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2023)
标的名称
象山人家4幢4房屋4年2个月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2ZL1877-1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1-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1-31
出租底价
105774.3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及电话
陈女士、楼先生 85085587、85085368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位于象山人家4幢4底商,无不动产权证,招租面积约292.72平方米,招租面积系转让方实际测量所得,若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2、租赁房屋目前空置。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105774.3元/年
出租面积(㎡)
292.72
出租期限
4年2个月
起租日
实际交付房屋之日
免租期
2个月,装修免租期内不计租金,承租方无需支付该期间租金。
租金支付要求
一年一付 租金按每个计租年度为一期支付,先付后用,免租期届满次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起始日,即第一个计租年度为自免租期届满次日起至满一年之日止。后续各计租年度租金由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提前一个月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从第二个计租年度开始,每年在上一个计租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直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成交后,承租方须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为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5%。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经营业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开业前取得合法证照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及《房屋租赁合同》、《市本级公共租赁房配套用房管理规定》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计租年度租金(免租期届满次日起的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竣工验收已完成,但尚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的权属资料仅限于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承租方必须在营业前凭上述资料办理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此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行政审批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自己承租的房屋。如承租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5)承租方须遵守租赁房屋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成交后,承租方须签署《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详见《市本级公共租赁房配套用房管理规定》)。
(6)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仅减免租金,物业服务费、能耗费等与使用该房屋相关的其他费用承租方仍应正常缴纳。如承租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前来接收房屋的,装修免租期不顺延,承租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
(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4、标的的交付: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出租底价及以上承租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否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蒉先生 87080932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第一计租年度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个周期。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否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是否专场
否
加价幅度
5000元
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五、本项目在线报价活动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
(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
(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如为专场项目,竞买人的当前最高报价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交所开具。
十一、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公租房项目配套用房管理规定(印刷版).doc公租房项目配套用房管理规定(印刷版).doc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空置).docx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空置).docx1承诺函24.docx1承诺函24.docx
报价号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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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9号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069707923XT出租方(甲方):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合同双方:(合同编号)房屋租赁合同注册/家庭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刘喜强联系电话:0571-870809321-1本合同租赁之房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第一条租赁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该房屋面积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的,在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后,以实测建筑面积作为确定租金、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依据。1-2如果该房屋面积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的,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第(1)种情形中约定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物业服务费等面积的依据,无论何种情况,该面积均不作调整。(2)本合同签订时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面积实测绘报告,根据设计文件,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建筑面积”)。(1)本合同签订时该房屋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绘报告,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1-2该房屋建筑面积属于以下第【1】种情形:(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平面布置见本协议附件“房屋平面图”。该房屋系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用房,按现时的相关规定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独立、完整的租赁经营权,乙方同意承租该房屋。误差比=(实测面积-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上述建筑面积误差比公式如下:如果实测建筑面积和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5】%且甲乙双方届时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告知实测建筑面积之日起15日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否则,乙方即丧失合同解除权。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截止日期和乙方相同。如果实测建筑面积和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5】%以内(含【5】%)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要求解除合同。