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 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介休市医疗集团(介休市人民医院、介休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2026)
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7812026CGK001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修改标项二“评分标准明细”
标项二“评分标准明细”:部分评分标准未增加评审规则
标项二“评分标准明细”:部分评分标准增加评审规则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介休市医疗集团(介休市人民医院、介休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地址:介休市介公东路与介公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8636083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
联系方式:1853548908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35489088
附件信息:
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 docx.docx854.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介休市医疗集团(介休市人民医院、介休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15日 11: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535489088
采购单位
介休市医疗集团(介休市人民医院、介休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介休市介公东路与介公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36083451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535489088
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7812026CGK00146招标人:介休市医疗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5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1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9三、招标文件22四、投标文件23五、投标28六、开标28七、评审30八、采购结果确认与公告31九、招标代理服务费32十、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32十一、其他事项说明33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34第四章合同5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2第六章评标办法208一、总则208二、评审程序208三、评分标准212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21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7812026CGK001462.项目名称: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16064.00元(标项一134064.00元;标项二882000元;)5.采购需求: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主要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两部分组成(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目共2标项,其中:标号标项名称范围服务期限1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依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 深度对接财政票据、医院 HIS、医保结算系统,保障票据开具 / 核销秒级响应、全量数据日对账,随医疗收费等政策调整,每年 2 - 3 次重大升级;满足电子票据档案归档、财政监管要求,涉及多场景交易数据核验与跨系统协同的复杂逻辑。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一)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优化体检、随访等报表输录流程,实现 “只录一次”,摒弃纸质办公模式,将各项体检数据(包括心电图、B 超等分析图片)直接无线上传至公卫系统和居民端 APP,节省基层医生时间与精力,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二)提升数据质量优化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及时性,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医疗决策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可靠数据支持,提高数据收集的可靠性。(三)增强医患互动便捷调阅个人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和管理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助力居民实现健康自我管理,让家庭医生对签约患者的服务更具成效。(四)提高管理效率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可明确服务标准,强化质量监控,推动绩效评价从过程评价向结果评价转变,提升绩效资金使用效率。基层医生在减轻工作负担的同时,能够做实医疗服务,从而增高绩效收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6.实施地点:山西省介休市(招标人指定地点)。7.服务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31日(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3.投标文件开启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开启:满足开启时间后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启时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因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询问或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代理费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取招标代理费。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5.成交(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6.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7.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平台一次性在线提出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介休市医疗集团地址:介休市介公东路与介公路交叉口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86360834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联系方式:18535489088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535489088第2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或要求1.2.1项目名称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1.2.2项目编号1407812026CGK001461.2.3招标内容见第三章招标内容1.2.44.5.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16064.00.00元标项一:134064.00元(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标项二:882000.00元(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投标报价总价或分项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6招标人名 称:介休市医疗集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86360834511.2.7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联系方式:185354890881.2.8交易方式电子交易1.2.9电子交易平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1.2.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1.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3.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1.7.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8.1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1.11.1现场踏勘不组织1.12.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14是否具有行业特殊情况否1.15.2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17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帐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标项二: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4.账户信息: 名 称: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04360001040019590行 号:10317613600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市支行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185354890882.1支持本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项目只允许中国境内投标单位参加2.5.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定向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5.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42.5.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进行价格的扣除2.1-2.10是否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是(详见第二章第2.1、2.2、2.3、2.4、2.5、2.6、2.7、2.8、2.9、2.10款相关规定)3.2.1招标文件提疑截止时间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4.1.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 2 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3份递交至代理公司。4.2.2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内容详见第二章4.2.2投标文件内容组成)。4.3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并提示。4.4投标文件的签章形式电子签章。按《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和《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标注的位置,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4.5.7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报出的各项报价单项金额总和(包含但不限于租用装置的投入、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运维期限内的耗材、损耗、能源、人工和企业合理利润、管理费用、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总和,招标人不再就服务范围内工作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报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总报价。4.6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否则投标无效。4.7.1备份投标文件的约定不适用4.7.2备份投标文件的编制不适用4.7.3备份投标文件的存储、份数、密封包装、标识、递交接收不适用4.7.46.3.1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投标单位传输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将拆封投标单位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未规定备份投标文件约定(本表4.7.1)的,本条不适用。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5.