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招标公告(西安音乐学院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CG-FM-2025094
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保安服务
西安音乐学院校园内安保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10)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
(二)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音乐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029-88667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88661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8661246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08日

相关附件:

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pdf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项目名称: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NCG-FM-2025094采购人:西安音乐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7月08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三、磋商文件四、磋商报价五、响应文件六、开启响应文件七、组织评审八、成交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其他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方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07-24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名称: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NCG-FM-2025094三、采购人:西安音乐学院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联系人:侯老师联系方式:029-88667232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9-88661246五、磋商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为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六、资金来源:预算内七、采购预算:180万元八、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九、项目属性:服务类十、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第1页(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第2页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11、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十一、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第3页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十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成交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磋商”,参与磋商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CA锁)认证及供应商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指南》。3、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常见问题解答)CA证书办理〗中的《CA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网址:http://www.sxggzyiy.cn/fwzn/004002/004002007/20250108/efdc53a2-c250-44b1-876c-c44ab6c5e66d.htm1。现场办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大厅3、4号窗口,咨第4页询电话:029-88661241。4、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三、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十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303、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开启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见面开标)。5、开启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携带CA锁(开标时需在开标室的自助解密机上使用CA锁统一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响应对待(“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十六、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9-88661294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第5页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成交供应商”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第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西安音乐学院(二)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三)集中采购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依法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供应商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告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做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的,采购人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交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答复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开标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标前答疑。(三)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第7页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第8页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联系电话:029-88661257投诉书递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509室联系电话:029-68936154(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9页(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及供应商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供应商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供应商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供应商的报价2%-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第10页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供应商、分包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供应商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响应文件无效。备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供应商〔2011〕300号)执行。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供应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响应文件无效。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第11页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1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第12页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1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因此,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备注:中小企业的定义参照本款第一至三条。(六)关于产品和服务1、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供应商磋商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磋商的,将作无效磋商处理。5、如磋商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第13页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供应商转让技术、与我国供应商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6、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如目录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经安全检测或安全认证的产品或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七)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八)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第14页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九)供应商的磋商费用自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第15页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需要响应的内容。(二)磋商报价采取多轮报价的办法,最后报价作为计算价格分值的依据。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后,在〖我的项目〗下找到本次第16页磋商的项目,填写最后报价表,签章并提交。(三)如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最后报价未提交、提交不成功的均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较首次报价降价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成交价较首次报价的下浮比率修改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四)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到元。(五)磋商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六)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五、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磋商时解密等相关操作。