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



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宾川县中医医院

开标时间:2025-06-17
招标代理:

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 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宾川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宾川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H-2025-11
3、招租期限(经营期限):3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4、招租内容:宾川县中医医院院内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具体招租内容为食堂的经营权。
5、承包租金:30401.00元/年(固定总价)
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期限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者自行承担,宾川县中医医院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其它要求:①食堂中所需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详见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均由承包人自行投资并采购安装,维持正常运营满足招标人需求;
②承包人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完善食堂相应内容的要求。
③投标单位如若中标后,承包人不能合伙经营、不得将经营项目拆开分包、转包他人;
④本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承包满后承包人无偿将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归属权交由招标人由招标人处置,承包人无处置权(注:食堂总面积约600平方米(包含所有餐区和操作间),食堂内不设置超市。)。
⑤在合同期内如果出现重大事故的 ,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罚款,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解除后由承包人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归属权均 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无处置权。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承诺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供应商(含分公司)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自行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 2025年6月4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
3.文件售价为 :0.0元(人民币);
4.电子邮件领取方式:下述材料扫描件发至 1955492386@qq.com 邮 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 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桑园小区32号(土八碗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4)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评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川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872-7145253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全球通大道中段以北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宾川县金牛镇河滨路20号
联 系 人:何静斯
联系电话:18314344147

推荐关键词:
食堂
宾川县

医院

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 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宾川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宾川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宾川县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H-2025-11
3、招租期限(经营期限):3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4、招租内容:宾川县中医医院院内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具体招租内容为食堂的经营权。
5、承包租金:30401.00元/年(固定总价)
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期限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者自行承担,宾川县中医医院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其它要求:①食堂中所需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详见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均由承包人自行投资并采购安装,维持正常运营满足招标人需求;
②承包人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完善食堂相应内容的要求。
③投标单位如若中标后,承包人不能合伙经营、不得将经营项目拆开分包、转包他人;
④本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承包满后承包人无偿将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归属权交由招标人由招标人处置,承包人无处置权(注:食堂总面积约600平方米(包含所有餐区和操作间),食堂内不设置超市。)。
⑤在合同期内如果出现重大事故的 ,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罚款,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解除后由承包人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归属权均 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无处置权。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承诺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供应商(含分公司)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自行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 2025年6月4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
3.文件售价为 :0.0元(人民币);
4.电子邮件领取方式:下述材料扫描件发至 1955492386@qq.com 邮 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 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桑园小区32号(土八碗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4)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评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川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872-7145253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全球通大道中段以北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宾川县金牛镇河滨路20号
联 系 人:何静斯
联系电话:183143441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承包经营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