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5.3.1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1)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文件成功传输递交后,投标单位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投标单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提示:投标单位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要求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若同时参加多个包段的投标,必须针对每个包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将多个包段做到同一本投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1.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1.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6.2.2投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6.3.1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后,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发出“投标文件解密”通知,启动投标文件的解密程序;各投标单位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备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投标单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7.7.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7.7.2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应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单位应对各自的查询结果负责,采购机构有权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8.1.1确定中标投标单位(采购结果确认)本项目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通过“政采云平台”依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流程见第二章第8.1.1款规定。8.2.1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签发(1)采购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9.1.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2011]534 号文规定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0.1.1合同签订时间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单位应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2.1履约保证金1.无10.3.1合同款支付方式根据财政拨款进度付款。11.1.1重要提醒(1)投标单位应仔细对照投标单位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2)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响应,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3)招标文件中标注“★”或“▲”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中所有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着重提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请各投标单位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漏读、错读招标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1.2.1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有。12.1补充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授权书,若采购人没有授权代表,可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代替。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一、总则1.1、实施依据及适用范围1.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项目基本信息1.2.1项目名称: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2项目编号: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3招标内容: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4最高限价: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5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6招标人: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7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8交易方式: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9电子交易平台: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10合同履约期限: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和采购组织类型1.3.1采购方式: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3.2采购组织类型: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4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4.1合格投标单位“基本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2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5定义1.5.1“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甲方”;1.5.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1.5.3“投标单位”: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4“投标单位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1.5.5“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或以上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参加投标;1.5.6“中标投标单位”:是指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标单位,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乙方”;1.5.7“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5.8“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5.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1.5.10“项目”:是指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1.5.11“书面形式”:是指加盖有单位公章的信函、传真、电子扫描件等;1.5.1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1.5.13“制造商”:是指对所供应产品或其他有形标的物,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服务类项目不适用);1.5.14“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是指本文件;1.5.15“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5.16“实质性条款(或要求)”:是指本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标注“★”或“▲”号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或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应对所有“实质性条款(或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且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1.5.17“活页装订”:是指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就随时可以拆卸替换复原或翻阅时容易自行脱落的装订方式。1.5.18“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产生不公平影响的。1.5.19“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1.6投标委托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其单位的其他在职员工全权代表其处理与本次开标有关的事项,但其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等同未提供)。1.7.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7.2《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或以上投标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两个或以上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予以说明备注,并在资格文件中递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未递交《联合投标协议书》的联合体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以及荣誉、等级证书等资信内容)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以及荣誉、等级证书等资信内容)等级;(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进行说明;(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投标文件应由主办人按规定进行签章;(8)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由主办人一方缴纳,若分开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缴纳(若分开缴纳,具体缴纳金额须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1.8进口产品投标1.8.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8.2《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未标明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合同项(标项)一律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国外品牌产品”不等于“进口产品”。1.9投标费用1.9.1不论评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9.2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投标单位须与招标人积极配合。中标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次招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10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10.1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签名、盖章、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与本次招标工作有关的所有材料、来往函电语言均应使用中文,专业术语、名称应附有中文注释。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视同未提供。1.10.2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1.11现场踏勘1.11.