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食品供应服务招标采购公告(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2024)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意见征集公告

关于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向各潜在投标人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于2024年02月06日18:00时前反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在右侧菜单栏点击“意见征集反馈”进行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联系人:苏工,电话:0755-27758726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4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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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BACG2024XXXX_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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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CG2024XXXX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填写折扣率;0<折扣率≤1;折扣率≤0或折扣率>1的投标人将作投标无效处理;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或响应有负偏离)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3如投标供应商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应承诺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经核实,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的;1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本项目分A、B、C、D共4个标段,投标人须兼投本项目所有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2技术部分3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食材供应服务方案4(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服务场所提供食材供应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各环节卫生服务方案;2、运输车辆和载具保障方案;3、生产加工车间设备设施保障方案;4、应急预案,包括:恶劣天气、车辆运输、退货加单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二)评分依据:1.每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得20分,全部提供得8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秀”(供应服务方案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周到,流程合理)的,加20分;(2)评审为“良好”(供应服务方案较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较周到,流程较合理)的,加15分;(3)评审为“及格”(供应服务方案基本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基本周到,流程一般)的,加10分;(4)评审为“差”(供应服务方案不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欠周到)的,不加分。2食材供应质量保证方案4(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食材供应质量保证方案,包括:1、货物来源质量保证和溯源方案;2、货物生产加工质量保证方案;3、货物包装储存质量保证方案;4、货物运输质量保证方案。(二)评分依据:1.每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得20分,全部提供得8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秀”(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加20分;(2)评审为“良好”(质量保障措施较全面具体、较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加15分;(3)评审为“及格”(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0分;(4)评审为“差”(质量保障措施不全面不具体、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不加分。3拟安排项目团队情况5(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本项最高得40分):(1)具有两年(或以上)食材供应(或配送)项目(须同时包括食材供应或配送、食材前期粗加工和食材快检服务内容)经验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得2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的(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0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10分。2、供应人员(仅限6人(项目负责人除外),本项最高得6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涉及经验的: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同时提供采购方或被服务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项目经验满足相关年限要求;2、涉及证书的: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如证书由行业协会(或学会)等颁发的,还需提供该行业协会(或学会)等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息查询记录,且该机构显示状态为“正常”;3、涉及社保的:提供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但需提供资料证明为社保部门原因);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食材供应场所考察20(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食材供应场所进行现场考察:1.食品供应服务行业相关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食材检测仪器、冷库应急发电机);2.设备设施自动化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粗加工核心工艺自动化流水线、筐箱自动清洗设备);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检查制度、用具清洗消毒、安全知识培训)。(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的食材供应场所具备第一项内容得20分,具备第二项内容得20分,具备第三项内容得10分,全部具备得50分;2、在上述第1点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供应场所三项内容(①食品供应服务行业相关设施设备、②设备设施自动化程度、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评价打分(该评价打分分值不纳入本评分项的权重得分中,只作为量化评审的得分依据),第①、②项评分内容最高得35分,第③项评分内容最高得30分,三项内容评价最高得分合计为100分。各项内容分别按优(第①、②项35分,第③项30分)、中(20分)、差(5分)三个档次进行评价打分:(1)以上三项内容考察评价得分为85分(含)以上的,本小项加50分;(2)以上三项内容考察评价得分为65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本小项加30分;(3)以上三项内容考察评价得分为40分(含)以上65分以下的,本小项加10分;(4)以上三项内容考察评价得分为40分以下的加5分。注:现场评价打分档次量化明细如下:①食品供应服务行业相关设施设备齐全则为优、食品供应服务行业相关设施设备较为齐全则为中、食品供应服务行业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则为差;② 设备设施自动化程度高则为优、设备设施自动化程度较高则为中、设备设施自动化程度低则为差;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则为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则为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则为差。未按要求参与现场(或线上)考察的供应商,本项“食材供应场所考察”得分为零。(三)组织实施说明:1、供应场所考察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实际评审时将先进行现场考察,后审核投标文件。2、需线上考察的投标人,评审期间将被告知会议室ID及密码。评审委员会将结合系统上投标人解密时间的先后顺序,根据实际确定线上视频考察顺序。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连接或不能正常进行远程视频考察的,本项“食材供应场所考察”得分为零;线上场所考察的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和现场考察相同。3、投标人针对本评分项注意:(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场所考察的场地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评分内容等基本情况介绍以及准确地理位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确保通讯畅通,并提前作好准备,以便场所考察顺利进行。投标人仅需提供一个考察供应场所的信息;提供多个供应场所信息的,以投标文件该项资料排序第一的为准。(2)提供以投标人食材供应场所(即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供应场所)为起点、采购人所在地(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为终点的直线距离证明材料(百度、高德、360等地图软件截图均可)。本项目仅对直线距离≤30公里的投标人供应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对直线距离>30公里的投标人供应场所采用线上视频考察(线上视频考察通过腾讯会议远程视频进行。