1、电子磋商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第17页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二)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1、响应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第18页2、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六、开启响应文件(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三)开启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四)供应商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六)在开启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解密时使用的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启、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1、开启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标程序;2、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将发布废标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19页3、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七、组织评审(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4、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第20页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成立磋商小组1、为了确保磋商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3、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21页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五)评审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不通过原因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11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供应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应予以废标。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第24页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一致。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4第一次磋商报价表(1)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2)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第一次磋商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供应商承诺书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6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结合磋商文件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7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要求的描述。8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第25页(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更正前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原则对响应文件做出评判。(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除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后续磋商活动,应予以废标。4、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需要供应商书面答复磋商内容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答复磋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更(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26页(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6、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供应商要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交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平台系统无法使用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将作为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申请退出磋商,书面申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第27页加盖公章。(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响应对待。7、综合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名称最高分值评审要素磋商报价1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15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总体方案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详细列明安保服务的总体方案,内容包括①服务目标及计划安排②服务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服务目标及计划安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服务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门岗管理服务方案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出门岗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门卫出入管理:包含校外人员入校检査、登记、证件检验、门卫值守、来访通报②其他方案:校门内外秩序维护、车辆管理、安全检查及应急情况处置。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的方案;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门卫出入管理: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其它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安全巡逻巡查服务方案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出安全巡逻巡查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巡逻巡查:包含重点区域、要害部位②其他方案:巡查巡逻记录及巡逻巡查突发事件处置。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的方案;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巡逻巡查: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其他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监控及消防管理服务方案9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供监控及消防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监控及消防值班轮守、校园各部位监控及安全技术防范②监控及消防设施使用、检查、养护及测试③异样情况的求助、跟进及紧急情况的处置。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监控及消防值班轮守、校园各部位监控及安全技术防范: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监控及消防设施使用、检查、养护及测试: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异样情况的求助、跟进及紧急情况的处置: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其他保障服务方案3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出其他保障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重大活动:新生报到、招生考试、毕业季及毕业典礼、毕业生离校、招聘、校庆、军训、运动会、招聘会②重要检查及接待。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及说明;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重大活动: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重要检查及接待: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培训考核方案4.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出培训考核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学习:安全教育、形象素质、规范化执勤、消防灭火、防暴恐训练、应急处突演练;②培训:针对不同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服务礼仪及心理辅导等方面制定培训方案③考核: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制定考核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合理性:切合项目具体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学习: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培训: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考核: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档案管理4.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标段各岗位职责范围内产生的资料,提供档案管理,内容包含①档案分类及收集②档案保管和移交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合理性:切合项目具体情况,责任明确、要求具体;3、针对性:内容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评审标准①档案分类及收集: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档案保管和移交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机构建设3一、评审内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机构建设,内容包含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管理制度4.5一、评审内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①岗位制度:具有岗位工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现场质量控制体系②内控制度:具有管理组织机构、问责机制、监督机制、自查制度③人员管理制度:具有员工日常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奖惩措施、激励机制、仪容仪表制度。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落实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责任明确、要求具体;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岗位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内控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人员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应急预案4.5一、评审内容根据本项目服务工作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①违法事件:如盗窃、暴恐、爆炸、破坏的预防及处置措施②群体性公共安全事件: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意外伤亡、踩踏事件的预防及处置措施③自然紧急事件:恶劣天气、停水停电、火灾、防汛的预防及处置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①违法事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群体性公共安全事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自然紧急事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业绩101、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格业绩合同计1分,满分5分。