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按《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统一开放现场场地以便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此外其他任何时间招标人不再统一安排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工作(特殊情形除外);1.11.3投标单位应自行前往规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踏勘,因参加现场踏勘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11.4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单位应注意考察安全,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11.5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6现场踏勘因提前知晓项目所在地当地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前往人员提前进行报备,若因疫情管控不符合当地要求,无法进行现场踏勘的,其未如期参加考察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12开标前答疑会1.12.1开标前答疑会: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2.2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代理机构按《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1.12.3投标单位应在答疑会时间的2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提出的问题送达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2.4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或开标前答疑会完成后的其他时间,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3.2款“招标文件的提疑”、第3.3款“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相关规定对投标单位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13关联投标单位投标限制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6条之规定。1.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单位均作资格无效处理。1.13.2不同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1.1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作无效处理。1.14特殊投标单位投标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会计所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获得法人授权后,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按照其特点在招标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是否具有行业特殊情况,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5转包、分包1.15.1转包:不允许。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投标单位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投标单位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投标单位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15.2分包: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5.3《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声明允许分包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投标单位的主要合同义务。分包投标单位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中标投标单位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投标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16投标单位询问、质疑和投诉1.16.1询问:在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可以就某一事项向代理机构发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单位“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1.16.2质疑: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提供纸质版质疑书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6.2.1上述所指“投标单位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16.2.2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6.2.3投标单位认可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重新评审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1.16.2.4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原件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投标单位提出的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投标单位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1.16.3投诉:投标单位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单位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规定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7.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17.2招标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B.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单位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D.投标单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7.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单位损失。1.18其他说明1.18.1投标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投标单位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单位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组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时,属于投标单位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得作为该投标单位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1.18.2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结果无效,并须依照相关规定双倍赔偿给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单位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8.3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8.4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为建议性要求或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所投产品应当具有相等或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8.5投标单位对所响应项内的招标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详细要求见偏离情况表。1.18.6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单位。1.18.7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8.8投标单位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单位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支持本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是否允许中国境外工程投标单位参加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2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工程、服务项目不适用):2.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2.2.3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投标文件无效。2.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2.2.5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2.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2.2.7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如遇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为准)。2.3正版软件: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2.4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2.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5.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5.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5.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5.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6.1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6.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7促进残疾人就业2.7.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2.8创新产品、创新服务2.8.1投标单位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2.8.2投标单位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实施方案”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2.9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工程、服务项目不适用)投标单位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格式见第五章)。2.10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货物、服务项目不适用)2.10.1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2.10.2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须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10.3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投标单位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处理。2.10.4投标单位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三、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以及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如有,另册)。3.2招标文件的提疑3.2.1招标文件提疑截止时间: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2.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通过“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如发现招标文件或技术要求、清单、图纸中有前后不一致或不清楚或有误的内容,应在“招标文件提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2.3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单位递交的《疑问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线上平台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通知所有已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3.3.