3-2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赁期限2-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使用,并承诺自行办理经营相关的营业证照,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无法经营何种业态,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二条租赁用途4-3乙方须于交付日到【物业公司】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并支付或缴纳物业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同时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并严格遵守该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条款。4-2乙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日为交付日。乙方同意给予甲方【60】日交付宽限期。甲方在宽限期内交付的,不构成违约。甲方在宽限期内交付的,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起始日、交付日按实相应调整。4-1该房屋的交付条件为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第四条房屋交付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月日止),免租期内不计租金(免租期计入租期,以不计租金体现)。免租期仅减免租金,物业服务费、能耗费等与使用该房屋相关的其他费用乙方仍应正常缴纳。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前来接收房屋的,装修免租期不顺延,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本合同之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抵充租赁期间乙方拖欠甲方的本合同所约定之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充的,乙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5-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25%金额计¥元(大写人民币:)作为该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5-2租金递增:第2个租赁年度起每年的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至租赁期满。5-1本合同项下该房屋第一年的年租金(含税)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第五条租金和履约保证金4-4甲方交付房屋时的房屋状态为毛坯房,详见本协议附件二“装饰、设备标准”。缴交明细见下表:租金缴交明细后续各期租金乙方提前一个月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正规的房屋租赁发票。首期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6-1租金的支付方式:租赁期内,每(年)为一个付租期。本合同项下房屋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六条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少于预缴的70%时,乙方应在15天内按原标准缴齐。\n\n\n缴交期数\n\n\n缴交时间\n\n\n金额\n\n\n\n\n第一期\n\n\n\n\n\n\n\n\n第二期\n\n\n\n\n\n\n\n\n第三期\n\n\n\n\n\n\n\n\n第四期\n\n\n\n\n\n\n\n7-1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空调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涉及水、电增容,煤气开通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第七条其他费用6-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收据。6-3非经甲、乙双方另外约定或遭遇不可抗力之影响,乙方应支付的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不交付或延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拖欠天数不得超过15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差额部分的损失。乙方如以银行汇票、支票方式支付租金时,则应比本协议6-1条款中所约定的时间提前三个工作日。6-2乙方可以以现金或银行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租金至甲方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账户名称: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账号:3301040160009823041。8-4乙方(包括乙方的雇员或顾客)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包括乙方的雇员或顾客)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该房屋遭致诸如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破坏。8-3凡经乙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委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和保养,则乙方需承担相关费用。8-2该房屋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或故障由甲方进行维修。8-1该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第八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7-2本合同期届满或经双方协商提前解除,乙方须将该房屋恢复原状或甲方认可的状态,并付清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等款项后,甲方将乙方交付之履约保证金余额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乙方。如甲方不能准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则需每日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余额的0.05%作为违约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后,均向乙方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第九条房屋返还8-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8-8乙方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恢复标准装修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之责任。8-7乙方在分隔或装修时,不得损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和公共设施。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改装、移装或加装租赁房屋内外的消防等设施及管线。8-6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报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5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维修,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遇紧急情况除外),若因工程需要,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派人进入该房屋工作,有权暂时停止乙方使用该房屋或该房屋中的任何设施,但应事先通知乙方(遇紧急情况除外),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因维修维护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第十条标识与广告(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遗留的其它物品及货品,甲方可自行和/或委托第三方将该等物品及货品搬离该房屋并按照合理的方式予以储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及仓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自该等物品及货品自搬离后的一个月内,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提取的要求或拒绝/未能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该房屋内乙方遗留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或移动后价值受损的添附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进行处置。(1)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房屋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并强制乙方腾退;9-2若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时限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视为乙方无权占用该房屋。无权占用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终止前日租金标准的3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若乙方无权占用该房屋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并有权对该房屋及房屋内的物品做如下处理,并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即时另行出租给任何第三人:9-1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租赁期满当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将该房屋恢复至附件二的状态或甲方认可的状态。