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招标公告(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概况
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YQ202436
项目名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0000
最高限价(元):92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4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地 址:乐清市白石街道中雁南路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957350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68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07502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正式稿).doc458.3K
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正式稿).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WYQ202436采 购 人: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88957350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80107502二○二四年磋商文件目录磋商公告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注: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WYQ202436项目名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40000元最高限价(元):92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数量:1预算金额(元):9400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中雁南路2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957350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2688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07502质疑联系人:单晓超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2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传真:/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WYQ202436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94万元(最高限价92万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采购人: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8957350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80107502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12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22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4年8月26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6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27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见磋商文件相关内容。31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13500元),招标代理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总则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成交供应商对所投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5、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规定的,但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成交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罚款。6、本磋商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2、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上牌、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保管费、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货物验收、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售后服务、采购需求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采购和安装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材料及其他费用等须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所有费用。采购内容为一辆水罐消防车,具体要求如下:(1)采购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水罐消防车6吨辆1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通过的认证证书及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的要求,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告;投标车辆保证符合车辆管理部门上牌公告目录,如造成车辆无法在温州行政区域正常上牌,中标供应商要负全部责任(提供汽车公告截图及查询网址)。(2)采购设备技术要求清单序号项目技术参数1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整车外廓尺寸长:*≤8680mm宽:*≤2540mm高:*≤3710mm2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总质量*≤16900kg3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整备质量*≥10000kg4整车主要技术参数额定质量*≥6350kg5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发动机额定功率*≥257kW6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最高车速≥95km/h7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排放标准国VI8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核定乘员数(含驾驶员)6人(≥2+4人)9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接近角*≤15°10整车主要技术参数离去角*≤10°11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前悬*≥1440mm12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后悬*≤2520mm13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底盘参数2.1、品牌型号:参照或相当于汕德卡、东风、陕汽等2.2、驱动型式:4×2*2.3、轴距:4700mm2.4、排放标准:国Ⅵ2.5、燃油类型:柴油2.6、刹车形式:气刹14主要结构驾驶室1、结构:平头、原装双排座四开门乘员室。2、座位设置:前排2人后排4人。3、座位前面加装护栏兼扶手。后排座椅设置有供消防队员在奔赴灭火救援途中快速背负空气呼吸器的支架,到达火场后,迅速投入灭火救援行动。4、驾驶室结构:安装适应倾翻的液压翻转机构。5、驾驶室内设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取力器控制开关、100W警报器、警灯开关等。6、驾驶室外部:驾驶室顶靠前部安装有长排警灯1个。15主要结构容罐1、*容量:≥6.35立方米2、材质:水罐:优质钢板,经高科技防腐处理。3、结构:框架焊接,罐体内设置纵、横防荡板,以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水对罐体的冲击;罐体前后壁板折有梯形折筋,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4、罐顶设快速开启式人孔,方便维修人员进出。罐内设有防止水泵吸水形成旋涡从而影响流量的装置和滤网。5、罐内设有不锈钢浮球式液位指示器,可通过仪表板上液位表显示罐内灭火剂的容量;罐底设有带球阀的排污口。6、罐体设有1个DN65溢流管,车厢两边各2个DN65注入口,便于其他车辆供水加液之用。7、设备:1个人口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1个液位指示器。1个排污口,带不锈钢球阀。2个注水口(左右各一)8、工艺:焊接牢固、可靠,去除清理夹渣、虚焊等缺陷;焊后应对罐体做24小时静水压试验,确保不渗漏。16主要结构消防泵1、消防泵:CB10/60低压消防泵2、流量:60L/s 3、压力:1.0MPa4、安装型式:后置5、真空泵:活塞式;6、真空泵材质:耐磨、抗腐蚀达到密封要求;7、引水时间≤60s,吸深≥7m。8、最大真空度:≥85kPa;消防泵带有缺水保护装置,防止在无水情况下消防泵损坏。17主要结构管路系统1、吸水管路:水泵设有Φ150mm进水口,可从天然水源、液罐、消防蓄水池吸水,另可加转换异径接口连接消防栓吸水供水,吸水管放置于车顶。1个带Φ150mm蝶阀的进水口,用于与水罐相连接。2、出水管路:车顶设置1个Φ100mm出水消防炮管路及控制阀,采用挠性接头;泵房左右两侧各设置1个Φ80mm和1个Φ65mm手动球阀控制的出水口。3、注水管路:泵房内设置1个Φ65mm水泵向罐内注水管路及控制阀;车厢左右两侧各有2个Φ65mm注水管,可向罐内注水,接口为内扣式接口,并设有闷盖。4、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在管路中加装了放余水管路,并分别配有球阀。5、冷却水管路:为使取力器在工作中应付各种复杂情况,配有与进出水管路连通的冷却水管路及控制阀。