请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下载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做好考察前准备工作)。(3)若出现投标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考察场所位置未准确提供等导致场所考察无法进行的情况及未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无法打开的,视为该投标人放弃场所考察,本项“食材供应场所考察”得分为零。5应急供(换)货响应1(一)评分内容:考察在采购人需临时应急供货或换货时,对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的供(换)货完成时间进行评审:1、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60分钟的,得100分;2、60分钟<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120分钟的,得60分;3、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120分钟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应急供(换)货响应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6违约承诺1(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项目违约承诺,承诺以下全部内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1、人员、车辆和设备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配置;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的承担相应管理责任;4、中标后严格按照投标价格履约服务。(二)评分依据:提供《违约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3商务部分5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为本项目投入的食材供应场所面积6(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为本项目投入的食材供应场所(自有或租赁)面积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100分):(1)食材供应场所面积≥8000平方米的,得100分;(2)4000平方米≤食材供应场所面积<8000平方米的,得60分;(3)2000平方米≤食材供应场所面积<4000平方米的,得40分;(4)食材供应场所面积<2000平方米的,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评审委员会进行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的工商注册证明,且该食材供应场所只能为投标人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2、本项内容纳入场所考察范围。投标人提供多个食材供应场所的面积不累计,提供多个供应场所信息的,以投标文件该项资料排序第一的为准(同一地址多个配送场所的视为同一场所,面积可累积)。投标人在本项中提供的食材供应场所地理位置必须与评审委员会进行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且供应场所面积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提供的面积,如现场考察实际测量的面积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将以实际测量面积按评分内容中对应的档次计分;3、如为自有的,提供上述场所产权证明(或能证明自有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产权证明(或能证明自有的相关材料)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面积,同一场所可提供多份自有证明;4、如为租赁的,需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场所面积、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赁日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同一场所可提供多份租赁合同);②包含2023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中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和银行转账回执(收款人须与租赁合同出租方或甲方一致);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2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8(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情况,本项最高得100分:(1)面积≥500平方米,得100分;(2)200平方米≤面积<500平方米的,得50分;(3)面积<200平方米的,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符合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和国家行业标准,冷库的墙壁和顶部须铺设具有保温作用的板材或喷涂保温材料且冷库温度≤10摄氏度,未达到要求的本项不计分,提供承诺涵(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纳入场所考察范围。投标人提供的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地理位置须与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且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面积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提供的面积且设有温度电子显示且正在使用,否则本项“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不得分,场所考察供应场所内多个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面积可累计;如现场考察实际测量的面积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将以实际测量面积按评分内容中对应的档次计分;3、如为自有的:同时提供:(1)自有证明(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设备购买合同或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建设合同);(2)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藏库和冷冻库分别提供照片;(3)提供2023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温度校准报告;(4)提供体现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面积并加盖检测单位公章的第三方测绘报告,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如有面积改动,改动前的第三方测绘报告无效;4、如为租赁的:同时提供:(1)租赁合同关键页;(2)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藏库和冷冻库分别提供照片;(3)提供2023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温度校准报告;(4)租赁日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5)提供包含2023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中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和银行转账回执(收款人需与租赁合同出租方或甲方一致);(6)提供体现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面积并加盖检测单位公章的第三方测绘报告,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如有面积改动,改动前的第三方测绘报告无效;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3生鲜食材粗加工81.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五大类(果蔬类、鲜肉类、水产类、蛋品类和冻品类)生鲜粗加工车间、生产线及保障设备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100分:1、投标人具有果蔬类、鲜肉类、水产类、蛋品类和冻品类其中一类生鲜粗加工车间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50分,生鲜粗加工车间需要独立设置且面积≥100平方米,否则不计入本项车间数量得分,大类相同的生鲜粗加工车间只计算一次;2、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果蔬类、鲜肉类、水产类、蛋品类和冻品类其中一类生鲜粗加工核心工艺自动化流水线的得10分,大类相同的核心工艺自动化流水线只计算一次,本小项最高得30分;3、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筐箱自动清洗设备的,每提供一套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4、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应急发电机的,每提供一套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二)评分依据1、生鲜粗加工车间须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行业标准,生鲜粗加工车间墙壁柱体铺设高度≥2米的玻璃或板材或瓷砖以防止飞溅方便卫生清洗(底边须从地面开始,顶棚高度<2米的墙壁柱体铺设玻璃或板材或瓷砖需要到顶,未达到要求的不计入生鲜粗加工车间数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纳入场所考察范围。