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堂 蔬菜 货物征集招标采购公告(福建省闽西监狱2022)



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意见征集的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闽西监狱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SHR[GK]2022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19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闽西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警官059753091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1-8370191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建省闽西监狱的委托,对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进行意见征集,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到现场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会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3宏瑞招标,意见征集会召开时间:2022年12月9日14:30(北京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潜在供应商最多派1名代表到现场参与意见征求,到场人员需出示八闽健康码(显示为绿码)及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测温、登记并需全程佩戴口罩。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娟娟
联系电话:0591-83701919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福建省闽西监狱与其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蔬菜项目,其中福建省闽西监狱行政资金预算367.2万元、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40万元,项目实际预算金额407.2万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采购单位
福建省闽西监狱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5日 11:49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367.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701919

采购单位
福建省闽西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警官0597530918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吴0591-83701919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征集意见稿2022.12.5.doc招标文件征集意见稿2022.12.5.doc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和服务项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编号:[3500]FJSHR[GK]2022049备案编号:K-MXJY-GK-202211-B5782-IDN项目名称: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2022年12月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福建省闽西监狱2、项目编号:[3500]FJSHR[GK]2022049。1、备案编号:K-MXJY-GK-202211-B5782-IDN。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6.2特定条件:包:1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中小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其他政策:无。(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②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明细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本项目标的名称为“蔬菜”,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农、林、牧、渔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招标文件的获取※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公告期限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投标截止7.4、招标文件售价:0元。12、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法:05975309186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2号11、采购人:福建省闽西监狱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附1:账户信息联系方法:0591-83701919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402-404单元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11-1蔬菜否1(批)1,836,000.0000农、林、牧、渔业367200036720003672011-2蔬菜否1(批)1,836,000.0000农、林、牧、渔业3672000367200036720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 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 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其他:1.本项目为福建省闽西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其中财政预算3672000元、企业自筹资金400000元),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4072000元(即财政预算3672000元+企业自筹资金400000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4072000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50]万元:1%;(50,100]万元:0.9%;(100,500]万元:0.5%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2、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无效及废标条款: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7.2、8.2条款; 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关于投标无效、投标将被拒绝的规定; ③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2、9.3、9.4、9.5、9.6、9.7、10.6(1)、10.6(3)、10.8(2)、10.9(2)、10.9(3)※、10.11(2)、10.12、11.5条款。④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第1.4、3、6.2(6)、6.3(3)※、6.4(2)①b、6.7、6.9、6.10、8.3条款; ⑤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投标无效规定或“★”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投标无效规定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3、a.本项目使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远程线上解密(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也可以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投标人选择远程线上解密的,无须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若投标人选择携带CA证书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进行解密的,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e.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f.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投标人须对相关说明的真实性负责。B.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处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执行。。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定义(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一般规定3、合格投标人二、投标人(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5、招标文件三、招标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投标费用(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5)招标内容及要求(4)资格审查与评标(3)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1)投标邀请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7.1若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更正公告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9、投标四、投标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终止公告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0、电子投标文件(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③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投标函(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3)技术商务部分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①开标一览表(2)报价部分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①标的说明一览表(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7分包(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6投标报价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10.9投标保证金(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8投标有效期※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提交(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4)退还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①投标人串通投标;(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1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开标五、开标(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中标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4中标通知书(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12.3中标公告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4、询问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5、质疑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投诉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八、政府采购政策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十、其他事项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一、资格审查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备注说明(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明细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3)投标保证金。