18主要结构消防炮1、*型号:PS50型消防炮2、流量:50(1/s)3、射程:水≥60m 4、压力:1.0MPa5、位置:位于水罐顶部。6、控制:采用手动控制,带锁止机构,方便操作。19主要结构取力器1、型式:全功率夹心取力器2、冷却方式:强制式水冷3、润滑方式:飞溅式油润滑4、操纵方式:驾驶室内仪表盘处操作挂取力器,取力器结合方便平稳,无异响。5、安装:取力器与发动机匹配良好,精确安装,结合后无自行脱落现象。20主要结构器材箱及泵房1、主要材质:骨架、蒙皮均为优质碳钢;内部器材架采用铝合金型材,内饰板为氧化处理的铝板。2、基本结构:1)为整体结构,其前部为器材箱,中部为水罐,后部为泵房。2)后部为泵室,配有仪表板及操作系统,器材箱和泵室均设带锁卷帘门。框架焊接结构,并确保其强度和刚度。3)空间可任意调整,器材箱设排水孔。4)器材箱可靠、美观、可任意调节,配有大空间帘子门器材箱,确保空间充分利用。5)车厢及泵房设有照明灯,满足夜间灭火作战时的照明需要。3、铝合金卷帘门:1)所有器材厢及泵室都采用带锁卷帘门,把手和锁销坚固耐用,不变形,密封性能经过水淋实验,确保无渗漏现象。2)卷帘门两侧滑道内有铆钉固定,以免脱落。3)每个器材厢内有照明灯,由卷帘门开闭控制。4)后部左、右各一扇铝合金帘子门,后尾一扇,安全可靠,美观实用。4、基本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无须任何攀登工具,取用箱内任何器材简明实用的原则。4)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5)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21主要结构电器系统1、驾驶室顶部配备红色长排豪华警灯。2、警报器功率为100W;3、为保证使用安全,整车线路采用整体线束制作,连接处用防水插头,保证使用过程中的线路安全。4、车顶配有火场照明灯1只;车辆两侧下方设有安全标志灯,车身、尾部按标准粘贴反光标识。5、所有器材箱均安装LED照明灯,方便夜间作战照明之用。6、车辆两侧上方各配有三盏爆闪灯与侧照明灯(组合式),下方安装安全标识灯和侧回复反射器(组合式),配有前、后示廓灯,两侧各一只转向灯,乘员室、器材箱、泵房内均有照明灯。7、警报器、警灯、频闪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8、所有线路均采用套管进行保护,并采用不同颜色区分线路连接形式、作用。9、泵房内仪表板上设备:液位表、转速表、压力表、真空表、器材箱照明开关等。22主要结构仪表板及板上设备1、仪表板位于车尾部的泵室内,带有一个控制板并具备充足的照明;2、所有控制手柄、开关、指示灯的近旁都有中文标识;3、有操作步骤说明。4、所有标牌都具有持久性和高附着性,能经受由于温度及气候的剧变所导致的影响。5、操作面板采用优质铝板,美观、耐用,整体重量较轻。6、泵房操作系统设置在车辆尾部,无压力出口,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有面板照明灯。23总体技术要求1、整车性能符合GB7956《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2、整车外观保持一定的平整度,且符合有关规定。3、所有铆接保持一定的密度,符合企标规定。4、所有焊接牢固,光洁,平整,符合企标规定。5、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铭牌标志。24随车器材及器材布置原则1、随车器材:见附表《随车器材配备表》。2、器材布置原则: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至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器材布置紧凑、装夹牢固,取用方便;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器材表中所有器材。25随车文件1)底盘使用说明书 2)底盘质量保修卡3)底盘维修手册 4)底盘合格证5)随车工具清单 6)消防车使用说明书7)消防车消防器材清单 8)消防车合格证备注1、采购需求中带“*”的参数指标须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截图以佐证。▲2、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实际车辆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并保证上牌完成,否则按照虚假响应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随车器材配备表:序号名 称规 格单位数量消防水带20型20-65-20m卷12消防水带40型20-80-20m卷4多功能枪头60-50-40支2直流喷雾水枪QLD6.0/8III支4干粉灭火器3kg具5集水器FJ150件1分水器FIII80/65×2-1.6件2吸水管扳手FS150件2橡皮锤把11地上消火栓扳手件11地下消火栓扳手件11消防钩HG4把11吸水管转换接口150/100件11异径接口65/80(内扣)只61水带护桥副21水带包布QT-SB件81水带挂钩QT-SQ件81消防平斧GFP710把11吸水管Φ150(2m)根42滤水器FLF150件12制动垫块块2以上随车器材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需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车辆上牌手续,上牌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差旅费、车身颜色喷涂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3、供应商需缴纳车辆保险费用(1年,含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仅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元)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4、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有所遗漏进而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配件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5、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名称(以工信部公告为准)与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产品名称不一致,经评审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该产品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四、工作范围1、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的设备能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上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2、提供的设备提供的设备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1)按采购人认可的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2)运输:负责将设备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设备的保护:设备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前的设备的保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只是对设备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4、供应商须有能力在乐清地区提供长期服务。5、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在设备制造期间,采购人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成交供应商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中文资料。主要部件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采购人技术人员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地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采购人,但采购人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设备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6、商标与铭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五、所需资料1、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按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a)设备的详细说明书或技术资料;b)成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2)在培训期间,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中文培训材料给采购人。(3)在调试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交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以便于采购人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有所了解。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a)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b)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c)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d)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e)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六、测试和调试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派有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2、调试设备的调试应在有关部门及采购人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3、产品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为止。七、商务条款1、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上牌及通过验收,并移交采购人。