投标人提供的生鲜食材粗加工车间、生产线和保障设备的地理位置须与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且生鲜粗加工核心工艺自动化流水线、筐箱自动清洗设备、冷库应急发电机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一致且日常都在使用,否则本项“生鲜食材粗加工”不得分;3、生鲜粗加工车间提供建设合同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需体现面积),并提供内景照片;4、生鲜粗加工核心工艺自动化流水线、筐箱自动清洗设备、冷库应急发电机:①如为自有的:提供设备购买合同、设备说明书和照片等证明材料;②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租赁日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设备说明书和照片等证明材料;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运输车辆4(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自有或者租赁)的冷藏(或冷冻)车辆,每提供1辆冷藏(或冷冻)车辆的得1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含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页及检验记录页):①如为自有的,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②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需涵盖投标截止日)扫描件,且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与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致,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租赁合同需体现车牌号且与行驶证的车牌号一致;2、如提供的行驶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冷藏(或冷冻)车的,须同时提供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需体现该设备为冷藏(或冷冻)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上与行驶证上发动机号码需一致)或其它能体现车辆为冷藏(或冷冻)车的佐证材料(如车辆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或使用维护说明书等);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5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8(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食材供应场所内配置食材检测实验室的得20分;(2)具有(自有或租赁)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重金属检测仪三种定性(快检)检测仪器的得20分;(3)具有(自有或租赁)含紫外检测器的液相色谱仪的得30分;(4)具有(自有或租赁)含火焰光度和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的得30分。以上1-4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本项内容纳入场所考察范围。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的地理位置须与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即本项中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在现场考察场所内且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仪器一致并且正在使用,否则不得分;2、食材检测实验室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1)食材检测实验室建设合同;(2)食材检测实验室内景照片。3、检测仪器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1)仪器清单及仪器照片;(2)仪器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日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且需附租赁费发票);(3)有效期内的仪器校准报告。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6食品检测保障能力4(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食材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本项最高得100分:1、具有果蔬类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2、具有冻品类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3、具有鲜肉类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4、具有蛋类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5、具有水产类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6、具有家禽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7、具有面粉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8、具有大米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9、具有食用油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10、具有奶制品检测报告,单个检测报告每具有一个检测项目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且在2023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任意两个月检测报告(每个月每一类需各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日期以报告签发日期为准,同一种类不重复计分。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并提供一个月的检测报告亦视为符合。2、同时提供:(1)提供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和CNAS资质证书扫描件;(2)提供带有CMA 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一类别的检测报告,仅限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及提供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查询记录截图;检测报告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3、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7管理体系认证2(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每通过以下一项有效认证的得20分,最高得100分: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二)评分依据:1、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2、说明:①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8同类项目业绩情况51.评分内容:1、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食材供应(或配送)项目经验,且服务内容须同时包括食材供应(或配送)和食材前期粗加工的,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本项最高得80分。2、投标人在上述参加评分的有效业绩中,获得由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评价中最高等级(以评分作为评价结果的不予计算),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以上1-2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注:履约评价证明文件应附在“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后,每个项目对应一份履约评价证明。(二)评分依据:1、第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等。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2、第2项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履约评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9食品安全保险5(一)评分内容:1、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本项最高得70分): (1)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0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得70分;(2)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万;得40分;(3)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万;得20分;(4)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得10分。2、公众(共)责任险(本项最高得30分):(1)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0万,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得30分;(2)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万,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得15分;(3)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得10分;(4)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万,得5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同一类险种提供多份保单的,赔偿限额不累计,以赔偿限额最高的保单按上述对应档次计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及对应的保险单发票扫描件,被保险人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其他部分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8)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执行。5.3联合体投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不要求提供样品;不组织现场演示;不组织方案讲解。