包:1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明细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本项目标的名称为“蔬菜”,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农、林、牧、渔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包:1无(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5、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二、评标②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6、评标程序※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2符合性审查(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无①项目一般情形:(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明细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6.3澄清有关问题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商务符合性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条款或注明投标无效的条款的为投标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投标无效。明细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投标无效。《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条款或注明投标无效的条款的为投标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投标无效。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关于细微偏差※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4比较与评价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漏(缺)项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6.6编写评标报告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③评标方法和标准;(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7.2评标标准7.1评标方法:项目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7、评标方法和标准※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督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执行。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不含10%含30%)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不含3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不含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c.其他:无。8.4其他:无。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其他规定2.本项目合同期2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闽西监狱采购总金额达到367.2万元或者其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达到40万元时,则福建省闽西监狱及其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本采购合同分别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采购人终止合同后至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前临时采购的蔬菜,经采购人提出后,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后续工作。1.本项目为福建省闽西监狱与其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蔬菜项目,其中福建省闽西监狱行政资金预算367.2万元、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40万元,项目实际预算金额407.2万元;二者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福建省闽西监狱及其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供应商共享采购结果,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6.本章所有条款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投标无效。(1)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投标人须对合同包1的所有产品进行统一的下浮率报价(即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只能有唯一一个下浮率),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无法进行下浮率报价,故各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上填写的合同包投标总价=品目号1-1预算金额×(1-下浮率)+品目号1-2预算金额×(1-下浮率),品目号1-1与品目号1-2的下浮率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举例说明:投标人所报折扣为9折,则下浮率为10.00%,系统上填写的合同包1品目号1-1投标报价1836000×(1-10.00%)=1652400元,合同包1品目号1-2投标报价1836000×(1-10.00%)=1652400元,合同包1投标总价为3304800。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将按照(1-其所报的合同包1投标总价÷3672000元)*100%计算中标下浮率(下浮率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5.报价说明:4.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实际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该金额是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所有费用即为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检测费、税费、配送、服务人员的人工费、来往交通费、保险、疫情防控及退换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3.若遇本项目相关标准遇国家重新修订,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执行。(1)预估叶类菜占比40%;瓜果类占比35%;加餐菜类占比20%;调味菜类占比5%,具体以实际采购计划为准;备注:1.1福建省闽西监狱物资预估清单:1.物资预估清单(一)物资预估清单及调价规定等:品种/品名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元)叶类菜斤0.81瓜果类斤0.69加餐菜斤2.31调味菜斤4.62预算金额3672000元1.2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预估清单:(5)调味菜:姜、葱、大蒜、干葱头;(4)加餐菜:青椒、西红柿、西芹、槟榔芋、各种菌菇、生木耳、韭菜、芹菜、花菜;豆芽;(3)瓜果类:冬瓜、南瓜、葫芦瓜、黄瓜、茄子、白萝卜、胡萝卜、苦瓜、洋葱、土豆;(2)叶类菜:大白菜、包菜、卷心菜、芥菜、口青;品种/品名单位最高限价单价(元)叶类菜斤0.81瓜果类斤0.69加餐菜斤2.31调味菜斤4.62预算金额400000元(5)调味菜:姜、葱、大蒜、干葱头;(4)加餐菜:青椒、西红柿、西芹、槟榔芋、各种菌菇、生木耳、韭菜、芹菜、花菜;豆芽;(3)瓜果类:冬瓜、南瓜、葫芦瓜、黄瓜、茄子、白萝卜、胡萝卜、苦瓜、洋葱、土豆;(2)叶类菜:大白菜、包菜、卷心菜、芥菜、口青;(1)预估叶类菜占比10%;瓜果类占比20%;加餐菜类占比65%;调味菜类占比5%,具体以实际采购计划为准】备注:①第一个月(A,合同生效所在月份结算价格):以上述1.1及1.2物资预估清单中各品种的最高限价为各品种的基准价,再按中标下浮率计算结算单价。(1)合同包内各品种价格每个月为调价一次,一个月内产品价格保持不变,合同生效当月不调价,合同生效次月开始每月均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所投合同包内各品种调价均参照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longyan.gov.cn/)“专题专栏”专栏(以下简称专栏)发布的龙岩中心城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中“大白菜”、“白萝卜”、“西红柿”、“葱”调价月前一个月5日、15日、25日(若当日无公布价格,按次日价格计算,若次日无公布价格按继续顺推日的价格)的价格的平均数涨跌环比对比作为调价依据,其中叶类菜参照“大白菜”价格,瓜果类菜参照“白萝卜”价格、加餐菜参照“西红柿”价格,调味菜参照“葱”价格。具体如下:5.价格调整方式:4.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各品种数量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中标人解释其原因。3.采购人预算金额、数量作为本次采购的标的,均为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及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供货计划通知为准,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结算数量及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数量及金额为准,在采购合同期内,蔬菜各品种的结算单价均在该品种的最高单价限价*(1-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为计价基准基础上按调价机制确定。2.中标人投标报价为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检测费、税费、配送、服务人员的人工费、来往交通费、保险、疫情防控及退换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采购人除按实际供货数量及以结算单价为依据结算的货款外,将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举例说明:若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为10%,合同11月20日执行,以“叶类菜”例,则叶类菜目录下“卷心菜”按如下价格结算:往后的每个月调价以此类推,直至合同期限届满。注:价格浮动率(C1)=(第二个月5日、15日、25日该品种专栏的平均价格-第一个月的5日、15日、25日平均价格)/第一个月5日、15日、25日该品种专栏的平均价格。