2、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一旦发生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须在12小时内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2)除特殊注明外,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提供至少3年的质保期。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3)供应商对质保期内的保养须提出切实且不低于车辆正常保养要求的具体方案和计划,一旦成交,严格按计划实施。(4)供应商对所供车辆应定期回访检查实际使用和维护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帮助整改和维护,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要求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后至少三年内,供应商每六个月派出至少一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采购单位进行回访检查。费用由供应商负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在质保期内、外的工作还应包括对所有设备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常规检查、调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6)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7)设备故障维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一式两份报告给采购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8)备件供应成交供应商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质保期结束后零部件的优惠承诺。(9)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3、技术培训(1)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2名技术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为制造厂或交货地培训,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此费用须计入投标总价)。(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维修经验。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车辆交付验收合格且上完牌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货款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采购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采购预算为94万元(最高限价¥92万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6.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4供应商提供得货物或服务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供应商承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可自行到采购人实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0、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1、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消防车。13、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制造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1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发放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3.3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附件四)5产品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如有)(附件五)6其他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磋商函(附件六)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七),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八)5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9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0供应商业绩(附件九,如有则提供)11偏离表(附件十)(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12所投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及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设计、制造工艺、配置、性能、特点和结构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及及产品样本图册(包括配置、部件来源说明、货物产地、规格说明等);(如果资料提供不全,可能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定);13所投车辆及车辆制造企业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查询截图13项目实施方案14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3、采购内容填写说明3.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磋商响应文件。4、报价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报价。4.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磋商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a.产品价格b.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包括产品报关、商检等),须将税费及税率单列c.随机工具、随机易损件费(计入产品价格,单列报价清单)d.国内运杂费(包括产品到最终用户的装货、卸车、就位费等)e.国内运输保险费(是否保险由供应商负责)f.产品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费(包括调试人员的食宿、交通等)g.服务及培训费h.其他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其它需要总包单位配合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单列并计入总价内,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此类费用。供应商是否再另行支付总包单位相关配套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i.招标代理费4.3、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其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保证金无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7.1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8.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3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8.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负。8.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8.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9.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0、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0.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0.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审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无效处理。(5)开启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评审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采购做废标处理。2.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5)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未提供所投车辆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查询截图;5)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6)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7)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8)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9)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最终报价的;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2)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3)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7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8评标时如遇到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2.9磋商小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1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澄清。