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4中标供应商家数42、关于标段的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标段”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参与本包组投标即视为兼投本包组所有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中标后放弃对应标段中标资格的,即视为放弃本包组所有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仅针对某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或者将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本包组的投标价格适用本包组所有标段,投标人无需对各标段单独报价。当合格投标人少于N+2名(N为本包组需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时,公开招标失败,采购组织实施机构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本项目分为A、B、C、D共4个标段,共确定4家中标供应商。3、中标供应商产生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由评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所有合格投标人进行排名,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标段顺序依次对应确定中标供应商:即综合得分第一名的确定为第1标段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名的确定为第2标段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2.1、相关情形处理:2.1.1、评审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所有合格投标人进行排名,如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顺序,具体抽签规则如下:a、先由采购人代表从1-50号球中随机抽取一个球:如抽到01-25号范围内的球,则按投标人的抽签号码由小到大排列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如抽到26-50号范围内的球,则按投标人的抽签号码由大到小排列依次确定排名顺序。b、各投标人按照系统生成的《综合得分表》中的排名顺序依次进行抽签。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抽取到同号球的情况,则对抽取到同号球的投标人重新抽签确定排序,以此类推。抽签过程中遇抽签机器卡球的,被卡球方当轮重新抽签。c、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可于本项目开标后60分钟内到达招标机构服务大厅等候抽签,如抽签程序启动时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在场,则该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授权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代其执行抽签,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各投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授权的投标代理人作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本项目抽签,如委派其他人员抽签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到现场核验身份。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授权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代其执行抽签,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1.2、评审结束后,如某一标段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某一标段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被依法确认不通过的,则该标段应当重新组织采购,该标段中标结果改变不影响本包组其他标段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且本包组其他标段已中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标段重新采购项目的投标。2.1.3、评审结束后,如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导致相关投标人原评审综合得分以及得分排名发生变化的,将根据复核后新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判断相应标段中标情况是否受影响,受影响的标段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具体情况判断规则如下:a、根据复核后新的综合得分排名,如原评审时确定的所有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的排名均未发生改变的,则对应标段原中标情况均保持不变;b、根据复核后新的综合得分排名,如原评审时确定的某个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的排名发生改变,但排名仍在N名(N为本包组需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之内的,则该对应标段原中标情况仍保持不变;c、根据复核后新的综合得分排名,如原评审时确定的某个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的排名发生改变,且排名在N名(N为本包组需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以外的,则依法取消该标段原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d、其他备注:放弃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或者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被依法确认不通过的供应商不参与复核后新的综合得分排名;相应标段原中标供应商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相应标段应当重新组织采购,该标段中标结果改变不影响本包组其他标段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且本包组其他标段已中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标段重新采购项目的投标。(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注明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投标总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该联合体视同为优惠主体,按前款规定享受评标优惠政策。政策调整后价格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中标价格。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金融服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financeplatform/),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3、本项目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标段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限额(元/年)1A标段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12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A包)15,758,836.252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0822,062,370.753B标段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1315,643,674.004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0921,901,143.605C标段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1414,860,569.006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1020,804,796.607D标段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1610,801,189.758PLAN-2024-440306000-110001-0311524,720,453.05合计(元)146,553,033.00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146,553,033.00元,其中:A标段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37821207.00元;B标段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37544817.60元;C标段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35665365.60元;D标段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35521642.80元;2、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填写折扣率:①、0<折扣率≤1;折扣率≤0或折扣率>1的投标人将作投标无效处理;②、折扣率可用数学四舍五入,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③、折扣率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二、服务需求明细序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备注1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1项餐饮业项目概况如下:本次服务主要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提供食材供应服务,供应地点:详见表格。项目采购范围包括:食堂每日供餐所需的果蔬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蛋类、家禽、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等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以及食堂日杂用品供应服务。★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1.本部分内容为项目正常开展的基本要求,均为★号条款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本部分的全部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2.