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以传真或邮件(原文扫描件)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均有约束力;当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的内容就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影响到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相关规定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3.4投标单位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向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回执;3.3.5投标单位对收到的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同时在书面回执中加注说明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疑问内容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3.3.6任何口头形式的答复、说明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提供纸质版质疑书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单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形式4.1.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jmbs”)。4.2投标文件的组成4.2.1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以下统称“投标文件”)。4.2.2投标文件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组成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1-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信用信息记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后打印存档。▲1-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1-4非联合体的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声明书(格式见第五章)。▲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提示和说明: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1-6“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如未要求,本项可不填写。▲1-7“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的证明文件: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如未要求,本项可不填写。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情况;(4)商务技术偏离表(5)技术服务方案(6)其他资料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组成内容▲(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如有);(4)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4.3投标文件的编制4.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3.2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本章节第4.2.2款规定的内容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4.3.3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单位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3.4本章节第4.2.2款内容中约定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4.3.5本章节第4.2.2款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4.3.6《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单位的责任。4.3.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4.3.8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本章节第4.2.2款“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4.4投标文件的签章4.4.1投标文件的签章形式: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4.4.2《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规定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请各投标单位详细查阅本章节第4.3款“投标文件的编制”规定(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须由自然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4.5投标报价4.5.1投标报价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相关报价格式填写;4.5.2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4.5.3《投标文件》针对每个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5.5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4.5.6▲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4.5.7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要求,报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总报价。4.5.8本项目招标只设置一次报价,投标单位应确保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5.9技术规范要求技术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上述要求凡招标人提供的报价中未列入的,由投标单位在相应的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单独列项支付;4.5.10凡在投标报价中涉及到的税金等国家、省、市强制性要求的费用,若投标单位报价不足或未报价,则视作优惠,一旦中标,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该费用。4.5.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在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本项目报总价,投标单位报价即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管理费、实施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耗材费、差旅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周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投标单位自行解决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4.5.12投标单位可以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背景、服务要求、实施场所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4.5.13除非本招标文件对招标内容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单位应按要求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4.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6.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有效期少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4.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协商过程以书面形式进行;4.6.3投标单位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6.4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止;4.6.5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强行撤回(撤销)其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4.7备份投标文件4.7.1备份投标文件的约定: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4.7.2备份投标文件的编制: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4.7.3备份投标文件的存储、份数、密封包装、标识、递交与接收(1)存储: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份数: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密封包装、标识: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4)递交与接收: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4.7.4备份投标文件的使用与失效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拆封、使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再拆封、使用。“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4.7.5“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的“投标文件”同时生成,不属于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投标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5.2开标地点5.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5.3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5.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5.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5.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已传输递交的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4.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5.5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5.5.1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5.2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5.6投标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5.6.1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若某个标项成功解密(备份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视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不再进行开标,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招标。六、开标6.1开标时间、地点6.1.1开标时间: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6.1.2开标地点: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6.2开标组织与邀请6.2.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现场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准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人员主持。6.2.2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单位应提前确认投标文件的解密环境,解密时长默认30分钟,若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解密,视为自动弃权)。6.2.3投标文件开启顺序: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6.2.4投标单位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3开标流程(两阶段)6.3.1开标流程:(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各投标单位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规定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按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投标单位名单等信息),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启标书信息(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商务技术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5)评审结束后,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单位名称及理由及经商务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名单。