5.2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5.3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磋商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处理。5.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6.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磋商小组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决标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报价者,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保证。2、成交通知书2.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成交无效1)发现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退还,如出现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超时退还的,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6、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35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19270101040062894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磋商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磋商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磋商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对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各投标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六)《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支持绿色发展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第五部分合同格式(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项目所需的供货(包括运输、装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水罐消防车6吨辆1所供产品须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通过的认证证书及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的要求,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告;投标车辆保证符合车辆管理部门上牌公告目录,如造成车辆无法在温州行政区域正常上牌,中标供应商要负全部责任(提供汽车公告截图及查询网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以上合同总价为(设备名称)供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包括运杂费、车辆购置税、装卸、安装、调试、车辆保险费、上牌、检测、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完工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上牌及通过验收,并移交采购人。第六条:验收1.本项目验收程序参照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财采〔2020〕6号)文件执行。2.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3.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第七条: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一旦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供应商须在12小时内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2)除特殊注明外,乙方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提供年的质保期。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3)乙方对质保期内的保养须提出切实且不低于车辆正常保养要求的具体方案和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4)乙方对所供车辆应定期回访检查实际使用和维护情况,向甲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帮助整改和维护,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要求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后年内,乙方每六个月派出至少一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采购单位进行回访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在质保期内、外的工作还应包括对所有设备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常规检查、调整。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6)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乙方自费解决并取得甲方的同意。(7)设备故障维修完成后,乙方需一式两份报告给采购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8)备件供应乙方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乙方提供质保期结束后零部件的优惠承诺。(9)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10)乙方负责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车辆上牌手续,上牌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差旅费、车身颜色标识喷涂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退还,如出现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超时退还的,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第九条: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车辆交付验收合格且上完牌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货款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第十条:辅助服务1、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按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详细说明书或技术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2)在培训期间,乙方须免费提供中文培训材料给甲方。(3)在调试前乙方需提交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以便于甲方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有所了解。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a)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b)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c)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d)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e)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为止。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十一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三条: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0天应不能供货,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梅雨、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六条:违约处理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乙方未能按磋商响应文件承诺通过验收,造成甲方换货、退货的,可以视为乙方提供虚投标假资料谋求中标(成交),甲方可以上报财政管理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处理。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生效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七份,同等生效,双方各执三份,其中一份合同交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第十九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二十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磋商文件与磋商补充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如有);4.