如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项目服务要求(1)总体服务要求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3、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4、农副产品外观新鲜,无明显萎蔫、腐烂、发芽、畸形等异常情况;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及其制品必须保证成熟、新鲜、无腐烂变质;鲜肉应肉质新鲜,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材要求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无过度包裹冰衣的情况;鲜活水产要求鲜活。5、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6、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7、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8、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9、具备食材供应服务信息化管理能力,具备农产品质量追溯、供应链管理、仓储出入库管理、冷链运输管理、物流运输实时监控管理、食品安全监测等功能,对项目实现电子化、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10、投标人具备食材供应场所,其内包括冷库(含冷冻和冷藏)、生产粗加工车间和自有检测实验室等,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2)食材质量要求1.基本要求:供应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标准;2.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须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大米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大米《GB/T1354-2018》普通大米二级(含)或优质大米二级(含)以上的要求,应提供含重金属指标(镉、铅)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其中通用小麦粉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T1355中质量等级为“特制二等”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小麦粉应达到GB/T1355-2021“标准粉”及以上的要求)。3.成品食用油应为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建议使用非转基因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其中:大豆油应按大豆油《GB/T1535-2017》的要求选择一级或二级的大豆油;玉米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玉米油《GB/T19111-2017》的二级成品玉米油的技术要求;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菜籽油《GB/T1536-2021》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花生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花生油《GB/T1534-2017》的二级压榨成品花生油或二级浸出成品花生油的技术要求;米糠油质量不低于米糠油《GB/T19112-2003》二级的要求;调和油标签或附带说明书应明确列出调和油的原料或配比。4.乳制品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不得使用、不得添加复原乳及营养强化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灭菌调制奶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5.蛋类: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产品标签内容清晰,明确标注产品的品名、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文件及供(送)货单内容一致;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6.鲜肉类:来源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肉联厂,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私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现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附有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生鲜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猪肉还需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其中: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1-2019》、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2-2008》(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牛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22》(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羊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7.调料、米面、干货: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调味品应为预包装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明示指标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标签内容清晰明确。其中:食盐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酱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质量指标不低于酿造酱油《GB/T18186-2000》的二级酱油技术要求,特征指标(氨基酸态氮)≥0.7g/100mL;食醋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特征指标(总酸)≥3.5g/100mL;香辛料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和特征,颜色、气味正常,无杂物,无发霉、结块等异常状况。8.蔬菜、水果类:必须保证形体饱满、色泽鲜嫩、无腐烂、无变质、无泥水、无农药超标等情况。9.冻品类:原料新鲜、品质良好、冰衣未融化、外观完整、色泽新鲜,无异味。10.水产类: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服务。11.禽类: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12.油:来源于正规粮油公司。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13.河粉、豆制品来源于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及不得超过保质期。14.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若采用定型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15.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供应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3)投标人要求1、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供应需要的仓储和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2、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3、投标人食材供应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供应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4、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不可分包。5、投标人应具备相对完善的供应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流程、采购人食堂专项供应服务人员、物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客户沟通及投诉反馈等相应机制。6、投标人供应食材可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供应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7、投标人具有冷库和生鲜粗加工车间。9、为保证冷藏冷冻食材的安全,投标人需具有冷库应急发电机,以保证停电期间冷库能够继续制冷,防止出现解冻冷冻反复的情况。10、为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投标人作为食材加工(含部分生产)的供应企业应具备快检仪器和定量检测仪器(含紫外检测器的液相色谱仪和含火焰光度和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结合两种技术的优势,加工生产出安全可靠的食品,以“技防”手段保证采购人的食品安全。(4)项目人员安排要求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6名综合服务人员,要求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吃苦耐劳。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配备粗加工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并遵守采购人食堂管理要求与规范。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供应。跟单员工和粗加工人员应相对固定,如更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认可。3、运输工具:具备专用冷藏车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及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虫害、有害物质等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4、服务标准:按时送货,按标准送货,按合同执行。