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招标变更公告(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6)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409000621182236-20260801-000002-0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交易编号:HZGC2026-025]于2026年08月0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1、用地现状图附件更新澄清
原招标公告及澄清公告(3)的“附件 用地现状图”内容已更新,更新后的“用地现状图”详见本澄清公告附件。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现更正为: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08月28日
澄清公告(4).pdf
招标文件(时间版).pdf
澄清公告(4).pdf
用地现状图.pdf
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ZGC2026-025】招标人: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设计任务书第六章勘察设计技术规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017-440982-78-01-810925投资项目名称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化州市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构成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3000万元,建安费2378.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66.67平方米,场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包含道路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室外训练场25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987平方米,业务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533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并购置相关消防设备。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勘察(包含并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必要的施工阶段补充勘察)、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和驻场服务、后续服务工作。工期(交货期)勘察设计工期:总工期50日历天。勘察工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文件,但不能影响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工期:3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2.64万元,其中:勘察费19.03万元,设计费83.61万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8月01日13时59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招标人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化州市杨梅工业大道东一号招标人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668-766088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2001、2002、2003、2004房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668-2758038招标监督机构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668-7222626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6年08月01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查询)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3.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6.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准时在线参与开标会,监督人员、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代理四方现场开标。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造成无法核实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6.2投标文件相关材料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员按要求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相关材料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发起远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在发起远程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以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实际时间为起始时间30分内)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7.投标注意事项7.1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疑问请咨询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668-2289013)。8.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无法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附件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拒绝投标单位名单(部分)序号单位拒绝投标期备注起始日期截止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说明:1.在拒绝投标期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2.若上述单位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书面文件为准。3.上述单位名单未含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地址:化州市杨梅镇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668-76608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2001、2002、2003、2004房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668-27580381.1.4项目名称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化州市1.1.6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3000万元,建安费2378.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66.67平方米,场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包含道路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室外训练场25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987平方米,业务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533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并购置相关消防设备。1.2.1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1.3.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包含并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必要的施工阶段补充勘察)、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概算及概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和驻场服务、后续服务工作。1.3.2勘察设计工期勘察设计总工期:50日历天勘察工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文件,但不能影响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工期:35日历天1.3.2勘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3.3勘察设计成果要求工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设计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1.3.4工程勘察要求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勘察。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初测初勘、详测详勘,施工过程的补勘等)的工作要求。1.3.4工程设计要求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拟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及预算编制。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1.4.1投标人业绩要求无。1.4.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1.4.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个,须由一家勘察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需勘探现场的,可自行前往。1.10招标答疑会不召开。1.11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本设计收费基准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根据可研报告批复勘察设计费暂以102.64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其中勘察费19.03万元,设计费83.61万元。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下浮率填报投标报价,勘察费、设计费投标报价的下浮率均需A>20.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超出范围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以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确定概算文件的勘察设计费为基准。1.12.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本项目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可获得经济补偿人民币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可获得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其他投标人费用自理,补偿费由中标人从设计费中支付。2.2.1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招标人澄清、修改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2.2.2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收到澄清要求之日起3日内。3.1.2勘察设计方案文件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图纸或说明:(1)效果展示图(2)勘察方案说明(3)设计说明:①对本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和理解。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4)设计图纸(5)其他说明:其它未说明的以合同为准。3.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4.4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建筑工程:设计(A0401)3人、勘察(A0301)2人。抽取专家组别:工程类;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6.3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公示期限:3日历天,公示期最后一日如为节假日应顺延。8.2.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等任意一种方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银行保函应当为无条件保函;履约保函由银行出具。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期满后将此担保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注: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提交)10.