中标(成交)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六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磋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 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大写:小写:说明:▲报价总价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价格单位:元)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厂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含税)总价(含税)运杂及保险费(含卸货)含安装调试费(包括设备的测试、调试、验收等费用)含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含税金含招标代理费含其他相关费用含合计总价说明:1、合计报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具体型号。2、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视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表结合实际自行扩充。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则提供)序 号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五产品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如有则提供)序 号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六磋商函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按时完工。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八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供应商业绩序号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1、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2、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偏离表商务偏离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备 注技术偏离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备 注注:1、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偏离的均需在偏离表中列出,如没有列出的视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本表可以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服务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未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程序、磋商原则和方式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报价评分3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二)、商务技术综合评分7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类似业绩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备类似消防车销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2企业认证3供应商或货物制造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3技术要求响应情况32(1)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带*)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进行打分,满分27分,每出现1个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27分。注:技术参数(带*)须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2)除(带*)产品技术参数之外,其余参数、技术功能的符合性、满足性进行打分,其中:完全满足要求的5-4.1分;基本满足要求的4-2.1分;部分满足要求的2-0分。本项最高得5分。4随车器材5根据所投随车器材的配置、参数等进行打分,其中:完全满足要求的5-3.1分;基本满足要求的3-1.1分;部分满足要求的1-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保障方案6根据供应商所投车辆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可行得6-4.1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一般得4-2.1分,内容不完整或不提供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6供货验收方案6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供货、验收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可行得6-4.1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一般得4-2.1分,内容不完整或不提供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7售后服务保障措施9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及响应时间;备品备件;质保期外的维保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可行得9-6.1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一般得6-3.1分,内容不完整或不提供得3-0分,未提供不得分。8培训方案3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培训时间安排及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可行得3-2.1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一般得2-1.1分,内容不完整或不提供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9质保期31、在磋商响应文件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提供质保期结束后零部件的优惠承诺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说明1、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2、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最终磋商后磋商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最终磋商后磋商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它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WYQ202436采 购 人: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88957350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80107502二○二四年磋商文件目录磋商公告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注: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WYQ202436项目名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40000元最高限价(元):92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数量:1预算金额(元):9400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中雁南路2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957350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2688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07502质疑联系人:单晓超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2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传真:/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乐清市白石街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WYQ202436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94万元(最高限价92万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采购人: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8957350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80107502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12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22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4年8月26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6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幢1605室27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见磋商文件相关内容。