5、数量保证:保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验货数量为准。6、送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要,食材送达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在签订主合同时约定。食材送达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7、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食材送货具体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主合同时约定。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变更送货地点,中标人对此无条件配合。(5)项目验收要求1.采购人可成立食材验收小组对食材进行验收,负责核验食材种类、数量、质量和索证索票等。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各成员须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采购人和送货供应商至少各留存一份送货单。采购人可结合实际情况使用智能设备或系统进行验收和管理,并做好食堂台账管理。2.按采购人食堂食材采购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采购人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供应商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3.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4.供应商不得提供无合格来源的食品。5.供应商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6.供应商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7.供应商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8.供应商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6)管理要求1.对于采购人临时有接待用餐任务或临时增加人员用餐时,供应商需快速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2.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其采购供应合同。3.因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中标人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4.中标人应随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报告。5.中标人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供应项目专项服务团队,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6.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于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二)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最长履约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二)报价要求和结算方式:1、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栏里填报唯一的“折扣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2、“折扣率”填写要求:(1)填写要求:0<折扣率≤1;(2)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0.90、0.80、0.78等);(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4)“折扣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5)供应商一旦中标,其中标折扣率均按《开标一览表》所报的折扣率执行,在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3、结算方式:结算价格=商品基准价×折扣率。商品基准价=中农网商品价格*(1+10%)(包含运输费、服务费、检测费、粗加工费、税金、管理费等所有的费用);中农网商品价格按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上月5、15、20、25号公布的价格(有精品价的品类以精品价为准)取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品类,则结算价格=市场价×折扣率,由中标人提供三家大型商超(华润万家、沃尔玛等),根据三家商超的价格取平均值,报采购人确定市场价格。4、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中标人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材保障,如逢节假日、考评、检查、动物疫情、重大会议或防洪防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食材供应,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供应,确保食材不间断供应。如上级部门要求完成扶贫采购任务,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支持配合采购人完成扶贫采购任务。5、为避免价格恶性竞争,使食堂供应物资的安全与质量得到保证,请投标人结合深圳市中农网数据价格标准及自身成本填报合理的投标折扣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成本、本项目服务要求和特点,以及各种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一旦中标不再调整折扣率,且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采购人履约检查会严格按照深圳市中农网数据价格标准及中标折扣率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出现不按合同履约、虚报乱报数量或价格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采购单位将严格根据监管办法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甚至解除合同。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虚报、乱报食材的价格或数量,采购单位还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不诚信履约行为依照相关程序报财政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相应的处罚。6、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付款方式: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人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结算方式予以结算。采购人凭采购合同、发票每月结算一次款项。(四)违约责任1.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1)因供应商所供应食材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的;(2)供应商被市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3)供应商公司员工出现传染性疾病,继续履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4)供应商擅自停止供应或违反合同要求选择性供应,造成采购方部分食堂无法正常供餐的;(5)供应商公司员工在过程中与采购方人员产生矛盾,发生严重肢体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供应商一方的;(6)存在联合报价(串价)、弄虚作假、抬高送货价格的;(7)隐瞒真实情况,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8)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9)有商业贿赂行为,被市纪委等有关部门查实的;(10)供应商被列为失信名单的;(11)不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的;(12)一年内累计5次被评为二级供应商或一年内累计3次被评为三级供应商的;(13)一年内食材质量或数量不符合要求累计达到5次的;(14)年度考评不合格的;(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五)履约考评为了实现食材供应服务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本项目高效、安全、有序运行,圆满完成年度食材供应的工作目标,采购人每月或每年定期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评价及考核,详细考核办法和内容将在双方的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接受。(三)履约考评要求一、供应商管理要求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单位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2、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单位出入门岗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退货。应严格按招标单位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采购人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5、投标人须于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名单及投标人单位为责任人购买社保的清单。6、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方。因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7、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8、中标人退场管理(1)中标人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直接取消中标供应资格并退场;(2)中标人在考核周期内有3次履约评价扣分30-40分,或有2次履约评价扣分40及以上的直接取消中标供应资格并退场。