备注:须提供完整合同业绩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可提供服务期内任意一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两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2、每提供一份对应合格业绩的服务好评(以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好评证明材料为计分依据,格式自拟),得1分,满分5分。保安队长7保安队长(2人),需满足以下要求:1、学历要求(满分2分)均具有大专学历得1分,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取最高学历计分,不重复计分)。赋分依据:需提供学信网经查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拟任人员为复转退伍军人,可提供地方/部队院校的学历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退伍军人(满分1分)提供1人的退伍军人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得0.5分,满分1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赋分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经验要求(4分)保安队长均具有3年类似项目安保服务管理经验得1分,均同时增加一年保安服务管理经验额外加1分,最多可加3分。满分4分。赋分依据:须提供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保安队长管理经验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备注:除上述赋分依据外,还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为保安队长(2人)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本大项(7分)不得分。保安副队长4.5保安副队长(3人),需满足以下要求:1、学历要求(2分)均具有高中学历得1分,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2分(取最高学历计分,不重复计分)。赋分依据: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经查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拟任人员为复转退伍军人,可提供地方/部队院校的学历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退伍军人(满分1.5分)提供1人的退伍军人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得0.5分,满分1.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赋分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经验要求(1分)保安副队长均具有2年类似项目安保服务管理经验得1分。赋分依据:须提供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保安管理经验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备注:除上述赋分依据外,还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为保安副队长(3人)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本大项(4.5分)不得分。人员配备2.5拟派安保人员中(除保安队长及保安副队长),每提供1人的退伍复转军人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得0.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满分2.5分。赋分依据: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设备工具保障4一、评审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设备工具配置清单,内容包含①人员服装:春夏秋冬制式常服、短袖、大衣、鞋②装备器材:防暴头盔、执法记录仪、强光灯、橡胶棍棒、盾牌、防刺服、寝具、雨具、防刺手套、大功率手电、巡逻手电、防暴钢叉器材及通讯设备(对讲机)、值班登记用具用品。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配置清单齐全完整,能完全满足并提供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2、实用性:设备工具质量有保障、使用率高、安全性能强、服装统一。三、赋分标准①人员服装: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②装备器材: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服务承诺41、承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并对服务质量加以改进,确保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2、承诺:若人员因事、病不能及时上岗时,请调其他服务人员补充,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3、承诺:具有足够的可调度人员储备,以应对学校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工作任务,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4、承诺:最终执行的所有服务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合理化建议2针对保安服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具有的良好的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有效且合理的建议,得1分,满分2分。不提供或建议不被采纳不得分。说明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以实际数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9、编写评审报告第36页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及成交金额。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成交(一)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认。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第37页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评审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第38页(三)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四)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五)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六)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七)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其他(一)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第39页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在递交响应文件阶段、资格审查阶段以及符合性审查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改正后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磋商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四)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五)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六)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免费第40页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西安音乐学院东门、北门及安消指挥中心;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及博物馆(艺术中心正负零以上整栋楼)。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门岗管理(东门、北门、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及博物馆)1、按照采购人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校外人员入校检査、登记、有效证件查验工作、门卫值守、来访通报、校门内外秩序维护、车辆管理、安全检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严格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2、进出车辆一车一杆,减速缓行,疏导人员、机动车各行其道,保证校门内外交通畅通。维护校门内外50米范围的秩序,保证无违停车辆和摆摊设点小商小贩,确保校门区域安全有序。3、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小商、小贩、盲流等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登记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位互通信息。建立完善的登记和交接班记录。4、严格执行载货车辆出入检查登记规定,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校内车辆、行人携带物品出校凭所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检验无误后登记放行。5、处理门卫值勤过程中的治安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6、保证工作时间做到出入有登记,来访有电话,处事有节奏。7、门卫实行24小时执勤制,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间门卫须立岗执勤。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规定,保持值班室、岗亭、设备完好、干净整洁。要加强值班,建立文明值班室(岗)。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第41页前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六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打牌下棋玩手机,不喝酒吃零食,不干私活会客。8、按时上岗,立岗执勤;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言语和蔼,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树立服务于师生的意识;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9、车辆管理要求(1)校内车辆自动识别进入,校外车辆严格管控,报备后按性质登记放行。(2)认真履行上岗培训制度,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技能培训,熟悉掌握车辆管理系统操控程序,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同时采取手写方式记录进出车辆情况。(3)特殊车辆,立即报告,待命放行,并提醒车速和单行要求。(4)严格按照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免费抬杆情况登记详实;私自放行差额由当班人员补交,严禁收费不出具发票、贪污停车费。(5)当车主对所缴费用产生异议时,要耐心解释,礼貌服务,如现场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保卫处值班室。认真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当班期间车辆异常出入情况,记录交接班时间、收费金额、票据余额、接班人等情况。10、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及博物馆(艺术中心正负零以上整栋楼)(1)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西、南门人员、物品、设备出入的验证、查验、登记工作、出入口秩序维护。(2)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外围的巡查、巡逻工作,预防、处置各类不安全隐患。(3)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内的巡查、巡逻任务,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临时处理并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助排除。(4)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外围区域常态化巡查、巡逻工作,确保艺术博物馆及馆内物品的安全。(5)巡查、巡逻工作中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第42页(6)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7)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演出任务时的安检、安保及场地、人员的封控、疏导工作。