31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13500元),招标代理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总则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成交供应商对所投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5、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规定的,但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成交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罚款。6、本磋商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2、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上牌、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保管费、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货物验收、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售后服务、采购需求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采购和安装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材料及其他费用等须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所有费用。采购内容为一辆水罐消防车,具体要求如下:(1)采购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水罐消防车6吨辆1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通过的认证证书及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的要求,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告;投标车辆保证符合车辆管理部门上牌公告目录,如造成车辆无法在温州行政区域正常上牌,中标供应商要负全部责任(提供汽车公告截图及查询网址)。(2)采购设备技术要求清单序号项目技术参数1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整车外廓尺寸长:*≤8680mm宽:*≤2540mm高:*≤3710mm2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总质量*≤16900kg3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整备质量*≥10000kg4整车主要技术参数额定质量*≥6350kg5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发动机额定功率*≥257kW6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最高车速≥95km/h7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排放标准国VI8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核定乘员数(含驾驶员)6人(≥2+4人)9整车主要技术参数接近角*≤15°10整车主要技术参数离去角*≤10°11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前悬*≥1440mm12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后悬*≤2520mm13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底盘参数2.1、品牌型号:参照或相当于汕德卡、东风、陕汽等2.2、驱动型式:4×2*2.3、轴距:4700mm2.4、排放标准:国Ⅵ2.5、燃油类型:柴油2.6、刹车形式:气刹14主要结构驾驶室1、结构:平头、原装双排座四开门乘员室。2、座位设置:前排2人后排4人。3、座位前面加装护栏兼扶手。后排座椅设置有供消防队员在奔赴灭火救援途中快速背负空气呼吸器的支架,到达火场后,迅速投入灭火救援行动。4、驾驶室结构:安装适应倾翻的液压翻转机构。5、驾驶室内设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取力器控制开关、100W警报器、警灯开关等。6、驾驶室外部:驾驶室顶靠前部安装有长排警灯1个。15主要结构容罐1、*容量:≥6.35立方米2、材质:水罐:优质钢板,经高科技防腐处理。3、结构:框架焊接,罐体内设置纵、横防荡板,以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水对罐体的冲击;罐体前后壁板折有梯形折筋,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4、罐顶设快速开启式人孔,方便维修人员进出。罐内设有防止水泵吸水形成旋涡从而影响流量的装置和滤网。5、罐内设有不锈钢浮球式液位指示器,可通过仪表板上液位表显示罐内灭火剂的容量;罐底设有带球阀的排污口。6、罐体设有1个DN65溢流管,车厢两边各2个DN65注入口,便于其他车辆供水加液之用。7、设备:1个人口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1个液位指示器。1个排污口,带不锈钢球阀。2个注水口(左右各一)8、工艺:焊接牢固、可靠,去除清理夹渣、虚焊等缺陷;焊后应对罐体做24小时静水压试验,确保不渗漏。16主要结构消防泵1、消防泵:CB10/60低压消防泵2、流量:60L/s 3、压力:1.0MPa4、安装型式:后置5、真空泵:活塞式;6、真空泵材质:耐磨、抗腐蚀达到密封要求;7、引水时间≤60s,吸深≥7m。8、最大真空度:≥85kPa;消防泵带有缺水保护装置,防止在无水情况下消防泵损坏。17主要结构管路系统1、吸水管路:水泵设有Φ150mm进水口,可从天然水源、液罐、消防蓄水池吸水,另可加转换异径接口连接消防栓吸水供水,吸水管放置于车顶。1个带Φ150mm蝶阀的进水口,用于与水罐相连接。2、出水管路:车顶设置1个Φ100mm出水消防炮管路及控制阀,采用挠性接头;泵房左右两侧各设置1个Φ80mm和1个Φ65mm手动球阀控制的出水口。3、注水管路:泵房内设置1个Φ65mm水泵向罐内注水管路及控制阀;车厢左右两侧各有2个Φ65mm注水管,可向罐内注水,接口为内扣式接口,并设有闷盖。4、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在管路中加装了放余水管路,并分别配有球阀。5、冷却水管路:为使取力器在工作中应付各种复杂情况,配有与进出水管路连通的冷却水管路及控制阀。18主要结构消防炮1、*型号:PS50型消防炮2、流量:50(1/s)3、射程:水≥60m 4、压力:1.0MPa5、位置:位于水罐顶部。6、控制:采用手动控制,带锁止机构,方便操作。19主要结构取力器1、型式:全功率夹心取力器2、冷却方式:强制式水冷3、润滑方式:飞溅式油润滑4、操纵方式:驾驶室内仪表盘处操作挂取力器,取力器结合方便平稳,无异响。5、安装:取力器与发动机匹配良好,精确安装,结合后无自行脱落现象。20主要结构器材箱及泵房1、主要材质:骨架、蒙皮均为优质碳钢;内部器材架采用铝合金型材,内饰板为氧化处理的铝板。2、基本结构:1)为整体结构,其前部为器材箱,中部为水罐,后部为泵房。2)后部为泵室,配有仪表板及操作系统,器材箱和泵室均设带锁卷帘门。框架焊接结构,并确保其强度和刚度。3)空间可任意调整,器材箱设排水孔。4)器材箱可靠、美观、可任意调节,配有大空间帘子门器材箱,确保空间充分利用。5)车厢及泵房设有照明灯,满足夜间灭火作战时的照明需要。3、铝合金卷帘门:1)所有器材厢及泵室都采用带锁卷帘门,把手和锁销坚固耐用,不变形,密封性能经过水淋实验,确保无渗漏现象。2)卷帘门两侧滑道内有铆钉固定,以免脱落。3)每个器材厢内有照明灯,由卷帘门开闭控制。4)后部左、右各一扇铝合金帘子门,后尾一扇,安全可靠,美观实用。4、基本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无须任何攀登工具,取用箱内任何器材简明实用的原则。4)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5)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21主要结构电器系统1、驾驶室顶部配备红色长排豪华警灯。2、警报器功率为100W;3、为保证使用安全,整车线路采用整体线束制作,连接处用防水插头,保证使用过程中的线路安全。4、车顶配有火场照明灯1只;车辆两侧下方设有安全标志灯,车身、尾部按标准粘贴反光标识。5、所有器材箱均安装LED照明灯,方便夜间作战照明之用。6、车辆两侧上方各配有三盏爆闪灯与侧照明灯(组合式),下方安装安全标识灯和侧回复反射器(组合式),配有前、后示廓灯,两侧各一只转向灯,乘员室、器材箱、泵房内均有照明灯。7、警报器、警灯、频闪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8、所有线路均采用套管进行保护,并采用不同颜色区分线路连接形式、作用。9、泵房内仪表板上设备:液位表、转速表、压力表、真空表、器材箱照明开关等。22主要结构仪表板及板上设备1、仪表板位于车尾部的泵室内,带有一个控制板并具备充足的照明;2、所有控制手柄、开关、指示灯的近旁都有中文标识;3、有操作步骤说明。4、所有标牌都具有持久性和高附着性,能经受由于温度及气候的剧变所导致的影响。5、操作面板采用优质铝板,美观、耐用,整体重量较轻。6、泵房操作系统设置在车辆尾部,无压力出口,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有面板照明灯。23总体技术要求1、整车性能符合GB7956《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2、整车外观保持一定的平整度,且符合有关规定。3、所有铆接保持一定的密度,符合企标规定。4、所有焊接牢固,光洁,平整,符合企标规定。5、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铭牌标志。24随车器材及器材布置原则1、随车器材:见附表《随车器材配备表》。2、器材布置原则: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至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器材布置紧凑、装夹牢固,取用方便;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器材表中所有器材。25随车文件1)底盘使用说明书 2)底盘质量保修卡3)底盘维修手册 4)底盘合格证5)随车工具清单 6)消防车使用说明书7)消防车消防器材清单 8)消防车合格证备注1、采购需求中带“*”的参数指标须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截图以佐证。