9、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包装食品要有QS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标书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3)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10、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将下周需求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二、实施要求及监督管理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要求、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全面真实履约,接受采购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承接的采购项目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档案材料至少包括项目合同、项目专项服务小组成员表、价格调查情况表(需双方签字)等,并按季度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递交书面的采购项目执行情况。3、使用单位负责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和履约评价,采用跟单反馈方式严格考核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4、采购人可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可邀请权威专业机构协助检查,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属实,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2)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3)违反规定、约定的,或者挂靠的;(4)恶意质疑投诉的;(5)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入围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6)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7)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8)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其他违法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6、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直接解除供货服务合同:(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2)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3)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4)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5)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五次的;(6)经核实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五次的;(7)不按要求提供报价,达到五次的;(8)虚高报价,达到五次的;(9)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10)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单位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责任的;(11)经3次以上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12)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7、其他考核细则参照《服务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具体履约评价考核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1.监督管理与履约评价考核采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1)日常考核。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每日供应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仓管员和验收员按照《食堂物资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对供货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服务、价格、其他共五大类)进行逐一登记。日常考核将作为月度考核和1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月度考评。月度考评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的日常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履约评价表》进行月度考评。考评采用百分制。(3)年度考评(合同期考评)。考评小组根据日常考核及月度考评的结果,对月度考核评分进行汇总统计,对供应商1年进行一次总评。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报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公示。附件1:食堂物资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2:食堂物资采购反馈情况表附件3:服务供应商履约评价表附件1:食堂物资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货地点送货时间年 月 日异常情况类别□质量 □时间 □服务 □价格 □其他_________________具体情况收货方签名供货负责人签名说明:履约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服务、价格、其他共五类,请首先在对应的类别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一栏详细说明情况。本表格一式两联,供应商及收货方各执一联。附件2:食堂物资采购反馈情况表中标供应商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履约时间反馈月份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质量方面□ 优 □ 良 □ 中 □ 差价格方面□ 优 □ 良 □ 中 □ 差服务方面□ 优 □ 良 □ 中 □ 差时间方面□ 优 □ 良 □ 中 □ 差环境保护□ 优 □ 良 □ 中 □ 差其他评价内容为:□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总体评价□ 优 □ 良 □ 中 □ 差突发/应急事件具体情况说明对整个供应项目的完成情况意见主要表现存在哪些问题对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得分原因其它或建议附件3:服务供应商履约评价表项目序号考核细则扣分值备注价格1未按合同价格供货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2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的,扣2分;交货3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供应货物品牌、规格和质量的,每项次扣2分;4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5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6未及时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每项次扣2分;7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1分;8发生退货情况,造成采购人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质量9同一品种货物3次(含本数)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扣2分;10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批次扣2分;11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供应给采购人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2供应商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2分;14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2分;15供应商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后勤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2分;其它16供应商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每次扣2分;17采购人认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扣分合计考核人履约评价表由采购人每个月付款前进行考评。四、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6、“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M)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0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药品二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按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药品二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按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就结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页码:of1280%(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页码:of1280%(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中小企业相关声明函(如有);6.为本项目投入的食材供应场所面积;7.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8.生鲜食材粗加工;9.运输车辆;10.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11.食品检测保障能力;12.管理体系认证;1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4.