若乙方未能将该房屋及其所有固定设备、装置和设备恢复到甲方提供给乙方时的状态,甲方有权自行恢复或由甲方委托专业部门恢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恢复期间视为乙方逾期交还该房屋,乙方应承担无权占用该房屋的违约责任。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挂号信、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合同无法履行之理由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权威机构出具。12-1本合同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灾、暴雨、火灾、战争、严重的动乱等自然灾害与社会事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之调整。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1-1乙方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自用该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自己承租的房屋。第十一条转租、转让10-1乙方如需申请制作标识或租赁广告灯箱,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房屋以外的任何部位竖立任何文字、图案等标识或广告等宣传物品。(2)乙方逾期未书面答复是否参与公开招租或书面答复不参与公开招租;(1)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申请;13-2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意向申请,收到乙方的书面意向申请后甲方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向乙方出具书面答复并重新组织该房屋的公开招租,公开招租时间在确定后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在公开招租开始前书面答复是否参与,如参与则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该优先承租权自该房屋公开招租结束之时止)。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13-1如变更本合同之条款,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签署补充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房屋返还12-3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之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履行了12-2条款义务的情况下可免除责任。(7)甲方认为乙方存在不利于房屋租赁管理的行为。(6)在本合同期内存在违约情况且未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整改的或同一种违约行为出现超过两次的;(5)乙方书面表态不行使优先承租权;(4)乙方在公开招租结束前未书面表态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3)乙方未到现场参加公开招租;(5)因乙方(包括乙方的雇员或顾客)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严重影响其他租户正常办公和营业的;(3)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1)甲方未按时将该房屋交于乙方,经乙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付的;13-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10)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意后方可实施,甲方有权无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如擅自改变经营业态,甲方将责令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9)乙方需按合同约定经营,如需改变经营业态,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同(8)乙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等其中任何一项费用的,累计超过15日的。(7)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超过15日的;(6)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14-4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当期月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14-2该房屋交付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20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将按乙方已支付租金的0.05%/天予以赔偿。14-1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逾期交与乙方的,按已付租金的0.05%/天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3-4遇有不可抗力发生,致使本合同之履行已完全没有可能,本合同将终止。14-10乙方擅自转租、转让、与他人交换该房屋的;擅自改变原约定经营业态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经营范围超出承租房屋约定位置的;不明码标价、欺诈消费者的;因无证无照经营被相关执能部门查处;超过营业证照允许的经营范围的;因店内外卫生、排污排烟、噪声污染等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且每发生上述一个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发生二个或二个以上行为的的,违约金累计叠加。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9乙方的建筑垃圾或货物未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堆放,雇佣人员有不文明行为的(如随地大小便、在小区内烹饪等),导致影响社区环境或造成居民投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且每发生上述一个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发生二个或二个以上行为的的,违约金累计叠加。14-8若乙方在承租范围内堆放违禁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等),未配置消防器材或占用、堵塞、遮掩商铺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收取5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7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或甲方认可的状态,并向乙方收取3000元标准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对该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外立面、屋内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或对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赔偿甲方房屋损毁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损坏或在收到整改通知后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6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火灾的,乙方除应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5未经甲、乙双方另外约定,乙方应交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本合同约定之日期15日之内而未支付的,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日未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14-14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须签署《公租房项目配套用房管理规定》。如乙方违反该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14-1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不予补偿,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乙方已预付的租金余额全部等额转为乙方应付甲方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不能及时归还的,视为非法占用,乙方须以合同终止前一日租金的3倍按日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同时甲方保留另行追索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14-12若租赁关系提前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将该房屋及时归回甲方,14-1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被行政执法机构处吊销经营证照处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或使甲方的经济、名誉等受到严重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共捌页,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方持有伍份、乙方持有壹份。