②第三个月(C,合同生效所在月份后的第三个月结算价格):B*(1+价格浮动率(C1))注:价格浮动率(B1)=(第一个月5日、15日、25日该品种专栏的平均价格-第一个月的上个月5日、15日、25日平均价格)/第一个月的上个月5日、15日、25日该品种专栏的平均价格。②第二个月(B,合同生效所在月份后的第二个月结算价格):A*(1+价格浮动率(B1))(二)产品及其质量要求③若因网站终止公布价格,则从终止当月起价格不调整,按最后一次调价后的价格执行以此类推。注:价格浮动率(B1)=(11月的5日、15日、25日大白菜的平均价格-10月的5日、15日、25日平均价格)/10月的5日、15日、25日大白菜专栏的平均价格。②12月卷心菜(B)结算价格:0.729*(1+B1)①11月卷心菜(A)结算价格:0.81*(1-10%)=0.729元进行结算。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2)、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1)、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蔬菜质量应符合食用要求,农药残留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实行可追溯制度。蔬菜规格等级为:新鲜一级。无黄中、烂叶、老叶、蒂头及带泥巴等,蔬菜外表不得有人为的水分或过多的虫孔等,蔬菜完好率应达到97%(含)以上。其中各类蔬菜需达到以下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有发亮的光泽;从蔬菜气味看,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不能失去品种原有的滋味;从蔬菜形态看,不能出现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具体品种质量标准如下: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提供物体表面核酸检测报告。每次运送车辆提供5-10个点位或提供不少于品种数30%的核酸检测报告。如果采购人单位有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8)、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7)、水生菜类: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所有产品送达采购人食堂。(2)中标人提供的对接人员若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2日内进行更换,如中标人需更换对接人员须提前十个工作日报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期内中标人最多更换2次对接人员。(1)中标人须明确至少1名固定司机和1辆固定车辆(车牌号及送货人员名单应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中标人的对接人员需24小时响应,及时处理采购人要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三)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属同一品种规格,叶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9)、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9)对送货车辆要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8)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7)冷藏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6)车厢内应无不良气味、异味。(5)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4)投标人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物资保持新鲜优质,并具有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并保证所有用品用具符合行业配送要求及卫生标准且要定期消毒。2、当采购人验收时发现中标人所送达物资不能证明为合格物资时(无合格证),双方验收人应在退货记录单上签字。1、中标人所送达的物资质量标准与采购人合同要求不相符的,采购人应无条件退货,双方验收人应在退货记录单上签字。(四)退货与换货:(12)采购、加工、拣配、配送人员要求:中标人应有专业、稳定的采购、加工、拣配、配送团队,团队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无行贿犯罪记录,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着装,配带工作证,并做好保密工作。中标人所配备的团队人员需要更换的需要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11)加工、配送场所要求:中标人应有固定的、具备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食品仓储的场所。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所属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对采购人配送的货物及相关场地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内容须包含仓储场地、运输车、检验室等。(10)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③物体表面核酸检测报告。②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①检测报告(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加盖公章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2.产品票证要求:中标人每次供货必须附上以下票证: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中标人第一次供货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供货手续及要求8.采购人如需调查了解中标人所供物资的来源,要求提供进货票据等凭证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实施抽样送检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7.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配送货物品种、数量。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得原因造成个别品种的临时调整,中标人应事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方可调整。6.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如因数量或质量出现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5.对于调味菜如姜、葱、大蒜、干葱,必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采购量及时供应,不允许少送或拒送,否则按违约处理。4.中标人必须保证蔬菜每周不少于5种(含)蔬菜品种供应(其中至少3种(含)以上叶类菜:包菜、大白菜、卷心菜、芥菜、口青),不能以任何理由拒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3.采购人根据需求,原则上提前7天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等形式订货,中标人收到订货单后应在订货单指定的时间送货上门,将货物送到并卸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过秤验收;验货所需资料随货同行。如遇加单、补货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收到订货单2小时内送达。包:1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凤凰北路2号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开始交货,按采购人需求配送,合同期限2年。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4%。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福建省闽西监狱以及福建省闽西监狱所属企业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各缴纳合同金额的4%做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无违约事宜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按照违约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2.中标人因各种原因失去履约资格或能力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11.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供货过程中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在各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要求,交货时应现场验货。凡入库货物须经严格验收,重新过磅,并经采购人验收人员检查、审核合格后方可结算。9.中标人工作人员(含司机)出入监区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管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为罪犯传递信息及现金、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烟、酒等违禁品、违规品。中标人进入监区的运输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送货人员应具有身体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随身携带或复印件留采购人处备案)。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招标文件规定(详见“8.验收方式”)及合同约定执行(3)采购人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在加工食用前,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及时予以退换货。(2)验收时按照质量标准、数量要求过秤后双方现场签字确认。采购人生活物资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和采购计划,对每批次货物进行验收,中标人应有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沟通协调验收事宜。品种、质量、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无条件予以换货;数量不足的,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及时补足。上述行为构成违约的,还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验收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就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封存全部或部分货物,由采购人将样品(150克/48小时)送至质量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为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根据采购人闽狱[2018]484号文件相关内容验收。8.验收方式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验收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核对无误后,经双方对账确认后20日内结清前一个月的货款。付款方式为转账,且只能转入中标人公司自身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采购人财务另有要求的,按采购人财务要求实施。(3)在验收上,要求进行索证制度(必须检验物理化学性有害物限量要求、微生物要求两项),对必要物资要求有进货检疫检测报告,这样保证物资的质量安全性。有必要时送到检疫所进行抽样检查。(2)到位后的物资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物资验收合格所需要的证明材料。(1)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中标人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9.