食品安全保险1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4.食材供应服务方案;5.食材供应质量保证方案;6.拟安排项目团队情况;7.应急供(换)货响应;8.违约承诺;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非公开)。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BACG2024XXXX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28个单位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如需解决融资难题,请投标人填写财务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金融机构提供更精准的融资服务。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项):。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6.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7.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8.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9.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0.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要求。11.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2.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如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承诺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3.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中小企业相关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或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中的所属行业信息);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供应商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③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④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共同组成联合体(详见联合体协议)。本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郑重声明: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上述优惠主体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规定,且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比例为_____%。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日期:供应商名称:日期:说明:本声明函仅针对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数量上限以资格要求为准),非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或不符合优惠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仔细填写声明函中需填写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联合体数量及优惠主体类型进行调整本声明函格式,如内容填写不全,将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如声明函被认定无效等)。4.经验情况表序号用户单位项目名称时间用户单位联系人用户单位联系电话此表格式可根据评分准则要求进行调整,并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年月日★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备注:1、如发现上述人员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3、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作为附件方为有效。4、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澄清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此过程中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书有效期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性别: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投标单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必须提供代理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备注:1、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投标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在职期限应包括开标当日),且仅代表本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保留对投标授权代表社保情况、劳动合同等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投标授权代表非投标人在职人员,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所有带★号条款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无偏离填写说明:1.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2.【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3.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或【说明】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第1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投标响应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4.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5.人员情况表序号职务姓名相关证书相关经验此表格式可根据评分准则要求进行调整,并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5.食材供应场所考察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准确地理位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本项目投入的食材供应场所面积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的墙壁和顶部铺设具有保温作用的板材或喷涂保温材料且冷库温度≤10摄氏度(是或否)生鲜粗加工车间生鲜粗加工车间墙壁柱体铺设高度≥2米的玻璃或板材或瓷砖(底边须从地面开始,顶棚高度<2米的墙壁柱体铺设玻璃或板材或瓷砖需要到顶)(是或否)生鲜粗加工核心工艺自动化流水线筐箱自动清洗设备(有或无)冷库应急发电机(有或无)食材检测实验室(有或无)食材检测仪器名称备注注:1、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如实填写上表内容。投标人在“为本项目投入的食材供应场所面积”评分项中提供的食材供应场所地理位置必须与评审委员会进行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且面积一致;“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评分项中提供的冷库地理位置必须与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且面积一致;“生鲜食材粗加工”评分项中提供的生鲜食材粗加工车间、生产线和保障设备的地理位置必须与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且相关设备日常都在使用;“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评分项中提供的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的地理位置必须与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食材供应场所相符(即本项中食材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仪器在现场考察场所内)且检测仪器正在使用。2、提供百度、高德、360等地图软件清晰截图(体现直线距离)【以投标人食材供应场所(即评审委员会场所考察的供应场所)为起点、采购人所在地(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为终点】,随附本表后。(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2、3、4、第四条咨询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七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7日内无条件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5、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九条其他1、本合同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1.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详见www.szggzy.com网站“交易服务指南-政府采购”。。5.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标前会议10.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2.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2.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1.关于投标保证金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供应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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