设定终端训练方式,可以方便同一类型病人统一治疗训练,也可以对不同病症、病程的患者设置个性化方案,采取不同治疗训练方案,进行针对性治疗训练。(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3可视化训练界面,丰富灵活的动画种类:产品提供多种类型的动画,能针对患者的情况采用相应的动画类型进行治疗,与患者协同互动,达到病情需求和动画的无缝链接,打破了其它治疗仪动画类型单一无味的局面,丰富的治疗动画方案库,且支持自定义扩充。3.4具备心理量表,可针对不同病症患者提供测评诊断病症的轻,中,重从而给与不同的诊治波型及个性化的立体动画模式进行治疗,可实时反馈治疗数据,在治疗软件运行时可不需要(是否有线连接)连接wifi、NFC等网络连接技术。4.数据分析模块4.1★具备数据分析平台,满足科研需求,可对原始脑电波里的不同脑电波段(如:α、β、θ、SMR、全频段升功率波段)进行单独分析,提供脑电波的多种统计数据,还可以提供能体现生物反馈疗效的趋势分析,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踪性记录和分析,为医师提供大量的数据,保证决策支持的正确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软件截图)。5.系统设置模块5.1★任何终端均可分离当作独立单机使用,可分配到其他分院或科室使用。5.2★系统具有多种报告输出功能,至少包含以下报告:疗效报告、脑电分析报告、趋势分析报告、综合治疗单、治疗统计等。利用该功能可以输出单次或者多次训练治疗的报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6.信息管理模块6.1在治疗过程中,所有的训练信息都会被存储,以便临床能够对数据进行分析,以及能够方便将前后不同训练阶段的情况进行比较,随时观察治疗效果。6.2通过服务器可以查询和打印病人治疗报告等,服务器控制终端机上传数据至服务器。6.3设备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制造商对应用软件实行免费维护升级及数据库实时更新。7.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行业YY0903-2013《脑电生物反馈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二、设备参数1.噪声电平:≤3μV(峰-峰值);2.输入阻抗:≥5MΩ3.共模抑制比:≥100dB;(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时间间隔:误差≤±5%;5.高通滤波器:应符合A0.9Fc≤0.7A10≤A1.1Fc的要求;6.耐极化电压:加±300mV的直流极化电压,幅度允许偏差≤±2%7.脑电传感器可实时传输各治疗终端的脑电信号,可实时监测各终端的治疗情况;三、质保期:≥3年四、设备相关耗材1.脑电电极帽生物相容性(国家强制性必检项目):(1)与患者接触的材料无细胞毒性、无皮肤致敏反应、无皮肤刺激。该材料必须进行生物相容性的试验或评价。(提供生物相容性检验报告)(2)细胞毒性:无潜在的细胞毒性(3)皮肤致敏试验:未产生皮肤致敏反应(4)皮肤刺激试验:极轻微5、设备清单(如有):列出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软件配置1生物反馈远程网络团体控制系统套12生物反馈驱动伪差鉴别功能套203蓝牙连接配对功能套204图片抓取播放生物反馈软件套205报告分析系统套206数据测评系统套207信息管理系统套20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硬件配置1服务器(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套12无线路由器个13一体机(显示屏尺寸:23.8寸,分辨率:1920 x 1080, 60 Hz)台204蓝牙头戴治疗仪套205电源适配器套1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1.报价文件部分5.2.一、开标一览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采购人备注1投标报价(小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2投标报价(大写)3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4质量承诺5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日历天6备注投 标 人: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5.3.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量承诺:,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4总计(元): 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资格部分5.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要求: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投标人:{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5.5.四、投标保证金附:保证金回执5.6.五、投标质量保证书致:(采购人)本书作为(投标人)对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标的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的建设依据、设计原则及建设目标。4.保证货物配套软件为采购人终身免费使用、升级。本保证书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质保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7.六、资格审查资料5.7.4.(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资质证书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3.5项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5.7.5.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承诺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后)③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财务状况说明);⑤提供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后)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⑧招标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5.7.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可扩展。(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7.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若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次采购内容不一致则视为所提供的此项材料无效,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7.8.(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若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次采购内容不一致则视为所提供的此项材料无效,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7.9.(4)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参与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我方在此承诺:我公司在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公司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全称)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在本次项目的投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投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1.我公司不存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情形;2.我公司不存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情形;3.我公司该项目的应标产品无进口产品;4.我公司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供应商可自行补充)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7.1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5.7.115.7.12.(二)近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近年平均值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1、所有者权益万元 2、资产负责率%(三)近年信誉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不良记录及合同履约率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序号合同名称履约率………………注:在本声明后可附(所附截图不作为评审标准):(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查询网页截图;(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3)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查询结果作为采购档案部分一并归档。5.8.技术商务部分5.9.七、技术及商务部分(一)应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标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备注123..................总计:要求:1、上述表格中的“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须严格按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的“序号”“产品名称”和技术参数复制填写(不可出现任何不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上述表格中“投标人应标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写。3、上述表格中“偏离”,投标人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和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的比照如实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偏离部分请红字加粗标注。4、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所投产品型号的技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或白皮书)(加盖厂家公章)、官网截图、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投标人认为的必要材料等(投标人自行提供)必须与“投标人应标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二)项目实施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三)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5.9.1.(四)培训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五)售后服务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六)承诺书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5.9.2.(七)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如有)备注项目负责人...............注:本表后应附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证(如有)相关证明材料。5.9.3.(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主要标的项目描述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材料。5.10.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