售后服务要求(5)采购人为国家行政机构,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验收政策调整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新标准或制度要求,如无法满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不予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4)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10.违约责任(8)采购人可在3天内提出无理由退换货物。(7)中标人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6)中标人应对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5)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数量和时间供货,并负责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若不按时、按量、按品种供货,采购人可另行通知他人供货,所购货款由中标人负责。(4)中标后,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做为中标人违约或外协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的罚没金。中标人所有外协人员及车辆进入监区必须遵守采购人监管规章制度。(6)中标人蔬菜每周少于5种(含)蔬菜品种供应或者少送3种(含)以上叶类菜(包菜、大白菜、卷心菜、芥菜、口青)的,每发生一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履行期间累计超过十次(含)拒送或者少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5)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经检验确认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要求的货物,同时按如下违约责任进行处罚:首次发现上述行为,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二,发生第二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三,发生第三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四,发生第四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五,发生第五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六,发生第六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七,发生第七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八,发生第八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九,发生第九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十、发生第十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拒送或者少送调味菜的,每发生一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履行期间累计超过十次(含)拒送或者少送新鲜调味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3)逾期供货。中标人未能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按时供货,(超过采购人指定时间1小时以上视为逾期),每逾期一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履行期间累计超过十次(含)不按时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采购计划单中指定的供货时间为准,特殊情况无法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供货的,中标人应提前3天书面报采购人批准。采购人同意的,按新约定的时间供货;采购人不同意的,按原指定时间供货。(2)供货不足及过量的。中标人实际供货量少于采购人所报采购计划量时,不足部分低于采购计划量5%(含)的,采购人按实际量予以验收,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足货物。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5%(含5%)时,中标人在按要求补足货物的同时,按照以下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5%,但低于10%的,每品种每批次支付违约金2500元。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10%(含10%),但低于30%的,每品种每批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30%(含30%)的,每品种每批次支付违约金7500元。送货数量多于采购人要求数量2%及以上的,多出部分给予退回。合同履行期间累计超过十次(含)不按量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票证不齐。中标人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物资验合格所必须的所有证明材料,(如物资检疫检测报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等)采购人有权拒收。(12)中标人须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中标人应当对本项目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合同或在本项目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中标人须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存在的前述违约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或因前述违约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造成采购人相关后果等实际情况,除了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中标人偿付合同货款2%至20%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要求其偿付2000元至2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附《单位保密承诺书》及《个人保密承诺书》)。(11)中标人应当告知其参与合同履行的工作人员(含司机),凡涉及与监狱有关的事项,均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狱的监管安全规定,且不得有任何为罪犯传递讯息、现金、银行卡、音视频播放设备、储存介质、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烟、酒等及私自会见在押罪犯等行为。中标人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项的情形,中标人应无条件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并将按监狱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合格证、发票及其他验货所需票据经查证系虚假的,每品种每批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50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9)因中标人供应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身体损害等事件的,中标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中标人有前七款所列违约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在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之前,在市场自行采购相应货物,应急保障罪犯生活。超出约定结算价格部分的购物费用及采购所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不符合采购人计划单品种要求的。中标人不按采购人计划单所列品种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对不按下单品种供应部分给以退货或换货处理,同时按如下违约责任进行处罚:首次发现上述行为,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二,发生第二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三,发生第三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四,发生第四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五,发生第五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六,发生第六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七,发生第七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八,发生第八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九,发生第九次按退换货价值以一罚十、发生第十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8)除上述违约条款外,中标人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或服务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7)中标人应完全满足采购人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对蔬菜采购其他要求的安排。(16)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另向中标人追偿。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的,中标人应在20天内补足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15)中标人不得给予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不正当利益,在招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以违规方式成交的,或中标人有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的,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1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导致采购人终止合同的,采购人终止合同后至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人前临时采购的蔬菜,实际支付金额超过按本合同所约定单价计算金额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中标人安排与采购人办理履行合同相关事宜人员应与中标人存在缴纳社保关系,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2.不可抗力(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1)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1.知识产权(19)上述违约责任内容与本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其他约定有冲突的,违约责任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约定若因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4.诉讼相关费用承担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诉诸法律的,应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2)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及采购人上级管理机关通知要求变更或终止采购合同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等责任。