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服务招标预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2024)
项目编号:无
发布时间:2024-05-21 11:39:45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2024年松山湖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C99000000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创新科技园9号楼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69-22898992
(二)采购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
联系人:叶沛琳联系电话:0769-22801999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pdf
政府采购需求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单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松山湖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类别服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57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包1:综合评分法专家人数(一般1000万以下的项目总人数5,采购人代表1)评委委员会总人数,5人评标专家人数,4人;采购人代表人数,1人;联系人周晓晴联系电话22898992现场勘探否否否项目兼投兼中规则无无无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法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法定资格要求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四、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采购资金支付服务费用按月支付,同时与考核评分(详见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挂钩。①考核以100分制评分: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每月服务费;②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③考核分数在90分(不含)以下,按公式:当月服务费=全额月度服务费-[(90-当月得分)÷100×全额月度服务费]计算和支付。中标人如连续2个月或同一年度有3个月考核分值在60分(不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④如受到市级以上单位检查时发现不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的,每次扣除10000元。(注:全额月度服务费=合同价÷12)验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设置(视情况填写)不收取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1、报价内容:采用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包括各项管理费、服务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商业保险、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劳动慰问品、业务培训、安全培训)、利润、税费等一切技术和后期服务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2、合同价款的确定: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以合同价进行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五、标的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1.项目概况:为深入推进我园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园区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打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批准为园区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提供引导员服务,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边引导、垃圾二次分拣,投放点卫生保洁及监督等相关工作。-第3页-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需求名称数量单位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4年松山湖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服务项目1项6,570,000.006,57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1-1:其他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服务内容和范围(一)服务内容(1)在居民小区分类投放点投放时间指导,引导居民按分类要求投放垃圾。(2)对于投放错误的垃圾,实施二次分拣,使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要求。(3)在监督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的同时协助物业清运垃圾,做好投放点周边的环境卫生,确保投放点卫生干净无异味。(4)主导园区所有物业小区入户宣传活动。(5)工作时间服从本项目物业单位对投放点的监督,按照物业单位对投放点的需求做好引导工作。(二)范围松山湖高新区居民小区范围内119个生活垃圾投放点。(三)服务标准按照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标准执行。22二、配置标准及人员要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置119名引导员,管理员2名。人员要求如下:(1)性别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2)会说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待人礼貌。(3)身体健康,手脚便利,能适应室外工作的环境。(4)遵守纪律,服从上级安排,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5)会使用智能手机设备及APP操作。(6)应穿着统一的工作制服,制服应干净,整洁,仪表规整,佩戴口罩,手套,使用垃圾钳等工具。(7)管理人员会操作电脑,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制定的周、月计划完成小区全覆盖巡查。34三、工作职责(一)引导员职责(1)引导员必须按照每天引导时间准时上下岗,现场检查居民分类情况,指导居民垃圾分类,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分类工作推进提供基础资料;(2)发现居民没有按要求分类投放时,进行指导、分拣、验收,并做好登记,为入户宣传做好信息收集;(3)引导员必须引导本项目内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入户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及分类投放的准确率;(4)引导员定期收集居民分类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定期向公司以及物业、采购人反馈,便于研究讨论、信息上报。按规定参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5)引导员必须认真负责所在范围的垃圾桶摆放情况,及时和物业协调,确保垃圾桶的正确摆放,分析居民投放情况,及时协调物业做好垃圾桶的配置比例,避免居民无桶可投放;(6)协助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的同时,督促垃圾收集人员及时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工作,防止垃圾分类后垃圾混装收集运输,并及时协调垃圾收运单位做好有毒有害垃圾的上门收集工作,做好投放点周边的环境卫生,确保投放点卫生干净无异味;(7)配合本单位及上级单位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8)负责临时的顶岗或者人手支援相关工作;(9)协助组长开展人员的指导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10)配合垃圾分类办开展巡查、党建、团建等活动。