(6)开启有效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评分。(8)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特殊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并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此类推。6.3.2特殊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评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若因“政采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予以确认。七、评审7.1评审工作的组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7.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七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2.2评审专家从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7.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7.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名单;(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4评审原则7.4.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7.4.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7.5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6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单位接触,不得出现政府采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7.7评审方法和标准7.7.1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7.7.2标书信息开启后,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法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单位的资格符合情况。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7.7.3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八、采购结果确认与公告8.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投标单位)8.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投标单位):本项目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通过“政采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具体流程如下:(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2)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8.1.2代理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8.2采购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签发8.2.1采购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签发: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8.2.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9.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投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投标单位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本章节第1.16.2款规定,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提供纸质版质疑书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单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九、招标代理服务费1、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中标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的,仍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招标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中标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9.1.5特别说明: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招标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中标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9.1.6中标投标单位确定后,中标投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的,已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十、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10.1签订合同10.1.1合同签订时间期限: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0.1.2中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0.1.3中标投标单位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10.1.4原中标投标单位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0.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10.2.1履约担保递交要求: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标投标单位应递交而未递交履约担保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10.2.2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中标投标单位还须按以下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1)招标人已向中标投标单位支付了合同款的,中标投标单位须一次性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招标人支付等额违约金;(2)招标人还未向中标投标单位支付合同款的,中标投标单位须一次性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10.2.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单位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10.3合同款支付方式等10.3.1合同款支付方式: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十一、其他事项说明11.1重要提醒11.1.1重要提醒: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2招标文件解释权11.2.1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1407812026CGK001462.项目名称: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16064.00.00元(标项一134064.00元;标项二882000.00元)5.最高限价:1016064.00.00元其中:标项一:134064.00元(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标项二:882000.00元(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6.采购内容标号标项名称范围服务期限1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依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 深度对接财政票据、医院 HIS、医保结算系统,保障票据开具 / 核销秒级响应、全量数据日对账,随医疗收费等政策调整,每年 2 - 3 次重大升级;满足电子票据档案归档、财政监管要求,涉及多场景交易数据核验与跨系统协同的复杂逻辑。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3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一)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优化体检、随访等报表输录流程,实现 “只录一次”,摒弃纸质办公模式,将各项体检数据(包括心电图、B 超等分析图片)直接无线上传至公卫系统和居民端 APP,节省基层医生时间与精力,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二)提升数据质量优化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及时性,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医疗决策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可靠数据支持,提高数据收集的可靠性。(三)增强医患互动便捷调阅个人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和管理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助力居民实现健康自我管理,让家庭医生对签约患者的服务更具成效。(四)提高管理效率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可明确服务标准,强化质量监控,推动绩效评价从过程评价向结果评价转变,提升绩效资金使用效率。基层医生在减轻工作负担的同时,能够做实医疗服务,从而增高绩效收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7.实施地点:山西省介休市(招标人指定地点)。8.服务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技术要求标项一: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服务范围:依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深度对接财政票据、医院HIS、医保结算系统,保障票据开具/核销秒级响应、全量数据日对账,随医疗收费等政策调整,每年2-3次重大升级;满足电子票据档案归档、财政监管要求,涉及多场景交易数据核验与跨系统协同的复杂逻辑。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标项二: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国家为推动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在基层投入大量财政补贴。然而,基层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滞后,致使投入基层的资源覆盖能力薄弱。基层卫生工作人员肩负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健康管理三大板块重任,除定期随访、体检、诊疗等繁重任务外,还需在原有桌面系统间频繁切换,反复录入信息以完成填表报数工作。这使得基层一线工作人员陷入工作繁忙、能力提升受限、收入较低的困境,甚至部分基层医生为应对检查、绩效考核与提高收入,出现数据造假行为。在此背景下,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应运而生,旨在解决基层填报负担重、数据真实性差、患者管理率低等行业痛点问题,加强医患有效互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二、项目目的(一)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优化体检、随访等报表输录流程,实现“只录一次”,摒弃纸质办公模式,将各项体检数据(包括心电图、B超等分析图片)直接无线上传至公卫系统和居民端APP,节省基层医生时间与精力,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二)提升数据质量优化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及时性,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医疗决策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可靠数据支持,提高数据收集的可靠性。(三)增强医患互动便捷调阅个人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和管理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助力居民实现健康自我管理,让家庭医生对签约患者的服务更具成效。(四)提高管理效率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可明确服务标准,强化质量监控,推动绩效评价从过程评价向结果评价转变,提升绩效资金使用效率。基层医生在减轻工作负担的同时,能够做实医疗服务,从而增高绩效收入。