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668-72226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本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正本1份,副本4份((封面及骑缝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U盘2份,报送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人若对本次招标有异议投诉,请自行登录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首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栏查询相关异议书、投诉书的范本,并按范本格式编写异议书、投诉书,且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第二节招标文件指导文本修改补充申报表招标人按照指导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本表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时,以本表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序号章节条目指导文本原文拟修改、删除、补充内容1全文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668-2280606监督部门: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668-7222626第三节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勘察设计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勘察设计成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工程勘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工程设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基本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相互间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查询)的。1.5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是否组织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的期间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向潜在投标人作出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工程勘察设计费本项目总勘察设计费包含完成本须知第1.3.1项内容的所有费用。当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方案设计后续完善修改工作不满意且中标人拒不接受招标人的修改意见时,招标人有权将后续设计另行委托,对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1.1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及知识产权1.1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成果与递交投标成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12.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偿费由招标人从中标人设计费中扣支;1.12.3经投标人书面同意,并获得方案设计补偿费用的投标方案,视为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中标人可以无偿使用,以完善中标方案;1.12.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设计任务书第六章勘察设计技术规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进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进行提问)。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发布答疑通知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查询并获取网上发布通知的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投标结果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如因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对招标文件有较大的改动,或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增加较大的工作量,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发布补充通知(补遗书)告知潜在投标人。其他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的发出,不受此时间限制。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出的修改或补充通知(补遗书)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3.3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查询并获取网上发布补充通知(补遗书)的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投标结果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二部分组成。3.1.1(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一、投标承诺书二、投标报价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投标文件全部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提供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七、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八、拟投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简历表九、拟委任本项目勘察设计组人员配备表十、勘察设计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措施承诺书十一、投标人企业信誉及荣誉证明材料表十二、企业业绩情况表十三、联合体协议书十四、投标人声明3.1.2(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技术投标文件组成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1.3技术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的要求自拟3.2投标文件格式3.2.1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格式3.2.1.1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要求附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1.2组成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内容应按A4纸规格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正确签署和盖章,签字栏中如标明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标注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由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项目管理机构中标明主要人员简历表需要各拟委任专业负责人亲笔签署,则必须是各拟委任专业负责人亲笔签署,签字栏必须是亲笔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签署和盖章),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签字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3.2.2技术投标文件格式3.2.2.1技术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技术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所有设计图、概算书、说明书等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能辨别出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2.2.2技术文件须使用不能擦去的深色墨迹打印或书写,不得有任何修改,技术文件封面及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图案、标识等,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2.4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格式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编制时编制日期统一使用开标日期,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1.1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报价,且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多个选项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一旦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认为是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3.5条关于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的投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进行处理:(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3)中标人(包括因前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而递补的第二或第三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人(包括因前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而递补的第二或第三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4.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准时在线参与开标会,监督人员、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代理四方现场开标。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无法核实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4.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发起远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在发起远程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以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实际时间为起始时间30分内)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4.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4.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6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4.7逾期提交或没按要求提交技术投标文件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电子版的,技术投标文件对应的评审项目不得分。4.8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9.1投标人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视该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5.1.1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准时在线参与开标会,并默认本次开标结果;由监督人员、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代理四方现场开标。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无法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5.1.2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发起远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在发起远程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以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实际时间为起始时间30分内)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5.2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主持,开标程序如下:(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3)由监管部门、交易中心使用CA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进行解密;(4)公布投标人名单;(5)发起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指令;(6)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投标人退场。由监督人员在监控室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进行编号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5.3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解密失败的;(3)投标报价下浮率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4)勘察设计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果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难以准确判断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予受理,或有投标人在开标会上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将记录有关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具体的评审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过程的保密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合同授予8.1信息公开及中标通知书8.1.1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粤建规范〔2018〕6号)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公示媒介为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8.1.