(8)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开馆时,入馆门禁、查证验票、参观秩序维护及艺术博物馆的安全。预防、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文物、物品万无一失。▲(二)安全巡逻巡查1、全面负责校区内24小时巡逻巡查,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查采点不流于形式。坚持“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原则,合理部署,做到校园全覆盖、无死角,对重点要害部位要重点巡逻检查,巡逻记录详细,台账健全,妥善保存备查。2、听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时期,严格执行程序、规定和要求,随时准备突发事件(防恐、消防、地震等)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接收、处理、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控制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隔离危险区域、疏散人群、提供必要的紧急救助。以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紧急突发事件5-10分钟到场,小范围事件,1小时内处理到位;大范围事件2小时处理到位。3、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巡逻方案。4、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制止校园不文明举止,发现和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勇于制止不法行为、抓获违法嫌疑人。及时制止在校园内乱贴、乱画、乱发广告、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对校园内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5、发现反动、非法和不良标语、张贴物、宣传物等及时处理和上报。6、做好与保卫处值班室值班人员的联动,接到指令后须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现场情况。第43页7、合理调配安防力量,对两校区进行全方位日夜安全巡查,包括建筑物门窗锁闭情况,节水节电情况,落实日夜24小时巡查要求,保证两校区安全;对值班、巡逻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根据学校安排,服从调配,做好各项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天对大楼的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与保养,熟知消防通道钥匙的放置位置,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打开消防通道,组织学生疏散。8、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确保校园交通设施设备完好,制止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鸣笛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车辆应及时通知驾驶员移走车辆,保证校园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通畅。9、每小时至少校园巡逻一次,每班校园周界巡逻不少于2次,每次巡逻完毕后做好巡查记录。10、爱护学校配备的安防器械设备及车辆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11、出现重大事故或案、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保护好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及时上报保卫处,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制止和调解巡逻区域内发现的一般纠纷。12、发生火情时,迅速赶往现场,果断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与保卫处值班室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3、对于突发任务、学校大型活动(会议)及有关考务工作应积极配合,制定方案,安排足够人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14、对违规经营活动、摊点、宣传点、小商小贩、各类桁架、海报进行管理、检查和清理,及时制止未经审批的各类活动,维护校园秩序。15、保持学校安静,杜绝喧哗、吵闹情况发生,杜绝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及时收集上报校内私搭乱建、圈占公共空间行为。16、每天应保持有4-6人的应急处突队员,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防范、打击暴力恐怖活动。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第44页▲(三)监控及消防管理1、监控室及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熟悉消防报警及监控设备的基本功能,做到会操作使用、会排除一般故障,具有相关技能与水平,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接受报警师生报警求助,并通过安防管理平台操控实施视频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校园异常情况,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置;发现重大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2、根据不同时间段对校园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白天以各大门、广场、操场、停车场和交通要道等为主,晚上以学校周界、学生宿舍区域、教学区为主,对相关信息和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做好相关情况的记录和信息保存工作。3、密切关注重点要害部位,充分发挥技防的突出作用,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校园异常情况,与校园巡逻人员保持联动。4、对发现和报告的异常情况及时调用相关区域摄像机进行监视,并保持与出警人员的联系,直至警情处置完毕,追踪、落实警情处置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值班记录。妥善保存监控录像,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5、配合得到许可前来查阅监控信息的人员查看、追踪相关视频资料,并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记载查阅情况和查阅内容。6、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的人员(监控值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持证(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关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学校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功能,会熟练操作各种系统。7、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运行状态。按消防重点单位要求对责任区域实行日巡、月查、季检制度,切实做到有巡查,有登记,有报告;建立以保安员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伍,划分责任区,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灭火训练和消防疏散演练,确保每个保安员做到消防安全“四懂四会”。第45页8、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9、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异常情况的跟进及求助;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1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1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1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14、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1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16、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并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17、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第46页▲(四)其他服务西安音乐学院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如: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各级各类招聘和考试、演出集会、外事活动、重要来客来访等)。四、服务标准(一)艺术中心作为校内演出场馆,人流量密集,安全保卫责任重大,为做好艺术中心安保服务工作,保障艺术中心及艺术博物馆的安全运转及演出秩序。(二)其他管理方案1、负责西安音乐学院东门、北门、安消指挥中心、艺术中心、艺术博物馆安保备勤工作;2、负责西安音乐学院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3、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4、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交办的其他任务。(三)重点部位要求1、艺术中心南门门岗防护时间:24小时①负责艺术中心南门物品、设备出入的验证、查验、登记工作;防止危险物品带入中心。中心内物资、设备需运出或搬出时,凭中心出具的有效证件放行;②负责进入南门人员的扫码、测温、查验、登记工作,避免闲杂人员进入中心;③负责演出期间演员进出的证件登记、物品查验、秩序疏导工作。2、艺术中心西门门岗防护时间:演出及参观时段负责艺术中心演出及参观任务时的安检、证件登记、物品查验、安保及场地、秩序疏导工作。3、艺术中心巡逻岗防护时间:24小时①负责艺术中心区域内的巡查、巡逻任务,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临时处理并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助排除;②负责艺术中心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第47页③每日按固定的线路巡逻,防盗防火、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检查、巡查、维护中心消防设施器材,排查消防隐患并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突发的火灾、火险、火情。4、艺术博物馆门禁岗防护时间:开馆时段。①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开馆时,入馆门禁、查证验票、参观秩序维护及艺术博物馆的安全。②预防、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文物、物品万无一失。5、艺术博物馆外围巡逻岗防护时间:24小时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外围区域常态化巡查、巡逻工作,确保艺术博物馆及馆内物品的安全。6、安消监控室岗防护时间:24小时①监控人员严格落实中心交办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②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④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和巡逻人员进行处置,确保中心治安稳定;⑤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⑥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不得私自拷贝、拍照监控录像;值班保安员不得泄露监控录像的任何内容;⑦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的人员(监控值机)。五、总体要求(一)依照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具有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安保服务质量保证的措施、方法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二)建立服务品质和质量反馈机制,定期面向采购人征求意见,并留存工作痕迹。管理人员须与保卫处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周向保卫处汇报所承担的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第4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