三、项目功能需求(一)移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功能1.医生端数据互联互通功能:系统需支持与现有的移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同步运行,实现与相关系统电脑端数据的实时互联互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建档:系统需提供摄像头扫描身份证建档、支持连接读卡器刷身份证建档、手动录入身份信息建档等多种建档方式。档案查询: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包括精确查询(身份证号、姓名精确查询、身份证读卡器、身份证扫描识别查询)和条件查询(归属团队、归属人群等综合查询),查询结果列表展示,列表中加入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功能,方便快速联系居民。档案操作:支持档案的添加与修改;体检表、高血压表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涉及到的表单;用户台账信息(体检、血压、血糖信息);随访信息、预约信息等。批量体检:系统需支持在已有的设备和人员的基础上,实现批量体检的功能,以提升年度体检效率。重点服务对象健康管理服务对象身份验证:实现“面对面随访项目”的精准跟踪定位服务、人脸识别验证和服务评价功能。移动录入:支持慢病随访、健康体检、老年人中医体制辨析、产后访视、新生儿家庭访视等移动录入。录入方式包括基础数据输入(点击输入、编辑输入,支持记忆输入);连接智能硬件(与智能医疗设备蓝牙/WIFI连接,数据同步上传,如身高体重仪器、便携式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尿常规、心电图、B超等);表单识别(支持第三方设备检测数据表单扫描,自动识别表单数据并填入,一键上传);药品输入(简化药品输入方式,内置常用药品库,支持拼音查询);健康指导(根据不同医院内置指导模版,模版数据智能填充、选用、编辑、添加);。重点人群信息推送:可支持重点人群推送,也可使用系统自带信息推送模块,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健康文章、活动、表单等,并可添加信息阅读反馈功能,查阅信息是否阅读、阅读数量等统计。家庭医生服务:可实现手机端签约、续约、解约、线下履约;增设线上家庭医生模块,方便居民与医生沟通;提供健康宣传模块,支持健康直播功能,医生可以直播的形式开设讲座,观看对象可为医生、居民等,直播内容可保存为录像。咨询交流:系统需支持与居民端实时互动,可实现解答居民咨询,回复居民建议,支持图文互动、语音互动、视频互动等;可查看居民的健康信息等。院外护理:与居民端预约服务联通使用;支持修改预约信息;提供预约提醒功能,医生端会通知提醒(首页展示信息);可实时查看预约情况,可查看居民健康信息、历史预约情况,并进行预约调度等操作。专家互动帮扶:系统需支持在和居民进行线上互动时,需支持将专家拉入线上诊疗室,对居民咨询的问题进行专家级解答。数据统计功能时间设定:支持预设时间(如本季度、本年、本月)和具体时间(如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20日)的统计。统计内容:包括电子健康档案数建档总数、新建电子健康档案数、迁入数、死亡数、迁出数、失访数等;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各工作指标统计数,针对重点人群体检、随访服务记录统计等。展示方式:支持具体数值、柱状图、折线图、扇形图等全面展示,支持多个时间段内数据查询显示以及数据比对,分析数据变化情况;支持数据以图片、excel等形式导出、分享,支持统计结果连接打印机打印。监管考核功能: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监管考核账户,可查看辖区内各机构服务管理情况;具备抽样功能,可实现在可设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随机抽样和等间距抽样;可进行辖区内居民服务评价统计、投诉功能,对于居民投诉,可设置情况说明、处理结果等信息;预留对居民端服务评价编辑功能。基层门诊服务中医线上接诊:系统需支持中医门诊功能;在首页应有中医门诊入口,首次点击进入会提示认证,需上传认证信息(包含:身份真、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电子签名、医师职称等)。上传后审核人员在后台管理端审核,通过后,再次点击进入即可使用中医线上门诊服务,进入之后点击接收问诊开启按钮即开始接单,系统将开始自动派单。在接收问诊开关下方显示问诊列表(待接单列表、已接单列表、已拒绝列表),收到问诊请求后,在待接单列表显示信息条(问诊时间、问诊状态、问诊描述、接受按钮、拒绝按钮),点击接受按钮进入到诊疗室界面。诊疗室界面显示居民的描述信息,接下来医生依据描述信息与居民进行互动,互动支持图片、文字、语音、视频互动,可收到居民发送心电记录、血糖记录、血压记录,可在管理界面查看居民自测的血糖、血压、心电、病例、健康档案等记录。结束问诊后退出到接受问诊界面。心电门诊:系统需支持心电门诊功能。应用场景是社区或村居民进行日常心电测量,社村医生或村医进行心电门诊。在首页应有心电门诊入口,点击进入心电连接界面,连接已有的心电工作站,将心电工作站的电极吸附在居民身体的指定部位,连接成功后系统进入测量界面,等待心电图平稳后,点击开始采集,采集完成后上传到服务器,等待医疗集团心电诊断中心诊断。诊断完成后可在pc端打印报告中医门诊:系统需支持中医门诊功能。点击进入门诊界面,第一步录入基本信息(扫描身份证或手动录入),第二步基本情况(应包含:就诊时间、就诊类型、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体温、血压、心率、体重、诊前照片、初步诊断;其中体温、血压、心率需支持连接硬件采集)、下一步AI舌诊、脉诊(需支持连接硬件)、下一步开方针灸、最后一步出医嘱。2.居民端档案信息查询:已建立电子档案居民,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注册个人账号,查阅自己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实时同步。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居民可申请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居住地址等。生命体征录入:需支持连接血压、血糖、心电、尿常规、肺功能设备,以支持居民自测数据,数据给医生诊断提供参考。院外护理:系统需支持院外护理功能,在首页应显示院外护理入口,点击进入即可获取到当前地区提供院外护理的机构,用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机构进入机构详情选择服务进行预约,机构详情界面可查看机构位置并进行导航,在机构详情界面选择相应的服务进入预约信息界面,进行预约前的信息确认(信息涵盖:预约服务显示、预约时间、服务方式、选择预约人),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预约即可等待医生确认。亲情关怀:系统需支持亲情关怀功能,添加自己的亲人为关怀对象(扫码或手机号添加),可设置备注,可实时查看和编辑亲人的各种健康数据。健康宣传:可查看健康文章,对应医生端健康宣传栏;设置健康直播模块,医生可在线开展健康直播讲座等。数据分析展示:居民可自由设定时间范围,查看自己的健康数据动态变化;根据不同类型的健康数据,以图表等形式展现,包括血压变化、血糖变化、心电记录等,如血糖会以列表、曲线图、网格图等。中医问诊:系统需支持中医问诊功能,在首页显示入口,点击进入中医问诊界面,界面上方应显示立即问诊,下方显示问诊列表(已提交、进行中、已结束、已取消)。点击立即问诊,进入中医14问(涵盖性别、年龄、身体不适部位、不适症状起始时间、症状发作频率、症状程度、症状变化情况、饮食、吃东西后、大便情况、小便情况、睡眠情况、体力和精力情况、情绪状态),回答完后点击提交,等待医生接诊,期间可以取消;医生接诊后进入到诊疗室界面开始互动,需支持文字、图片、语音、发送记录(血压、血糖、心电)。(二)区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功能1.签约功能支持签约、续约、解约操作。线下签约时,医生持平板设备与居民面对面签约。2.签约协议可显示签约协议;支持模块化修改协议内容。3.线上服务系统为医生及居民的在线交互开创了家庭医生线上服务功能,医生可以创建“线上诊疗室”,并邀请重点居民、患者,使医生在院外、线上也可对居民实现管理。健康知识:医生可编辑或选择健康知识(关联健康宣传模块)、实时推送至居民个人,或者群发。电子处方:可参考相关规范流程,提供电子处方功能,并实现一键购药(可选),系统提供药店端商城系统,完成一键购药,支持与第三方药店系统对接。在线交互:医生可与居民进行即时交流,交流方式包括图片文字、语音、视频等;系统支持健康知识、文章、电子处方、问诊表单、消息提醒等即时发送;支持居民端心电、血糖、血压等健康数据及时发送与查看。4.线下履约医生可为居民制定线下随访计划,医生端、居民端均可查看;支持到时提醒,可自定义设置提醒时间、提醒次数等;在履约计划内,关联在线问诊、消息推送、处方医嘱等功能;自动生成履约记录,已完成、未完成分类;对于需要确认履约真实性的,医生可选择完成履约地点、履约居民拍照取证,系统支持地点自动定位和人脸识别。5.健康管理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基本诊疗服务(含住院)等与居民健康相关的服务。6.档案管理医生可查阅健康档案各项数据,自动同步更新,档案跟随签约机构变更自动迁移。7.对接服务系统支持与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转诊服务,实现转诊服务、预约服务、检查检验申请服务,检查检验结果推送。8.数据采集系统目前已支持众多医疗设备数据自动采集,如心电仪、血压计、尿常规等,可根据需求随时添加设置其他设备,实现对接第三方设备联通采集;在居民端、医生端等显示;采集的信息可自动更新到健康档案及相关诊疗记录。9.统计管理机构内统计:统计机构内普通人群、各类重点人群签约数及重点人群总签约数。动态生成:支持根据选择项,动态生成统计图表;可选择统计时间范围(支持直接选择某月、某年等预定时间范围)、统计机构、统计服务项目(签约/续约/解约/健康体检高/血压随访…)等;项目可以医院机构划分,显示每个项目的统计数,不同机构下项目会以折线图显示;支持图片保存打印、excel保存等。展示方式:可实现折线图、柱状图、饼图等多种展示方式,并可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等多种方式进行筛选展示。10.病程管理该系统可作为家庭医生对居民健康管理的历程总结,系统允许医生对居民自行添加健康数据。(三)对已有设备实现远程功能1.远程心电(一)医生端心电采集1、设备准备: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将基层医生已有心电工作站的电极精准连接至患者身体的对应部位,确保电极与皮肤实现良好接触,以此获取精准可靠的心电信号。同时,在Android平板上开启医生端APP,并仔细检查Android平板电量是否充足、网络连接是否稳定,为采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2、采集初始化:在Android平板启动医生端APP后,通过扫描身份证或者录入身份证的方式查找到居民信息,未查找到将自动建档。然后进入心电采集界面,在心电采集界面可以看到自动连接心电工作站完成,连接成功后进入心电采集界面。3、心电数据采集:操作人员在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心电采集界面会自动采集心电数据,等待无干扰心电信息号平稳后,于APP界面点击“开始采集”按钮,此时APP即刻启动实时心电信号采集。在采集过程中,APP界面会实时动态显示心电波形,方便操作人员实时监控采集数据的质量。依据诊断需求的不同,采集时长通常设定在10-30秒之间。采集任务完成后,应用会自动运用专业算法对采集到的心电数据进行初步处理,如滤波、降噪等,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为后续分析提供有力支撑。(二)数据传输1、数据加密:为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经过初步处理的心电数据在传输前,会采用先进的加密算法进行高强度加密。这一举措能够有效防止数据在传输途中被窃取或篡改,切实保障患者数据的安全。2、网络传输:加密后的心电数据借助Android平板的移动网络(4G/5G)或Wi-Fi网络,稳定可靠地发送至服务器。服务器端部署有专业的数据接收程序,能够高效、稳定地接收来自各个Android端设备上传的心电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数据会附带患者的身份标识信息,以便服务器实现精准存储与后续处理。3、服务器存储与转发:服务器在成功接收到心电数据后,会立即将其存储至数据库进行备份,为数据的安全性与可追溯性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服务器会对加密数据进行解密,并依据既定的数据交互规则,将数据精准转发至Web端诊断平台。在此过程中,服务器会对数据进行格式转换,使其完全适配Web端平台的要求,确保数据的无缝对接。(三)Web端诊断1、诊断室接收数据:医疗集团心电图诊断室的医生通过Web浏览器登录心电诊断平台。平台具备实时数据监控功能,一旦有新的心电数据从服务器传输过来,系统会立即自动向医生发出提示,告知有新的诊断任务。2、数据查看与分析:医生在诊断平台上点击相应的患者记录,即可全面查看完整的心电数据,涵盖心电波形、患者基本信息等内容。诊断平台集成了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能够对心电波形进行自动测量、精准标注,并提供专业的诊断建议。医生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临床经验,对患者的心电状况展开细致深入的分析与诊断。3、诊断报告生成:医生完成诊断后,需在诊断平台上如实填写诊断结果与专业建议,系统随即会自动生成标准化格式的诊断报告。该报告详细包含患者基本信息、心电数据特征描述、诊断结论以及针对性的治疗建议等内容。医生仔细确认报告内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诊断报告存储至服务器数据库,并同时将报告反馈至Android端设备。(四)结果反馈·1、服务器同步:服务器在接收到诊断报告后,会迅速将其与对应的患者心电数据进行关联匹配,并及时更新数据库中的诊断状态信息。同时,服务器会向医生端APP发送通知,告知诊断结果已顺利完成。2、医生端查看:Android设备接收到通知后,操作人员可在应用程序中便捷查看详细的诊断报告。2.远程B超1、设备连接医生端APP启动并与已有的手持B超设备连接。Web端医生通过浏览器登录远程诊断平台,等待医生端连接请求。服务器在接收到请求后,会严格验证医生端APP端请求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即刻建立起医生端APP端与Web端之间稳定、高效的连接通道。2、数据传输Android端B超设备采集的图像、视频及设备状态数据,会按照特定的格式进行高效编码处理。处理后的数据通过网络安全传输至服务器,服务器对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并以最快速度实时转发至已连接的Web端。Web端接收服务器转发的数据后,进行精准解码处理,最终在页面上清晰、实时地显示B超图像和视频。3、远程控制Web端医生依据实时显示的B超图像,可实时指导医生端医生手法操作直至图像清晰。