(11)检查小区垃圾接驳车必须要有(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标识。(二)管理员职责统筹管理松山湖示范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负责区域内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新进员工工作培训、应急预案、日常安全管理、宣传活动统筹等);(2)管理人员应制定日常管理细则、每月排班考勤、巡查计划、培训方案,报采购人批准批示,确保中标人按合同要求每月,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可信的佐证材料;(3)必须保证每日所负责投放点要有引导员。(4)负责区域内每日对物业小区各投放点定时和误时阶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配合清理,并做好相关巡查材料记录,作为每月评估考核后付款佐证;(5)负责与采购人对接沟通及问题处理工作;(6)负责区域内统筹引导数据、垃圾分类报表及台账的整体输出;(6)中标人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应在采购人指定办公场所办公,按时上班,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要自行安排,随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工作。四、引导员工作流程及服务时间备注:引导员工作时长每天不少于6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可根据小区居民习惯进行调整,但时长不得少于6小时。5五、其他要求(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有垃圾分类引导服务经验或小区管理经验;(2)按项目要求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员队伍,并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进场服务且配备所有人员;(3)中标人应自备作业工具,服装、人员信息公示牌、工牌等物资由中标人自行制定采购;所有小区投放点必须公示引导员或保洁员的姓名、工作电话、监督电话;(4)中标人在服务期间需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东莞市相关政策要求;(5)中标人应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前,将项目有关材料交接给采购人;(6)引导员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交通补贴、食宿由中标人负责;(7)本项目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商业保险、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劳动慰问品、业务培训、安全培训)各种管理费用、利润、税费包入投标总价。(二)日常管理要求(1)及时做好台账、考勤记录、投放点管理情况日志,每月对各小区的投放情况作出总结评价排名,供采购人作为管理依据;(2)制定引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编制科学合理的工作实施计划、保障措施、工作秩序和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职责,制定职责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3)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建立应急预案(应对暴雨、台风等特殊天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实施;(5)自觉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突击性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备注1按时到岗签到,整理个人着装形象,检查分类设施运转情况。暂定:依实际安排为主,不少于6小时2检查垃圾亭存余垃圾的投放情况,督促物业清运垃圾并打扫清理垃圾投放亭周边的卫生环境。暂定:依实际安排为主,不少于6小时3积极向居民宣导、引导垃圾分类,纠正错误分类的情况。暂定:依实际安排为主,不少于6小时4投放时间结束后,及时通知物业清运垃圾箱房中的垃圾,并对垃圾箱房外体做简单清洁;汇总提交上午(晚上)相关台账数据。暂定:依实际安排为主,不少于6小时-第6页-任务及迎检活动;如遇省、市或住建部检查,所有投放点必须安排引导员在场直至检查结束;(6)完成采购人交付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宣教督导工作;(7)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作为采购人考核依据;(8)每季度完成园区各物业小区入户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全覆盖;(9)小区物业对引导员现场分类引导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10)中标人派出的引导人员对物业垃圾分类进行引导,并在现场引导分类和监督,做到协调统一的工作方式。(三)资料提交要求每月15号前提交上月相关月度资料:(1)所有引导员的排班、考勤、相关佐证资料/报告;(2)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居民总户数比例报告且达到15%-25%;(3)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开展培训及考核;(4)每季度组织引导员在宣教馆开展宣传活动照片、简讯;(5)所有引导员领取工资的签名、手印和银行回执;(6)每月引导员处罚、整改报告;(7)每月所有物业单位对引导员工作的评估报告;任务及迎检活动;如遇省、市或住建部检查,所有投放点必须安排引导员在场直至检查结束;(6)完成采购人交付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宣教督导工作;(7)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作为采购人考核依据;(8)每季度完成园区各物业小区入户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全覆盖;(9)小区物业对引导员现场分类引导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10)中标人派出的引导人员对物业垃圾分类进行引导,并在现场引导分类和监督,做到协调统一的工作方式。(三)资料提交要求每月15号前提交上月相关月度资料:(1)所有引导员的排班、考勤、相关佐证资料/报告;(2)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居民总户数比例报告且达到15%-25%;(3)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开展培训及考核;(4)每季度组织引导员在宣教馆开展宣传活动照片、简讯;(5)所有引导员领取工资的签名、手印和银行回执;(6)每月引导员处罚、整改报告;(7)每月所有物业单位对引导员工作的评估报告;任务及迎检活动;如遇省、市或住建部检查,所有投放点必须安排引导员在场直至检查结束;(6)完成采购人交付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宣教督导工作;(7)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作为采购人考核依据;(8)每季度完成园区各物业小区入户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全覆盖;(9)小区物业对引导员现场分类引导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10)中标人派出的引导人员对物业垃圾分类进行引导,并在现场引导分类和监督,做到协调统一的工作方式。(三)资料提交要求每月15号前提交上月相关月度资料:(1)所有引导员的排班、考勤、相关佐证资料/报告;(2)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居民总户数比例报告且达到15%-25%;(3)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开展培训及考核;(4)每季度组织引导员在宣教馆开展宣传活动照片、简讯;(5)所有引导员领取工资的签名、手印和银行回执;(6)每月引导员处罚、整改报告;(7)每月所有物业单位对引导员工作的评估报告;任务及迎检活动;如遇省、市或住建部检查,所有投放点必须安排引导员在场直至检查结束;(6)完成采购人交付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宣教督导工作;(7)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作为采购人考核依据;(8)每季度完成园区各物业小区入户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全覆盖;(9)小区物业对引导员现场分类引导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10)中标人派出的引导人员对物业垃圾分类进行引导,并在现场引导分类和监督,做到协调统一的工作方式。