(1)中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将视为无效响应;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保留定标后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16.其他要求(3)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中标人进监人员必须为按规定期限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闽人员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规定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2)中标人采购标的须事先向采购人说明货物的生产地及来源地,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对应的检验单、物流单、出库单等能证明货物产地、来源地的票证。(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不得配送来自国(境)外的物资、来自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不含龙岩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资,以及来源不明的物资,若龙岩市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则不得配送来自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镇、街道的物资,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中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其他: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四、其他事项(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自己产品的响应,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全部技术和服务要求、商务条件相对于本招标文件对各种技术服务及商务规定的偏离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出现不符合招标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正偏离”等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时,经评委认定后,作虚假承诺无效投标处理。编制说明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2.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合同与本纸质合同不一致的,以纸质合同为准。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乙方:甲方:福建省闽西监狱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2、合同标的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1.1合同条款;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FJSHR[GK]2022049的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4.2交付地点:;4.1交付时间:;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3、合同总金额(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验收(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4.3交付条件:。□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8、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知识产权(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9、合同有效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解决争议的方法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5、其他约定(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合同条款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不可抗力(以下无正文)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代理人:05975309186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2号住所:甲方:福建省闽西监狱乙方:签订地点: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联系方法:05975309186联系方法: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签订日期:年月日(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编制说明(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封面格式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填写正本或副本)(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一、投标函索引(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投标人:(填写“全称”)※注意三、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投标函(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投标函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①开标一览表(2)报价部分③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①标的说明一览表(3)技术商务部分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承诺及声明: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确认: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手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以下无正文)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方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注意: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日期:年月日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注意:特此声明。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意:特此声明。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意:日期:企业名称(盖章):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附: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意: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备注: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2、成员方: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1(成员1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2.成员方: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三、联合体各方约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无正文)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注意: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一、分包标的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乙方(分包方):甲方(总包方):(即本项目的投标人)※注意: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三、其他条款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意: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编制说明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编制说明封面格式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填写正本或副本)(报价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索引(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投标人:(填写“全称”)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一、开标一览表※注意: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一、开标一览表采购包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注意: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备注**-1*…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意: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3、具体统计、计算: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编制说明()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附: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备注: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编制说明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意: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3、具体统计、计算: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编制说明(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填写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投标人:(填写“全称”)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三、商务条件响应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一、标的说明一览表索引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注意:项目编号: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来源地备注**-1*……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注意: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项目编号:三、商务条件响应表日期:年月日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注意: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编制说明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 蔬菜 货物征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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