实施通话完成B超图像采集。Web端可截屏出报告,医生端也可自行冻结画面出报告。(四)系统服务1.维护服务供应商需对采购方已部署的移动公卫系统提供专业化运维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公卫业务的顺利开展:1.承担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故障排查与应急修复工作,确保系统故障响应及时、解决高效。2.负责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定期备份与恢复保障,防范数据安全风险。3.根据业务需求完成系统性能优化、补丁升级及功能适配调整,确保系统满足采购方公卫工作的持续需求,需提供服务所需服务器相关硬件配置保证履约期间服务正常运行。4.提供常态化技术支持与操作指导,协助采购方提升系统使用效率。第四章合同一、合同协议书甲方:(招标人名称)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由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标项:项目地点:2、委托人代表与项目负责人信息招标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3、服务范围及要求:(1)服务范围标项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4、合同履行期限:5、合同价款(一)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本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日常维护费、设备成本、专利相关费用、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软件使用费、技术服务费、验收费、培训费,驻场服务费,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版权费、专利费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6、付款方式6.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6.2付款方式:6.3付款时,乙方须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7.甲方权利义务7.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7.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7.3甲方配合乙方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8.乙方权利义务8.1乙方应当对甲方的需求有深刻、准确和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并将其反映在项目实施中。8.2乙方应当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8.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8.4乙方对涉及的档案数据要全程保密,不得泄露于第三方,并按国家档案行业保密条款执行。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划分责任。8.5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8.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9.关于服务期限的约定9.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交付时,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9.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的,应将合同期限顺延;9.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交付的,合同期限不顺延。;10.验收10.1验收标准:10.2验收程序:11.服务承诺11.1其他服务承诺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12.违约责任12.1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完成工作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2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13.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13.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4.争议的解决14.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15.知识产权基于本合同产生的知识产权,除其它第三方已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外,应归甲方所有,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为本合同实施内容升级改造、技术嵌入、更新变更等以后所产生的知识产权。16.合同生效及其他16.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1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16.3本合同第十七款、第十八款所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7.1招标文件17.2投标文件17.3中标通知书17.4投标函及其附录17.5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17.6双方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8.附件明细18.1分项报价表18.2采购需求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招标人办公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招标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招标人邮编)邮政编码: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单位自拟)标项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示和说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中国公民)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标项)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招标人):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招标人):我方(投标单位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招标人):到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统一查询,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招标人):本人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未和我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1-4“非联合体”的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声明书(招标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本公司(属于/不属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由(请填写:本单位、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项目。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6投标保证金:注: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账户基本信息)的复印件。如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函电子版扫描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保函电子版扫描件。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招标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复印在此处,不得粘贴)▲2-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全称)我方(公司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公司名称)全权办理项目(项目编号:标项:)的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方对授权代表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内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复印在此处,不得粘贴)2-3、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投标单位类似业绩表及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简要描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注:1、表内应当填写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2、如此表不能满足投标人要求可自行拟定,但须体现以上内容。3、附业绩证明材料(按业绩评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投标实际技术规格是否有偏差偏差说明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需求中序号填写本表,如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差,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无”。(2)投标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2.5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6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可参考以下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可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近3年指2023年7月至今)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说明相关情况,本表后附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姓名职称拟位岗位联系方式相关项目经验备注(如表格不够,可自行续行)(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自拟)注:简历表后可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五)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自拟)注:简历表后可附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六)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证件资料(七)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三、报价文件部分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招标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合同履行周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预付款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说明:投标单位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采云系统上填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元)金额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所列的投标报价(总价,元)金额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所列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投标单位(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开标报价一览表序号范围投标报价总价(元)服务期限服务要求备注1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注:1.