第十七条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图案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签于签于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出租人签章(甲方):承租人签章(乙方):附件二:装饰、设备标准(详见交房单)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市本级公共租赁房配套用房\n\n\n\n\n\n\n\n\n\n\n\n\n\n\n\n\n\n\n\n\n旺铺81637662國招租87080932\n\n\n\n\n\n\n\n\n\n\n\n\n\n\n\n\n\n旺铺81637662國招租87080932\n\n\n\n\n\n\n\n\n\n\n\n\n\n\n\n\n\n\n\n\n\n\n旺铺81637662國招租87080932\n\n\n\n\n\n\n\n\n\n\n\n\n\n\n\n\n\n\n\n\n\n\n旺铺81637662國招租87080932\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旺铺81637662國招租87080932\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团泰洁洗衣日附件1配套用房装修申请表………………………8消防安全管理规定………………………………………7日常经营管理规定………………………………………6装修管理规定……………………………………………3前言……………………………………………………2目录租赁房公司对每一个自建公租房项目均规划了成熟的商业配套。结合公租房保障人群特点,公租房商业配套定位为“惠民、便捷”,满足住户日常生活所需,不断提升住户生活品质,创建宜居社区。为了规范公租房配套用房的管理,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营造统一美观、舒适休闲、遵纪守法、良性竞争的商业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致力于打造“全国领先、全省示范”的保障性住房标杆。前言承诺书……………………………………………………13附件3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10附件2整改通知书……………………………………91.公租房配套用房装修审批表(附件1);●房屋装修申请材料:一、房屋装修申请装修管理规定若本规定条款与政府相关法规不同,以政府法规为准。●店招装修申请材料:该申请经租赁房公司审核同意后,承租人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报备方可实施装修。5.特殊业态须提供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审批(如大型餐饮店、网咖、酒店、诊所等)。4.装修施工图;3.装修设计图(包括钻孔、打洞、空调室外机等施工位置示意图);2.装修方案;三、装修工程验收装修方案变更须按照本规定第一条“房屋装修申请”的要求,重新进行装修申请。二、装修方案变更申请该申请须到属地城管大队报备,并经租赁房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制作、安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灯箱和广告牌。2.店招的样式、色彩、尺寸和安装位置的详细说明。1.店招效果图;(1)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2.装修施工注意事项:承租人对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雇员的行为负责,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和设备。因装修不当造成雇员或第三方伤害、对房屋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造成日后经营安全隐患等情况的,由承租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1.装修施工原则四、装修管理细则装修完毕,承租人取得消防、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验收通过后,通知租赁房公司进行验收。对违规装修行为,租赁房公司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2),承租人须按要求限期整改。若承租人未按要求履行整改责任,租赁房公司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6)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关于车辆停放、物品堆放等相关规定,服从现场安排。(5)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留宿,特殊情况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出示暂住证。(4)装修单位应安装简易坐便器,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随地便溺。(3)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随意游荡、喧哗,或进入小区公共休闲场所。(2)“配套用房装修申请表”、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须张贴于户门,便于物业管理公司监督检查。下午13:30—20:004.禁止以下违规装修行为:装修前须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紧袋口,防止渗漏,在清运时间内搬至物业管理公司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不得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3.装修垃圾处理(9)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须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闭水试验。(8)尽可能降低装修施工噪音和扬尘,防止环境污染。(7)承租人须确保室内排水管道、电线和网络线路等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切勿封堵或遮挡维修活门和渠道盖,以免影响检查和维护维修。(6)改变外立面石材、门窗、壁灯、廊道地面材质及颜色。(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4)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3)未经同意变动装修方案,改动建筑主体结构。(2)装修行为影响公用设施设备或公共部位的正常使用,妨碍其他商户经营或住户生活。(1)未经同意擅自开工、超越装修许可或审批范围施工的行为。日常经营管理规定(11)其他影响园区和该房屋统一美观性或建筑结构及使用安全性的行为。(10)将垃圾或装修材料等倒入下水管道,造成相邻房屋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9)未经备案安装帘卷门、防盗窗。(8)改变配套用房周边景观效果。(7)未经备案改变店招样式、色彩、尺寸和安装位置。8.承租人须自行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7.承租人应加强防盗措施,结束营业后锁好铺门、柜锁。租赁房公司不承担配套用房内财物的保管和保卫责任。6.配套用房范围以外不得擅自堆放物品,做好垃圾分类,并投放至对应的垃圾堆放点或委托当地环卫所代为处理,垃圾桶的购置与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承担。5.配套用房内部及门前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由承租人负责;其余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2.经营活动范围不得超出租赁房屋。3.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取得允许售买动物、宠物合法资格的除外)。4.不得在厨房以外的位置使用电炉、电饭煲及热水器。1.承租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文明经营,所有商品或服务须明码实价,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公开出售的商品,严禁强买强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1.承租人须按租赁房公司的指定位置进行进、出货交接,不得堵塞公共通道或对他人造成滋扰。进、出货过程中须做保护措施,避免损坏公共设施设备,所经地面要铺设隔离层,避免污染或损坏地面。其余时间只可进行无噪音式进出货。下午14:00-21:0010.货品规定进、出时间:上午8:00-12:009.承租人与雇员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如承租人的雇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对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须向受损方赔偿损失,并由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6.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攀高时应使用稳固的制式梯子并有专人保护,不得穿拖鞋施工,严防人员高处坠落。5.不得高空抛物,防止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伤及他人。4.装修时房屋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或其他大功率电器,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应提前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动火证。100㎡以上每100㎡配2只4公斤灭火器2.配套用房设置的一切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在非火警情况下启用。3.不得占用、堵塞和遮掩配套用房范围内的一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标记、安全门、疏散通道。配置标准:100㎡以下配置2-3支2公斤灭火器1.承租人须按配套用房实际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干粉灭火器,以及盛水器皿。附件1公租房配套用房装修审批表……………………………………………………………………………………………………………………………………………………………………………………………………………………………………………………………………………………………………11.对有安全隐患的摆设及布置须设立明显标志。10.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违禁品。9.