▲2、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实际车辆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并保证上牌完成,否则按照虚假响应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随车器材配备表:序号名 称规 格单位数量消防水带20型20-65-20m卷12消防水带40型20-80-20m卷4多功能枪头60-50-40支2直流喷雾水枪QLD6.0/8III支4干粉灭火器3kg具5集水器FJ150件1分水器FIII80/65×2-1.6件2吸水管扳手FS150件2橡皮锤把11地上消火栓扳手件11地下消火栓扳手件11消防钩HG4把11吸水管转换接口150/100件11异径接口65/80(内扣)只61水带护桥副21水带包布QT-SB件81水带挂钩QT-SQ件81消防平斧GFP710把11吸水管Φ150(2m)根42滤水器FLF150件12制动垫块块2以上随车器材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需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车辆上牌手续,上牌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差旅费、车身颜色喷涂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3、供应商需缴纳车辆保险费用(1年,含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仅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元)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4、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有所遗漏进而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配件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5、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名称(以工信部公告为准)与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产品名称不一致,经评审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该产品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四、工作范围1、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的设备能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上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2、提供的设备提供的设备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1)按采购人认可的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2)运输:负责将设备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设备的保护:设备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前的设备的保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只是对设备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4、供应商须有能力在乐清地区提供长期服务。5、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在设备制造期间,采购人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成交供应商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中文资料。主要部件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采购人技术人员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地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采购人,但采购人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设备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6、商标与铭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五、所需资料1、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按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a)设备的详细说明书或技术资料;b)成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2)在培训期间,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中文培训材料给采购人。(3)在调试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交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以便于采购人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有所了解。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a)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b)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c)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d)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e)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六、测试和调试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派有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2、调试设备的调试应在有关部门及采购人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3、产品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为止。七、商务条款1、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上牌及通过验收,并移交采购人。2、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一旦发生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须在12小时内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2)除特殊注明外,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提供至少3年的质保期。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3)供应商对质保期内的保养须提出切实且不低于车辆正常保养要求的具体方案和计划,一旦成交,严格按计划实施。(4)供应商对所供车辆应定期回访检查实际使用和维护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帮助整改和维护,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要求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后至少三年内,供应商每六个月派出至少一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采购单位进行回访检查。费用由供应商负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在质保期内、外的工作还应包括对所有设备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常规检查、调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6)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7)设备故障维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一式两份报告给采购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8)备件供应成交供应商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质保期结束后零部件的优惠承诺。(9)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3、技术培训(1)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2名技术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为制造厂或交货地培训,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此费用须计入投标总价)。(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维修经验。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车辆交付验收合格且上完牌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货款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采购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采购预算为94万元(最高限价¥92万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6.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4供应商提供得货物或服务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供应商承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可自行到采购人实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0、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1、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消防车。13、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制造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1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发放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3.3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