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设计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8.1.3投标人须自行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关于中标结果的情况,以确定本企业是否中标。8.2履约担保8.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8.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予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签订合同8.3.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8.3.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勘察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8.3.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7.4.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责令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的罚款。8.3.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8.3.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8.3.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9.重新招标和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2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9.1情形之一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进行招标。10.纪律和监督10.1招标人的内控机制10.1.1责任机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评标过程中的管理责任。10.1.2决策约束机制:评标办法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廉洁评估范围内或按企业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并向本级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备。10.1.3回避机制:准备工作小组成员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并书面说明回避理由。10.1.4监督机制: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上级管理单位、项目业主对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10.1.5全过程“留痕”机制:招标人有关的评标资料应作为工程技术档案保存,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前附表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审查情况是否符合:符合“〇”,不符合“×”1.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的要求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的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3响应性评审标准勘察设计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审查结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栏填写“通过”“不通过”)评委签名备注: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有一项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获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M=2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企业业绩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内:1、完成过设计合同额80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任务(含EPC项目的设计任务),每项得2分;2、完成过设计合同额60万元(含)-80万元(不含)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任务(含EPC项目的设计任务),每项得1分;3、完成过设计合同额40万元(含)-60万元(不含)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任务(含EPC项目的设计任务),每项得0.5分。注:本项最多计4项业绩,累计最高得8分。以上业绩均须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盖牵头人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2企业荣誉4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获得由国家(部)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由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由市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注:同一项目获奖只计最高奖项,本项最多提供2项奖项,累计最高得4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颁发部门为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如颁发证书机构为建设类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还须提供发证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3企业信誉4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被国家税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1)获得5次的,得4分;(2)获得4次的,得2分;(3)获得3次的,得1分;注:本小项最高得4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需要在国家税务部门或各省、市级税务主管部门可查,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市级税务主管部门网页。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不提供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的,只计牵头人得分。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41、勘察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可为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土木工程等)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3、其他人员除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外,项目配备的其他专业管理人员中,具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水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等相关专业相应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0.2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专业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兼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在投标人单位自身(或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说明:1、获奖业绩:各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日期以发证日期为准。1.3技术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N=10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人所制定的勘察、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所制定的勘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6分1、对本项目制定勘察设计工作流程及设计方案的,得1分;2、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勘察设计方案较合理、较可靠,得1.1~3分;3、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勘察设计方案合理、可靠,得3.1~6分。2投标人对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的了解程度6分1、对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的一般了解,得1分;2、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较了解,得1.1~3分;3、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非常了解,得3.1~6分。3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6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得1分;2、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较透彻、清晰,得1.1~3分;3、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非常透彻、清晰,得3.1~6分。4设计方案总体风格45分1、建筑体量、设计风格、立面造型、色彩运用、建筑效果、周边环境协调性较差,得0-15分;2、建筑体量、设计风格、立面造型、色彩运用、建筑效果、周边环境协调性一般,得15.1~30分;3、建筑体量、设计风格、立面造型、色彩运用、建筑效果、周边环境协调性优秀,得30.1~45分;5设计方案结构布局15分1、建筑物位置和布局、交通流线、停车体系、交通效率较差的,得0-4分;2、建筑物位置和布局、交通流线、停车体系、交通效率一般的,得4.1~10分;3、建筑物位置和布局、交通流线、停车体系、交通效率优秀的,得10.1~15分。6设计方案经济指标12分1、设计模数协调性,设计标准符合性,造价合理性、建成后管理和维护成本的经济性较差的,得0-4分;2、设计模数协调性,设计标准符合性,造价合理性、建成后管理和维护成本的经济性一般的,得4.1~8分;3、设计模数协调性,设计标准符合性,造价合理性、建成后管理和维护成本的经济性优秀的,得8.1~12分;7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10分1、不能提供演示文件的,得0分;2、演示文件效果一般的,得0.1~4分;3、演示文件效果良好的,得4.1~7分;4、演示文件效果优的,得7.1~10分;中文配音的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要求不多于15分钟。说明:1、技术部分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单独对各投标人的各项内容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值为技术文件评审得分。2、得分保留两位小数。1.4经济投标报价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F=15分)序号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5分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第一步: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一次平均值;再将报价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80%的报价,以及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不足50分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如果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均不足50分的,则选取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二次算术平均值(P)。第二步:在97%至1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值(K)。方法是每0.5%一个级差,初步评审结束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在监管部门代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业主代表共同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第三步:计算P×K之积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价不作调整。2.投标报价得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投标报价得分折算公式如下:S=100分×[1-(BA×C)](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A点第五位四舍五入)S-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A-评标基准价;C-取值0.53.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15%。2、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3.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l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1.2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2.1分值构成3.2.1.1商务投标文件总分:M=20分3.2.1.2技术投标文件总分:N=65分3.2.1.3经济投标报价评审得分:F=15分3.2.2评分标准3.2.2.1商务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3.2.2.2技术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技术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3.2.2.3经济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4经济投标报价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4.