装修前,应对门、窗、玻璃、烟感、温感、喷淋头、消防栓及其他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作适当保护,以免在装修中损坏。8.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不得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承租人须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7.请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附件2⑵本工程装修及店招方案由申请人按规定至消防、城管、属地房产监察等相关部门审批。注:⑴此表一式四份,租赁房公司两份,承租人、物业服务公司各执一份。项目名称:装修编号:\n\n\n申 请 人\n\n\n\n\n配套用房位置\n\n\n\n\n联系电话\n\n\n\n\n\n\n施工单位\n\n\n\n\n负 责 人\n\n\n\n\n联系电话\n\n\n\n\n\n\n申请时间\n\n\n 年 月 日\n\n\n消防设施是否改动\n\n\n是 □\n否 □\n\n\n\n\n装修时间\n\n\n 年 月 日\n\n\n消防设施是否改动\n\n\n消防设施是否改动\n\n\n\n\n装修设计资料\n\n\n装修设计图 有□ 否□\n\n\n店招资料\n\n\n店招效果图 有□ 否□\n\n\n\n\n店招内容\n\n\n\n\n\n\n合同约定业态\n\n\n\n\n实际经营业态\n\n\n\n\n\n\n装修内容\n\n\n\n\n\n\n以上内容已经本人认可。\n本人已领取《公租房项目配套用房管理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n本人承诺会根据相关规定至消防、城管、属地房产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n 本人承诺会至物业公司办理装修登记手续。 \n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n\n\n\n\n租赁房公司审批\n公\n\n\n 盖章\n\n\n\n\n租赁房公司审批\n公\n\n\n审批时间: 年 月 日\n\n\n\n根据配套用房日常管理规定,我公司于年月日对您的经营场所进行了例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下列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商店负责人:编号:___________整改通知书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责成您在收到此通知书后日内整改完毕,并书面反馈我公司。我公司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要求您须参照如下标准进行限期整改:商店负责人:我店已于年月日将贵公司整改通知书所列问题整改完毕,敬请复查。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接收人签字:年月日防消安治市本级公租房项目配套配套用房附件3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书任责全安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地方颁布的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自觉申办相关消防安全合格证照,申办面积必须与承租面积相同。二、乙方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一、乙方为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甲方为治安消防安全监督人,承担治安消防安全监督责任。为落实房屋等资产的租赁(使用)双方治安消防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防火、防盗,安全第一”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治安消防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租赁房屋及乙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如下:乙方:(承租方)甲方: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方)7.不得让未成年人在承租(使用)的房屋单独居住,不得留宿其他人在承租(使用)的房屋内过夜。6.保护好承租(使用)房屋内的消防设备、设施,确保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5.不得在承租(使用)的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4.离开承租(使用)的房屋时应切断屋内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3.自觉接受并配合甲方对其承租(使用)的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建立健全承租(使用)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治安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确定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到人,向甲方提供紧急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以备发生紧急情况下使用。3.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2.经事先通知甲方可对乙方承租(使用)的区域内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承租(使用)的区域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使用)的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1.向乙方传达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及规定。三、甲方治安消防安全监督职责9.加强必要的防盗措施,如发生刑事、治安事件,应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调查,同时向甲方通报。8.不得在承租(使用)的房屋喧哗、打闹,与其他商户发生纠纷应妥善处理,必要时及时报告甲方协助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乙方承租(使用)期内。2.此责任书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按生效后的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经书面协商修改责任内容。1.甲、乙双方认可该责任书中的相关条款,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各自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四、其他年月日承租人(签字、盖章)本承租人承诺:已认真阅读《市本级公共租赁房配套用房管理规定》,认可该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承诺书本责任书签订时间:年月日负责人:负责人:3、同意在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及《房屋租赁合同》、《市本级公共租赁房配套用房管理规定》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计租年度租金(免租期届满次日起的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我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1、我方已认真阅读、知悉并自愿遵守杭州产权交易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在线报价交易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我方拟承租象山人家4幢4房屋4年2个月租赁权项目(标的编号:HJS2022ZL1877-1),现做如下承诺: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函(4)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仅减免租金,物业服务费、能耗费等与使用该房屋相关的其他费用承租方仍应正常缴纳。如承租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前来接收房屋的,装修免租期不顺延,承租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3)承租方须遵守租赁房屋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成交后,承租方须签署《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详见《市本级公共租赁房配套用房管理规定》)。(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自己承租的房屋。如承租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租赁房屋竣工验收已完成,但尚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的权属资料仅限于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承租方必须在营业前凭上述资料办理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此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行政审批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5、我方知悉并承诺:4、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7、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6、我方同意交纳按首年(12个月)的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5)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2023年月日意向承租方(签章):(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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