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日常维护费、设备成本、专利相关费用、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软件使用费、技术服务费、验收费、培训费,驻场服务费,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版权费、专利费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3)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4)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标项二: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示和说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中国公民)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标项)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招标人):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招标人):我方(投标单位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招标人):到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统一查询,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招标人):本人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未和我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1-4“非联合体”的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声明书(招标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本公司(属于/不属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由(请填写:本单位、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项目。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6投标保证金:注: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账户基本信息)的复印件。如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函电子版扫描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保函电子版扫描件。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招标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复印在此处,不得粘贴)▲2-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全称)我方(公司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公司名称)全权办理项目(项目编号:标项:)的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方对授权代表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内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复印在此处,不得粘贴)2-3、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投标单位类似业绩表及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简要描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注:1、表内应当填写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2、如此表不能满足投标人要求可自行拟定,但须体现以上内容。3、附业绩证明材料(按业绩评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投标实际技术规格是否有偏差偏差说明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需求中序号填写本表,如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差,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无”。(2)投标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2.5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6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可参考以下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可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近3年指2023年7月至今)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说明相关情况,本表后附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姓名职称拟位岗位联系方式相关项目经验备注(如表格不够,可自行续行)(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自拟)注:简历表后可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五)云服务经理、运维服务经理简历表(格式自拟)注:简历表后可附云服务经理、运维服务经理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六)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证件资料(七)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三、报价文件部分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招标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合同履行周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预付款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说明:投标单位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采云系统上填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元)金额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所列的投标报价(总价,元)金额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所列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投标单位(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开标报价一览表序号范围投标报价总价(元)服务期限服务要求备注1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注:1.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日常维护费、设备成本、专利相关费用、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软件使用费、技术服务费、验收费、培训费,驻场服务费,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版权费、专利费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3)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序号系统名称运维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合计(4)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第六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的评审。一、总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技术、报价情况由各成员独立记名打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单位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二、评审程序2.1评审前组织评标委员会签到、核对评委身份,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由组长召集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了解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开标有关事项等。2.2投标文件的资格、符合性审查2.2.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单位的资格符合情况。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单位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单位的法律责任。(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4)“非联合体”的证明材料;(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6)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2.2.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3《商务技术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或“▲”的(如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或《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5)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10)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2.3.2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3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2.3.4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书面(含邮件)形式进行。2.4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2.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函(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备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本章节第2.3.2款的规定经投标单位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单位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3《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副本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5投标文件的评价、评分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价与评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单位的得分。2.5.2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2.6修改评审结果2.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6.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2.7投标单位排序及推荐中标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投标单位排名并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7.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2.7.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标报告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单位。2.8起草、签署评标报告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采云平台”起草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加注电子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9重新评审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将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分标准后附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4.1串通投标的认定4.1.1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MAC和IP重复(以政采云平台认定为准)。4.1.2投标单位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单位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2投标单位违法等重大事项的处理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将《投标文件》、《询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1)未如实提供债权债务、重大违法记录、利害关系等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2)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单位的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的;(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3)其他严重干扰招投标秩序的行为的。4.3评审中合格投标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数字公共卫生服务系统 电子票据软件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