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采购配送招标变更公告(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6)



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400-015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描述变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28日 9:00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2日09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如电子评审系统出现问题需查看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

联系方式:
0429-219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城市首山湖E门市

联系方式:
0429-5330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正铎

电话:
139989873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行政区域
葫芦岛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10:31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03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正铎

项目联系电话
13998987333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9-219301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兴城市首山湖E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9-53306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副食品采购配送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