评标程序4.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4.2评审顺序(1)商务及经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①初步评审;a.形式评审;b.资格审查;c.响应性评审。②详细评审a.商务部分评审;b.价格评审。③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算术错误的修正;④计算商务部分得分M。(2)技术投标文件评审①技术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②技术投标文件详细评审;③计算技术投标文件得分N(3)计算经济报价部分得分F;(4)还原技术投标文件;(5)计算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综合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5.商务部分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评审5.1初步评审5.1.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1.1.1形式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致;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不按“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签字和盖章或有仿伪冒签的情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签署无效;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现明显偏离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联合体投标但没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有一项未能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5.1.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1.1.2资格审查标准”的评审因素,对已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有关资格要求,有一项未能达到资格审查标准的评审标准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能通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5.1.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1.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勘察设计工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响应性评审,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设计工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要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重大偏离,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5.1.4当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的某一项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5.1.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的;(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4)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5.1.6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监督机构的意见。除非符合否决投标的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否决投标处理。5.1.7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5.2详细评审5.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1.2、1.4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及经济报价综合评分总分。(1)按本章第3.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M;(2)按本章第3.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2.3投标人商务及经济报价得分=M+F。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6.技术投标文件评审6.1技术投标文件编码技术投标文件评审工作开始前,由监督人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暗标进行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编码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6.2技术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已编号的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查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写,如技术投标文件的封面及正文出现有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图案、符号、标识等以及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6.3技术投标文件详细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1)按本章第1.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分得N。6.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技术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评审后,监督人员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技术投标文件暗标编码记录。7.计算综合得分7.1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及经济报价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各项评审后,由监督人员在评标室当众公布技术投标文件暗标编码,经评标委员会核对暗标编码揭晓投标人的身份,对应编码文件的评分表登记各投标人商务部分、经济投标报价、技术部分的各项得分,计算其综合得分。7.2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部分得分、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之和。投标人综合得分=M+N+F8.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取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最高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最高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9.评标结果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标法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9.3招标人可根据《评标报告》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并可要求投标人再次提供相关资料查验,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查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一、联合体履约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履行勘察设计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现就联合体履约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专业工程;(成员一)承担专业工程。6.联合体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MM—2021—1130)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茂名示范文本)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和茂名市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茂名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项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活动,岩土工程设计也可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茂名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MM-2021-1130)。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三、合同工期四、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定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合同生效十二、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4语言文字1.5联络1.6严禁贿赂1.7保密第2条发包人2.1发包人权利2.2发包人义务2.3发包人代表第3条勘察人3.1勘察人权利3.2勘察人义务3.3勘察人代表第4条工期4.1开工及延期开工4.2成果提交日期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5恶劣气候条件第5条成果资料5.1成果质量5.2成果份数5.3成果交付5.4成果验收第6条后期服务6.1后续技术服务6.2竣工验收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2定金或预付款7.3进度款支付7.4合同价款结算第8条变更与调整8.1变更范围与确认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第9条知识产权第10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第12条合同解除第13条责任与保险第14条违约14.1发包人违约14.2勘察人违约第15条索赔15.1发包人索赔15.2勘察人索赔第16条争议解决16.1和解16.2调解16.3仲裁或诉讼第17条补充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4语言文字1.5联络1.7保密第2条发包人2.2发包人义务2.3发包人代表第3条勘察人3.1勘察人权利3.3勘察人代表第4条工期4.2成果提交日期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第5条成果资料5.2成果份数5.4成果验收第6条后期服务6.1后续技术服务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2定金或预付款7.3进度款支付7.4合同价款结算第8条变更与调整8.1变更范围与确认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第9条知识产权第10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2不可抗力的通知第13条责任与保险第14条违约14.1发包人违约14.2勘察人违约第15条索赔15.1发包人索赔15.2勘察人索赔第16条争议解决16.3仲裁或诉讼第17条补充条款附件A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附件B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C进度计划附件D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1.勘察范围和阶段: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初测初勘、详勘详测,施工过程的补勘等)和后续服务工作。2.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初测初勘、详测详勘,施工过程的补勘等)的设计工作要求。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五、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2.合同价款形式:结算方式: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确定概算文件的勘察费总额为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勘察费总额以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确定概算文件的勘察费招标控制价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澄清公告(4)致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粤西空港经济区(茂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交易编号:HZGC2026-025]于2026年08月0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1、用地现状图附件更新澄清原招标公告及澄清公告(3)的“附件用地现状图”内容已更新,更新后的“用地现状图”详见本澄清公告附件。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30分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30分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现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日期:2026年08月28日15.6茂名临空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用地现状地形图122.5↓4.5宁C24.722.823.114.7o.1882.2。17319542o28.128.2日N地123I15I351I口3222点大道13128253I125.326.6产业委会24324.426.1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