(三)资料提交要求每月15号前提交上月相关月度资料:(1)所有引导员的排班、考勤、相关佐证资料/报告;(2)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居民总户数比例报告且达到15%-25%;(3)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开展培训及考核;(4)每季度组织引导员在宣教馆开展宣传活动照片、简讯;(5)所有引导员领取工资的签名、手印和银行回执;(6)每月引导员处罚、整改报告;(7)每月所有物业单位对引导员工作的评估报告;任务及迎检活动;如遇省、市或住建部检查,所有投放点必须安排引导员在场直至检查结束;(6)完成采购人交付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宣教督导工作;(7)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作为采购人考核依据;(8)每季度完成园区各物业小区入户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全覆盖;(9)小区物业对引导员现场分类引导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10)中标人派出的引导人员对物业垃圾分类进行引导,并在现场引导分类和监督,做到协调统一的工作方式。(三)资料提交要求每月15号前提交上月相关月度资料:(1)所有引导员的排班、考勤、相关佐证资料/报告;(2)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居民总户数比例报告且达到15%-25%;(3)每月组织引导员分批开展培训及考核;(4)每季度组织引导员在宣教馆开展宣传活动照片、简讯;(5)所有引导员领取工资的签名、手印和银行回执;(6)每月引导员处罚、整改报告;(7)每月所有物业单位对引导员工作的评估报告;6六、检查考核合同期内,采购人按照附件表格(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及考评依据进行评分,中标人应确保项目中每个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配置到位,除依据附件表格进行评分外,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缺岗达到1-3次的,则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超过3次的,则按照1000元/次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累计达到10次的,终止合同,另行招标。(若被市、区级监管部门书面通报1次,按缺岗1次计算)。详见附件东莞市松山湖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六、检查考核合同期内,采购人按照附件表格(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及考评依据进行评分,中标人应确保项目中每个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配置到位,除依据附件表格进行评分外,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缺岗达到1-3次的,则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超过3次的,则按照1000元/次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累计达到10次的,终止合同,另行招标。(若被市、区级监管部门书面通报1次,按缺岗1次计算)。详见附件东莞市松山湖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六、检查考核合同期内,采购人按照附件表格(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及考评依据进行评分,中标人应确保项目中每个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配置到位,除依据附件表格进行评分外,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缺岗达到1-3次的,则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超过3次的,则按照1000元/次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累计达到10次的,终止合同,另行招标。(若被市、区级监管部门书面通报1次,按缺岗1次计算)。详见附件东莞市松山湖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六、检查考核合同期内,采购人按照附件表格(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及考评依据进行评分,中标人应确保项目中每个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配置到位,除依据附件表格进行评分外,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缺岗达到1-3次的,则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超过3次的,则按照1000元/次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累计达到10次的,终止合同,另行招标。(若被市、区级监管部门书面通报1次,按缺岗1次计算)。详见附件东莞市松山湖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六、检查考核合同期内,采购人按照附件表格(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及考评依据进行评分,中标人应确保项目中每个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配置到位,除依据附件表格进行评分外,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缺岗达到1-3次的,则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超过3次的,则按照1000元/次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缺岗累计达到10次的,终止合同,另行招标。(若被市、区级监管部门书面通报1次,按缺岗1次计算)。详见附件东莞市松山湖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东莞市松山湖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6序号考评要求考核评分61投标人应每月对引导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引导员应掌握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市区级相关政策法规、定时定点引导实操要求、垃圾分类日常管理要求及沟通技巧;并掌握所负责引导小区的居民及分类设施基本情况,采购人每月对引导员进行考核,考核每不及格1人扣1分;每次抽查发现对业务知识不清晰扣1分;1062应按规范执行打卡上下班,每发现无故缺岗一次扣1分;1063着装规范得体,自行配备作业工具(手套、口罩、分拣钳、扫把、垃圾铲等),每发现作业工具(手套、口罩、分拣钳、扫把、垃圾铲等)不齐备或着装不规范一次扣1分;1064每日对垃圾分类设施及配套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并及时反馈问题,如抽查发现有问题并未反馈的每次扣1分。1065主动引导居民了解垃极分类知识,在居民投放垃圾的时候,需及时讲解垃圾分类的投放准则;采购人不定时巡查每发现居民乱投放1次扣1分。10-第7页-6引导员应正确使用文明礼仪用语,与上下进行友好沟通交流,与居民发生冲突或管理不到位、每被群众投诉一次扣1分;107引导员未能及时处理社会公众、媒体曝光的有关生活垃圾管理及各类投诉,每次扣1分,被市级或以上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分;108分类投放准确率不低于70%,规范进行分类收集作业,抽查当天垃圾投放情况,每1点位不合规扣1分。109引导员进行每日工作汇报及总结,记录居民分类投放参与人次及分类准确情况;跟进生活垃圾分类台账,每发现一次台账缺失扣1分。1010及时报送工作资料(数据、报表、照片、美篇等)或达到要求,每次报送不及时扣1分;10★服务费计算和支付:①考核以100分制评分: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每月服务费;②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③考核分数在90分(不含)以下,按公式:当月服务费=全额月度服务费-[(90-当月得分)÷100×全额月度服务费]计算和支付。中标人如连续2个月或同一年度有3个月考核分值在60分(不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④如受到市级以上单位检查时发现不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的,每次扣除10000元。说明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